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对邓小平统战理论的新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统战论文,新发展论文,理论论文,江泽民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164,D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730(2000)05—0005—06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特别是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一方面坚持邓小平的统一战线理论,一方面又在实践中回答了统一战线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把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江泽民对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的新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深刻分析了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
统一战线是我党的一大法宝,这是毛泽东总结了中国革命的经验后得出的正确结论,已经成为全党的共识。建国后,我们党仍然十分注重运用这一法宝,取得了极大成功。新时期,邓小平又进一步论述了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江泽民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从新的角度,用新的语言对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进行了新的概括。
江泽民提出了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获得力量源泉的思想。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中,江泽民论证了统一战线是我们党政治上的一个巨大优势和特点。随后,他又从现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论证了要实现祖国统一,振兴中华,没有一个包括中华民族绝大多数人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不可能的。在1996年12月西安事变六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他又明确地提出:“我们要永远发扬中华民族伟大的团结精神,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全民族的意志、智慧和力量集中到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和完成祖国统一的总目标上来。这样,我们就会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这里“力量源泉”观点的提出,无疑是江泽民对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的一个充实。
江泽民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做了系统、具体的阐发。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邓小平有过多次的表述。江泽民把邓小平关于统一战线历史任务的思想更加系统化、具体化。
1990年6月11日在第17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 江泽民作了《努力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讲话。在这个讲话中,他把“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作为90年代我国统一战线的首要任务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江泽民指出,高举两面旗帜,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前提和条件。只有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才能够完成统一战线的任务。这一论述,使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更加明确。江泽民同志还把统一战线的性质与统一战线的任务联系起来加以阐述。他认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决定统一战线的任务。我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与爱国者,以及大陆范围外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的广泛联盟。既然新时期统一战线是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那么发展统一战线就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大旗。
在这次会议上,江泽民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将统一战线的任务具体为“四个服务”,这就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这一概括,使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具体化。
江泽民在阐述统一战线任务时,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加以强调。 1992 年3月14日, 江泽民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我们一定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把各阶层、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上来。”[1 ]明确地把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作为统一战线的任务提出来,是江泽民的一个贡献。统战工作,只有抓住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这一基本任务,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江泽民强调,统一战线事业是大有可为的事业。统一战线是我党的一大法宝,它是我们党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的战略。因而,统战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不仅仅是统战部一个部门的事情,全党都要重视这一工作。1996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会见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的代表时, 要求各级党委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做好统战工作,并提出,有没有统战观念,懂不懂统战政策,会不会做统战工作,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党的干部在统一战线中,要学会按照辩证法办事:既要增进共同性,又要注意差异性;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等等。
二、系统阐述了统一战线中处理各种矛盾的最基本原则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成份、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经济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新变化,我们面临诸多错综复杂、利弊相伴的新问题,遇到不少十分棘手、难以处理的矛盾。特别是在一些地方,下岗人员过多,农民负担过重,社会治安状况不好,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绝,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情绪受到严重的影响。反映到统一战线内部,因不同利益而存在矛盾的情况就很突出。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就面临如何正确处理这些大量存在于统一战线内部的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江泽民在不同场合多次深刻地分析了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及解决的原则。他认为在统一战线内部,存在着政治是非和思想认识问题方面的矛盾,也存在着利益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是,“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地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 防止矛盾激化。 ”[2 ](P439)在第17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他提出,对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政治是非和思想认识问题,要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而批评要摆事实,讲道理,要与人为善,满腔热情,要恰如其分,注意方式方法。对党外人士求全责备的态度是不对的。江泽民同志对正确处理统一战线内部的利益矛盾,提出了解决的思路。他在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深化改革来解决前进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当然也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践证明是成功的。这就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说明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1999年9月22日,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 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明确提出:“对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必须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以防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对于各种社会矛盾,要区分不同情况,通过改革和发展,通过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各种手段,妥善地加以解决。人民政协作为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组织,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方面要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各级政协要保持反映社情民意渠道的畅通,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做好通报情况、沟通思想的工作,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
保持团结稳定的局面,说到底取决于群众的稳定,人心的稳定。民心顺一切皆顺,民心稳社会就稳。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总体受益原则和总体承受能力原则,在制定政策、出台改革措施时,都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要尽心竭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把贫困群众纳入干部视线之内和服务网络之中,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必须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人们切实了解,离开团结稳定,经济无法发展,国家不能富强,个人生活也难以改善;使人们真正懂得,团结稳定是治国安邦的大道理,要管许多小道理,中国只要自己不乱,就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我们前进。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领导者的责任就是使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就是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并合理地发挥出去。离开群众的积极性,离开群众的自觉支持和主动参与,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当前,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更加需要有一个畅所欲言、心情舒畅、能够激发人们创造精神的社会环境。江泽民同志指出,要通过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把不同党派、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凝聚起来,在实现祖国统一和振兴中华的大目标下,努力增进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大联合;要营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氛围,尊重和保障各界代表人士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搞好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积极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十二亿人民的智慧和潜能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形成振兴中华的伟大力量,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三、在统一战线各个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科学论断,在实践中大大推进了统一战线的发展
1.在知识分子问题方面,提出了“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的新观点,制定了“科教兴国”的战略。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在新时期,继邓小平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之后,江泽民又提出了“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的科学论断。1990年5月3日,江泽民在首都青年纪念五四运动71周年报告会上指出:“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队伍中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一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从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回顾中,江泽民得出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建设和改革的胜利是不可能的。知识分子作为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继承者和传播者,作为先进科学技术的重要开拓者,作为美好精神产品的重要创造者,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是一支骨干力量。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指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一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在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中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基于对知识分子历史地位的正确认识和科学分析,在这个报告中,江泽民强调:“要努力创造更加有利于知识分子施展聪明才智的良好环境,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分子的良好风尚。下决心采取重大政策和措施,积极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对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给予重奖,并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到了党的十五大时,江泽民同志又指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现代化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江泽民还对知识分子提出要求。他说:“知识分子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四有’公民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同广大工人、农民一起,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建功立业。”这些论断的提出和阐述,表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知识分子问题认识的深化。
作为对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适时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江泽民在1995年5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 对实施科教兴国的内涵及其意义作了阐发。他指出:“科教兴国,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对“科教兴国”这一战略实施的意义,江泽民同志是这样概括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将大大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使生产力有一个新的解放和更大的发展。”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人才就成了关键,势必要促进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
2.在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统一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和构想。
按照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澳门已经回归祖国。目前,台湾问题是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关注的焦点。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在贯彻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中,又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新见解,是对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科学构想的新发展。
首先,江泽民同志富有创造性地提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在1990年6月全国统战线工作会议开幕式上讲话时就指出,按照国际法, 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合法政府代表这个国家。所谓“一国两府”,实质上是“两个中国”,是走向分裂,不是迈向统一。并且多次强调,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我们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为。
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这个前提下,江泽民提出海峡两岸尽快举行政治谈判的主张。关于谈判的具体进程,1995年1月, 江泽民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中提议,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
其次,江泽民主张从两岸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加强交流。为此,他提出了不以政治分歧干扰两岸的经贸合作;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切实维护台商的正当利益;要采取实际步骤实现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第一次将中华文化提到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与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基础的高度来认识,这无疑对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再次,提出了做好台湾人民各阶层各党派的工作的要求。在1995年1月,江泽民就指出,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 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充分表达了“我们寄希望于具有光荣爱国主义传统的台湾同胞”的意愿。为做好台湾人民各阶层各党派的工作,江泽民要求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除极少数顽固坚持“台独”立场的人以外,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
3.在政党制度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其意义。
江泽民从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高度多次强调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长期历史形成的,是我国政治体制一个特点和优点。中国的政局要稳定,就必须稳定这个格局。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指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巩固我们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党团结各界的重要渠道。”
江泽民还阐述了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同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间的关系。他在1990年6 月第十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坚持党的领导,仍然是统一战线的核心问题,也是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要加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第一,要靠我们党正确的路线和政策,靠自己的政治坚定性,靠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要正确处理同党外人士的关系,充分尊重党外人士的意见和权益。”[3](P237)在这里, 江泽民把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同发挥民主党派作用一致性的关系作了明晰清楚的论述。
4.在民族和宗教问题上,提出了“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新论断。
江泽民十分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他在1993年11月7 日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全党都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
关于民族工作,江泽民在1990年9 月在新疆考察期间的讲话中有过系统的阐述。他提出,民族不分大小、强弱、历史长短,都应该一律平等。要坚决反对任何民族歧视,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制度。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要努力为少数民族提供更广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动员社会各方的力量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和文化。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江泽民的观点归纳起来就是三句话:“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3](P612)
关于宗教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既有信这种教或某一教派的自由,也有信那种教或另一种教派的自由。同时,他强调一切宗教必须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应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使其自主地依法办好宗教。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其目的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种适应,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义,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江泽民同志对宗教问题的一系列论断,归纳起来也是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3](P614)
此外,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还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领导权、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工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这些新突破、新贡献,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现阶段中国实际和国际形势新特点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学风的伟大实践和光辉体现。
收稿日期:200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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