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民族理论研究述评_民族问题论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民族理论研究述评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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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许多领域的研究一样,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工作在经历了从新中国成立至60年代中期的逐步发展和十年浩劫期间的全面停滞后,伴随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而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弹指一挥间,20年过去了,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也已经步入了不断深化的黄金时期,于此之际,对这一阶段的研究状况作一简要总结,是很有必要的。

我国的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同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以及民族工作的成功实践相一致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点。依照这一特点,我们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的过程大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恢复研究的阶段(1978年12月—1982年8月):在此阶段, 因“十年动乱”而被曲解、封杀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得到了全面的恢复;相关的民族工作和研究机构相继恢复或建立,有关研究随之展开。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文化大革命”期间肆意歪曲民族理论与政策的破坏行径和遗毒进行清算,着重通过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周恩来等革命导师的有关经典理论和把“文化大革命”十年与此前至建国期间的发展历程作比较研究,重申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观点和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实施的民族政策。主要进行的研究内容有:社会主义时期是民族发展繁荣时期,不是民族融合消亡时期,民族问题还会长期存在下去;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产物;现阶段,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与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问题;民族问题与四个现代化的关系;帮助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建设;加强培养使用民族干部队伍的工作;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反对民族主义和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等。

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初期的研究阶段(1982年9 月—1987年9月):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掀开了我国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序幕。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强调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指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同时还把我国现阶段的民族关系表述为:“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注:《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75、307—398页。 )并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这种新型民族关系列为我国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同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984年颁布实施的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明确指出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得到坚持和发展,国家将会尽一切努力,来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上述观点的提出,应该说为民族理论研究内容的拓展提供了契机。值得一提的是,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在1987年1月联合呈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并于同年4月批转的《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中总结分析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基本国策,紧密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实际,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相互学习、共同致富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注:《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75、307—398页。 )比较全面系统地把民族问题同民族理论研究和民族工作实践联系在一起,为民族理论研究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使其对现实问题的研究成分进一步加大。具体而言,该阶段主要研究的内容有: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的高度看待民族问题;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总问题的关系;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内容及发展;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的发展;经济改革与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发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等。另外,在这一阶段后期,民族理论的学科体系研究是民族理论界的一个热点,许多学者从民族理论研究的历程,研究对象、内容和范围,在民族学科中的地位、任务和职能,自身的性质、特色以及研究方法和具有比较完备的体系等方面作了多角度、多层次的论证,认为我国的民族理论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后的研究阶段(1987年10月—1992年9月):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提出的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著名论断,将民族理论界的研究基点开始定位于民族地区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底层”的实际上,突出了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多方位研究。1992年1月,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所作的讲话中,对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观察和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做了科学的总结,为民族工作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同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发表了著名的南巡讲话,对民族理论研究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和深化研究,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和鞭策。在此阶段的研究内容主要有:初级阶段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差距拉大的问题;民族地区特殊性和民族优惠政策的稳定性问题;民族关系的调控与发展趋势;民族地区经济变革问题;历史上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国外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研究等等。一些以往曾经探讨过的问题仍不乏关注者,如民族定义、民族问题的界定、民族意识的内容等。此外,民族理论界还对一些新的概念,如民族属性、民族素质、民族结构、民族发展等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其中有关民族素质和民族发展理论的讨论,影响较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出后的研究阶段(1992年10月—1997年9月):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提出了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的重大决策。新的目标和新的理论思想的确立以及90年代初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等等,都为民族理论研究提供了热点。在这个阶段里,民族理论界对现实问题的研究比重更趋加大。主要内容有:邓小平有关民族问题的思想理论;新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社会转型时期的民族政策理论与实践;民族法制的健全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族关系;民族区域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发展差距的问题;民族工作的成功实践与探索;少数民族人权问题;国外民族问题的综合或比较研究;国际民族主义思潮综合研究以及与民族相关的社会发展问题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一时期也应该看作是民族理论学科建设走向成熟和完备的时期,其中由中央民族大学金炳镐教授撰著的《民族理论通论》最具代表性,这部论著体例划一,结构严谨,将民族实体、民族发展、民族问题、民族关系、民族纲领、民族政策等方面内容有机地溶合为一个严整的体系,被赞誉为“民族理论学发展的一块里程碑”(注:徐杰舜:《民族理论学发展的一块里程碑》,《黑龙江民族丛刊》,1995年第1期。)。

邓小平民族理论确立后的研究阶段(1997年10月至今):1997年9月召开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以邓小平理论为全党工作的指导思想,制定了跨世纪的战略发展目标,并强调今后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等。面对新的形势,民族理论界在深化以往研究内容的同时,又将邓小平民族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研究重点。

在此需要说明一点,上述所列各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只是以点带面,且由于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如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始终是各阶段的研究重点),因而显得不够全面和准确,还望同行专家学者斧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民族问题的高度重视,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逐步由恢复研究进入了全面、系统、深入研究的新阶段,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民族理论学科体系确立:我们党最早进行民族理论研究可追溯到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但对民族理论学科的建设问题本身进行研究则始于80年代初。许多学者对民族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性质、任务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作了深入的研究,初步构建了民族理论学科的框架体系。在其后经过数年的进一步探索、丰富和实践检验,民族理论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条件已完全具备,并得到了社会和有关权威部门的广泛认可。

研究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中国社科院民族问题研究所相继恢复或增设了民族理论研究机构,中央党校以及部分省市区民委、社科院、党校、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的院校也大都设置了相应的研究机构。1979年全国性的学术团体——“中国民族理论研究会”(即现在的“中国民族理论学会”)成立,其后一些省区相继组建了地方性的民族理论研究会。1988年国家民委成立了民族问题研究中心,1996年中国民族政策研究会成立,这两个机构与民族理论学会相呼应,成为全国性的组织协调民族理论研究的组织,推动了民族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从事民族理论研究的人员已逾千人。

学术活动日益增多:随着诸多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建立,相关的学术活动不断展开。如中国民族理论学会自创建至今已先后组织了6 次全国性民族理论学术研讨会、5次全国性民族理论专题讨论会、6次民族理论学会顾问座谈会,与此同时,还与民族问题研究中心、统战部、中央党校、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等单位协作,在北京组织了多次专题研讨活动。内蒙古、云南、新疆等省区的相关机构、团体也纷纷结合形势和当地实际组织进行了大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另外,有些机构和团体还编辑出版了内部刊物,如中国民族理论学会的《民族理论研究通讯》(现改称《民族理论研究》)、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与原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合办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研究》(现改称《民族工作研究》,由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和中国民族政策研究会合办)等,这些刊物的编辑出版对加强学术交流和沟通,促进民族理论的不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研究成果斐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深化,在理论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民族理论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从恢复研究至今,我国编辑出版民族理论方面的著作已达200多部,有关研究论文7000余篇,两项合计,总字数应在一亿左右。(注:据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于1995年在全国民族政策研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参见《民族理论研究》1995年第1期)以及此后至今的粗略统计。)这些著述的研究范围非常广泛,仅以著作为例,其内容包括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民族问题论述的整理和研究,以及党和国家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文献的汇编,如中央民族学院内部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民族问题著作选编》,民族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论民族问题》、《列宁论民族问题》、《斯大林论民族问题》、《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1949)》等;也包括对有关理论问题的局部或总体进行研究的学术著作,如牙含章的《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江平主编的《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刘先照主编的《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张尔驹主编的《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与实践》、吴仕民主编的《民族问题概论》、金炳镐的《民族理论通论》、阮西湖主编的《外国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等;还包括诸多版本的民族理论教材和许多密切联系实际的应时著作等。至于大量的研究论文,在民族理论研究中更具有极强的覆盖面,既有着眼于宏观的佳作,又有针对性很强的专论,既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又强调理论研究的现实影响,堪称是民族理论研究最重要的表达方式。

社会功效不断显现:中国的民族理论研究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现实存在的民族问题而产生的,这就注定了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特点。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着形势的变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迅速发展,民族理论研究也处在不断深化之中,其社会影响不断加强。诸如在民族学科中的指导地位、在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为社会和人们所认可和接受,尤其是其中一些富有建设性的研究成果为我们党和政府制定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借鉴。

当然,我们在肯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同其他许多有关学科相比,民族理论研究还存在着不少差距,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呈现新情况新特点的前提下,其中一些差距体现的尤为明显。

基础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化。从民族理论研究的状况来看,在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中,有很多成果尚停留在概念、范畴的争论和阐释上,缺乏深度和运用基础理论为现实服务的内容。如对马克思主义有关民族问题的经典论著的研究即是如此,不少人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往往忽略某些论点产生的历史背景或具体含义,不能从完整的理论体系中来认识和把握其深刻的精神实质,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加以套用,或用来作为自己观点的论据。如此一来,运用经典原理来研究和处理现实民族问题的愿望也就失去了真正的价值,而难以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成果。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做法已成为民族理论研究少有突破和新意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现实问题的研究相对滞后。苏联和东欧剧变、世界经济全球化、局部民族矛盾冲突、国际民族主义浪潮以及国内的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形势的发展变化,都给民族理论研究提出了许许多多新的,但又必须予以及时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然而,就实际状况来看,这方面的研究差强人意,大都落后于现实发展的步伐,如同事后诸葛,热衷于大做马后文章,没有表现出理论研究本身应该具有的预示性、前瞻性特点。

研究视野不够开阔。面对当今飞速发展的时代和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如果我们的研究还局限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个别经典论断或有关民族政策的一些具体规定上“闭门造车”找根据、求出路,就不可能在复杂的全局中及时准确地把握住问题的本质,进而也就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尽管近十年来,民族理论界的许多同仁也在有意识地力求使自己的研究能够“站在时代的高度,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展望未来”,但总体上看,做的还很不够。

很显然,民族理论研究中出现的上述问题,除了研究者自身的素质有待提高以外,还存在着一些客观的制约因素,诸如民族理论研究政治“色彩”比较浓,许多研究者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左”的思潮干扰为鉴,将有关突发性问题和敏感问题视为“禁区”,不愿涉足;经费匮乏,不能经常深入实际进行调研,导致获取资料、信息的渠道过窄,而且其中有些有一定保密性的资料很难及时得到;各研究机构或团体各自为战,缺少合作;理论研究部门同实际民族工作部门及其他政府工作部门各行其是,研究成果得不到验证和充分重视等等。凡此种种,都在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民族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面对现实,民族理论界要尽快改变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就必须端正态度,树立坚定的使命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存在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具体而言,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旗帜,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研究体系,尤其要加强对改革开放以来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以及世纪之交民族问题的现状、发展趋势与调控机制的研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有关党政部门和实际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大重视民族理论研究的力度,加强对民族理论研究机构和团体的管理与组织,从物质上和学术环境上,努力营造宽松的研究氛围,使之成为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供理论依据、信息、资料的“参谋部”,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此外,民族理论界各研究机构和团体也应该强化彼此之间的联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攻关,进一步拓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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