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懿文太子陵陵祭逾制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子陵论文,明懿文太论文,陵祭逾制考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懿文太子朱标,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嫡长子,在明朝开国伊始的洪武元年(1368)正月即被册立为皇太子,洪武二十五年四月病死,同年八月袝葬孝陵东,①是为“懿文太子陵”。②明代的官书及私家书亦称其陵寝为“懿文陵”、“东陵”、“懿文太子寝园”、“懿文太子庙”、“懿文园”、“懿文皇子墓”等。③懿文太子陵紧邻明孝陵,在明代迁都北京以后,南京太常寺掌管对两陵的维护、管理及祭祀等。
众所周知,孝陵乃明代开国之君朱元璋的陵寝,有着无比崇高的政治地位。明制规定,在祭祀孝陵时,“勋旧大臣行礼,文武官陪祀。若亲王之藩,过京师者谒陵。官员以公事至,入城者谒陵,出城者辞陵。国有大事,遣官祭告。”④甚至“百官莅任者必往躬谒,永永为例。”⑤如果说明代历朝对孝陵之祭祀,在礼制范围内无论给予怎样高的规制可能都不为过,那么对后世嗣君陵寝的祭典均应不出其右,最高也应与孝陵规制持平(明代对在天寿山的其他帝陵之祭,也是一年三大祭),如正统年间规定,“长陵及太庙,遣官致祭,所由之门与孝陵事体相同,宜如旧。”⑥而懿文太子陵在陵制上虽按帝陵制建造,但其规模和地位均不及明朝诸帝,其子朱允炆在继承太祖之位四年即被成祖朱棣以“靖难”之名夺位后,其影响更加大打折扣。再者,明代自迁都北京后,孝陵之政治影响也不比定都南京时,遑论懿文陵。但让诸多明代礼官和后世学者不解的是,明朝在对懿文太子陵的祭祀规制却远超过对孝陵的祭祀,即孝陵一年行三大祭,用太牢,余则仅祭以素祭酒果,而懿文太子陵一年却行九大祭。这是个让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当代学者也没有论及此事。⑦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一个对明代懿文太子陵祭祀的学术考察,还可以通过这个非常事件以及由此而引发的非常之制来管窥明初的政治及明代对皇明祖制、对建文朝史事的态度。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懿文太子陵祭祀逾制之惑
关于明代历朝对懿文太子陵的祭祀规制有几种大同小异的说法。
最早明确记载懿文太子陵祭祀规制的是嘉靖年间做过南北两京吏部尚书的郑晓。他在《皇明三礼述》中记述了孝陵和懿文太子陵的祭祀规制:“孝陵在南京神烈山,即钟山,设孝陵卫、孝陵神宫监、孝陵司祭署。清明、中元、冬至太牢,正旦、清明、中元帝后愍忌、圣旦酒果,勋戚大臣一人奉祀事,国有大事遣大臣祭告……孝陵东有懿文太子陵,祀礼视孝陵,四孟、岁暮、忌辰加牲焉,署官行事。”⑧郑晓所记的清明、中元祭太牢又祭酒果是矛盾的,与掌南京孝陵祭祀的太常寺官员及明清两代学者的说法相比,显然有误,应是清明、中元、冬至祭太牢,而正旦、孟冬、两忌辰和圣旦节祭酒果。郑晓非礼官,他只是忠实地记载了懿文太子陵和孝陵的祭祀差别,并没有感觉其中有不妥之处。
第一个发觉孝陵与懿文太子陵的陵祭规制有问题的,是万历十八年(1590)任南京太常少卿的谢杰。他说:“懿文太子,谊则至亲,分则至贵,累朝以来,岁行九祭,祭之之文,咸称御名。乃仅以祠祭署之,奉祀主之,疏以承尊,贱以承贵,苟非其类,神必吐之,斯何望懿文之来歆,即至尊之体,亦甚亵矣,乞比照哀冲、庄敬二太子及中山王徐达事例,遣侯伯等官行礼。”结果礼部议覆,神宗皇帝命“以后遣南京五府佥书官行礼”。⑨谢杰认为,尽管“累朝以来”对懿文太子陵是“岁行九祭”,但自嘉靖以后,南京太常寺对懿文太子陵的祭祀规制与嘉靖皇帝的两个故太子哀冲和庄敬太子相比,祭祀使臣的级别被降低了,请求比照哀冲、庄敬二太子及中山王徐达之例,相应提升其规制。这里,谢杰只强调在祭祀故太子陵寝上使臣级别的差异,要求将在南京的懿文太子陵祭祀使臣的级别提升,并没有指出懿文太子陵一年九祭的规制不正常,这说明对懿文太子陵一年九祭的祭祀规制已成为传统,司空见惯了。
至万历三十八年,南京太常寺卿刘曰梧再次上疏论及懿文太子陵的祭祀规制问题:“臣备员奉常以祭祀,骏奔钟山,孝陵在焉,一岁凡三大祭,五素祭。东去数百武为东陵。东陵,懿文太子寝庙也,一岁凡九大祭,一素祭,视诸陵有加礼,其中似有深意焉。”⑩此疏中只是指出了懿文太子陵的祭祀规制与孝陵相比有加礼,进而揣测其中定有深意,但并未道明其中的深意者何,也没有直接发出疑问。事实上,他却对此每有疑惑。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引刘曰梧之惑的同时,实际也表达了他对此祭祀规制的疑惑:“正旦祭孝陵,行香果酒。清明日祭,忌辰(一、闰五月初十日,无闰用五月;一、八月初十日)行香。中元日祭,万寿圣节日行香。十月初一日行香,冬至日祭。凡三大祭用祝版。已上祭祀俱百官陪祭,遣守备武臣行礼,今例遣司香勋臣行礼。懿文陵,正旦祭果酒。孟春,清明,孟夏,忌辰(四月二十五日),孟秋,中元,孟冬,冬至,岁暮,凡九大祭,用祝文。已上百官不陪祭,惟奉祀行礼,祝文称皇帝御名,谨遣某官致祭于皇伯祖考懿文太子云。懿文陵,人称东陵。孝陵,大祭一岁止三举,余惟行香。而东陵大祭者九。清卿刘公常言:‘隆杀相悬,不知何故?’”(11)这是负责孝陵和懿文太子陵祭祀的南京太常寺卿的首次发问。太祖陵的祭祀只是一年三大祭,而懿文太子陵却一年九大祭,的确是隆杀相悬,怎能让人不怀疑个中缘由?
万历四十四年,南京太常寺少卿桂有根在其奏疏中再次提及懿文太子陵与孝陵相比祭祀规制逾制的问题。“孝陵,乃奉安我太祖之神,以开万世之鸿庥者,每岁元旦、清明、中元、孟冬、长至、两忌辰,及万寿圣节祭,共八次,清明、元旦、长至三大祭,文物俱盛,无容议矣。其余祭礼五次,止用酒果。窃思太常为陵寝而设,每岁有额,设供祭钱粮,乃一年经管祭九十余坛,各有牲帛品馔与应用祝版,独孝陵之五祭,竟无牲帛祝文陈告于陵寝之前。臣每监视祀品,心恻然弗宁,且懿文太子陵殿即在孝陵之旁,旧制一年十祭,九次用太牢。”(12)桂有根认为,作为对开国皇帝太祖的祭典次数少且规格低,与相邻的懿文太子陵相比悬殊之大,因此作为掌管两陵祭祀的官员,又怎能不“心恻然弗宁”。
基于这些主掌祭祀官员们的质疑,晚明及清代的史家也多注意到了这个问题。除前引的顾起元外,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里也明确指出:“列圣陵寝,俱在京师天寿山。其在金陵,唯太祖孝陵,以及懿文太子寝园耳。太祖一岁大祭者凡三,而懿文园则九大祭,不知何故?”(13)明末清初人潘柽章在读过《大明会典》的有关记载后也说:“孝陵,每岁正旦、孟冬、忌辰、万寿圣节俱行香,清明、中元、冬至,俱祭祀,特令勋旧大臣一员行礼。长陵以下并同,是诸陵每岁大祭仅三,而懿文太子陵大祭凡九,又益以正旦酒果之奠,其轻重疏数,何倒置甚也。有司相传,不得其解。”(14)清人所修《明史》亦关注了这个现象:“孝陵每岁正旦、孟冬、忌辰、圣节,俱行香。清明、中元、冬至,俱祭祀……懿文太子陵在孝陵左,四孟、清明、中元、冬至、岁暮及忌辰,凡九祭。”(15)清人徐乾学在《读礼通考》中引《南京太常纪》也明指孝陵之祭和懿文太子陵之祭的不对等。(16)因此,明代历朝对懿文太子陵的祭祀超逾孝陵的现象,不仅是存在的,而且还引起了不少官员及后世学者的关注。
不过,明人对懿文太子陵祭祀逾制的关注,有两点值得注意。
其一,明朝历代对孝陵行一年三大祭,而对懿文太子陵却一年行九大祭,已经习以为常,在万历朝以前不是没有人关注此事,只是没有人敢公开说出来罢了。沈德符曾说过:“懿文太子寝园在南京。每年忌辰、四孟、清明、中元、冬至、岁暮,俱遣使往祭。其祭文亦填御名,但例遣南太常寺属道官为奉祀者行礼。乃哀冲、庄敬二太子之在北京者,则遣都督亲臣往祀。向来人心颇不惬,而无敢言及者。至万历十八年五月,太常少卿谢杰,始抗章议其非礼。上下部详议,始改遣南京五府佥书官行礼,似于祀典稍加隆重。而礼之未备者,尚多可商。”(17)沈德符所说的“向来人心颇不惬,而无敢言及者”,虽指的是后世对懿文太子陵祭祀的礼臣品级比不上哀冲、庄敬二太子规制,但很显然,哀冲、庄敬二太子没有享受一年九大祭的待遇,这种巨大的差别,时人却没有注意到,只注意到了懿文太子陵和哀冲、庄敬太子的祭祀官的差别,这从侧面反映了明代人对懿文太子陵一年九大祭已习以为常了。
其二,关于孝陵和懿文太子陵的祭祀次数。南京太常寺卿刘曰梧和桂有根皆说对孝陵的祭祀是一年8次,三次大祭,余则素祭酒果,对懿文太子陵是一年10次,九次大祭,一次酒果,而同为南京太常寺卿的谢杰却说懿文太子陵之祭为“岁行九祭”,沈德符、清代的明史馆臣及徐乾学亦言“九祭”之说。很显然,孝陵8祭和懿文太子陵10祭说是不严格的,按礼制也不应是偶数次祭祀,但刘曰梧和桂有根作为负责两陵祭祀的官员所说之数,实际是指对孝陵的实际祭祀数,包括对孝慈马皇后祭辰日的祭祀。有关于此,上引顾起元已有明确记载,即八月初十日孝慈高皇后的祭辰日行香,而对与孝陵相邻的懿文太子陵也一并享祭了,所以才有他们所说的孝陵8祭和懿文太子陵10祭的说法。实际上,南京太常寺对孝陵的祭典应是7次,即清明、中元、冬至三节用太牢礼行大祭,而正旦、孟冬、忌辰、万寿圣节等四日用素祭酒果仅行香,对于懿文太子陵则是9次,即孟春、清明、孟夏、忌辰、孟秋、中元、孟冬、冬至和岁暮九节日,俱用祝文行大祭礼。尽管在明代的礼制中历来有重庙祀轻陵祀的传统,特别是迁都北京之后,南京的庙礼废止了,但相比之下,对懿文太子陵的祭祀,无论是陵祭的次数,还是用太牢的情况,的确隆于孝陵,不能不引起明人及后人的疑惑。
二、懿文太子陵祭祀逾制之原因
既然明人及后人对懿文太子陵祭典逾制提出了疑问,就不可能不尝试着给出解释。明人及清代学者对懿文太子陵祭祀逾制原因的认识有如下几种说法。
其一,太祖以全礼爱其子说。此说以桂有根为代表。在前引桂有根万历四十四年的上奏中,他说:“懿文太子陵殿即在孝陵之旁,旧制一年十祭,九次用太牢。我成祖后仅八祭,又五次不用祝告牲帛。是太祖当年以全礼爱其子,而今日尊奉祖宗之典,祗以简约为之。”(18)此说确断对故懿文太子行一年九大祭的全礼,是太祖朱元璋爱故太子太甚而特设的,此后历代皆尊奉祖训不改而沿袭下来,只不过在执祭的过程中简约化了。持类似的看法的还有明末清初的潘柽章,他也认为懿文太子的陵祭逾制是因为“太祖之厚于子也”。(19)晚明人顾起元说懿文太子陵一年行九大祭,是“洪武中旧礼沿而行之”的结果,(20)虽未明言是太祖因爱其子而给以全礼,但沿袭洪武中的旧礼,也指向此祭礼乃太祖所定。
其二,建文帝初定并加隆说。此说以《明史》和晚明人沈德符为代表。《明史》言:“建文初,定孝陵每岁正旦、孟冬、忌辰、圣节,俱行香。清明、中元、冬至,俱祭祀。勋旧大臣行礼,文武官陪祀。若亲王之藩,过京师者谒陵。官员以公事至,入城者谒陵,出城者辞陵。国有大事,遣官祭告。懿文太子陵在孝陵左,四孟、清明、中元、冬至、岁暮及忌辰,凡九祭。”《明史》之说较为笼统,说孝陵之祭和东陵之祭乃建文初定,不知《明史》馆臣所说何据。沈德符言:“太祖一岁大祭者凡三,而懿文园则九大祭,不知何故。意者建文追谥兴宗时,加隆祢庙,有此缛礼。其后因循不及改正,而南中大老,视为寻常故事,亦无一语及之。”(21)此处沈氏因循他人所言,认为是建文君在追谥其父时,对懿文太子的祭典加隆至一年九大祭,甚至超过太祖之祭。潘柽章之说亦类似,他说是:“惠宗之丰于昵也。”(22)
其三,懿文太子陵地近孝陵沾祭说。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一书另一处说,“今懿文园近附孝陵,岁时尚能沾祭”。(23)
这三种说法到底哪个更接近于事实呢?倒推的逐个论说可能更易于说明。
“沾祭说”很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其一,即便是懿文园地近孝陵可以沾光,但总不至于对儿子朱标(或者说沾光者)的祭典会超过其父太祖之孝陵,亦即沾祭至多是与孝陵之祭礼同,而不能过之。其二,即使是懿文园能沾到孝陵的光,恐怕在“靖难”以后,太宗朱棣也不会让懿文太子陵继续沾孝陵之光,这在后世已经引起质疑,难道太宗当时就不会发现这个问题?何故有明一代,此逾制之礼能得以长存?其三,明代被册立为皇太子未及继位而亡故者有世宗朝所立的哀冲、庄敬二太子,他们亡故后并建寝园,岁时遣勋旧戚臣致祭。嘉靖以后,对哀冲、庄敬二太子的祭礼,虽在次数上不及懿文太子陵,但所遣致祭使的地位均为勋旧戚臣,远比南京太常官对懿文太子陵的规格要高,直到万历十八年谢杰的抗疏才改正过来,可见,懿文太子陵近孝陵沾祭的说法不足为道。
建文帝初定并加隆的说法,貌似合理,实则不然。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死后,建文君以皇太孙嗣皇帝位,当即追谥其父懿文太子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皇妣懿敬皇太子妃为孝康皇后,并升祭于太庙。关于懿文太子陵祭礼规制为建文君初定并加隆的说法即源于此。应该说,建文君追谥其父并袝享宗庙的做法,并不为过,清人秦蕙田认为建文君此举乃“礼之正也,否则不父其父而祢其祖,天下岂有无父之人乎。”(24)但建文君对其父的加礼,也只是体现在追谥以及升袝宗庙而已,并没有将其父的祭礼加隆后人推测的那样一年九大祭。理由很简单,即如果懿文太子陵的一年九大祭果真是建文帝所加,那么,“靖难”以后,太宗朱棣利用建文改制之名,尽改建文之政,因此像这样明显可能僭越的规制不可能被朱棣承袭下来。潘柽章也有类似的发问:“惠宗之丰于昵也,若然,则靖难之初,岂宜因而不革,使孝陵祀典反薄于东陵乎”。(25)事实上,据文献记载,朱棣到达南京后,立即遣其弟安王朱楹祭告懿文太子陵,将早先由建文君升祭于太庙的“兴宗”主位迁至懿文太子陵。此时又有迎合之礼臣考之古典,认为“于礼未安”,成祖“遂命以主置陵园,仍旧谥号曰懿文皇太子,岁时致祭如常仪”。(26)很显然,“岁时致祭如常仪”的常仪,不可能是由建文君初定并加隆的,当是太祖时定立的。
明人文献中说懿文太子陵一年九大祭是源于太祖以全礼爱其子,虽没有确论,但应该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首先,朱元璋对太子朱标爱之切,所寄予的厚望是历代君王中少有的。明人陈懿典说:“自三代而降,所以教太子者,未有如高皇帝者也。随事随地,必称述民间疾苦,兴创艰难,以身为矩范。至以大臣领东宫官,又超轶千古远甚。太子仁心为质,奉教惟谨。然天命有在,竟不克长世嗣统。高皇识洞天人,讵不知此废彼兴,而立法垂后,示万世则。太子四月薨,九月遂立建文为皇太孙。呜呼,难言矣!”(27)给死去的故太子以特殊的祭典是可能的,而在当时给故太子的陵制按帝陵规制建造即属此类。
其次,洪武间的诸多礼制虽由翰林院的礼臣制定,但其中损益皆由太祖亲定。“祖宗时,凡国家礼乐制度,皆命本院儒臣议而行之,咸取自上裁”。“若晋王妃谢氏丧,秦愍王丧,懿文皇太子丧,孝慈皇后丧,则专诏本院定议以闻。成穆贵妃薨,诏本院稽古典,定丧服之制……诸儒所纂《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等书,虽损益古今之宜,然多出自圣意。众莫敢违也”。(28)朱标死于洪武二十五年,太祖亲定太子的谥号及丧礼,并以日易月服齐衰十二日。更有甚者,朱元璋在为皇太子之服丧当除之日,仍想再为太子服丧,这显然是违反当时礼法的,因此为礼官所劝阻。(29)太祖辩解说他对太子的这种“衷心哀悼”是“切于至情”,在这种情况下,他定下给太子一年九祭的逾制之制也是可能的。
再者,《皇明祖训》规定了后世子孙不可更改必须按祖训行事,这也是“靖难”以后的明代诸君仍然执行对懿文太子祭礼而不敢更改的原因。太祖《皇明祖训》中规定:“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负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于无穷矣。呜呼,其敬戒之哉。”(30)尽管其中没有明确规定对懿文太子的祭祀典制,但对后世子孙对各种祭祀需精诚致祭的要求,是有着很强约束力的。《皇明祖训》中对子孙祭祀的规定有:“凡祀天地,祭社稷,享宗庙,精诚则感格,怠慢则祸生。故祭祀之时,皆当极其精诚,不可少有怠慢,其风、云、雷、雨、师、山川等神,亦必敬慎自祭,勿遣官代祀”。“凡享宗庙,祭社稷,正祭前四日,午后沐浴更衣,处于斋宫,次日为始,致斋三日行事”。(31)这多少可以解释,在“靖难”以后,即使朱棣及其后继者对懿文太子的祭典逾制有疑义,也不敢随意废止而不得不行之的原因了。所以,太宗朱棣将建文帝升祭于太庙的“兴宗”主位迁于懿文太子陵后,对懿文太子的祭祀仍是“岁时致祭如常仪”。此“常仪”应是太祖因爱太子而定,后世之君又不敢违背《祖训》而废止对懿文陵的祭祀。迁都北京以后,每次遣勋贵致祭,不免烦劳且礼重,遣南京的礼臣代祭也就成了常制。不过,后世嗣皇皆是从懿文太子系转到太宗朱棣系,特别是朱棣通过“靖难”的方式夺得皇位,朱棣系的子孙对懿文太子陵的致祭不能尽遵当年之制而略有减损,也就很自然的了。
此外,关于后人对懿文太子陵祭礼逾制的原因,清人潘柽章做过解释。他说:
余考东陵九祭,若清明、中元、冬至与诸陵同者,无论矣,惟四孟、岁暮、忌辰六祭,《会典》既不能明,而国史亦述而未详,议礼之家,未有知其所繇来者也。盖孝康谥号既废,并罢太庙之祀,以其主置陵园,于是并庙中五大祭于陵祭之中。凡四孟岁暮之加牲,即所谓岁时致祭,如常仪者也。独是诸陵忌辰,俱用酒果,无牲帛,而东陵何以独厚,则因诸陵忌辰,已有奉先殿之祭,故陵祭稍杀,而孝康则无之,故有所耑重也。且诸陵岁祀,俱命勋旧大臣行礼,而东陵则兼掌于祠官,其轻重之间则微有辨矣。虽然,陵祭非古也,而又并庙中之时祭用之,此礼之变也,若因此而上逮孝陵,以元旦、忌辰、圣节,并同时祭,名实混乱,其渎已甚,且何以处夫天寿诸陵乎?窃谓孝康谥号既复,自当别立专庙,祀于南京,而陵园祀典,则以义裁之可也。(32)
其实,潘柽章将庙祭并入陵祭的解释是说不通的。首先,废懿文太子孝康皇帝谥号、罢太庙之祀以及将其主位改于其寝园的做法都是在“靖难”之后,如果当时有将对故太子的庙祭并入陵祭的规定,如此大事不可能不留下哪怕是只字片语,且后来主管南京两陵祭典的太常寺官员也不知此事。其次,“靖难”后太宗朱棣对懿文太子祭礼的诸多减法,目的都是为了消减故太子的影响,进而掩盖他夺建文之位的事实,如果在已废除了对故太子的庙祀后,还将其原祭礼移入陵祭并重于对太祖之祭,在逻辑上不符,在事实上当时那些迎合太宗之礼臣也不会同意的,特别是这种移入的礼典已超过对太祖之一年三大祭。第三,潘氏将“四孟岁暮之加牲”理解成是太宗要求的“岁时致祭如常仪”,也是矛盾的。即如果“四孟岁暮之加牲”真是从庙祭移来的,如上文分析的那样,太宗所言是有违逻辑与事实的;如果“四孟岁暮之加牲”不是由庙祭礼移来,而是太祖因爱故太子由太祖所定的话,太宗将其视为“常仪”要求礼官岁时致祭,则是符合事实的,因为太宗也不敢有违《祖训》。最后,潘氏将北京天寿山明代诸帝陵的忌辰不用牲帛与东陵之忌辰用牲帛相比,以凸显东陵之祭独厚,更能说明东陵之祭典高于孝陵、高于后世诸帝陵是有特殊原因的,因此,它不可能是太宗之“仁爱宽厚”,只能是因太祖之爱并钦定而后世诸帝不敢改之故。
三、懿文太子陵陵祭逾制所反映的明代政治问题
自永乐以后,懿文太子陵陵祭逾制,就一直成为一个问题困扰着明代的礼臣及学者。在永乐初年,就有礼官认为它“于礼未安”而倡导更改厘正,(33)不过,这时的礼臣认为懿文太子陵陵祭逾制“于礼未安”,与其说是出于“礼”的考虑,不如说是希朱棣之旨或投其所好。此后直至嘉靖中,掌管懿文太子陵陵祭的南京太常寺臣一直以其属道官奉祀懿文太子陵,是礼遇过低而“心颇不惬”,但无敢言及,(34)直到万历十八年南京太常寺少卿谢杰的抗疏并得到万历皇帝的认可后,奉祀官官品过低之事才得以厘改。此后,关于懿文太子陵陵祭的问题遂不断为礼臣及当时学者议及。
对于明朝人来说,懿文太子陵陵祭逾制为大多数的常人所忽视或不知,它应是一个非常事件,由此引起的祭祀典制的变化也应属非常之制,却常为礼官所提起、学者们或好奇,或疑惑,或抗争。这在永乐朝以后的明代历史上其实是个两难的问题,即懿文太子陵的陵祭规制,与其相邻的孝陵相比,明显是逾制的,应该厘改——或对其加以减杀,或隆礼于孝陵。但自成祖本人至后世嗣君,既没有减杀懿文太子陵的祭礼,也没有加隆孝陵之祭典,而是皆按其原制行之,显得不可理解。之所以如此,笔者以为与明代政治中的诸多问题是相关联的,如永乐初的改建文之政、对《皇明祖训》的遵循与执行、明朝人对建文朝史事的认识等,它也是非常制对常制产生深刻影响的典型例证。
“靖难”以后,成祖在大肆诛杀建文朝臣的同时,以复祖制为名,尽改建文之政。所谓“五府六部一应建文中所改易洪武政令、格条,悉复旧制”。(35)此前建文帝加给其父懿文太子的尊号及祀典,也一并被停止并复其洪武中的旧号、旧典。很显然,这与改建文之政的做法,形似而质异,改建文之政是为了政治上证明他举“靖难”之师的正当性,而去建文帝加于其父懿文太子的尊号和祭典,则完全是为了消除懿文太子和建文帝一系的政治影响。与之类似的还有,就是成祖对懿文太子几个已成年子嗣的处理。除建文帝之外,懿文太子的几个子嗣均不得善终。长女江都公主,初称江都郡主,洪武二十七年下嫁长兴侯炳文之子耿璿,建文元年加封公主。“靖难”中,耿炳文伐燕,耿璿尝劝直捣北平。永乐初,耿璿称疾不出,坐罪死。公主亦降为郡主,永乐元年三月以忧卒。(36)江都郡主因何忧而卒是不言自明的。懿文太子第四子瓯宁王允,建文中封徐王,成祖即位后改封敷惠王,永乐二年,再改为瓯宁王,以奉懿文之祀。《明太宗实录》记“王聪慧端谨,上素爱之,未遣之国,忽夜邸第不戒于火,王惊仆地,久而始苏,上命医亟视之,竟成疾而薨。时年十六,上深悼之,赐祭谥哀简云”。(37)“上素爱之”的说法充满着谎言,既已封为瓯宁王又何不之国?其实瓯宁王之死的真正原因应是他“聪慧端谨”及时年已16岁,对成祖来说无疑是个实在的威胁。此后是永乐十五年懿文太子的第四女,和已经被废为庶人的懿文太子第三子允熥先后死去,尽管成祖都命以礼葬之,但仍不能掩盖他除之而后快的动机。因此,永乐初年,如果考虑到成祖对被他认为是已被大火烧死的建文帝的种种低调处理看(除其年号、不祭园陵等),以及对懿文太子诸子嗣的灭杀,尽可能地消除懿文太子与建文帝的影响,应是符合逻辑以及永乐初年实际政治的。对懿文太子陵及建文帝一系在礼制方面的任何减杀,都可以在复太祖旧制的大背景下瞒天过海而不留痕迹,但他仍不减或不敢减懿文太子的陵祭典礼,似乎确有深意。
与此类似的,还有历朝对懿文太子陵寝的不断修缮。与永乐朝不断抹杀懿文太子和建文帝影响相反的是,自永乐七年始,历代都对懿文太子陵不断地修缮。无论怎么说,懿文太子陵与孝陵并列在一起,且每年享九大祭的祭典,对于通过“靖难”之役而夺得皇位的成祖来说,其潜在的政治意义都是非常明显的,人们都会由此想起在明朝人认为是逊国在外的建文帝。明代对懿文太子陵的修缮情况如下:
永乐七年三月,修大祀坛、孝陵并懿文陵、山川坛之神厨库及祭品。(38)
永乐十一年四月,修南郊天祀殿,日月星辰等坛、并斋宫及懿文陵、历代帝皇殿。(39)
永乐十四年四月,修大祀坛及神乐观、山川坛、懿文陵。(40)
永乐二十二年六月,修南京天地坛大祀殿、山川坛正殿、懿文陵神厨库房。(41)
正统十一年八月,南京太常寺言懿文太子陵损敝,英宗皇帝命南京工部修孝陵、懿文陵祭器。(42)
天顺二年三月,南京守备太监周礼奏报:二月九日暴风,拔孝陵松树及懿文陵灵殿等处兽眷,梁柱多脱落损坏。英宗皇帝遂命驸马都尉焦敬往祭告修理。(43)
天顺四年三月,英宗皇帝又命修孝陵及懿文陵祭器案卓。(44)
成化三年十月,宪宗皇帝命南京工部修孝陵殿及懿文太子灵殿。(45)
正德五年三月,武宗皇帝命南京内官监太监董文、永顺伯薛勋、工部尚书俞俊督修孝陵明楼及懿文灵殿。(46)
嘉靖十一年十二月,世宗皇帝下诏,修理孝陵具服殿、灵星门、金水桥及懿文陵香殿。(47)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明实录》记载,从嘉靖十一年(1532)以后直至明末,明朝对孝陵的修缮共有16次。在这16次中,《实录》都没有提及修孝陵时是否对懿文太子陵也一并修葺,但可以肯定地说,对懿文太子陵的修葺也是一并进行的。因为上引对懿文太子陵的修葺大多是和孝陵一并进行的,单独修缮的次数较少,可以推测后世对两陵的修葺是一并进行的。此外,在万历时张瀚游历南京拜谒孝陵时,还看见“懿文皇子墓,亦朱门深锁,不能至也”,(48)不见懿文陵有败落之象,也说明懿文太子的陵寝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再者,永乐中,总共对懿文太子陵进行了4次修葺活动,如果说,永乐以后历朝对懿文陵的修缮是前朝修缮活动的延续的话,那么,永乐中的4次修葺也应该是有深意的。
深意者何?主掌两陵祭祀的南京太常寺少卿刘曰梧也曾有类似之惑:“东陵,懿文太子寝庙也,一岁凡九大祭,一素祭,视诸陵有加礼,其中似有深意焉”。(49)明人沈德符也将明代历朝对懿文太子陵的祭祀视为“列圣相承,善体文皇意中之事”。(50)明代的礼臣和史家似乎从中读出了什么。那么,太宗文皇帝为何要对懿文太子陵保持如此的祭祀规制呢,明代列圣所体文皇意中之事又是什么呢?
如前述,懿文太子陵的祭祀礼制是由明太祖朱元璋钦定的,即为祖制,洪武二十八年又最后厘定的《皇明祖训》,特别是其中的关于“严祭祀”的内容,更让后世嗣君在祭祀上不敢有半点马虎。(尽管在明代中后期,这方面的要求没有得到完全贯彻与执行,请勋臣代祭或废祭之事时有发生)这就使得在永乐初年,尽管太宗朱棣及其礼臣,极尽所能欲去除懿文太子及建文帝一系的政治影响,但在对懿文太子陵的祭祀方面,仍是保持着在当时及后世看来对于孝陵来说都显得是逾制的一年九大祭的典制。这是一种两难的选择,欲去而不能,很显然,祖制与《祖训》的影响至关重要。当然,朱棣还有更深的政治隐意,即他要表现对祖制和《祖训》的绝对遵从,以彰显他“靖难”的正当,并应和“靖难”前清君侧、复祖制的口号。这是朱棣要遵循“祖训”而对懿文太子陵祭不加废除的真正原因。为此,清人谈迁说得比较直接:“出帝有茹肝涉血之嫌,其追废庶人宜也。孝康皇帝夙谊不薄,即被一虚号于在天,亦何溢之有?必曰悉遵先命,则燕之不为燕也。高皇帝亦曷能禁之。”(51)
与此类似而不同的是,明代人对云奇墓的祭祀。云奇,洪武初年守西华门的内使,洪武十三年,云奇奏报胡惟庸谋逆,遂“走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崒,舌不能达意”,朱元璋怒其不敬,为左右捶毙。待胡惟庸案发,朱元璋遂追悼云奇“死非罪,忠弗白,宜申恤典,遂赠某监左少监,赐葬兹地(太平门外,钟山西——引者注),命有司春秋致祭,仍给六人供岁时洒扫役”。直至嘉靖四年,“守备南京太监高公、王公等,感云奇忠义,复请于朝,追加今赠(司礼监太监——引者注),致谕祭焉”。(52)区区一宦官有恩于朝,朱元璋遂赐葬并命有司春秋致祭,并为后世一直遵循,更何况是朱元璋深爱的太子。
再者,太宗朱棣不能不顾及懿文太子的政治影响和太祖高皇帝的“在天之灵”。尽管懿文太子及建文帝的政治影响在靖难之役以后被消除了很多,但懿文太子在太祖时庇护违法诸王的仁慈天性,当时健在的诸王不能不记在心中;而时为燕王的朱棣是否也有违法行为,是否也为懿文太子救护过,由于洪武、建文间凡不利朱棣的史事皆在永乐初年被湮灭了,至今已无法得知。而懿文太子佐太祖处理国事的才能,对当时和后世也有深远的影响,可以从方孝孺挽懿文太子的诗中反映一二。
第一首:盛德闻中夏,黎民望彼苍。少留临宇宙,未必愧成康。宗社千年恨,山陵后世光。神游思下土,经国意难忘。
第六首:懿文光典册,善美过昭明。历数归元子,哀荣慰圣情。神灵游帝所,陵寝镇天京。公论当时定,千秋有颂声。
第十首:斥土开瑶殿,因山近翠微。神舆离鹤禁,天泪湿龙衣。日月还丹阙,风云送六飞,太平皇业固,清庙咏光辉。(53)
如果说,太宗朱棣无需顾及懿文太子政治影响的话,那么,懿文太子陵和孝陵相邻,对懿文太子陵的祭祀任何减杀或稍有不恭,都可能让太祖的“在天之灵”不安。虽然没有直接的关于太宗朱棣这方面顾虑的记载,但礼臣们的分析也不是无源之水。“夫祖父子子孙,未有不亲爱者,亲爱之未有不顾复而怜恤者,高皇帝当享祀之日,宁不在盻东陵而念懿文太子之或怨恫否?又宁不因东陵而念建文召之不血食否?岂惟高皇帝?抑亦文皇帝所不忍也。”(54)与此相关,它也可以解释为何在明代对孝陵进行维护与修葺时一并修葺懿文太子陵的原因了。
最后,明代人对懿文太子陵祭典逾制的不断关注,还与明人浓厚的恢复建文朝史事以及给予建文帝一定祭典的情结相关联,尽管这种关联不是十分直接。晚明人沈德符曾说过:“懿文园在孝陵之东,至今称为东陵。想当日追崇尊号,必追上陵名,既经革除,遂不可考。而人之称陵如故,则建文之泽,犹在人心也。”(55)沈德符将明人对懿文太子陵祭礼的关注与建文之泽相联系,只是看到了其中的一个方面,明中叶以后廷臣不断地要求恢复建文年号、建文朝史事以及给予建文朝君臣相应的祭祀礼才是真正的原因。
明代人对恢复建文朝被湮灭的史事的热情,在中国历史上,与之类似的情况还是少见的。“靖难之役”后,在朱棣及其臣僚的共同“努力”下,建文帝统治四年的历史被湮没了:建文年号被附于洪武之后,在两次重修的《太祖实录》中,凡有碍于己及建文四年的德政尽被删改,永乐初年修纂的《奉天靖难记》等书更是彻底抹黑了建文四年的统治,史臣亦不记建文事,“遂使建文数年朝廷政事,及当时忠于所事者,皆湮没不传”。(56)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从仁宗当政后放松对建文帝死难忠臣家属和姻亲的管制始,(57)到英宗天顺初年释放建庶人后,(58)明代的官方和私人开始渐渐地敢于论及恢复建文朝史事了,(59)直到万历年间,因朝野不断地奏请,朝廷准允恢复建文年号,使得明代社会中恢复建文朝史事的实践以及建议给建文朝君臣相应的祭祀礼制的要求达于高潮。
在这些奏请中,较早地将建文朝史事的恢复与懿文太子陵的祭祀相联系的是弘治年间的浙江布衣缪恭。他伏阙上书,请复建文时故号,爵其后裔,以奉祀懿文太子祭祀。(60)万历中这样的奏请遂连绵不绝。万历十八年南京太常寺少卿谢杰抗疏懿文太子陵的祭祀使节品级过低,要求加隆。二十九年通政使沈子木建言“建文祀典不宜久湮”,借此礼部奏请“建文皇帝祀典久湮,请于懿文太子庙侧,别立一庙,四时致祭,不报”。(61)一年以后,礼部覆沈子木议说“靖难”以后,“明统顺易世之后,祀典杳然,盖繇当时诸臣,徒见建文逊国之迹,而未能推体成祖文皇帝之本心也……靖难诸臣欲甚建文之罪,以彰南伐之功,而在成祖则未有显斥建文之明旨,彼时典礼既失,奏闻相沿,遂成忌讳,不知天下高皇之天下也,正朔高皇之正朔也,本自一家,原非两敌,代邸天授,少帝何尤。请于懿文太子庙侧,别立一庙,四时致祭,庶高皇在天之灵可安,而成祖盛德益光,本心益明,其益于圣孝大矣”。(62)这是礼部以官方的正式回复,但没有结果。万历四十四年,南京太常寺少卿刘曰梧上疏,指出懿文太子陵一年九大祭,高出孝陵礼制,似有深意,乞请“敕下该(礼)部集廷臣会议,建文君应否追崇尊谥?增立庙祀?复其年号?封表山陵?用补一代缺典。如以太庙难于议袝,山陵年远难稽,则请别立一庙,岁时享祀如制,或准先科臣万象春议,袝主于懿文太子之庙一体致祭,而于懿文太子仍还其已崇之旧号。”以此来慰太祖在天之灵,安成祖之心。(63)万历四十八年,南京太常寺少卿桂有根基于懿文太子陵一年九大祭,而孝陵只三大祭,再次奏请提升孝陵祭祀等制为“元旦、孟冬、两忌辰与圣节赡拜之际,俱用太牢”。此奏请以“祝帛一切祭品,本寺以岁入钱粮备办,不必加派”为前提,最后得到神宗的准允。(64)至此,孝陵与懿文太子陵的祭祀等制才相同。其实,此时即便是孝陵与懿文太子陵均享一年九大祭的典制,相对而言,懿文太子陵的陵祭礼还是比较高的。天启四年(1624),南京户科给事中欧阳调律言:“臣备员南垣,数趋陵庙,及望东陵,爽若有失。夫建(当为‘懿’——引者注)文太子庙貌宛然,岁九祭,而建文生为帝王,殁无谥号,既不得入袝太庙,又不得别享一祠,封墓莫识,魂魄安依,二祖列宗必有不安……乞敕廷议,毅然举行,成一代之美。”(65)结果仍是没有得到熹宗皇帝的准允。
应该说,这些奏请都是基于对建文朝史事的恢复以及给予建文君臣相应的祭礼而提出的,但它无不让当时的礼官或学者关注懿文太子陵的陵祭问题,遂使这个在明代很长时间内见怪不怪的非常之制得以为后世学者所关注与讨论。当然,明朝灭亡以后,南京的福王小朝廷在祭拜孝陵时,福王以皇帝的身份亲自展拜懿文太子陵,被时人称为“实为三百年来未有盛事”,并为此奏请小朝廷厘正懿文故号与祀典,还赋予这样的要求以很高的意义:“若此举告成,千秋万世之下,必传为美谈。”(66)其实,这样的想法到了清朝以后,已是很少有人这样认为了。
注释:
①关于孝陵的选址时间,明代文献少有记载。现据有关学者考证及有关考古发掘,认为孝陵陵址的筹划与选定始于洪武二年。(参见王前华:《明孝陵历史与文化价值初探》,《中国明代文化研究·南京专辑》编委会、南京中山陵园管理局编:《明代文化研究南京专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年,第68页)洪武十四年开始营建,洪武十五年九月孝慈马皇后葬于孝陵,十六年孝陵殿成,至永乐十一年(1413)朱棣营建大明孝陵神功圣德碑楼为止,前后历时44年。
②《明宣宗实录》卷14,宣德元年二月乙亥,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影印本(下引《明实录》者同),第378页。《明史》卷60《礼志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473页。林时对:《荷牐丛谈》卷1《祖陵祀典》,《台湾文献丛刊》第8辑,台北: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第18页。
③《明实录》多称为懿文陵,如《明太宗实录》卷89(永乐七年三月丙寅,第1181页)、《明英宗实录》卷17(正统元年五月壬申,第330页)。此外《明孝宗实录》、《明武宗实录》、《明世宗实录》和《明神宗实录》等也皆如此。称其为“东陵”的有顾起元《客座赘语》卷3《陵祭》(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70页)。《明神宗实录》卷475“万历三十八年九月辛亥”条引刘曰梧的上奏亦称“东陵”。谈迁在《谈氏笔乘·营建》中也说:“懿文太子袝葬于(孝陵)侧,世称东陵。”沈德符则称其为“懿文太子寝园”或“懿文园”(《万历野获编》卷1《园庙缺典》、《陵寝之祭》,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8页)。还有称“懿文太子灵殿”者,如《明宪宗实录》卷47(成化三年十月丙申,第970页)。张瀚则称为“懿文皇子墓”(《松窗梦语》卷2《东游纪》,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36页)。
④《明史》卷60《礼志十四》,第1473页。
⑤张瀚:《松窗梦语》卷7《时序纪》,第136页。
⑥《明史》卷60《礼志十四》,第1473页。
⑦此问题曾困扰笔者近二十年。为此笔者曾向很多明史学界的前辈请教过,或没有关注此问题,或直接说此事不可能,还有怀疑记载有误;也曾问过南京孝陵的有关同志,均不得其解。
⑧郑晓:《皇明三礼述》卷上《陵寝》,《吾学编》第63卷,《四库禁毁书丛刊》本,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史部,第45册,第629—630页。
⑨《明神宗实录》卷224,万历十八年六月丁丑,第4158—4159页。
⑩《明神宗实录》卷475,万历三十八年九月辛亥,第8966页。
(11)顾起元:《客座赘语》卷3《陵祭》,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70页。
(12)《明神宗实录》卷548,万历四十四年八月癸卯,第10379—10380页。
(13)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陵寝之祭》,第8页。
(14)潘柽章:《国史考异》卷4,《续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史部,史评类452册,第75页。
(15)《明史》卷60《礼志十四》,第1473页。
(16)徐乾学:《读礼通考》卷93《葬考十二·山陵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4册,第241—242页。
(17)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园庙缺典》,第8页。
(18)《明神宗实录》卷548,万历四十四年八月癸卯,第10380页。
(19)潘柽章:《国史考异》卷4,《续四库全书》本,史部,史评类452册,第75页。
(20)顾起元:《客座赘语》卷3《陵祭》,第70页。
(2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陵寝之祭》,第8页。
(22)潘柽章:《国史考异》卷4,《续四库全书》本,史部,史评类452册,第75页。
(23)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3《故后无讳日》,第75页。
(24)秦蕙田:《五礼通考》卷59《宗庙制度》,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6册,第371页。
(25)潘柽章:《国史考异》卷4,《续四库全书》本,史部,史评类452册,第75页。
(26)《明太宗实录》卷9下,洪武三十五年六月戊寅,第141页。
(27)谈迁:《国榷》卷9《太祖洪武二十五年》,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729页。
(28)黄佐:《翰林记》卷7《仪礼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6册,第926页。
(29)《明太祖实录》卷217载:“洪武二十五年五月己丑,上以皇太子之服当除而弗忍,礼官以为言,上曰:‘父子之恩,本乎天性,存卞之感,切于至情。朕非不欲俯从众议,但衷心哀悼,不能遽忘耳。’”(第3197页)
(30)朱元璋:《皇明祖训·序》,北京图书馆藏明洪武礼部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史部,第264册,第165—166页。
(31)朱元璋:《皇明祖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64册,第171页。
(32)潘柽章:《国史考异》卷4,《续四库全书》本,史部,史评类452册,第76页。
(33)《明太宗实录》卷9下,洪武三十五年六月戊寅,第141页。
(34)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园庙缺典》,第8页。
(35)《明太宗实录》卷9下,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庚午,第136页。
(36)《明太宗实录》卷18,永乐元年三月乙酉,第321页。《明史》卷121《江都公主传》,第3668页。
(37)《明太宗实录》卷62,永乐四年十二月辛亥,第897页。
(38)《明太宗实录》卷89,永乐七年三月丙寅,第1181页。
(39)《明太宗实录》卷139,永乐十一年夏四月甲寅,第1673页。
(40)《明太宗实录》卷175,永乐十四年夏四月壬申,第1919页。
(41)《明太宗实录》卷272,永乐二十二年六月庚申,第2463页。
(42)《明英宗实录》卷144,正统十一年八月辛亥,第2844页。此次修陵一直延续到第二年四月才完工,为此英宗皇帝还特意命驸马都尉赵辉祭告太祖高皇帝、孝慈高皇后,丰城侯李贤告谢后土之神。(《明英宗实录》卷152,正统十二年夏四月丙辰,第2986页)
(43)《明英宗实录》卷289,天顺二年三月丙午,第6185页。
(44)《明英宗实录》卷313,天顺四年三月庚子,第6567页。
(45)《明宪宗实录》卷47,成化三年冬十月丙申,第970页。
(46)《明武宗实录》卷61,正德五年三月丙辰,第1333页。此次修陵一直延续到第三年十月才完工,为此武宗皇帝命南京守备太监黄伟、魏国公徐俌祭告二陵,并奖赏有关人员。(《明武宗实录》卷93,正德七年冬十月甲辰,第1974页)
(47)《明世宗实录》卷145,嘉靖十一年十二月乙酉,第3373页。
(48)张瀚:《松窗梦语》卷2《东游纪》,第36页。
(49)《明神宗实录》卷475,万历三十八年九月辛亥,第8966页。
(50)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园庙缺典》,第8页。
(51)谈迁:《国榷》卷12《惠宗建文四年》,第863页。
(52)何孟春:《余冬序录》卷25《内篇第二十五》,《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杂家类,第101册,第714页。郎瑛:《七修类稿》卷14《国事类·本朝内官忠能》,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第162页。所记内容类似而文字稍有差别。
(53)方孝孺在诗后写有说明:“右(上)十诗,盖以写臣子之至情,而寓攀号迫切之意,未尝敢以示人。今以记事灵殿,适舍弟以诸生来见,感泣,乃书以与之。然辞之卑陋而事之隆重,身之疏寡而道之崇高,宜其不足以形容之也。”(方孝孺:《逊志斋集》卷24,四部备要本,上海:中华书局,1924年,第316页)
(54)《明神宗实录》卷475,万历三十八年九月辛亥,第8967页。
(55)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陵寝之祭》,第8—9页。
(56)何乔新:《嘉议大夫吏部右侍郎兼詹事府丞谥文懿杨公守陈墓志铭》,焦竑:《国朝献征录》卷26,台北:明文书局,1991年,《明代传记丛刊》本,第110册,第250页。
(57)《明仁宗实录》卷4上,永乐二十二年十一月壬申,第131页;卷5,永乐二十二年十二月癸卯,第157页。
(58)《明英宗实录》卷283,天顺元年十月丙辰,第6079—6080页。
(59)相关研究参见牛建强:《试论明代建文帝历史冤案的反正过程——以明中后期建文朝史籍纂修为视角》,《史学月刊》1996年第2期;吴德义:《试论建文史学》,《西北师大学报》2010年第2期;谢贵安:《试论〈明实录〉对建文帝的态度及其变化》,《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60)计六奇:《明季南略》卷2《累朝阙典未行疏》,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3页。
(61)《明神宗实录》卷361,万历二十九年七月丁巳,第6748页。
(62)《明神宗实录》卷374,万历三十年七月癸未,第7034—7035页。
(63)《明神宗实录》卷475,万历三十八年九月辛亥,第8969—8970页。
(64)《明神宗实录》卷548,万历四十四年八月癸卯,第10380页。
(65)《明熹宗实录》卷40,天启四年三月辛巳,第2313页。
(66)计六奇:《明季南略》卷2《累朝阙典未行疏》,第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