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数字合作框架研究_博物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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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Library,Archive and Museum,LAM)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三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它们在历史上有着相同的渊源,是古代的“守藏机构”随着现代社会的建立和人类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密而出现分化并各自发展起来的三个独立的文化服务体系。由于业务模式的相似性和业务领域的交叉性,尽管在我国隶属于不同的行政体系,推动图书、档案、博物业务的协作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21世纪以来,三类信息机构顺应社会信息化潮流,分别启动了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博物馆等信息化项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大众提供数字化服务。现代信息技术的介入在提升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传统服务能力的同时,也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的业务协同与合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 D-LAM框架的提出背景

D-LAM(Digital-Library & Archive & Museum)是数字化环境下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业务协作的战略框架,是在综合国内外LAM协作问题研究趋势和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的。

1.1 国内外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研究与实践概况

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业务协作思想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在现代社会意义上的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产生之前,承担辅政和修史功能的“天府”、“兰台”、“石渠”等官方机构长期以来是图书和档案收藏为一体的,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民间藏书楼同时承担着藏书和文物收藏双重功能。民国时期著名学者王重民、傅振伦等人曾经提出研究人员要兼通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三馆”知识的思想,并称其为“三馆学”[1],王金夫先生为此还专门写了《三馆学略议》一文[2]。后来,“三馆学”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尽管实践中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会有一些小范围交叉的情况,例如图书馆举办珍品古籍展览、博物馆将藏品与相关论著、档案等一起展出等,但是国家层面上的三馆协作的战略框架始终没有形成。直到本世纪初期,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信息技术强大的资源整合潜力,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业务协作问题才再一次被各方所关注。近年来,刘家真[3]、朱学芳[4]、肖希明[5]、郑燃[6]等学者在这一领域做了大量研究。

在国外,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通常被合称为LAM,多个国家的政府和各类国际组织在推动LAM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英国于2000年成立了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理事会(MLA-Resource)以推动和指导三类机构之间的合作[7];美国于2003年修改了《博物馆图书馆服务法》(Museum and Library Services Act,MLSA),从法律层面上确保博物馆和图书馆的持续合作[7];西班牙成立了名为FESABID(西班牙档案学、图书馆学、文献学和博物馆学协会联盟)的组织,目的是推动图书馆、文化管理中心、档案馆、博物馆的协作[7];德国于2001年成立了名为欧洲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联盟(EU BAM)的专业组织,目标是在德国国内和欧盟各国两个层面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在文化科学信息领域的合作[7];加拿大于2004年颁布了《加拿大图书档案馆法令》(Library and Archive of Canada,LAC),实现了国家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正式合并[7];欧盟于2005年宣布实施“欧洲文化和科学内容数字化协作行动计划”,推动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等文化机构数字化服务的协作[8]。

在研究领域,基于开放关联数据(Linked Open Data)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数字资源整合模式成为近年来LAM合作领域研究的焦点和潮流。2011年6月,第一届“国际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开放关联数据峰会”(The International Linked Open Data in Libraries,Archives & Museums Summit,简称LOD-LAM)在美国旧金山举行,旨在促进开放关联数据在LAM整合方面的研究和应用。第二届LOD-LAM峰会将于2013年6月19—20日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市举行[9]。

1.2 研究图档博数字化协作框架的意义

欧美国家在LAM整合领域的实践和研究代表了这一领域的国际潮流,对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的协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图书馆、档案和博物馆协作问题不仅仅是单纯的数字资源整合问题,三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否可以有效协作,实际上反映的是相关国家公共文化管理体制的差异性,切不可简单照搬。武汉大学的刘家真教授认为,各自为政的行政管理体系是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资源整合的第一大障碍。尽管从理论上说,“中国数字图书馆”应该成为整合各类资源的中心平台,但是在实践中该项目却很难整合来自档案馆和博物馆的数字资源[3]。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我国的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当中,图书馆隶属于文化行政机构(部、厅、局);档案馆隶属于各级档案行政机构(局);历史博物馆隶属于各级文物行政机构(局),自然科技类博物馆隶属于科技行政机构(部、厅、局),军事博物馆隶属于解放军总政治部。如此复杂的隶属关系是欧美国家LAM资源整合很少遇到的情况,因而其研究所关注的大多是技术问题,然而体制障碍的协调恰恰是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资源整合的关键所在。因此,从战略层面上全面审视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协作过程中各类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在顺应LAM整合领域国际潮流的同时,探索出一条可以为相关各方所共同接受同时又可以发挥各自优势的体系架构,保障图书、档案、博物数字资源建设和数字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D-LAM框架正是围绕上述战略目标所提出的。D-LAM框架的建立将有助于改变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协作领域重视技术、轻管理的缺陷,为各类相关研究确立统一的战略参照体系,为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数字化协作工程”奠定理论基础。

2 D-LAM框架的构建过程

D-LAM框架的构建是将LAM领域的前沿理念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过程,分为目标设定、原则确定、需求分析、框架构建等步骤。

2.1 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目标

图档博数字化协作(Digital Collaboration)是指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以各自现有资源为基础,按照“1+1+1>3”的集成管理思想,借助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技术对各类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拓展各自的业务空间,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实现合作共赢的过程。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总体目标就是打破机构和地域带来的信息共享障碍,为用户提供完整、一体化、深层次的信息服务,使用户可以通过单一入口访问到与需求相匹配的各类数字资源。

2.2 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原则

(1)集成为主,再造为辅。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的多头管理格局是按照职能层级设置公共组织的结果,具有权责明确和专业化管理的优点,短期内打破这种格局实现三类机构合并的可能性并不大。因而,图档博数字化协作问题不能借助流程再造的方法实现,更多的是要依靠集成的方法,将分散在不同结构内部的资源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当然,在一些局部问题上也可以使用再造的方法对组织的整体架构和流程进行重组。

(2)顺应领域发展趋势。数字资源的整合分为数据整合、信息整合和知识整合三个层次,不同层次实现的难度和需要投入的成本是不一样的。按照领域的发展趋势,知识整合是数字资源整合的最终归宿[10],因而框架设计之初就应该考虑到知识整合问题。

(3)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协作共赢。框架设计应该考虑到相关各方的利益诉求,在实现体系整体价值的同时,要保证所有参与协作的各方都能够从协作当中受益,从而使相关各方都有足够的动力参与协作,完成协作要求的各类任务。

2.3 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需求

按照“经济人”的观点来分析,图书馆、档案馆与博物馆是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三类行为主体,分别隶属不同的行政机关,在参与数字化协作的过程当中,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决定是不是要参与协作时存在“趋利避害”的倾向。具体而言,大致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协作是不是有利于强化各自的专业优势。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的业务形式上具有相似性,但是在本质上还是存在较大差别。图书馆主要是知识资源集中保存和传播的场所,其特色体现在资源的丰富性和服务的综合性;档案馆是档案材料集中保存和利用的场所,其特色主要体现在资源的证据价值和社会记忆的建构功能;博物馆是各类文化资源实体集中保存和展示的场所,其特色主要体现在资源的实体性,其服务强调直观性和视觉冲击。如果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结果导致某一类机构专业优势的削弱和丧失,则这类机构就可能拒绝参与协作。

(2)协作是不是意味着对前期项目的否定。近年来大量的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博物馆项目建设都已经启动,各类机构在其中都已经投入了大量成本,如果数字化协作会削弱甚至取代这些项目,则相关机构也有可能拒绝参与协作。

(3)是不是已经做好应对协作风险的准备。例如,知识产权问题是目前困扰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数字化协作的问题之一,如果在协作之前没有就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达成一致,则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此外,数字档案馆对信息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如果数字化协作的信息安全程度达不到要求,则档案馆可能放弃参与协作。

总而言之,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的数字化协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需求,尽最大的可能探索可以满足各方需求的协作模式。

2.4 D-LAM框架的提出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构建的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数字化协作框架D-LAM如图1所示。

图1所示的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整体框架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D-LAM的构成与关系

D-LAM框架由数字图书馆(DL)、数字档案馆(DA)、数字博物馆(DM)和图档博数字化协作中心(DLAM)四部分组成。DL、DA、DM是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近年来已经启动建设的数字化工程项目,为简化问题,三类机构内部的数字资源整合问题只做示意。DLAM是通过图档博数字化协作中心对DL、DA、DM的元数据进行收割和加工处理所形成的虚拟数字资源服务体系,采用OAI-PMH(The Open Archives Initiative Protocol for Metadata Harvesting)协议使“数据提供者”与“服务提供者”相分离,DL、DA、DM向DLAM注册各自数字资源的元数据,DLAM对元数据的进一步加工后向用户发布,使信息服务的范围和深度更加符合用户需求,但是数字资源的访问还是要通过链接方式从资源提供者的服务器上进行。在该模式下,用户只需要关注数字资源的内容而不用关心这些资源物理上存储地点和存储方式,如图2所示。

整体而言,DLAM是包括DL、DA和DM在内的,没有DL、DA和DM提供元数据和数字资源,DLAM无法单独实现任何服务。同时,DLAM并不是对DL、DA和DM的简单组合,而是通过对元数据深度加工组合,为用户提供综合性、深层次、智能化的信息服务。因此,D-LAM框架并不仅仅强调数字资源整合DLAM,而是在注重整合的同时也关注DL、DA和DM的发展。

(2)DL/DA/DM资源库的虚拟扩展

由于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各自业务的专业性,在各自的数字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数字化信息收集和保存的目标也有所侧重,DL的主要目标是构建公共知识资源库;DA的主要目标是构建数字化社会记忆资源库;DM的主要目标是构建公共文化资源可视化展示平台。由于业务领域的交叉性,三类机构所收集和保存的信息资源也存在着相互交叉现象。例如,档案馆所收藏的某古代文书同时属于图书馆古籍管理的范围,也属于博物馆系列对应主题文物藏品范围。从提升资源完整性和强化专业优势的角度出发,三类机构都有扩展其收藏范围的需求。在藏品实体管理当中,这种矛盾通常难以协调,而数字化环境下,由于数据和服务相互分离,只要对属于交叉领域的数字资源进行交叉著录(Intersect Description)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如图3所示。

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数字资源的交叉著录就是从维护三类机构藏品完整性的需求出发,按照各自领域数字资源著录的标准和规范,对同时属于多个主体业务范畴的数字资源进行多次著录,使同一数字资源与多个元数据相对应,通过任何一个元数据的链接都可以访问到该资源。交叉著录是保证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博物馆等信息化项目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数字化协作,三类机构所能够提供的数字资源的规模得到了扩充,相当于在原有资源库的基础上又附加了一个虚拟的资源库(见图1)。因此,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的数字化协作并不是对三类机构各自领域数字化工程的否定,而是通过协作强化了各自的专业优势,因而是对三类机构都有利的共赢方案。

(3)DLAM元数据的深度整合

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同时,图档博数字化协作还要达到整体性目标,要对从DL、DA和DM收集到的元数据进行深度加工以满足用户的综合需求。知识整合已经成为数字资源整合领域的主流趋势,通过知识领域本体模型揭示数字资源之间的深层次联系是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最终归宿。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应用网络本体语言OWL构建领域本体模型并建立多领域本体的逻辑关联,通过本体模型库对数字资源进行语义映射和语义标引后,就可以使用SPRQL(Simple Protocol and RDF Query Language)进行集成检索,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12]。多领域本体模型库的构建是非常艰巨的任务,也是图档博数字化协作走向智能化阶段的必由之路。同时,由于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业务领域的交叉性和相似性,三类机构收藏的数字资源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旨在揭示资源之间复杂关系的关联数据技术,被认为是解决图档博资源整合问题的有效方法。将语义信息处理技术和关联数据技术相结合,实现数字资源复杂关联的语义标引是实现图档博数字化协作整体目标的关键。

3 D-LAM框架的实施策略

D-LAM框架是对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数字化协作过程中各类关系所做的战略性安排,要真正落实D-LAM框架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

3.1 D-LAM战略整合

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和档案馆数字化协作需要各自隶属行政机构在战略层面上达成一致,具体可以由国家文化部牵头,联合国家档案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科技部等机构就图档博数字化协作问题进行协商,就实施“国家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数字化协作工程”(简称D-LAM工程)相关问题达成共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进行。

3.2 D-LAM组织架构

与D-LAM框架相对应,要确保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的数字化协作,需要建立“国家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数字化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数字化协作联盟工作委员会”、“D-LAM工程国家中心”、“D-LAM工程图书馆分中心”、“D-LAM工程档案馆分中心”和“DLAM工程博物馆分中心”等机构,如图4所示。

其中,“国家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数字化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相关隶属行政机构的主管领导组成,对图档博数字化协作工作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把握“D-LAM工程”的发展方向;“国家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数字化协作联盟工作委员会”由各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D-LAM工程的具体实施,委员会可以按照工作职能设立技术、标准、人事、财务等部门;“D-LAM工程国家中心”主要负责接收三类机构注册提交的元数据并进行语义和关联标引,提供综合性检索服务;“D-LAM工程图书馆分中心”、“D-LAM工程档案馆分中心”和“D-LAM工程博物馆分中心”是原有的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博物馆等管理机构当中的一个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向D-LAM工程国家中心提交元数据。同类型机构之间的数字资源整合是原有的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博物馆的工作范畴,由相应的管理机制负责推动。博物馆行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较为复杂,可以由国家文化局牵头组织国家博物馆系统的数字资源整合,并向“D-LAM工程国家中心”提交元数据。

3.3 D-LAM保障体系

D-LAM框架的实施涉及一系列管理问题,必须在启动D-LAM工程之初就予以考虑:第一,标准规范问题。数字化协作需要打破机构的限制进行信息共享,对于各类数字资源异构元数据如何进行转换、如何保证所有资源具有全局唯一标识、如何进行元数据交叉著录、如何参考本体模型进行元数据语义著录、如何进行关联数据标引等问题都需要制定标准规范供各方遵守。第二,知识产权问题。相关各方应当就元数据知识产权问题达成共识,防止数据提供者的元数据被滥用,鼓励更多的机构参与到数字化协作当中来。第三,信息安全问题。需要建立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技术、管理、法律等手段的综合应用,保障图档博数字化协作的安全性。第四,服务质量管理。由于资源提供和服务提供相分离,如果资源提供者提供的数字资源出现读取问题或者链接地址发生改变,则可以使服务出现“断链”现象,应当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来发现和处理此类问题。

4 结语

D-LAM(Digital-Library & Archive & Museum)是在综合国内外LAM协作问题研究趋势和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数字化协作的战略框架。D-LAM框架由数字图书馆(DL)、数字档案馆(DA)、数字博物馆(DM)和图档博数字化协作中心(DLAM)四部分组成。DLAM是基于OAI-PMH协议资源提供者和服务提供者相互分离的原理,通过图档博数字化协作中心对DL、DA、DM的元数据进行收割、语义映射和关联标引,从而形成一体化信息服务体系。同时,DL、DA、DM在数字化协作过程中通过交叉著录使各自的专业优势得到了强化。D-LAM框架的实施要考虑战略整合、组织架构、知识产权、信息安全、服务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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