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霖[1]2003年在《“入世”后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转变研究》文中指出在加入WTO时,中国政府做出了广泛而深刻的承诺,这些承诺大致可分为叁类。一类是涉及市场开放的承诺,有货物贸易方面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第二类是涉及加入WTO后中国出口方面的承诺。这方面的承诺,如取消出口补贴、12年内对中国产品实行特殊保障条款等。第叁类是中国为保障落实前两类承诺而做出的直接涉及体制方面承诺。由于中国是一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现行体制在很多方面与WTO的要求存在明显的差距。因此,这类承诺涉及面相当广泛,这些承诺包括国民待遇、透明度、贸易制度的统一实施、司法审议、外贸权、进出口许可程序、国家定价等诸多方面。由上述承诺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承诺实质上都直接涉及到我国对外贸易职能的转变与调整。我国对外贸易职能应如何转变与调整,是我国政府紧迫又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创造符合WTO规则的市场环境;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环境;创造符合WTO要求的政策环境叁方面着手,适度调整我国的对外贸易职能,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建议。本文除了引言和后记外,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政府对外贸易职能概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解析、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现状分析、“入世”后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转变的对策。 第一部分:政府对外贸易职能概述。包括政府的微观外贸职能和政府的宏观外贸职能。在政府的微观外贸职能部分,详细阐述了政府在国际谈判、贸易促进、产业安全保障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所肩负的职责和所起的作用。政府的宏观外贸职能的核心显然是拟定适合本国经济发展的贸易战略。贸易战略隶属于发展战略或工业化战略范畴,是指一国或地区通过国际分工方式和程度的选择而影响国内资源配置和竞争效率的一整套贸易政策或制度。 第二部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解析。这部分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精读的基础上,分别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叁方面抽取和提炼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做出的承诺。另外,还在贸易政策审议和过渡性审议机制、政府采购、特殊贸易安排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政府应尽的职责。 第叁部分: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现状分析。这部分首先从微观方面对我国对外贸易职能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一是中国贸易促进体系现状,对我国外贸权的审批所存在的缺陷以及在出口退税、金融支持、进口海关估价及征收等方面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第二是中国服务贸易现状,对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行业结构、服务贸易总体比较优势指数及分行业的比较优势指数进行分析,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水平相当低下。第叁是中国产业安全保障现状,从关税结构、非关税壁垒、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机制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的产业安全保障现状。第四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主要论述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存在的不足。第五是中国涉外法律体系现状,对我国的外经贸立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进行了阐述。然后从宏观方面对我国在入世后的贸易战略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论证。 第四部分:“入世”后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转变的对策。这部分首先从组建商务部意义,商务部一系列管理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职能开始,论证了政府对外贸易职能转变的成败关键是为中国各类企业平等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创造符合们 规则的市场环境方面,政府应该1、按照公平贸易原则减少对贸易管理的行政干预,2、按照透明度原则提高贸易管理的公开性和连续性,3、按照非歧视原则平等对待本国和外国企业,4、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为企业争取宽松的国际市场。在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环境方面,政府应该l、建立一个透明的、统一的、公正的。可预见的法律体系,2、保证有关们 规则的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3。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提供及时公正的司法服务,4。调整和完善中国涉外经贸法律体系。在创造符合们 要求的政策环境方面,政府应该从完善符合们 要求的中国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大力推进符合们 要求的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建立符合WTO要求的中国产业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符合们 要求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大力实施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等着手为中国企业参与世界竞争建立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郝璐[2]2017年在《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对外贸易制度是一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管理和经营所采取的管理机构、管理权限分配、管理方式以及经营组织形式、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它是一国国民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对外贸易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对外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对外贸易结构日益优化,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快速提升,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地位日益重要。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不断完善的对外贸易制度是分不开的。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有针对性的、不断变化的对外贸易制度。2016年,在面对全球经济缺乏复苏动力,国内经济的下行压力较大,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严峻的形式,中国对外贸易仍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进出口总额为36849.3亿美元,其中出口贸易额为20974.4亿美元,进口贸易额为15874.8亿美元。尽管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但仍然好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对外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在取得显着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楚的看到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建设进程缓慢、对外贸易产权制度不健全、内外贸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对外贸易技术创新制度缺乏、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不完善、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制度不明晰以及利用外资制度不合理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国对外贸易健康持续的发展。从制度层面上来看,有效的制度在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合理的对外贸易制度一方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还能够缩小收益差距,极大的激发企业或个人从事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因而,在分析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创新,对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在新形势下平稳增长,提升中国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紧紧围绕对外贸易制度这一主题,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上,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工具,对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变迁的历程、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发展现状、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实施效果等进行分析,对中国对外贸易制度进行深入探索,并借鉴美国、日本以及德国等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制度的经验,对中国对外贸易制度进行创新。全文共分为6章。第1章,导论。主要阐述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研究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以及框架结构,指明了本文的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第2章,对外贸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对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以及交易费用理论进行梳理与总结,并指出其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第3章,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分析。首先,分析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变迁的历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变迁与对外贸易发展之间的联系。其次,从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的构成与特点等方面分析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发展现状。再次,分析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即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建设进程缓慢、对外贸易产权制度不健全、内外贸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对外贸易技术创新制度缺乏、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不完善、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制度不明晰以及利用外资制度不合理等。最后,分析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过度追求利益、过于依靠劳动力优势、国际环境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第4章,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实施的效果评估与实证检验。通过实证检验分析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实施的效果,为完善中国对外贸易制度提供依据。第5章,国外对外贸易制度及其启示。首先,对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制度进行梳理和分析。其次,分析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制度对中国的启示。第6章,完善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的目标及对策建议。首先,确定完善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的目标,包括提高中国对外贸易的公平性、提高对外贸易的自由化程度、优化对外贸易结构、降低对外贸易依存度、促进网络对外贸易发展以及形成制度比较优势。其次,提出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创新的对策建议,包括培育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加快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建设、健全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制度、降低对外贸易交易费用、推动自由贸易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构建利用外资的新制度等。
张世高[3]2003年在《管理贸易政策与我国地方政府外贸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央管理权下放、国际管理贸易盛行、加入WTO是我国地方政府贸易管理面临的新课题。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主要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进行资源的调配。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经营者整体文化素质低下加之市场制度的不完善,单纯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经济显然为时尚早,特别是外贸行业的企业数量过度庞大,且多为分散的小规模经营,规模经济效益难以实现。外贸出口呈现低水平数量扩展型的特征,导致原本具有较大比较优势的资源/劳动密集型出口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明显下降。如何利用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限制市场的消极作用,是我国外贸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外贸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制度解体以后,只能也必须由地方政府来填补外贸管理出现的真空。 近二十年来,管理贸易政策成为发达国家打着自由贸易旗号,实施保护贸易的“招牌”,这种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极具针对性的贸易政策,加大了发展中国家优势产业发展和商品输出的难度,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我国应高度重视各国管理贸易政策的特点,研究、借鉴并制定我国的管理贸易政策。 加入WTO以后,中央及地方政府直接干预外贸市场的权利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完全失去了对外贸的影响力。WTO规则的次优选择和管理贸易的思想恰恰给政府进行外贸管理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角色的转变、地位的_上升和环境的复杂化,要求地方政府加大贸易管理力度,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准则进行外贸产业选择和优化组合,合理配置资源,应用博奕理论处理区域和区际经贸关系,提高外贸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邓晓馨[4]2012年在《贸易摩擦多主体协调机制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纵观世界经济的发展历史,国际贸易摩擦一直与国际贸易的发展相生并行。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关系日益深化,国际贸易摩擦的主体结构与客体结构均发生巨大变化,其表现形式也呈现出复杂化、常态化、隐蔽化等新的特征。同样,贸易摩擦也成为中国这一追赶型国家难以回避的严峻问题。中国已处于国际贸易摩擦高发期,且短期内难以消除,其面临的贸易摩擦具有长期化、常态化、周期化、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如何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进行国际贸易摩擦协调再度成为国际经济的热点问题。传统的理论与措施已经难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贸易摩擦新特征,因此,必须对构建国际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研究路径做创造性的调整,以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方法研究贸易摩擦相关主体的作用与相互协调机制,从而增加应对贸易摩擦的效率。本论文以构建贸易摩擦多主体协调机制为主线,深入探寻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理论与法理基础及其现实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对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相关主体的职能定位以及相互间的协调互动进行研究;进而在博弈论的分析框架下,从国际国内两个层面对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福利效应进行分析;最后结合中国的现状,探讨中国构建贸易摩擦多主体协调机制以及协调效率提升的战略和措施。论文围绕上述问题,从绪论和正文六章共七部分加以论述。绪论部分对论文的选题的背景、选题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了分析。在对相关研究文献——国内外贸易摩擦以及协调机制理论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论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继而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章,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理论与法理基础。在本章中,一方面对构建贸易摩擦多层次、多主体协调机制所依据的理论进行挖掘和探讨。其中利用机制设计理论阐释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运行机理;相互依存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为贸易摩擦内部多主体协调和外部协调提供理论依据;双层博弈理论对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可能性进行了很好的解释。此外,对国际贸易摩擦协调机制中各个理论的适用性分别进行了阐述。另一方面,阐述了构建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主要法理依据。重点研究WTO的基本原则,特别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和国内相关法规等与构建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关系。这一章是本论文展开研究的出发点和理论基础。第叁章,构建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时代背景与制约因素。从贸易摩擦呈现的新特征和国际贸易运行中存在的诸多贸易摩擦诱因两方面阐释构建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必要性;同时提出世界经济相互依存关系的日益加强、各国共同利益的存在以及双边和多边协调机制的创新等成为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现实可能性基础;最后对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现状、问题与制约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第四章,多主体、多层次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核心维度。首先对贸易摩擦协调机制进行了界定,对协调机制的原则、目标以及内容加以阐述;接着对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内部主体分工定位以及各主体间相互协调机制进行阐释;最后从双边(诸边)协调、重点国家协调以及“第叁方”协调等层面多贸易摩擦外部协调机制进行分析。第五章,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福利效应。本部分初步发展了一个基于博弈论方法的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福利效应评估框架,包括贸易摩擦协调从非合作到合作的过程机理;一国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博弈均衡;贸易摩擦协调非合作与合作博弈条件下的福利效应分析比较。第六章,美国、日本贸易摩擦核心协调机制及其经验借鉴。选择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典型国家,全面、深入研究贸易摩擦多层次、多主体协调机制运行的经验与借鉴作用。第七章,构建我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对策。首先对我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其次,提出了构建我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对策,包括加强构建协调机制的前提基础建设,调整外贸发展战略以及构建我国贸易摩擦内部协调机制、外部协调机制等等。
罗文丽[5]2015年在《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之后,老挝政府在1986年推行革新开放政策。计划经济体制严重阻碍了老挝生产力的发展,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要求。实行革新开放后,老挝经济逐渐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虽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但是这一路线使得老挝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很大改观。随后,老挝政府不断提高老挝的开放程度,不断加强与东南亚各国的各方面合作,逐渐融入东南亚共同体的大家庭之中。老挝政府在2012年获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给老挝政府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当前国际上最具权威的经济组织,对其成员国的要求十分严格,此刻,老挝政府的实际情况远远不能满足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老挝政府应该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以使老挝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在对外贸易中更加具有竞争力。本文以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背景分析了老挝入世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显得很有必要。本文共有六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的导论部分,该部分从研究背景、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政府职能理论等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二部分是文章的第二章,从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过程、宗旨、基本原则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对政府行为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分析了入世后老挝政府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老挝政府职能当前的主要问题有:政府职能缺位、错位与越位,政企不分问题未完全解决,“全能政府”问题,地方保护较为严重,工作作风与服务效率问题;第叁部分分析了老挝政府职能与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的差距。差距主要表现在市场干预程度、市场竞争环境、政府管理透明公开程度、本国外国商品服务的国民待遇差距四个方面;第四部分分析了挝政府职能与世贸组织要求之间产生差距的原因。第六部分分析了入世后老挝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及对策。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是建立功能齐全、运行协调、结构合理、灵活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主要对策包括转换角色、更新观念,体制转型、手段权变,精减“硬件”,优化“软件”,上下联动,配套运作,防止翻牌,脱钩到位,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完善规范,健全法制。
徐辉[6]2006年在《论中国加入WTO之后政府职能的转变》文中研究说明加入WTO,标志着中国正式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之中,意味着中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国际竞争。WTO给我们带来机遇的同时,挑战也悄然而至。其中最大的挑战就是政府。其原因在于,政府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的组织者与管理者,其地位和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政府的积极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才能在这一巨大机遇和挑战面前赢得主动。按照WTO的原则,现阶段我国的政府行为、政府管理体制等还存在很大的问题。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现实情况,中国要有效的应对加入WTO后的各种挑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必须重新定位政府的作用,转变职能,克服自身的弊病,这是此篇论文的写作目的。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真正履行“小政府、大服务”,“小政府、大保障”的功能;政府应严格把握市场经济和WTO规则的要求,从微观经济的行政干预向宏观调控的转变。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一个新型的政府,使我国更好的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入世几年中中国政府依据WTO的规则和协议,所取得的成绩是国际社会有目共睹的。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中国政府的领导下,中国的经济仍将飞速发展,中国的法治程度日益深化。
余浩[7]2013年在《对外贸易摩擦中的中国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指出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开始处于国际贸易摩擦的中心地带,国外对华贸易救济案件、反补贴和特别保障措施逐渐成为焦点,国际贸易摩擦的对象和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因而,探究我国遭遇对外贸易摩擦的原因以及相应的可选择的合理有效地对策仍旧有意义。政府作为应对对外贸易摩擦的重要参与者,其自身的很多问题也是引起贸易摩擦的重要因素。系统地分析我国政府的对外贸易职能、我国政府在应对对外贸易冲突中的作用、我国政府在管理对外贸易摩擦中存在的问题,将有助于我国政府对其在对外贸易中的角色进行定位,并在未来的对外贸易摩擦中采取合理有效的应对之策。政府作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其有责任和义务着手发展国家的对外贸易,处理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公平、稳定的外贸经营环境,保护本国的合法利益。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时间里,逐步建立了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的外贸管理机制;并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一方面积极地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来与贸易摩擦对象国展开谈判,进行讨价还价;一方面借助相关的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并对国际贸易摩擦进行有效管理。但总体上来说,中国政府在对外贸易摩擦的管理中做的还不够,其有关职能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文认为,中国政府在管理对外贸易摩擦的过程中,需要从积极建立贸易摩擦预防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入手,积极调整政府的角色,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加强法制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服务型的政府。
夏家春[8]2003年在《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文中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经济学理论的探索中,从18世纪亚当·斯密提出“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反对国家干预,到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创立国家干预主义学说,再到60年代新自由主义提出政府干预的局限性,反映出在对待政府经济职能问题的认识上,经济学家经历了一个反复认识的过程。关于政府究竟应该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中起什么作用的问题,经济学家似乎抱着十分矛盾的心态,他们的看法经常来回摆动。既然肯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所起的作用,那么如何发挥政府的这一职能,从而使“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更好地结合在一起推动经济发展,就成为多年来人们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 重温过去,审视今天,展望未来,我们发现,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已经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加入WTO更是把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推到了一个新的高潮,面对历史提供给我们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政府必须适应WTO规则,因为WTO规则首先是针对政府的。冲击和挑战主要有:政府的行政理念;政府的行政体制;政府的具体职能;政府的行为方式、管理方式以及养成依法管理社会生活的习惯;国家的经济安全等等问题。 本文通过国家的双重职能开始研究,探讨政府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使中国政府自觉适应新变化,并自觉针对自身职能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进行调整和转变,为生产力的发展清除障碍,使中国经济在WTO的规范下取得更快地发展。政府必须重点搞好五个方面的职能定位:加强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制定市场规则,纠正市场失灵;生产公共产品;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稳定的基础。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政治体制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组织机构上,按wTO的要求,吸取国际经验,对政府组织机构应进行改革、精简;经济领域里从政府调控为主,让位给市场调控为主:从政府投资为主,计位给民间投资为主:法律实施方面,增强透明度,建立健全一套与wTO规则相符合的有关法律制度。 本文认为,政府的作用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重要的并不是政府作用的“多少”,而是政府作用的“定位”和政府作用“范围”的合理性。要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中国政府必须确立新的政府理念:尽管目前我们需要政府管理大量事务,但是,除极少数的领域外—劳动保护等,从长远角度看政府将不得不退出微观领域,在宏观领域也将有进有退。这正是本文的新意所在。
缪德刚[9]2010年在《1979-2005年中国外贸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1978年,在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上,邓小平就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过于集中。”具体到外贸体制方面,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到1978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外贸体制,这种体制具有很多弊端:国家的统一经营,影响了外贸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外贸企业狭小的经营自主权,束缚了外贸企业的发展;财务政策的不独立,让外贸企业缺少了改善经营管理的动力。因此,外贸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1979-1984年是外贸体制的初步改革阶段。在本阶段实行的国有企业改革措施有:建立一批进出口公司,为了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将商品的经营权下放,实行政企分开,打破以往外贸企业由国家经营的局面,并在外贸企业中推行出口代理制;为了改变长期以来工贸隔离、产销脱节的问题,把外贸企业与工业公司对口,实行联合办公、联合生产、联合对外洽谈、联合派出小组出国考察的“四联合”及外贸的出口商品价格对工业部门公开,工业生产成本对外贸部门公开的“两公开”策略;建立海外贸易派出机构。本时段的外贸体制改革还处于摸索阶段,目的在于逐步摆脱过于集中的经济体制,以市场为取向,释放外贸相关部门的活力。但是,经过这些改革,原有的外贸经济体制的问题仍然存在:首先是因为行政管理的管理方式只是较以前有所削弱,仍然是主要的管理方式;其次是外贸企业并没有很快的适应新的角色的转换,还需要政府财政上的扶持。外贸体制改革在1985-1993年期间得到深化。从1985年起,外经贸部不再编制、下达外贸收购计划和调拨计划,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缩小指令性性计划。1985年,让外贸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主管部门脱钩,外经贸部对所属外贸专业总公司实行出口承包经营责任制。1987年9月26日,国务院批转《1988年外贸体制方案》,新的外贸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叁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为了更好地扩大对外贸易,必须按照有利于促进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方向,坚决地、有步骤地改革外贸体制。”1988年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1989年2月为了落实1988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国务院专门颁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对外贸易公司的通知》,同年又批转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对外贸易公司的意见》。1990年新一轮的外贸体制改革随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本段时期的改革是在上个阶段的深化,因而对与发展外贸经济所要求的宏观经济条件要求更高,发展外贸经济需要更深层次的改革。1994年,我国的外贸体制改革在国民经济综合配套改革中进行的。从1994年,我国的财税体制进行改革,国有外贸企业统一上缴所得税33%,同时进一步调低关税,颁布多部贸易立法。1995年之后,我国的外贸体制改革以国有外贸企业为中心,建立多元化的所有制主体,政企分开,放开放活小型外贸企业。这段时期中国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发生了转变,这些进程主要集中于进口方面,主要措施是使进口壁垒的不断下降,而进口方面则实行外贸自负盈亏,取消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在经受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对外贸易进入了平稳增长的态势。2001年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贸易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这段时期我国对外贸易的依存度虽然保持着较高的水平,但是态势却不稳定。还应看到,为加大直接利用外资的力度,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制订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待遇既对中国利用外资的迅速。长期以来,国家对于非国有经济企业进入外贸领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造成了严重的后果。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终于成为世贸组织新成员。中国的外贸新体制逐步符合国际贸易的规范,政府管理贸易的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政府主要以政策的制定来管理对外贸易。政府按国际通行的办法对贸易实施管理,市场机制将在配置资源放开时起着必不可少的主导作用,而其政府对经济干预手段也将以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为主。政府做好经济的看门人之后,中国外贸经济的市场化步入正轨。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强,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越来越少,从而由于行政干预引起的寻租机会与寻租行为将逐步减少直至消失。国家管理外贸方式的转变,迫使外贸企业放弃寻租幻想,而转向通过加快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寻求效益、谋求发展。随着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企业逐渐克服寻租的心理日益走向成熟。1979-2005年中国外贸体制改革的取得的经验是:坚持外贸体制改革理论创新;坚持层层推进的外贸体制改革策略;坚持市场化的外贸体制改革方向。面对百年不遇的全球金融危机,1979-2005年外贸体制改革对今后推动对外贸易工作的启示是:建立外贸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职能转型;推动外贸产业创新,取得竞争优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对中国发展对外贸易的影响。
雷结斌[10]2003年在《加入WTO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加入WTO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面对中国加入WTO后的巨大机遇和严峻挑战,中国政府如何应对这是摆在中国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十分紧迫而重大的问题。在应对"入世"的问题上,虽然各行各业、社会各个方面都要认真地对待,但政府作为国家和地区经济和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政府的积极作为,才能在这巨大的机遇与严峻的挑战面前赢得主动。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历史与现实情况,中国要有效地应对加入WTO后的各种挑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必须大力推进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叁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理论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政府面临的形势,入世后对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意义和职能定位等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和理论探讨,试图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方向、原则和实现途径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入世”后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转变研究[D]. 王霖. 江西财经大学. 2003
[2]. 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研究[D]. 郝璐. 吉林大学. 2017
[3]. 管理贸易政策与我国地方政府外贸管理问题研究[D]. 张世高. 广西大学. 2003
[4]. 贸易摩擦多主体协调机制理论与实践研究[D]. 邓晓馨. 辽宁大学. 2012
[5]. 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政府职能转变研究[D]. 罗文丽. 云南大学. 2015
[6]. 论中国加入WTO之后政府职能的转变[D]. 徐辉. 吉林大学. 2006
[7]. 对外贸易摩擦中的中国政府职能研究[D]. 余浩. 中央民族大学. 2013
[8]. 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D]. 夏家春. 东北师范大学. 2003
[9]. 1979-2005年中国外贸体制改革研究[D]. 缪德刚. 贵州财经学院. 2010
[10]. 加入WTO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D]. 雷结斌.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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