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交往观视角上人的三重本质探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上人论文,视角论文,本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的本质是社会性本质,是指那些能够把人与动物、人与人根本区别开来的规定性,这主要体现在人的社会关系、劳动及需要上。交往是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国内学术界对交往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伴随着全球化问题的出现,马克思的交往理论近年来更是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激起了很多学者的研究兴趣。本文立足马克思交往观,探讨人的社会关系、劳动及需要本质是如何生成及发展的。
一、马克思交往范畴的含义
马克思对交往没有明确的定义,但从他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所指的交往,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1864年12月28日马克思在致安年柯夫的信中说:“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我在这里使用‘Commerce’一词是就它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就像在德文中使用的‘Verkehr’一词一样。例如:各种特权、行会和公众的制度、中世纪的全部规则,曾是唯一适应于既得的生产力和产生这些制度的先前存在的社会状况的社会关系。”[1]478 德文中的“Vetkehr”一词,除了指交往、来往、交际、交通的含义外,还指贸易、交换、流通等,既指人们在商业贸易方面的物质交换活动,又指道路交通、信息沟通,还包括人与人之间在思想上、情感上的交流和来往。因此,“Commerce”或“Verkehr”的最广泛的意义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由所有制和分工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而且还涵盖类似于交通、运输、商业、金融、贸易、甚至两性关系和社会交往等内容。
国内学术界对交往范畴的界定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关系说”,二是“活动说”。“关系说”以丁立群、王玉恒等为代表。丁立群认为,“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2];王玉恒认为:“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3]。“活动说”以江丹林、刘奔等为代表。江丹林认为:“所谓交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现实的个人、阶级、社会集团、国家之间互相往来、相互作用、彼此联系的活动。”[4] 刘奔认为:“交往是个体之间、共同体之间交换其活动从而交换其能力和力量的活动过程,是个体之间、共同体之间(或称主体之间)以一定的自然物质或物质、精神产品为手段的互为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是个人活动转化为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5] 可以说,“关系说”和“活动说”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全面,没有从整体上来说明交往的真实含义。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指出:“commerce,Verkehr[商业,交往],échange,exchange,Austausch[交换],等等。所有这些字眼既意味着商业关系,也意味着作为个人自身的特性和相互关系。”[6]255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意思,即交往意味着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是什么?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交往关系。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除了使用“交往”(Verkehr)这个概念外,还明确使用了“交往关系”(Verkehrsh?lenisse)、“交往形式”(Verkehrsform)以及“交往方式”(Verkehrsweise)这几个概念。长期以来,“交往”、“交往形式”、“交往关系”、“交往方式”只是被当做“生产关系”的过渡性概念来看待,实际上,这是不准确的。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交往关系是指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不仅仅局限于生产关系的普遍的社会关系,有时也用交往形式、交往方式来表述。当然,我们现在一般讲的交往形式和交往方式,是指人们进行交往的形式和方式,它包括人的交往是“怎么样”和“如何做”两层意思。在马克思的著作里,有时也在这个含义上使用交往形式和交往方式概念。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说:“战争本身还是一种经常的交往形式”[6]26,这里的“交往形式”显然就是指的交往的形式和方式。
关于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社会关系这几个概念的关系,学术界也有很多争论。如有学者指出,社会关系是一个有机整体,交往关系和生产关系都是社会关系整体的组成部分,或者说,都是社会关系系统的基本元素。社会关系既包括生产关系,也包括交往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交往关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不能把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等同起来。为此,作者引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有关论述来进一步说明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是不能等同的。理由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既用“生产关系”范畴又用“交往关系”范畴,既把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联系起来论述,也单独谈论生产关系,单独谈论交往关系[7]115—118。在我看来,认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使用的交往关系、交往形式、交往方式并不完全等同于生产关系,这是正确的,但把生产关系与交往关系完全对立起来,也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把它们对立起来,实际上是没有考虑到生产与交往的内在联系。生产关系是怎么产生的?当然还要归结于人们的交往活动,在人的交往关系之外,不会有生产关系的存在,所以说到底生产关系也是一种交往关系,只不过生产关系是一种最基本的交往关系,它决定其他一切交往关系。
承认交往是一种关系,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不能仅仅把交往归结为交往关系,因为如果不同时把交往看做一种活动,交往关系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可以说,任何交往关系都是交往活动的产物,并随着交往活动的发展而改变。实际上,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使用“交往”这一概念时,不仅是指一种关系,而且也指的是一种活动。马克思说道:“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至于这种活动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则是无关紧要的。”[8]80 这里讲的自然关系,指的是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而社会关系,指的是人与人的相互作用关系。人为了使其同自然界的关系对象化并取得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对象化结果,就必须以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即“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为现实条件,而“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又直接实现在个人之间的交往活动中。通过个人彼此间的交往,人们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并互相交换其活动,这才形成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才有了人们对自然界的关系和现实物质生产活动。
这样看来,交往范畴在马克思那里,一方面指的是人们之间的交往活动,一方面指的是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可以说,交往活动是交往的动态表现,交往关系则是交往的静态表现。
二、交往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生成及发展
社会关系是人类特有的社会现象,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显著标志之一。“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8]81 不仅如此,社会关系也是揭示人与人相区别的根据。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56 按照社会关系的不同主体,可以划分为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关系、群体和群体之间的关系。按照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可以划分为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关系、宗教关系等。在一定社会中,由于各个人所处的社会关系不同,各个人的本质也就不同。
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生成离不开人的交往活动,因为人的社会关系是在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进行的社会交往活动中产生的。人的交往活动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前提,没有人的这种交往活动,人们的社会关系便无从产生和发展,社会关系直接形成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马克思明确指出,个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和关系“来自自觉个人的相互作用”[9]145,人们“作为个人的相互关系,创立了——并且每天都在重新创立着——现存的关系。他们是以他们曾是的样子而互相交往的,他们是如他们曾是的样子而‘从自己’出发的……”[6]515 交往与分工有着密切的联系,正是由于分工的存在,才使个人之间的交往成为必要,从而形成了各种社会关系。马克思写道:“由于这些不同部门内部的分工,在某一劳动部门共同劳动的个人之间的分工也愈来愈细了。”[6]25这在大工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那里,人们分工的隶属性使他们“完全是相互依赖的”[6]74。而一旦失去人们彼此间的相互关系,一旦失去他们的活动及其成果的交换,分工便无从存在。分工使人的活动的不同种类之间有了一定联系和依存关系。马克思指出:“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10]52 这就是说,既然社会物质财富是人的生存所必需的,是人的社会存在,那么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就以他所特有的劳动活动及其产品构成其余人类生活的一个环节,从而构成他和其余社会成员之间的真正的人的关系。这种通过各自不同的劳动活动和产品相互补充、相互依赖的关系,就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一经形成,就反过来制约人的交往活动。无论交往活动的内容、范围、方式,还是交往能力的发展,都是受人所处的社会关系及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所制约的。交往活动受社会关系的制约,并不是说人只能囿于原有的社会关系中。相反,人的交往活动不仅在不断建构着原有的社会关系,而且还以新的交往能力,变革交往内容、范围和方式,创造新的社会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社会中的个人,“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12]226。随着人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在这些社会关系中呈现出的人的本质规定也必然不断发生变化。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的时候,尖锐地指出:“蒲鲁东先生不知道,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8]172 马克思主张,不仅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而且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的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13]669。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8]56。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不同社会条件下社会关系的差别,造成不同社会条件下人的本质的差别。正是这种差别的存在,呈现出人的本质的具体的、历史的特性。
三、交往与人的劳动本质的确证及发展
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根据。费尔巴哈认为人区别于动物具有“类”意识,即理性、意志和爱。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把理性、意识、思想当做人的本质,当然可以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但和费尔巴哈不同,马克思不限于从意识方面规定人的本质,而是把人的活动,即人类改造自然界的劳动看做人的本质。马克思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8]67“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8]46
人的劳动本质并不是抽象存在着的,它要借助于人的对象化活动在人的交往关系中才能得以确证和实现。人是具有对象性活动的对象性存在物,人若失去对象性活动,就不再成其为人。主体人是通过有目的的对象化活动作用于对象,改变对象的自在性,使其具有属人为人的特性,也就是使人的本质力量“化”于对象之中,进而实现主体人对对象的真实占有和支配的。人只有通过对象化这种方式才能现实展开自身本质的全部丰富性:“一方面为了使人的感觉成为人的,另一方面为了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14]88 这样,通过对象化活动,人的劳动本质不仅凝结、淀积于客观对象之中,而且人的劳动本质在不断对象化过程中又以人的感觉形式自觉印证于主体人自身。“每一种本质力量的独特性,恰好就是这种本质力量的独特的本质,因而也是它的对象化的独特方式,它的对象性的、现实的、活生生的存在的独特方式。因此,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14]87 但同时,人只有在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中,才能完成对象化活动,才能展现自己的劳动本质。马克思说:“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14]83 所谓“自然界成为人”,就是指在对象化活动中自然界被人按照自己的需要和目的加以改造而人化。这种自然的人化过程只有在社会中,即在现实的个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中才成为可能。马克思还指出,“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正像人对人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自然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因此,这种关系通过感性的形式,作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现出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为自然,或者自然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具有的人的本质。”[14]80 “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8]49 这样看来,人的劳动作为人的本质规定,是不能离开人的交往和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孤立存在的,只有通过人的交往才能得以确证。
人的劳动在不同的交往关系下表现出不同的性质。私有制的出现使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不可避免地发展为冷酷的阶级关系,并且将这种关系以严格的分工形式固定下来。在这样的交往关系下,由于各个人的力量是分散的和彼此对立的,而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生产力就表现为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各个人并与他们分离的东西,表现为与各个人同时存在的特殊世界。由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共同活动所产生的社会生产力,也必然表现为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生产力的总和对个人本身来说它们已经不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并且同这些生产力相对立的大多数个人,由于生产力是和他们分离的,这些人丧失了一切现实的生活内容,成了抽象的个人。这种异己的力量更由于作为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虚假的共同体”的国家的产生而得到增强。这样,这种交往关系实际上就造成了一种压迫人、反对人的异己力量,劳动成为异化劳动。随着私有制和旧式分工的消灭,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将发生根本的转变,交往将成为人类真正自由的交往。马克思曾强调,消除分工后,人类劳动成为创造性的自主活动与人类真正的自由交往具有同一性,他指出:“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又是同各个人向完全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同过去受制约的交往向个人本身的交往的转化,也是相互适应的。”[8]130 只有在这种交往关系下,劳动者才能够实现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而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
四、交往与人的需要本质的生成与发展
需要是人之为人的重要依据。马克思在提到人的需要时指出,人的需要是与生俱来的人的“内在规定性”。需要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表现,只要有生命活动的人,就有需要。人的需要的内容不只限于与动物类似的自然需要,还有各种各样的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15]130。人的需要的丰富性体现了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全面性。“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总体的人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实现作为内在的必然性、作为需要而存在。”[14]90 德国哲学家卡西尔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人之为人的特性就在于他的本性的丰富性、微妙性、多样性和多面性”[16]15。
人的需要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每次都取决于已经发达的需求,而这些需求的产生,也像它们的满足一样,本身是一个历史过程,这种历史过程在羊或狗那里是没有的。”[8]123 在一定交往关系下,人的需要不断生成和发展。事实表明,“历史地自行产生的需要即由生产本身产生的需要,社会需要即从社会生产和交换中产生的需要越是成为必要的,现实财富的发展程度便越高。”[12]19 前者是在缺乏社会分工和社会交往的自然经济条件下的需要,后者是在较发达的社会分工和交换条件下的需要。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是自行地进行的日常活动,以满足人的直接自然需要为目的,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和需要都成为非日常的、社会化的需要,生产是为了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生产。在马克思看来,“流通的本质的东西是:交换表现为一个过程”[9]144,而“流通是某种社会过程的总体”[9]145。就是说,在物质生产的总过程中,人的交往活动即是总体过程的组成要素,又是以独立的重要环节呈现在总过程之中,以实现生产的目的、确证生产自身而最终完成和完善生产行为在普遍的物质交换的社会中,交换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贯穿于社会的整个过程,占有和支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一定的物质产品在交往活动中被消费,实现了生产目的,满足了人的需要,又确认了生产自身,这就意味着交换作为重要环节完成生产并产生新的生产需要。“交往大大发展,交换活动量增大,市场扩大,同时进行的劳动具有全面性”[12]268。这样,当市场扩大,即交换范围扩大时,生产的规模也就增大,生产也就分得更细,由此使人的需要也不断扩大。
另外,人的需要是丰富的、无止境的,他们是在需要的满足与不满足的矛盾中生存和发展着的。但由于人的需要的差异和现实满足的不同,人们又总是在交往互补的活动中萌发着新的需要。例如对外贸易作为一种重要的交往形式,在满足异地他国的需要的同时,还会引起那些地区和国家的人的新的需要。随着交往本身发展的深度、广度的变化,人的需要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由于不断发展了的文化氛围的影响,也由于对真善美的追求,还由于人的需要的满足总处于不同的水平上,人类总是在交往的比较中不断形成向深度发展的新需要。随着交往范围的扩大,人在更大的领域、更多的地点、更多的方面、更多的层次上,建构着多维的有机的联系和关系[17]。而当个人处于普遍的交往和全面的关系之中时,个人会产生多种多样的需求,使人的需要得以发展。马克思指出:“需求的世界历史性发展——它的普遍推广——首先取决于世界各国相互间对产品的了解。如果说,在发展过程中,需求创造贸易,那么,最初的贸易又是由需求创造的。需求是贸易的物质内容——交换对象的总和,用来进行交换和贸易的商品的总和。战争、为了有所发现等等而进行的旅游、使各国人民彼此之间建立联系的一切历史事件,同样是扩大需求——建立世界市场的条件。需求的增长,直接和首先以各国现有的产品相互进行交换为保证。需求渐渐失去了自己的地方性等等,而带有广泛扩展的性质。这样,各国的产品越来越多地进入这一或那一国家居民的消费。”[18]382 同时,交往又为人的需要的实现创造条件。由于存在着社会分工,每个人要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就得要用自己所生产的产品同其他人生产的产品进行交换。每一方都要通过把自己的产品让渡给他人,才能从他人手中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产品,这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表现得更为明显。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以交换价值和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既以生产者私人利益的完全隔离和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为前提,又必须以生产者相互之间的全面依赖为条件。马克思说,“每个人为自己劳动,而他的产品并不是为他使用。所以他自然要进行交换,这不仅是为了参加总的生产能力,而且是为了把自己的产品变成自己的生活资料。”[9]104 “在被积极扬弃的私有财产的前提下,人如何生产人——他自己和别人;直接体现他的个性的对象如何是他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同时是这个别人的存在,而且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14]82 这就是说,人的物质需要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得到满足,在这样的条件下,每一个个别的人不利用其他人的劳动便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交换本身可以使毫不相干的人发生联系,这样,使一个人确立为一个孤立的个人所需要的手段,又使个人成为普遍的和共同体的生物。在这种情况下,人的需要尽管表现为人的私人利益,但私人利益的实现不能离开共同的、普遍的利益,不能离开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依赖,这是因为:“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创造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这是私人利益;但它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和手段则是由不以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9]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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