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与创新_农产品论文

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与创新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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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农产品市场主要是指农产品交易活动和交换关系的总和。我国主要农产品有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经济作物(棉花、油料、糖料等)、蔬菜、水果、畜禽以及水产品等。农产品既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又是为轻工业的生产的主要原料,同时,与能源、水资源一样,农产品(尤其是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粮食安全也越来越被国家所重视。因此,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也就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平稳的增长,以市场为导向、批发市场为枢纽、以城乡集贸市场为末端、以“小规模,大群体”个体商户为主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逐步形成,并迅速发展壮大。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由温饱型向小康型的升级,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开放型经济的逐步形成,将为我国的农业和流通产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当然,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逐步显露出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政府职能发挥、农民组织化程度、为农服务体系等诸多体制因素密切相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专门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重要决定,并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出新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已成为紧迫任务。农村市场体系的核心是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消费品供应,及农产品销售,它是保证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物质基础。因此,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流通方式的现代化,用优化的机制保证优质农产品的流通,是引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的基本情况

1.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初步框架已经形成

我国现有农产品流通体系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统购统销的流通体系经过逐步市场化改革形成。蔬菜、水果、禽蛋类农副产品——肉类、水产品——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在市场化改革变迁过程中逐步开放,经过二十多年的衍生发展,在以“开放、搞活”为主线的流通体制改革进程中,打破国有、集体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一个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以农民家庭为单位相对应的“小生产、大市场”为特征的,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条流通渠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到2003年底,亿元以上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有820个,营业面积1415.9万平方米,成交额3007.1亿元,分别占全国综合商品交易市场的51.5%、32.0%、37.3%。

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已基本完成发展期而进入调整期,面临着一个业态提升、功能扩充、管理升级、创新发展的阶段。根据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农产品的市场交易已由集贸市场交易扩大到专业批发、跨地区贸易、“定单”交易和期货交易,逐步形成了以城乡农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直销配送和超市经营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2.我国农产品市场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的产量和收购量大幅增长,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和以市场为导向的供求结构调整过程中,主要农产品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的历史性转变,由卖方市场逐步进入买方市场。

从市场的供给角度看,由于部分农产品的结构性过剩,2000年以后,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逐年递减的情况下,国家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缩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积极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并大力发展养殖业、果蔬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等。由表1可以看出,从1990年以来,肉类、禽蛋以及水产品等生活基本消费品一直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棉花、油料、糖料等经济作物在逐步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价格波动频繁,市场的流通渠道不畅,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经济作物的产量起伏变化比较明显;粮食作物产量则在2000年后也呈下降趋势,并在2003年达到15年来的最低水平;2004年,我国政府对农业发展的重视,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出台了取消农业税、制定最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等一系列农业扶持政策,为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维持适当的价格水平和维护农民的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2004年的粮食作物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回升,达到46947万吨。

表1 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及主要农产品产量

年份 农作物总播种 主要农产品产量(万吨)

面积(千公顷)粮食作物油料棉花糖料肉类禽蛋水产品

1990148362 44624 1613451 72152857795 1237

1995149879 46662 2250477 794052601677 2517

1999156373 50839 2601383 833459492135 4122

2000156300 46218 2955442 763561252243 4279

2001155708 45264 2865532 865563342337 4374

2002154636 45706 2897492 10293

65872462 4566

2003152415 43070 2811486 964269332607 470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及2005年统计月报

从市场的需求角度看,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结构发生明显的变化,从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主要农产品消费量比较表(表2)可以看出,粮食、蔬菜、食油的消费需求总体上保持稳定,而农村的生活用粮食则呈逐年下降趋势,肉类、家禽、水产品的需求保持逐年递增的趋势。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将会继续发生变化,蔬菜、水果、水产品的需求将会继续增加,对生活用粮食的将继续减少,但由于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的增长,粮食的消费需求总体上将继续保持稳定。

表2 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主要农产品消费量比较单位:千克/人

年份地区粮食蔬菜食油猪牛羊肉家禽水产品

农村249.5

112.0

7.1 14.62.9 3.9

城市82.3114.7

8.2 20.17.4 11.7

农村238.6

109.3

7.0 14.52.9 4.1

城市79.7115.9

8.1 19.27.3 12.3

农村236.5

110.2

7.5 14.92.9 4.4

城市78.5116.5

8.5 23.39.2 13.2

农村223.7

107.4

6.3 15.03.2 4.7

城市79.5118.3

9.2 23.79.2 13.4

资料来源:中国农业部统计资料整理

3.未来农产品市场流通的发展趋势

随着农业基础地位的不断增强和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调整,农产品的产量将继续增长,产品结构也将更加合理化。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也在不断升级变化,人们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和优质化使得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止是数量上的供给,更注重的是产品的质量和产品结构的多样性。因此,生态食品和绿色食品将是未来农产品的发展趋势。

加入WTO以后,为我国农产品开辟国际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潜力将得到进一步挖掘,农产品贸易的范围和幅度也将进一步扩大,最终促使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与国际接轨。同时,农产品流通全球化趋势也对我国农产品流通和市场结构的较大影响。一方面由于进口国所设的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受阻;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农产品的加工转化能力有限和国外农产品进口的增加,对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带来很大的压力,2003年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为4.6%,比2002年增加0.4%,而农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9%,比2002年下降0.7%。

随着农产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和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在农产品流通方面得到一定程度的运用与推广,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区域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出现了一批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在一些农产品集中产区,批发市场成为生产者出售农产品的主要渠道之一。许多批发市场已不再仅仅停留在提供交易场地、功能单一的初级阶段,开始向管理规范化、服务多功能化发展,储运、代理、结算、质量检测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增加技术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平台,引进农产品的拍卖、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化交易方式,必将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效率,缩短农产品流通时间,降低流通成本。农产品经销公司、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及生鲜超市为代表的新兴农产品流通方式将是未来农产品流通的发展趋势。信息收集与发布以及物流配送等功能的畅通,流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的联合效应和辐射功能的增强,也将促进全国农产品品质的提高和农产品标准化的实现。

三、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有农产品流通体系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统购统销的流通体系经过市场化改革逐步演变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农产品流通有了较大的改善,基本形成了一个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相适用的,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条流通渠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成为我国商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与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农产品流通日益增长的要求相比较,农产品流通体系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发展和完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制约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渐进式改革的过程中,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率先从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开始,逐步扩展到生猪、麻类、糖料等农产品,放开价格控制,实行市场调节,虽然出现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但是改革总体上获得成功,价格和供求最终由市场调节,并趋于平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市场化步伐进展缓慢,特别是粮食和棉花,至今还没有完成流通体制的改革,或是价格波动频繁,或是国有企业亏损严重。新一轮的改革虽然正在进行,但是要真正建立市场化的流通体制,还有待时日。目前我国粮食(水稻、小麦、玉米三种平均)商品化率约为50%。只有包括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在内的所有农产品流通,都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行,我国农村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才真正算是基本完成。由此看来,我国大宗农产品的商品化率(特别是粮油),在流通体制改革完成后,还将获得提高,由此将促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此外,市场的区域、部门分割、封锁问题依然存在,制约了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的形成和我国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市场实现问题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制约作用日益增大,因此,围绕着争夺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地方和部门局部利益的考虑,不惜利用行政的、经济的、乃至技术手段,限制商品自由流通,保护本地市场和企业。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和加剧,使得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难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难以建立。

2、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尽合理

市场体系缺乏科学、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同时存在。在流通设施开发与投资方面,一方面,随着农产品流通规模的扩大,大型现代化营业设施、物流配送设施相对缺乏,未能充分考虑商品流通的流向、流量和市场辐射范围等问题,最终出现“有场无市”;另一方面,在新型城市社区、新建城镇以及一些经济不够发达的农产品产地,由于缺乏资金建设市场,以提供便利、多功能服务为主的新型商业服务设施的开发又往往被投资者忽视,又存在“有市无场”的情况。由此出现了大型传统流通设施的过度开发和重复建设,而小型、便利性商业流通设施又缺乏资金投入的现象。导致在一些地区的商业网点建设结构失衡、比例失调、功能雷同的同时,现代批发交易中心、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仓储建设等发展缓慢。

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农村人口仍然占全国人口的60.9%。但是,从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看,城市市场规模大于农村,从总体上看市场的个数,农村多于城市,而大型的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和批发市场,像全国有名的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北京大钟寺农产品批发市场、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西安西北果品批发市场等,几乎无一例外都建在城市中。例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001年全国共有4351个,其中城市销地市场1923个,农村产地市场2428个。全国660个市,大体每个城市平均有3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而全国县级区划2860个,每个县平均不到1个产地市场。同时,综合性市场多,产地专业性市场少,产地市场建设较为滞后。从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农产品产地和农产品销地,在市场建设上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差距比较明显;同时,与销地市场相比,产地市场基础设施条件、经济效益都比较差,明显处于发展滞后状态,是当前农村市场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尽管农副产品的消费主要在城市,但是市场建设的不平衡显而易见。

3、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流通效率较低

我国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市场的发展,尤其缺乏贮藏保鲜设施、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导致农产品交易手段落后,流通效率较低。市场长期停留在出租铺位的简单物业管理层次上,统一结算、信息传递、价格形成、运输、保管、包装、加工、配送等各种辅助性功能很薄弱。一方面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使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单一,农产品批发市场中98%以上是以传统的现货、对手交易为主,代理结算还不普遍,会员制、竞价拍卖、远期合约交易和期货交易方式还处于初级阶段;另一方面商品市场信息化建设滞后,国家缺乏流通业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建设,信息传递滞后,网络利用率低。至今没有一套适应市场化流通的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平台,不能客观、及时反映当前我国流通业的运行状况;同时,由于流通业技术,标准化的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导致农产品市场流通的信息量小、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质量不高、信息滞后,不利于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发展。有些方面虽有国家标准,但没有加以普及和应用,制约了流通现代化的进程。

4、市场主体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条流通渠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但单体经营的个体商户在全部流通主体中的比重高达93%。以满足初级交易为主的传统经营方式与业态形式大量存在,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总体水平较低。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流通领域从设施到管理手段都比较落后,流通现代化总体水平较低且进展缓慢。由于长期投入不足,目前我国流通产业的核心技术、物流和信息设备都远落后于国际平均水平。

20多年来,农民不仅缺乏可以依托的商业组织,自我服务组织的发育也受到阻碍。农产品的“小生产、大市场”产销矛盾依然存在,农民在生产前签订购销合同(订单)的不多,多是先生产产品,再寻找收购者。销售行为分散,有组织的农民很少。因此,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各地各种农产品协会,多偏重于农产品生产,真正组织农民进入市场,从事市场策划、咨询评估、业务代理的中介组织实现农产品销售的组织屈指可数。除一些地方的专业协会外,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基本上是散兵游勇、各自为战。从事运销业的农民与生产农产品的农民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买断关系,这既不利于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讨价能力,又没有使生产环节的农民得到流通环节的利润。

5、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市场秩序和交易行为不规范

尽管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初步建成,但是市场规则不完善,市场秩序混乱,市场发展所需要的一些法律、法规方面仍存在一些空白。尤其是农产品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农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因此,市场准入管理不到位,交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仍然缺乏,加之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使得法律法规出台后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降低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涉及到地方和部门利益时法律的约束力不足,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市场竞争环境不佳。

由于缺乏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的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手段,农村市场中假冒伪劣商品危害程度远高于城市。无论是农产品、工业品还是生产资料,不合格率高、假冒伪劣问题较为严重,销售渠道混乱,严重危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同时,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诸如农药化肥的残留等问题,在农村产地市场不能及时准确检出,流向城市市场,也给城市居民的食品安全造成危险。一些地方出现欺行霸市、行政管理乱收费的现象,加重交易双方负担。

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政策与建议

十六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按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任务的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一些重大措施、做出了一些重要部署,为推进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整合国内农产品市场,逐步建立和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形成机制完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国家对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要加快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必须从市场的布局规划、政策的调整与扶持、经济环境的完善、法律和监督机制的健全、体制改革等方面给予保障。

1、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科学地进行市场布局与规划。

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政府需要贯彻统筹发展的思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在发育市场关系、建设市场体系方面发挥推动作用。各地方政府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审批,尽快改变目前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缺乏统一规划的局面。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分步实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任务,必须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既要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市场。在规划新建市场时,应该注意加大在现有市场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发展,完善市场功能,增强辐射能力,积极推进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等新的流通方式的投资支持力度,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农产品市场布局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着眼于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发展定位,以流通现代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以政府投入为主,带动民间投入。制定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纲要,从宏观上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使农产品市场的建设逐步从无序向有序转变,从分散向规模转变,从传统向现代转变,从低效向高效转变,尽快扭转当前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状况,加速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

2、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市场的现代化管理。

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快传统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整合、改造和升级,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易条件。重点是市场场地的硬化、水电路配套、交易棚厅以及农产品加工和贮藏保鲜等设施建设,要尽快改变市场设施简陋和脏、乱、差的状况。

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网络化程度。必须加强对仓储设施、配送系统、通讯、信息网络、电脑结算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系统等农产品市场的配套设施建设。信息是优化资源配置、搞活农产品流通的基本要素,也是农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因此,应重点加快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尽快完善国家、省、地级农业信息网络,逐步健全县级信息服务体系。推广普及计算机、网络应用知识,引进信息技术人才,开发市场内部的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农产品市场交易、结算、仓储、运输、配送的智能化管理。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的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信息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市场“公共信息体系”建设的步伐,以体现政府部门在市场信息收集和发布方面的权威性、公正性、公益性。为适应农业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为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为适应加入WTO后,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需要,要坚持区域系统和全国中心相结合,在鼓励各地建设本地区的信息中心和信息采集发布系统的基础上,构建全国统一的信息中心和信息采集发布系统,并且实现各区域分中心与全国中心的信息互联共享,最终形成能够覆盖整个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信息网络。

3、健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良好的经济环境。

健全的法律体系和高效的监督机制是规范市场秩序的基本前提,也是市场体系建设和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一些现行的政策、法规以及管理形式、执法方式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要以公平竞争为原则,致力于维持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取缔各种违章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逐步完善各项交易服务设施。尽快解决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中市场主体和客体市场准入、市场载体功能缺失、中介组织定位的问题。国家对此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集中对涉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有关法规、政策等进行清理,消除不利于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各种政策性障碍。加快制定、补充和完善与有关法律、法规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使法律、法规更有可操作性,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市场管理,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建立良好的经济环境。一方面,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责,理顺政府各部门职能分工,建立相互协调又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形成推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合力。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整治力度,保护农村消费者利益,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要通过政策宣传、重点打击、奖罚结合,以及组织法治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法律和自觉意识,形成一个农民自愿主动参与市场整顿、治理的环境和氛围,从而真正降低市场交易费用,保护农村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遵守公认的职业道德。凡政策允许上市的商品才可列入市场经营范围,严格禁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以适应人民生活为出发点,经营蔬菜、粮油、禽蛋、肉食、水产、调料等丰富多样的农产品种类,既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消费者需求,也维护消费者利益。

4、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构建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

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应把构建现代流通方式作为重中之重,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农村传统交易和流通方式,重构农村商品市场新格局。因此,必须继续在政策上支持和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基本实现重要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积极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改变传统的交易方式,提高市场的服务与管理水平,同时探索新的农产品经营形式。可以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尽快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近期及长远发展规划,对农产品市场建设进行战略性调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为主的新阶段,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市场也将进入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和战略性调整的新阶段。根据国内农产品市场的现状,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应坚持建改结合,以改为主的原则,避免低水平重复的建设,政府应从财政、支农、扶贫、结构调整等各项资金中集中一部分,重点对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结构、规模等方面进行战略性调整。逐步建立以面向大中城市的、综合性的批发市场为核心,以区域性、专业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干,以产地初级批发市场为补充,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市场功能的多层次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对于消费能力较强的大中城市,应着力培育和发展综合性的中心批发市场为主,逐步推广竞买竞卖制、仓单交易等多种现代商品交易方式,积极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网络化管理,形成集聚效应和扩大辐射的范围。围绕综合性的批发市场形成专业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发展以粮食、果蔬、水产品、肉蛋等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根据农产品的市场规模、组织形式以及当地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特点,在城市郊区及主要农产品产地建立初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上市的农产品进行必要的挑选、分类、包装和预冷后,将农产品销往上一级批发市场或直接进入城市的农产品零售体系。

(2)通过多种形式、多条途径,加快培育和提升新型的农产品零售业态。我国目前的农产品零售市场仍然是以传统的集贸市场和小型的零售店铺为主,销售渠道比较单一,因此,连锁经营的超市、综合超市和便利店等新型业态将是未来农产品零售市场发展的趋势。突破传统经营模式,依托市场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推动“农改超”工程,逐步实现对部分批发市场的转型改造。充分利用连锁企业的经营网络,组织各类农产品进超市,不仅使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路更加通畅和快捷,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实现农产品的增值。一方面,鼓励和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主体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区市场和连锁店等零售终端配送;另一方面,鼓励超市、连锁店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基地直接采购,实现农产品的产销互动,既保证了零售终端农产品货源和质量的稳定,又提高了农产品新型零售业态的经营规模和能力。与此同时,鼓励发展专业的农产品物流企业集团,利用物流服务优化组合的供应链管理模式,不仅可以减少损耗,提高效率,降低农产品运营成本,生产者还可以分享到运销利润。

(3)推进农产品市场组织形式和交易方式的创新。市场主体实力和发育水平是农产品市场体系整体功能发挥的关键,而市场的流通体制又决定了产业的发展。因此,在组织形式上,重点发展公司制的市场主体,明确市场主体的职责范围和法律地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和操作。在交易方式上,除了传统的对手交易外,借鉴国外市场经济成熟的成功经验,逐步推广拍卖交易、委托交易、招标交易、期货交易、协议定单等多种交易方式,促进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把粮食、棉花、糖等大宗易储的农产品纳入期货交易市场,期货市场交易双方可以充分利用商流和物流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离,发挥期货交易在引导生产和规避风险方面的作用,同时还可以节约商品实体运动过程中的费用。大型批发、零售市场要逐步探索采用拍卖交易方式,通过拍卖交易方式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和避免传统现货交易中的暗箱操作等弊端,逐步改变目前国内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秩序混乱、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层次。

5、扶持新型流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市场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要解决好农产品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应当积极引导和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和中介机构,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地探索具体形式。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化组织,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资金、物资和产品销售等服务。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控股、参股、联合等形式,在农村组建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大型零售商业集团。做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资源重组,融为一体,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消除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使各企业相互得利,减少竞争压力,产生协同效益,提高零售商的市场集中度和流通效率。

(1)继续支持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通过组织创新,改革原有的基层合作社、开门办社以及领办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拓展新的服务领域,使其成为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利用供销社的资源,特别是全国供销合作社在国际合作联盟中的地位,推动国际交流和交往,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2)支持和鼓励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自愿基础上组建各种农产品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新的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按照章程自主开展组织和经营活动,通过了解和掌握市场的动态和信息,指导生产,统一组织推销产品,同时通过统一与采购供应商谈判,提高其在市场谈判中的地位和讨价还价能力,为成员争取最大的利益。政府还应积极引导小规模农民流通中介服务组织,鼓励农村经纪人队伍和农产品专业购销组织的发展和壮大,通过合作与联合,发展成为上规模、上层次的流通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拓展市场。另外,应尽快制定《专业合作社法》,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地位。

(3)发挥全国性农产品行业协会、供销合作社作为民间经济组织和非政府机构的作用。借鉴国外的做法,支持行业协会以非政府民间组织的身份参与国际贸易及国际贸易纠纷谈判,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平解决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推动我国农产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作用。

(执笔人:何元斌、蓝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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