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未来中国的纳斯达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纳斯达克论文,深交所论文,中国论文,未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停发新股三年的深交所,有望今年恢复新股发行并迈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第一步。虽然深交所并没有对外界正式发布过类似的消息,其领导层面对记者的询问也保持高度低调,但来自管理层、业界及深交所内部的消息均表明,深交所年内恢复新股发行基本已成定局,操作的思路也日渐清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板”已经成为深交所锁定的恢复新股发行的“第三条路”。业界分析认为,深交所锁定的“中小企业板”既不是原有的主板,也不是胎动已久但难产多年的创业板。
重新定位:锁定中小企业
三年停发新股,使深交所筹资功能丧失殆尽。许多人认为,深交所现状不仅影响了深交所及深圳特区的发展,而且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形成了空前的制约。去年“两会”期间,深圳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启动创业板,或尽快恢复深交所新股上市,议案未获采纳。今年“两会”,广东省部分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分别向政协和人大提交了提案与议案,提出在深圳主板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恢复新股发行。当时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亲临会场,表示将“认真研究”。这应该看作是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构想正式向决策层传达的明确信息。
“目前我们有两个证券交易所,但是深市停发新股已经多年,这种状态是一种市场资源的严重浪费。与此相对的是,上交所等待上市的企业在排长队,大量的中小企业因资金问题而制约了发展。”首任中国证监会主席、资本市场研究会主席刘鸿儒日前发表演讲,他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这一问题已经触及到了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许多根本性问题,有必要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创业板存有很大的争议,但是推出中小企业股票市场的呼声却日渐高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这位昔日的深交所总经理,前几日也与张承惠、范建军三位学者发表文章,称我国当前推出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市场正当其时,建立中小企业股票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外部条件已经具备。他们还特意指出,中小企业股票市场与创业板市场存在很大的不同,目前宜建立中小企业板市场,而不宜建立创业板市场。
“深交所今年恢复新股发行是水到渠成了,应该说,年内解决没有问题,准备工作也已经基本到位,只等监管层作最后的决策。”深交所一位工作人员如是告诉记者。据介绍,中国证监会已原则同意深交所恢复新股发行,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准之后即可实施。中央领导在证监会调研时,也已经明确表态,沪深交易所是“左右手的关系”。今年8月21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考察深交所之后,恢复发行新股已有定论。
据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原则同意的方案,是将流通股在5000万股以下、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集中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在不改变现有法规、上市标准、发行审核程序的情况下,作为深圳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单独监控,以此恢复深交所的新股发行。
“我个人估计10月份深交所即可恢复新股发行。”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8月底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认为。
关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功能定位,夏斌、张承惠、范建军三位学者认为:“深沪交易所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下创立的,事先并未进行分工与布局的深入谋划。两个交易所采取同一上市标准、同一交易标准和同一信息披露要求。如果说在1990年代初我国证券交易制度开创时,设两个完全相同的交易所有试点必要的话,在当今发达的IT技术支撑下已纯属资源浪费。”他们认为:“在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尚无特别需要去考虑深沪港三个交易所合理布局问题的前提下,应抓住时机,首先调整好深沪两个交易所现存的不合理布局。”
远景设想:中国的纳斯达克
“目前,中国较具规模的只有沪深主板市场,三板市场刚设立起来没有规模,二板市场尚未设立。目前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单一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结构单一,投融资主体单一。”深交所研究人员肖立见博士告诉记者,单一资本市场对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利影响已经日渐凸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无法满足大量的中小企业上市的需要,证券市场因此丧失了大量的上市资源;二是无法向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品种,证券市场因此失去了大量的投资者和投资资源;三是容易集聚市场风险,不利于分散市场风险。他告诉记者:“海外成熟证券市场都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证券市场。”
显然,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结构是极其单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认为:上交所与深交所应该都有自己的发展目标模式。上交所的目标可以定位为一个类似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主板市场。而深交所的发展模式可以参考美国的纳斯达克模式,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他说,“我认为应该积极慎重地推进。”
刘纪鹏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深交所恢复新股发行的模式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表达了他的看法。他认为,在深交所恢复新股发行后上市的企业短期内也不宜搞全流通,也不宜打乱现行核准制下的其他上市标准。但要兼顾两个问题:一、在未来的发展中可以考虑对上市企业的规模要求从现在的融资后总股本达到5000万下降为融资后达到总股本2000万,但其他的标准不降低,这样可以有利于向中小企业倾斜。二、考虑将证券业协会的退市代办转让系统纳入深交所,合而为一,统筹安排。“深交所目前没有场内交易,是无形的电子交易,今后深交所可以作为OTC(场外交易)市场的高级形式,电子自动报价系统还保持存在,它融合了主板的小盘与证券业协会的退市代办转让系统。”刘纪鹏说,“我认为就是构造中国的纳斯达克模式雏形。”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有关深交所的前途构想与刘纪鹏观点相近,他认为:“巩固主板市场的同时应大力发展功能上与主板不相同的OTC市场。而深交所可以借鉴OTC市场的模式,并将其纳入OTC市场体系之中。”据记者了解,区域性的OTC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中较低层次的证券市场,主要是对无法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当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流动渠道,同时在不同层次市场间建立进退机制。这种市场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OTCBB。
“创业板的难产的确使停发新股后的深交所陷入迷局,但深交所发展受限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此前政府基于培育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思路而对深交所采取了限制发展的政策。”深交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事实上,随着香港回归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深圳作为对外开放“窗口”的历史使命曾一度弱化。但今年以来,深圳特区的未来定位又一次成为中央决策重点。温家宝总理指出:深圳要进一步当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发挥示范作用。为此,中央部委七人小组深入深圳特区调研。因此许多人认为,在此过程中,深所恢复新股发行,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吸引以广大中小企业为主的上市资源无疑是深圳特区未来规划中要解决的问题。而今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签订CEPA,业界认为,这将使香港金融业向内地延伸,再次给深圳带来一个打造资本平台、建设金融中心的机会。从深圳市政府外管局传出的消息称,深圳市也一直在努力申请打通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之间的通道,使两个市场的投资者能够毫无阻碍地进行股票交易。其中一个合作方向为两市场合作,公司于一地上市,可于两地买卖。
现实路径:“三步走”
“恢复新股发行基本没有什么悬念了,但关键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操作,这还有待监管部门的决策。”深交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的确,对于深交所而言,目前难在恢复新股发行的具体操作模式。而在这一问题上,成思危副委员长在8月中旬的一次研讨会上提出的一个“稳妥”方案令人关注。据他称,此方案是他与深交所有关人士沟通后提出的“三步走”战略。
成思危方案的具体步骤是:第一步,将现有已通过发审委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小盘股集中二三十家到三五十家,先在深交所设立科技板块。第二步,研究降低上市的门槛,进一步扩大科技板块。第三步,到成熟的时候把这个板块分立出来,成立二板市场。
记者就成思危提出的三步走的设想采访了深交所研究人员肖立见博士。他评价说:“成思危先生提出的‘分三步走’的方案,我个人认为是一个可行的、稳妥的方案。”他告诉记者:首先,这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因此,“将现有已通过发审委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小盘股集中二三十家到三五十家,先在深交所设立科技板”,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
其次,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为了从法律方面支持高新技术板块的设立,消除高新技术板块设立的制度障碍,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议》。决议指出,根据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其上市交易的股票将在现有的证券交易所内单独组织交易系统进行交易。这次会议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了修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品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融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因此,成思危先生提出的第一步即先在深交所设立科技板在我国是没有法律障碍的。
第三,目前通过发审委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小盘股,仍是符合主板条件的公司,发行前注册资本仍在50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连续三年的盈利要求。如果未来在深交所发行上市仅局限于这些公司,大量的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仍难以利用证券市场发展。因此,在第一步运作成功后,适当降低资本规模和盈利要求,扩大该板块的服务范围,即实施第二步,不仅符合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6条“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的规定,而且深交所在第一步积累的科技板运作和监管的经验可以应对降低上市门槛对证券市场的影响,确保在市场服务和规模扩大的同时市场运作更加规范和稳定。
“随着更多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成长性企业的上市,其市场运作势必趋向独立。在适当时机把这个板块分立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市场,比如创业板市场,或中小企业板市场,或二板市场,即成思危先生提出的第三步,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肖立见认为,“这样做是很稳妥的,可以把市场运作风险降至最低。”
“控制和防范风险是证券市场运作成功的根本前提。深交所在这方面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具体要求做了充分的准备。其中创业板分步实施战略就是基于控制和化解市场风险的通盘考虑。建立保荐人制度,严把发行上市关,强化信息披露和信息披露审查,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强化其监督责任,提高市场即时监控技术水平和加强市场即时监控等,都是为了控制和防范市场风险而做的必要准备。”肖立见说,“年内能否发行新股,什么时候发行新股,既基于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的需要,也受目前市场运行状况的影响,更取决于管理层的决策。深交所的主要任务是为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