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基于湖北人社部门“一窗”分类受理模式(以下简称“一窗”模式)建设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总结出公共服务“一窗”模式建设的制约因素:业务复杂性高、信息化程度不足、标准化程度不够,经办队伍有待提升等,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公共服务领域推进“一窗”模式建设提供对策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一窗受理
一、问题提出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更高的需求,国家和地方政府竭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随后,湖北省政府发布《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革新。
笔者2018年参与“新时代湖北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发现人社部门内“一网”与“一门”改革有序推行,但“一窗”模式建设进展缓慢,却是改革难点所在。鉴于此,笔者走访武汉市、咸宁市、孝感市、宜昌市等地各级人社部门,访谈了人社系统内58名相关工作人员,总结出制约“一窗”模式建设的主要因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湖北省政府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一窗”模式提供对策参考。
二、人社公共服务“一窗”模式的制约因素
“一窗”模式,即前端受理、后端审核、统一窗口出件,是一个整体协调、同步运转的系统。调研发现,制约“一窗”模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业务复杂性高
人社业务复杂性是制约“一窗”模式建设的首要原因。一是业务规定复杂。每个办事群众情况不一,业务办理常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是业务流程繁琐。许多业务独立审批,同一项目有时需上报多套文件到不同窗口办理,有时需多个经办人员或部门协助,需多层级核实鉴定。三是体制机制障碍。人社业务涉及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等诸多领域,但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架构尚未建成。
(二)、信息化程度不足
当前人社领域信息化水平尚无法支撑 “一窗”模式对大数据的要求。一是设备硬件不足。村级单位乃至部分乡镇电脑设备缺乏、网络覆盖不完全、专网端口尚未贯通。二是数据质量待提升。人社数据量大,变动性强,现有数据完备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三是共享力度不够。人社系统内部各科室之间的数据信息归属不一导致共享难,如人社内垂管系统间、人社系统与公安系统等外部数据间的信息壁垒尚未打通。
(三)、标准化程度不够
当前人社领域内硬件、软件标准化均有待提升。一是平台建设尚未规范化。如部分人社部门的“一门”改革尚未完成,部分人社部门或因场地制约,或因资金不足,尚未有“一窗”式窗口。二是业务层面尚未实现完全标准化。目前湖北省人社系统内部,“三级八同”在省本级基本落实,但市一级正统筹推进,进度不一,在事项编码、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结时间等还未实现统一。三是业务操作系统尚未实现标准化。目前尚无法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所有人社业务,仍需登录多个平台进行业务操作,影响窗口办理效率。
(四)、服务队伍待强化
经办人员的能力与稳定性问题,也是“一窗”模式建设必须解决的难点。一是经办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一窗”模式对经办人员有更高的素质要求,但基层人社部门的经办人员多为公益性岗位或“三支一扶”人员,其业务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培训力度有待强化。目前尚未建立经办人员长效培训机制,现有培训效果有待提升。三是人员稳定性有待加强。熟悉业务的经办人员或因个人问题主动离职,或是政策规定到期转岗流出,均对“一窗”模式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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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服务建设“一窗”模式的对策与建议
“一窗”模式是一个系统推进的过程。人社部门在推进“一窗”模式过程中,既要针对制约因素对症下药,更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一)、理清权责界限,创新运作模式
一要明确权责界限。要滤清人社系统内各部门、各层级权责边界,并编制相应的服务目录清单、权责清单等。二要推进流程再造。“一窗”模式是公共服务“便民利民”这一使命和追求的直接体现,人社部门必须以此为目标,精简环节,优化流程。三是革新运作模式。人社部门可在前端建设“一窗”服务窗口,实行业务综合受理模式;在后端配备各业务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审批,并搭建起前端到后端之间的运作渠道,通过模式创新有序推进“一窗”模式。
(二)、推进信息共享,提升经办效率
一要提升数据质量。数据准确与否关系到业务经办的效率和效果,因此要对前期录入数据进行查漏补缺,并在实际运作中交叉检验数据准确性;要在建立前端核实审查机制,做好数据源头把控。二是加强数据整合。要建立囊括多部门、多层级、多地区的数据库,以实现数据联通;要建立健全数据中心统一规范管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若需要数据,统一向数据中心申请,由中央数据库开放数据共享权限,保障信息安全。三是深化信息应用。如完善统一的电子认证系统;通过设置数据加密、访问权限分级等措施,保证业务专网及数据交换中心的安全;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数据中心对实时业务的处理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范业务办理,全面推进标准化
一是服务大厅标准化。人社部门要规范服务大厅建设,统一装修风格,规范大厅布局,并配置统一基础设施和标识标志,为“一窗”模式创设良好的环境基础;同时可先建立混合“一窗”模式,再逐步过渡到全面“一窗”模式。二是办事指南标准化。要根据湖北省提出的“三级八同”(即同一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结果样本等基本要素统一)编制办事指南,为群众提供明确指引。三是经办过程标准化。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经办制度,制定“一窗”模式服务人员统一的操作规范,编制“一窗”模式服务人员工作手册,规范经办事项文件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检查评估等细则。
(四)、强化队伍建设,创新人事管理
一是严格人员招录。“一窗”模式对经办人员有更高素质要求,在人员招录中公共部门要对照“一窗”模式下经办岗位的关键胜任力,招录合适的人才。二是加强人员培训。要强化经办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根据各业务办事指南,强化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在过渡阶段可实行轮岗,加强经办人员对其他业务模块的学习。三是创新用工模式。在“一窗”模式更成熟的阶段,前端的窗口经办人员可实行劳务外包,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培训后上岗;后端审核由资深的编制内人员担任,降低操作风险。同时,可构建“五四三”用工模式,即五个人的工作总量,四个人的工资总额,由三个人完成和分享,这样可提高工作饱和度,减少用人需求,提升薪酬水平。
(五)、完善监督稽查,降低操作风险
“一窗”模式下,窗口经办人员需要面对更繁重的工作,因此,一要强化经办人员的风险意识,尤其是在培训中强化各业务风险点的感知;二是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通过经办系统,实现业务操作留痕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检查评估体制机制,并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四是不断提升经办人员的职业道德感。
新时代背景下,公共服务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一窗”模式恰逢时代所需,恰合群众利益,是新时代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方向。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体制机制进一步革新、人社数据进一步共享、“三级八同”进一步落实、经办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后,人社公共服务领域的“一窗”模式必能早日建成。
作者简介:
林烨(1993—),女,汉族,广东梅州,在读硕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论文作者:林烨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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