乐华渠道变革:冒进还是过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乐华论文,渠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乐华彩电”从国美等家电连锁超市中“撤柜”,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事实上,此事反映出在渠道分销体系上,乐华面临两难选择:是自己另起炉灶还是继续依靠经销商。渠道变革等问题同样也困惑着家电行业内其他企业,乐华所遇到的问题,对整个彩电行业来说或许是冰山一角。
乐华的新代理制:必须现款现货
在乐华“撤柜”事件中,所涉及的核心内容就是“代理制”。而“代理制”一度被业界称为国内彩电行业第一次渠道变革,这一变革主要由“三步曲”组成:首先调整松散的部门分工,把原来产、销、研各自独立的分工体系合为一体,全部整合到电子事业部内统一调度;其次是改造人的思想,灌输成本意识、速度意识,推行“最佳时效管理”;最后开始渠道调整,全面推行代理制。
为了推行代理制,乐华砍掉旗下30多家分公司以及办事处;同时乐华对代理商也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必须现款现货”。
从理论上讲,专业化的市场分工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成本,而代理制也可以较好地解决以往彩电业头痛的库存难题,资金周转速度会加快,彩电营销费用也可以大幅度降低。从大方向看,乐华的想法没错。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乐华的做法却隐藏了一定的风险。乐华产品多以中低端电视为主,销售旺地多在二三级城市市场。乐华一鼓作气砍掉各地分公司,这种疾风骤雨似的变革,犹如活生生地剁下了自己遍布销售终端的触角。并且,“必须现款现货”这种方式实难被商家接受。几个月下来,乐华彩电不仅销售收入锐减,还引发了劳资纠纷、债务危机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乐华电子公司总经理封安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场里的乐华彩电撤出柜台,便是进行销售渠道改革的步骤之一,乐华将改变由委托国美、苏宁等零售终端销售,进而过渡到代理商代理销售的方式。从5月份以来,企业一直在各商场清库,以便于代理商开展销售。由于以前是代销制,销了再收款,对企业来说风险大,不仅占用大量的资金,而且收款成本很多;现在的代理制是现款现货,能充分利用各项目的资金,风险最低。封安生认为乐华正处于这一变革的交替阶段,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
该公司营销策划部黄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如今彩电行业的利润太低,通过必要的措施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费用,这是很止常的事。而进行渠道调整,肯定会冲击一部分人的利益,但只要方向是对的,我们会进行下去。”
长期关注家电行业的帕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罗清启先生则认为,乐华代理制只是过渡性的代理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原来制造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职能开始部分剥离,这是符合中国家电渠道进化规律的。
因此,乐华并未开始进行彻底的代理。彻底的代理应该是将销售业务与售后服务都剥离出去,这其中需要有规模的专业售后服务商业代理制造企业的产品的售后服务。乐华之所以这样做有一定的客观原因。
因为从目前的市场现实看,中国正处在大的零售商的发育阶段,国美、苏宁等企业迅速成长,但大的渠道服务商至今还没有出现,这是制约制造品牌的渠道职能剥离的原因。
再一个原因是,制造企业必须出让足够高的渠道利润才可能保证代理商单独代理一个品牌的产品,在难有品牌忠诚度的中国市场上这种做法比较困难。因为,代理制并不是件复杂的事情,其他品牌也同样可以操作,所以代理制背后还是企业的规模实力,代理制本身并不可能在短期内、从根本上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因为代理商也在选择其他政策更为优惠的制造商,显然,乐华在这方面还没有形成足够的优势,在没有形成对代理商足够的吸引力的情况下,推广代理制显然难过“代理商”这一关。
目前家电企业的渠道都是过渡性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其实在国外,彩电等家电产品甚至是一些IT产品都实行代理制。如在香港销售量很大的松下电器产品,在全香港只由一家公司代理,操作上很规范,也很成功,可以说,彩电实行代理制是一种发展方向。
“但目前实行代理制的现实条件还不具备,虽然代理制是渠道变革的最终目的,”长期关注家电行业的铂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罗清启说:“彻底的代理应该是将销售业务与售后服务都剥离出去,但现状是,过去让大户去做分销,但他们多数没有渠道,如今委托国美等大终端做代理,但他们也只拥有一级城市等区域性的市场,并没有形成全国性的大气候,更不可能把所有售后服务都承担下来。因此,目前变革的障碍,缺的正是有规模的专业售后服务商代理制造企业的产品售后服务。
可以说,真正成熟的代理商在现阶段并不存在。所以,众多的更知名的家电厂商(如长虹、海尔等)都采用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依靠传统的零售商进行销售,另一方面就是与国美苏宁等新兴业态进行合作,尽管这一新兴业态目前正处于上升阶段,但依然仅占很少的比例,据统计,仅占国内家电总销售额的5%。从这一比较,不难看出,还是两条腿走路较为稳妥一些。”
关于“现货现款”制,其实海尔已经在这样做,但显然乐华没有这样的品牌影响力,无法让代理商得到充分的盈利信心。
如果乐华要与其代理商组建合资公司,这一做法的前景也不容乐观。事实上,组建合资公司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把经销商捆在一块一起赚钱,给经销商以信心,起到稳定渠道的作用,但其实对于经销商的风险是很大的,因为一方面,乐华并不能给予经销商以超额的利润,另一方面,这种让经销商“超前打款”的行为,其实已经有了失败的先例,如爱多、高路华等。因此,从这一点上分析,估计这一合资公司的计划十有八九会流产。
事实上,无论渠道如何变革,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缩短渠道长度,提高效率,可以形象地称为“渠道瘦身”。有数据表明,直到目前,海尔的营销队伍拥有20000人,TCL拥有7000人,创维也有4000多人。而在完成了阶段扩张后,庞大的销售队伍已经成为企业的沉重包袱。创维集团彩电事业部营销总部总经理杨东文曾深有感触地表示,创维渠道每年就消耗12亿元,每个月签发上千万的工资单,他的“手都在发抖”,要卖多少台彩电才能支付啊!所以杨认为,目前被企业实践的渠道变革方式有两种:缩减人员,取消分公司庞大的机构,将销售职能归到总部,格兰仕、万家乐是这样的代表;多元化战略,在一个销售平台上,装入更多的产品,彩电、电脑、空调、冰箱等,海尔、海信、TCL都是这样的例子。
代理制能实现厂家与商家的双赢?
在企业销售费用日益提高的情况下,与一些大的连锁家电专业店合作,成为很多家电制造企业的选择。
但是,彩电经销商“店大欺客”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一个品牌的彩电要想进入某销售系统销售,必须缴纳一些不太合理的“入场费”、“促销费”,甚至被动提供一些“店庆”的“特价机”,即使这样,也要事先铺大量的货,即使彩电已经卖出多时也未必能结回货款。然而在彩电已经是微利行业的今天,很多厂家很难承受这样的待遇,但如果自己做渠道会产生很大的成本。因此,较量就在厂家与商家之间悄无声息地但又无时无刻地上演着。
在乐华的代理制体系中,主要推行的一项规则是“现款现货”,即把原来花在一些分公司上的钱和库存费用,返还给经销商,以提高经销商的积极性。但是,由于部分经销商已经形成了长期实行的赊销的习惯,因此对于“现款现货”必然存在一定的抵触。能接受当然对于双方都是好事,但如果无法磨合成功,显然只能取消合作。乐华总经理封安生就承认,其实在北京,确实已有少部分经销商暂时取消了合作。
“国美的策略其实也不是什么错误,事实上国外很多大商场也是要收进场费的,但有一点,它们的结款速度很快,而且像沃尔玛这样靠走量的超市对于销售仍然是十分有利的,而且即使是不收进场费,如果卖到一定的量,达到一定的结款速度,厂家自己就会返给商家一定的点。因此,很多厂家还是千方百计地把自己的产品推向商家,因为它至少占了一方面——结款速度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客观地讲,实行代理制后,代理商必须“现金现货”,而厂家则可以拿着代理商的钱去生产产品,这其实意味着大部分的经营风险都转嫁到代理商头上了。但代理商能否买账,就要看企业的实力了。
在日用化工产品上居于领先地位的宝洁,就把其出售的商品回款期定为7天,这一制度在国内绝大部分地区不折不扣地执行,这和宝洁的实力和信誉有很大的关系,乐华能否真正推行“现款现货”的代理制,最终要解决的恐怕更应该是如何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品牌价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