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民办(私立)学校管理的历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私立论文,学校管理论文,国外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和中国的民办私立学校一样,国外的民办教育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历。教育起源于民间,和生活密切关联,自民族、国家、集团形成以后,渐为其所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得到完善、发展和提高,但其服务的对象非常有限。由官而民,最初的“教育下嫁”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变化与发展中形成的教育需求影响下产生的。当时有限的官营教育从规模、设施、经费投入、内容、管理体制、教育思想、教学方法等方面均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广泛需求,在许多方面都滞后于社会前进的步伐。
在西方与东方,惊人相似的地方是,这些最初的民办私营学校均由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为代表,他们所办的学校(学园)是出思想、出成果、出学派的学术园地,是官学之外,对社会文教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教育组织。与孔子、孟子大约同时期的苏格拉底(前469—前399年)就曾私人招收学生,谈论学术,创造了最初的启发式教学。其学生柏拉图在公元前386年于希腊创办阿加德米学园,著述了《理想国》、《法律论》等西方思想的奠基理论,记述了苏格拉底的大量言行资料;其另一弟子色诺芬则记述了《苏格拉底言行回忆录》,并创作了《希腊史》、《长征记》等书。在中国的齐稷下学宫招致游士,百家争鸣之时,希腊的另一哲人亚里士多德在当地创办了吕克昂哲学学院(即栖庵学院)。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18岁入柏拉图所办的学园,与柏拉图展开学术争论达20年,后任过马其顿王腓力二世所聘的太子师,后自办学院,研究传播科学与学术,创立了哲学、逻辑学、心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美学等学科,并使之初步形成系统,成为当时集大成的学者。
这类典型的早期私立学校,在管理上是比较松散和自由的,以一至两名著名学者为核心,以其高足为骨干,层层扩展其学术影响,向社会传播科技文化知识。基于当时的条件所限和交流的需要,这类学校流动性均较大,柏拉图曾到埃及、意大利等地向欧几里德等学者请教,以对话方式进行活跃的启发式教学,在西方教育史上首次提出教育的重大政治意义及有关完整教育体系的设想(3岁—30岁),认为教育是实现人类理想的重要手段。作为官学的补充,柏拉图的教育目的仍是培养哲人和军人,即未来的新贵和统治者。
亚里士多德的学校有浓重的逍遥色彩,他习惯在树林中与学生一起边散步边讲学,勇于对前辈的思想提出质疑与挑战,认为人的能力形成和发展完全依赖于教育。在他看来,应以三种教育适应三种灵魂的需要,即智育适应理性灵魂,德育适应动物灵魂,体育适应植物灵魂。教育应使这三育自然结合起来,使人得到多方面和谐的发展。在西方教育史上,他第一次试图用儿童发展的观点,以年龄确定其发展阶段和教育层次,并从知识、营养、卫生、体育锻炼、环境影响、游戏教学、性情陶冶、美术音乐训练、读写算能力的培养等方面规定了0—21岁的主要的教育内容,对各类教育的目的作了较明确的分析。如他认为实践必须先于理论,身体的训练在知识的传授之前,应锻炼健美的体格,并通过音乐对心灵的净化、理智的享受进行伦理的、幽雅的陶冶。不可否认,这一时期的教育还不可能真正普及到民间,只是扩大到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承受能力的自由民。与此相近的还有公元前308年产生的斯多葛派学校和公元前306年产生的伊比鸠鲁学园等。
欧洲中世纪的非官办教育主要是7世纪前后在法国首先出现的教会学校。这类学校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同时代中国出现的书院,但宗教色彩十分浓重。和书院宽松的学术空气不同,森严的教规和诫律限制了教学双方的思想,但严格的训练却深化了许多学术方面的研究,出现了经院哲学和经院科学。随着“政教合一”趋势的发展,教会学校也同中国的书院一样渐渐出现了“官学化”趋势,而真正意义上的民办私立教育则在贵族私家中产生,在工场作坊的工匠师徒中形成。这类教育规模小,不正规,相当于中国古代的私塾和师徒制教育,学生或徒弟学成后可以通过官方或行业资格考试,凭本事和世袭在社会上立足。
欧洲中世纪教育中,贵族子弟所受的教育是与当时“骑士制度”相关联的,他们所受的教育与运动、政治活动、宴会、地方防御,以及维持各种需要的经济活动密不可分。而农民的子弟则受不到正规的教育,只能从父母那里学习那些履行卑贱的义务所需要的技能,而这些教育主要在劳动场地和家庭中进行,等级差异十分明显。对民众教育起重要影响的宗教教育主要是通过修道院传教诵经等非正规的教育渠道进行的,相当于中国寺庙道观中开展的俗讲、庙会。为了传播宗教思想和文化,传教士们以献身的精神创办学校并为教育的普及及学校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女性教育即首先在宗教教育中取得了地位。
到14世纪,英国出现了最古老的正规私立中学——公学,其中以1382(~说1387)年创办的温彻斯特公学为最早。这类学校大多由公众团体集资兴办,旨在提高公众教育水平,培养高水平的公职人员,因此不称私学,而叫“公学。因当时只有贵族有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所以这类学校很快被上层社会所垄断,只限于招收上层社会的子弟入学,成为西方民办私立学校的典型代表,其教育目标也一改初衷,成为培养高级官员、显贵和统治阶层人士的主要教育场所。这类学校一直沿续发展,到1864年经皇家委员会承认的、有代表性的共有9所,包括著名的伊顿公学、温彻斯特公学、威斯敏斯特公学、查特豪斯公学、哈罗公学、拉格比公学、舒兹伯利公学、圣保罗公学和麦钦泰勒公学等。这类学校在同级别的学校和学制体系中鹤立鸡群,自成体系,招收经严格选择性考试筛选的学生,并设有相应的预备学校。在管理上,一般采取封闭寄宿制,校纪严格,追求学术,重视培养学生的绅士风度、良好品德和自我束缚力。起初以宗教课、学术课(包括英语、数学、哲学、古典语言、自然科学)为主,后增加数学和自然科学比重,有相当的学术竞争能力。英国牛津大学50%,剑桥大学60%的学生均来自公学。通常公学实行男女分校管理,规模不大,在200人左右。
随着公学的发展,与其配套的私立小学(即预备学校)与私立大学也应运而生,形成私立学校系统。私立小学旨在为升入公学作准备,学生多数为男生,学习传统的学术课程和科学课程,亦基本采用封闭式寄宿管理,毕业时需经过严格的升学考试。英国最古老的名牌大学牛津大学虽非私立,但其中有5个学院为私人所设。另一所名牌大学剑桥大学即是在1209年由牛津大学的部分师生所办,1284年经教皇约翰二十二世正式认可。1583年创立的爱丁堡大学即私立的综合性高等学校。这类高校在创立之初虽都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但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方面均比较严谨和正规,在教学管理上实行学院制和导师制。学院负责人负责各自的行政、财务、教学、科研、学生学习与生活。
与英国相比,其他国家的民办私立学校起步较晚,但发展状况却大不相同,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民办私立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发展是有限的,教育权基本由国家控制;而美国和日本等国,则大力发展民办私立教育,民办私立学校的地位、规模与影响均可以与国立公办的各类学校比肩,甚至成为一流的学校。其主要特点是在基础教育中民办私立学校相对较少,而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民办私立学校比例较大,占到学校总数的50%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将民办私立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之中,使之成为充满活力的有机部分,全盘考虑教育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美国是私立学校教育发展较早和规模较大的国家,其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在本世纪初已达到世界前列。在殖民地时期,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发展同步,在纽约、宾西法尼亚、新泽西、特拉华州已建立了许多私立学校。起初,这类学校以传授商贸知识与生活技能为主要目标,后逐渐扩大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在18~19世纪颁布的法令中,即明确认定私人办学是一种天赋人权,政府不应过多干涉,而且应给予经济补贴。到1855年,美国已有这类中学6000多所,学生近27万人。它为美国文教事业的普及和公立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多方面探索。在美国最早创建的著名高校,如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等,都是驰名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学府,也都是私立教育的尖端。此外,象康奈尔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等也都是由私人创办或以私人捐赠为主要财源创办和发展起来的。这些高校为美国经济、科技及社会的发展输送了大批高水平的人才,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进入20世纪,特别是在近50年间,随着世界教育需求的持续增长和自然与社会的变化发展对人类的要求,普及教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国立公办教育的现状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现实与未来的需求,民办私立学校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教育发展的一大补充,其必然性、合理性和进步性已得到较充分的认识。世界银行1994年曾发布了题为《高等教育:经济教训》的报告,该报告指出,发展私立学校有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并使高等教育系统对变化的劳务市场需求能作出迅速反应。此外,私立院校是当前几个具有庞大高教系统的发展中国家的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立学校的重要补充,是解决政府财力不足、扩大就学人数、拓宽社会参与教育的渠道的重要途径。
美国学者埃斯特丽·詹姆斯(Estelle James)的研究表明:在一个国家中公用教育经费越少,私立教育机构就越多;文化和宗教方面的差异越大私立教育机构就越多;政府提供给私立学校的资助越多,私立教育机构就越多。和公立学校相比,私立学校有更多的自主权,能更好地探索高效的教育及管理运行机制,以提高教育质量。如美国1992年公布的大学排行榜所列出的前25所大学中,有23所是私立大学。另外,私立学校的存在与发展体现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元价值观念。
在国外的办学方针上,对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关系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私立学校是公立学校的补充,强调私立学校的公共性和社会服务性,而认为其自主性是第二位的。这种观点在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较盛行。第二种认为办教育自由、受教育权均等,私立学校是不同于公立学校的具有独立意义的教育机构,私立学校应与公立学校并行发展,相互竞争,应重视私立学校的自主性。这种观点在英、美盛行。从办学目的上看,私立学校适应了两种社会需要。(1)扩展教育机会的需要。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19世纪的西方国家和当今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1988年下列国家私立中等学校在校生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阿根廷29%,喀麦隆48%,哥伦比亚40%,萨尔瓦多57%,坦桑尼亚57%,海地82%,韩国41%,孟加拉国90%,印度尼西亚51%,马达加斯加33%,巴西28%,津巴布韦68%,智利45%,菲律宾37%,新加坡27%。一般来说,公立学校提供的教育机会越少,由于扩展教育体制的需要而产生的私立学校就会越多。扩展教育机会的需要可能是发展中国家中等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私立学校产生的主要原因。(2)有限教育经费合理安排的需要。既使在教育经费相对充足的国家,对教育投入仍会感到捉襟见肘,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等,政府及教育的主管部门,将教育经费有计划地投向基础教育,而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中引入社会资金和竞争的机制。这样既确保了义务教育的充足经费,也加强了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联系。(3)多样化的需要。一个国家的文化类型越是丰富多样,公立教育系统越是集中统一,人们对教育的多样化需要就越强烈,为此而建立的私立学校就越多,由宗教团体、学术组织、不同民族的教育人士、企业家、艺术家、教育家、心理学家等创办指导的民办私立学校越来越多,同时也促进了教育教学的思想方法日益灵活开阔,日渐深入人心,深化了人们对教育本身的认识。
基于人们对民办私立学校的普遍认可,民办私立学校在千余年的历史上,在全球范围内已得到多方面发展。私立学校不仅是公立学校的补充,而且是其发展的伙伴,是起激励和竞争作用的朋友。在社会动荡、经济不景气的时期,公用教育经费不充实的情况下,私立学校往往起着支撑教育沿续发展的重要作用。近些年,特别在一些学校形式单一,管理相对集中的国家,也有了变化。
德国是教育制度相对集中的国家,但几十年来私立学校也发展较快,已在普教事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据统计,从1960—1990年,私立普通学校增长幅度为110.2%,私立职业学校增幅为35.5%。截止到1992年,全德共有私立学校4000多所,在校生53.9万人。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现有12%的完全中学学生就读于私立学校。德国私立学校的这一发展与该国社会经济文化的整体发展密切相关,但政府依法管理,也为私立学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保证。
在东欧各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其教育体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一些国家将基础教育权限下放至社区一级,其管理和经费也由地方政府负责。为了解决经费紧张和发展教育之间的矛盾,鼓励社会力量和私人办学便成了这些国家的共同做法。在匈牙利,修改后的教育法要求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局面,规定除国家办学以外,农庄、社会团体、个人均可办学。
1992年7月俄罗斯联邦颁布了新的“教育法”,规定实施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等多主体的办学模式。根据该法律,1993年俄罗斯国内开始出现了私立学校,人们把这种学校称为“非国有化学校”。应该说,私立学校的出现是对前苏联在70余年里实行单一国家办学体制的一大突破。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家仍然是办学的主体,俄罗斯现有7万所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不过450所左右,只占0.5%;私立高校学生也仅为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7%;联邦教育部副部长亚·阿斯洛莫夫认为,私立学校不会对公立学校构成任何威胁,国家不应限制私立学校的发展。目前俄罗斯存在有三种类型的私立学校:一是教会开办的教会学校,二是不同民族开办的学校,三是传统意义上较单纯的私立学校。第一种全是私立学校,大约占7%。第二种以教民族语言为主,数量亦有限。第三种数量最多,这种学校除了开设传统的课程外,还新设一些新课程。如信息、经济、商业管理等。据国家杜马有关私立学校的一项最新调查报告指出,第三种学校已经成为俄罗斯高收入者子弟的学校,每月收取费用在30万—1200万卢布不等。在这些学校里,每个班的人数限定为15人(一般学校为30—35人);学生们都有新课本上课,配备有较强的师资力量等。这些学校大都会冠以“英才”、“复兴”之类的名字,意在追求高质量的教学和高水平的教育服务。
不可否认,民办私立学校在全球的发展和变化仍是一个有待研究的复杂问题,其性质、特色、目的、方法等绝不能以一“民”字,一“私”字而断定其本质属性,而应视之为蕴藏在民间有待引导和开发的教育需求和民办教育热情,通过有效的管理与合理的规范,将会更有机地融于各种现行教育体系,在社会的发展动行机制中,找到适宜的位置,发挥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