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突破对策_商品标准论文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突破对策_商品标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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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92-(2001)03-0047-04

一、TBT透视

TBT是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的英文缩写,TBT是指在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规、法令、条例、规定以及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措施,对外国进口商品进行有关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认证,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在当今国际贸易中,关税贸易壁垒正逐步让位于非关税壁垒,而TBT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TBT已经成为在WTO体制下推行贸易保护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名目繁多的TBT措施将成为影响21世纪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将是世贸组织未来深入谈判的重要内容。

TBT比较于关税壁垒,具有下面一些特点:(1)实行TBT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即为保护人类健康及环境等合法目标,是可以采取适当的TBT措施的。因此,有些国家就借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这就比用关税壁垒来阻碍自由贸易更具有隐蔽性的特点。(2)在WTO体制下,对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被给予优惠关税,其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照顾,而TBT措施的实施,使经济和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处于一种受歧视的地位。(3)TBT比之于关税壁垒措施,更具有广泛性,TBT所涉及的产品从初级产品到高技术产品、从有形商品到无形商品(服务贸易)无所不包,另外,TBT措施有公约、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等各种表现形式。(4)关税措施具有固定、争议不大的特点,而TBT措施由于涉及面广、内容复杂、隐蔽性强等特点,不同国家之间难以协调、易引发争议(注:夏友富:《影响未来的重要因素》,载《国际贸易》1999年第6期。)。

在国际贸易中实施的TBT主要有四个方面:技术标准和法规;产品质量认证和合格认定;标签和包装;绿色技术壁垒(注:《技术贸易壁垒》课题组:《美、日、欧在国际贸易中实施技术壁垒的情况》,载《国际贸易》1999年第6期。)。

1.技术标准和法规。进口国通过制定水平高的技术标准、严格的法规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日本有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其中只有少数与国际标准一致,当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时,不仅要求符合国际标准,而且还要求与日本标准相吻合。美国一方面积极在世界上推行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却为维护自身利益,在技术标准、法规方面具有较强的保护主义色彩。欧盟各国由于经济、技术实力普遍较高,所以技术标准高、技术法规严,尤其是对产品的环境标准要求,让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望尘莫及。欧盟是首先意识到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的国家,其成员国也是设置技术壁垒最多的。从总体上来说,要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必须达到至少下列三个条件之一:(1)符合欧洲标准EN,取得欧洲标准委员会CEN认证标准。(2)与人身健康有关的产品,要取得欧盟安全认证标志CE。(3)要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厂商,要取得ISO9000证书。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合格评定。进口国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产品的合格检验等对进口商品设置重重障碍。如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其中有较大影响的有产品安全认证体系V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同时ISO9000系列标准在美国也被有效采纳。外国进口商向美国市场销售产品时,必须向某些认证机构申请认可,保险商实验室联合公司(UL)、美国石油学会(API)是有很大影响力的认证机构。在推广严格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同时,各进口国还有一套严格的进口商品检验制度,如欧盟理事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对输入欧盟的产品加强安全检查,不管从哪个成员国的口岸进来,均需根据统一标准接受安全和卫生检查,任何一个海关,只要在检验时发现进口的产品不符合欧盟标准,不仅有权中止报关手续,还应立即通知其他海关口岸。

3.标签、包装方面。繁琐而苛刻的商品内外包装和标准的限制性规定,已成为国外商品进口的较大障碍。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标签包装方面的法规来限制进口。如意大利法律除了对一般进口商品在包装和标签上有严格的规定外,还专门对钢琴、医用温度计、酒等商品作了特殊的标签规定。而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最为完备、严谨的国家,新法规的研究制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4.绿色壁垒。所谓绿色壁垒,是指以进口国保护生态环境、自然环境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限制进口的措施,这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或服务的出口构成了壁垒(注:林琳:《突破绿色壁垒,迎接环保挑战》,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6期。)。这种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在某些国家消然兴起,而且大有来者不善之势,它逐步渗透到从产品初始原料准备到生产流程、包装销售、消费者使用、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其内容包括: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等。其中国际标准组织(ISO)在1995年通过的环境管理系列ISO14000规范及指导调查草案、1996年正式颁布的ISO14000中首批正式标准ISO14001-14012已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二、TBT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TBT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市场准入与竞争力(注:邵宏华:《贸易标靶》,载《国际贸易》1999年第6期。)。

1.市场准入方面,鉴于进口国家实行TBT措施,我国的许多产品由于苛刻的TBT而无法出口到该进口国。目前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如在德国,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就达1.58万种,这使我国出口商品望尘莫及,而且这些标准大多都等同于国际标准。相比之下,我国工业标准少,并且大部分低于国际标准,这是我国不少产品不能进入德国市场的根本原因。而日本名目繁多的技术标准,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我国商品进入日本不仅要符合国际标准,而且要符合苛刻的日本标准。如在商品规格方面,日本的规定甚为严格,一是商品在品质、形状、尺寸和检验方法上均需满足特定标准的强制性规格,二是在日本消费者心目中自然形成的任意规格。而任意规格又分为国家规格、团体规格、任意质量标准三种。其中JIS规格(工业品)、JAC规格(农产品)、G标志、SG标志均是为日本消费者所熟悉的任意规格,如果我国出口到日本的产品不能满足这些规格的要求,基本上是不可能进入日本市场的。

TBT措施对我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市场准入方面的影响,从具体产品来看,也是触目惊心的。在农产品与食品方面,由于TBT措施中有毒物质残留量、动植物病虫害规定、严格的卫生检疫制度、对农产品和食品加工的规定、保护特定动植物物种的影响,我国的许多农产品与食品被拒绝进入一些国家的市场。如欧盟已决定自1996年8月1日起禁止我国冻鸡进入欧盟市场,而日本禁止我国大部分水果、瓜果蔬菜进口,仅有少量水果,如哈密瓜、荔枝在接受严格的检疫后才能进口到日本。在机电产品方面,我国生产的收音机、电视、灯具的出口一向居于世界前列,而且主要是销往欧美、日本等国。近年来这些国家相继实施TBT措施,严格规定机电产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兼容性、可回收率、节能性等,这些措施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造成许多障碍。如从1996年1月1日开始起,欧盟等国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澳大利亚也开始类似做法,这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到该地区和国家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我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方面,TBT中的绿色壁垒也在逐步成为挡在该类产品出口之路上的庞然大物。纺织品出口曾是我国出口贸易的大户,但由于进口国实行绿色壁垒,我国纺织品出口已大受影响。如从1994年4月1日起,德国正式禁止含偶氨染料的纺织品进口,凡违反规定者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这使我国正在使用的104种偶氨染料的纺织品出口德国受到致命打击。在其他产品出口方面,我国的出口贸易也因进口国实行TBT而大受影响。如化工产品、药品、瓷器、皮革制品、玩具等,在市场准入方面已有相当难度。

TBT有关包装、标签的规定也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了商品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中对商品包装材料的易处理性和可回收率有较高的要求和标准,而我国出口商品的传统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回收,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包装问题而无法出口。另外,我国出口的商品包装不注意对一些天然材料生产的包装物进行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加之包装材料材质较差,部分出口产品的包装中还大量使用木材、稻草等外观粗陋、易含病虫害的包装材料,这就容易给进口国提供对我国商品依据TBT措施设置贸易壁垒的机会。例如,1998年9月中旬,美国农业部提出中国出口商品的包装使用了未经处理的木材,将亚洲地区的长刺蜂带进美国,据此,美国农业部向中国发出90天的最后通牒,要求中国商品在此期限内更换包装,否则同年12月17日以后将禁止使用未经处理木材作包装的商品出口到美国。

综上所述,在较高的TBT措施面前,一些打算出口到进口国的产品无法进入该国市场,而在增高的技术和安全、卫生检疫标准面前,我国已进入国际市场的老牌拳头出口产品也被迫退出,原因不外乎有两种:一是出口国任意提高了标准,致使我国出口商品无法达到其标准;二是标准增高也相应增加了出口成本,使我国的一些出口商无法承担费用,不得不退出市场。

2.TBT措施将影响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首先有些TBT壁垒虽然不对产品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为满足要求而进行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昂贵的检测费用已经增加了我国出口企业的成本,从而削弱了它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日本1999年1月16日最新《家畜传染病预防实施细则》规定:全世界只有韩国、美国、菲律宾等32个国家属于无口蹄疫的“清洁地区”。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其他国家的产品被禁止进入日本。据该法,日本允许进口一些活的家禽,但要经过1~4个月的申报,出口前需要专门隔离35天,到岸后实行逐个体检,需耗费10~15天,致使成本过高。欧盟也在1999年6月1日颁布决议,要求其15个成员实行紧急措施,对所有来自中国的货物木质包装实行新的检验标准: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不得有直径大于3毫米的虫蛀洞,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使木材料含水量低于20%。这项措施也无疑增加了这些出口商品的成本,使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其次,我国的检测检验设备的生产较之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国内商检部门与企业自身都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标准样品和技术,我国不得不进口大量的检测设备,增加出口成本,而进口国在标签方面的严格要求,也同样会增加我国出口商的成本。如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要求大部分的食品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仅仅是在这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制造商为此每年要支出10.5亿美元,而这对于落后国家出口商的成本压力就可想而知了。再次,我国产品进入欧美等国家,需要取得该国或国际通行的认证标志方可避免TBT的阻碍。如国际上通行的ISO9000认证、ISO14000认证,日本的G标准、SG标志及ST标志等,欧盟的CE标准,美国的UL、MIL、FCC认证标志。要取得这些认证标志,一般需外国机构主证,而外国认证机构的认证费用和检测费用昂贵,直接增加了中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削弱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TBT的突破

TBT的突破是一个涉及面广并且极其复杂的问题,笔者认为,突破TBT应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政府和企业积极寻找突破TBT的策略。同时依据TBT协议的宗旨与原则,参照欧美等国的商品防卫机制,制定我国的国际贸易防卫法,以法律手段突破TBT。

1.政府策略。(1)为减少贸易摩擦和减轻国内企业负担,我国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与各国签订互认协议,以消除技术贸易壁垒。当前最急迫的任务是大力推行ISO9000和ISO14000认证。(2)由于各国技术壁垒种类繁多,应该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TBT的信息收集工作,了解各国TBT的措施、法规与标准,加强对WTO有关TBT协议的研究,设立咨询点,便于国内企业了解(注:冯德连:《突破绿色贸易壁垒:政府策略的定位与细分》,载《财贸研究》1998年第4期。)。(3)对于主要贸易对象国的一些TBT限制措施的动态加以密切关注,建立预警机制,提醒国内的企业早作准备,提前适应国外技术和标准变化的要求。(4)积极开发、引进环境技术,降低能源与原材料消耗,降低出口产品的污染度,改造传统出口产业,提高环境竞争力。(5)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改造成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6)国家应积极鼓励绿色产品的开发与出口,出口发展基金应优先考虑绿色产品开发,建立绿色产品出口发展基金,专门为绿色产品出口建立专项贷款和信贷保证金。

2.企业对策。(1)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环境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突破TBT的根本措施。(2)企业应将自身的生产经营与ISO9000与ISO14000标准结合起来,创造出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与环保品质,这样就有利于突破技术贸易壁垒(注:许红兵:《国际贸易壁垒新趋势和我国对策》,载《福建论坛》1998年第8期。)。(3)同时积极研究国外技术标准与认证及ISO标准,并积极申请国际认证及贸易对象国的认证,以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4)对于具有较强实力的国内企业来讲,可以通过投资行为来避开TBT,具体说来,就是这些国内企业向贸易对象国直接投资,在该国设立生产经营实体,这样生产出来的产品就可以直接在贸易对象国或向其他贸易对象国销售,这种方法既可以学习吸收当地先进的管理营销观念,又可以直接避开贸易对象国的TBT。如我国的彩电行业,每年有1000万台左右的库存,而欧盟每年大约有2000万台数量的需求,如果这些彩电企业直接向欧盟出口,应是增大彩电出口、缓解国内市场压力的大好机会。

3.法律对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其他类似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必要的反报复措施”。笔者认为,报复只是临时性的反TBT措施,并且这种法律措施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肯定满足不了入世之后反TBT的要求。因此,我们应在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的副协定——贸易技术壁垒协议(GATT-TBT)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欧盟共同体贸易壁垒条例(TBR)与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注:余敏友:《欧共体贸易壁垒条例评述》,载《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1期。),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国的国际贸易防卫法。这样方能使突破TBT的法律措施充分透明、反应快速、节制有力,从而使突破TBT真正有法可依,不致出现我国企业在遭遇到TBT时束手无策、任人暗算的情况。

收稿日期:200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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