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与时俱进,巩固发展课程改革成果——关于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与审议工作的说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务教育论文,与时俱进论文,课程改革论文,课程标准论文,成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1年,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教育部启动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颁布了义务教育20个学科(小学8科、初中12科)课程标准(实验稿)。按照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2003年开始组织课程标准修订工作,2011年3月,基本完成了修订任务。受教育部委托,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了课程标准审议工作。
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举措之一。这项改革按照“先立后破”、“先试验、后推广”的工作原则启动后,以“实验稿”的形式下发了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十年改革过程中,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接受了实践检验,得到了充分肯定,取得了丰硕成果,也发现了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当前,世界科技发展迅速,我国社会变化巨大,基础教育进入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任务、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为深化改革着力点的新时期、新阶段。修订课程标准是教育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实验中的问题、深化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教育规划纲要》按照我国2020年“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对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提出了重要任务,突出强调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明确要求“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就必须在新阶段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进行全面审视,系统梳理,认真修订完善。
2003~2010年,教育部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先后进行了三次修订。在此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
(一)统筹设计,明确思路
为确保课标修订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特别设计了实验情况调研、国际比较研究、组织修订、广泛征求意见、审议等一系列工作环节,并提出了明确的修订思路:一是巩固改革成果,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及课程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坚持改革的基本经验;二是深入分析并积极回应实验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三是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要求,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前瞻的眼光积极应对未来挑战,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地进行课程更新与发展。
(二)广泛调研,摸清情况
为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调研。2003年5月,对42个国家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就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实验情况进行调研,覆盖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2007年上半年,教育部发文要求29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42个国家级实验区就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参加调查的教师达11万余人。在对各省教育厅和国家级实验区报送的调研报告和课程标准修订建议进行梳理和归总分类的基础上,分别整理成各学科的课程标准修订意见和建议,于2007年下半年分送给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组。
通过两次大规模调研,对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实验情况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获得了详实的数据,为提高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调研结果的具体反映如下。
1.课程标准(实验稿)总体上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同
(1)广大教师理解并高度认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基本理念,认为通过努力可以较好落实,并且认为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确立课程目标是合理的。
(2)基层学校普遍认为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内容与要求较好地解决了“繁、难、偏、旧”问题。
(3)广大教师认为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教学建议”有利于教师拓宽视野、转变观念、改进教学行为,有利于指导教师促进学生自主探究、合作学习、改善学习方式。
(4)调研数据显示,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评价建议”有利于引导教师关注学生学习过程,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有利于教师评价学生学业成就。
2.调研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对课程容量、难度仍然需要进一步精选,要更加突出能力培养方面的要求。同时,在容量与难度方面要兼顾好城乡之间、不同地域之间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2)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在某些具体内容的取舍和安排上,一直以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要注意处理好不同学科、不同年段以及不同经验背景的教师对某些特定知识内容安排的意见和建议。
(3)部分一线教师反映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内容范围和教学要求不够明确、具体。要进一步提高课程标准的可操作性,帮助广大一线教师更加有效地实施教学,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广大教师的首创精神,给教师留下自主选择和创造的空间。
(4)要进一步提高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有关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的内容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确定原则,明确重点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五方面的修订原则和重点。
1.坚持德育为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渗透在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好基础。
2.坚持全面发展,进一步精选对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课程内容。整体统筹安排德、智、体、美的内容,体现学科的基本结构,精选重要内容。
3.坚持能力为重,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学科课程标准要体现本学科最重要的知识与技能,关注教与学的过程和方法,重点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突出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要求,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造潜能,增强学生关注社会、参与实践的积极性。
4.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贴近学生的生活经验,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学科课程内容与要求。坚持减轻负担,控制容量和难度。
5.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科技进步的新内容。传承人类文明成果和中华优秀文化,充分反映人类探索自然和社会发展的智慧结晶,把时代的新要求、社会的新变化和科学技术的新进展及时反映到课程标准中,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传播现代理念、现代知识和现代文化。
(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
课程标准修订工作重视社会各界和“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各方面要求增加的诸如党史、革命传统、税法、金融保险、廉洁、青春期、消除妇女歧视和社会角色偏见、中华医药、书法、珠算、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传统节日等几十项专题教育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并在相关学科中以渗透和融合的方式予以落实。与此同时,课程标准修订工作还充分关注了国际课程改革的最新进展,全面开展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国际比较研究,深入了解国际课程改革和发展的总趋势,学习并合理借鉴了有关经验。在此基础上,组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累计收到各方面对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2万余条。所有这些意见都全部交由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组研究处理,吸收合理意见,完善课程标准。
教育部领导高度重视课程标准的审议工作,明确指出课程标准审议工作要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使新修订的课程标准更加科学、更加先进,也更加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
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专家工作委员会形成了审议工作方案,明确了审议原则,制定了严格的审议程序,顺利地组织实施了对20个学科课程标准的审议。审议工作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
(一)精心组织专家队伍,增强代表性
根据审议工作方案,分别成立了学科审议组和综合审议组,共邀请154位专家参加了审议工作。其中,学科审议组专家129位,每个学科审议组由7~9名专家组成,包括院士、著名学者以及学科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和教研员等。其中,院士和著名学者近20人、一线特级教师36人。综合审议组专家25位,包括课程专家、德育专家、教育管理专家、中小学校长等。审议组专家的构成体现了审议工作的代表性。
(二)完善审议程序,确保审议质量
根据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审议工作要“突出综合审议、强化审议过程、加强专业咨询”的要求,创新了审议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了审议的程序。
(1)突出了综合审议,整体把握重点、难点。综合审议跨越了学科界限,整体对义务教育课程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把关。综合审议组分为四个小组,分别对每个学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渗透、学科和学段间的衔接、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课程内容的总量和难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题审议,形成了每个学科的综合审议结论。
(2)强化审议过程,促进共识、共建。审议工作按照综合审议、分科审议、再综合审议的程序进行。综合审议组对所有学科课程标准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渗透等上述四方面内容进行了综合审议。学科审议组对课程标准的科学性、思想性、适宜性和操作性等进行了审议。
近两个月的审议过程,有会议审议,也有网络通讯审议;有专家独立审议,也有小组集体审议,学科审议组、综合审议组和课程标准修订组专家通过充分沟通,反复磋商,共同完善课程标准,形成了积极共建的审议机制。
(三)加强专业咨询
在课程标准审议期间,专门组织召开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请咨询委员对各学科课程标准提出了咨询意见。有24位两院院士、著名学者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审议工作机制的创新,保证了此次审议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了课程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专业化进程。
修订审议后的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了素质教育的方向,体现了《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反映了审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既坚持了课程改革的基本经验,又在遵循深化改革的方向上迈出新的步伐。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德育为先,突出了德育的时代特征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的一个亮点是在各科课程中有机渗透德育,强调引导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2004年中央8号文件颁布后,特别是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给课程标准修订提出了新要求。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组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结合学科特点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规律,进一步加强了德育内容,有机渗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突出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时代性,强化了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
(二)突出能力为重,强化了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
各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尝试将“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目标落实在文本设计中,在改革方向上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本次修订认真总结了改革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努力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丰富了能力培养的基本内涵;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实验与实践的要求。
(三)反映时代精神,合理吸收了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成果
反映课程的时代性,加强课程内容与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以及学生生活的联系是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本次修订在一以贯之地重视各学科经典基础内容的同时,坚持课程内容的与时俱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及时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向和新思想;二是恰当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新成果;三是有针对性地反映了现代社会所要面对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控制课程容量和难度,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尽管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解决课程内容“繁、难、偏、旧”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次修订坚决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任务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关切,继续从标准层面科学安排课程容量和难度,为控制学生课业负担奠定基础。主要体现在:一些学科精选了内容,减少了容量;加强了各学科内部以及各学科之间的整合与衔接,进一步明确了学段要求,减少了课程内容的交叉与重复,进而减少了内容总量;通过进一步明确概念的内涵和要求,限制知识难度,防止教学中不必要的“拔高”。
同时,一些学科通过设置“选学”内容控制共同要求的内容难度。对于难度较大又不宜删除的课程内容,以“选学”方式处理,既增加了课程弹性,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了选择机会,又控制了课程难度。
总之,经修订和审议后的课程标准,从整体上看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强化了中国特色。各学科有机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反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成就,同时,继承和发扬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势。二是突出了时代特征。各学科强调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体现现代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成果,以学生学会学习为核心,特别重视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三是体现了国际视野。各学科在课程理念、知识观、学习观、课程评价、课程文化等方面既立足中国国情,又顺应了国际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