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型城市区的识别与格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格局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5)11-0030-07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逐渐转变为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竞争,提升区域竞争实力是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关键。巨型城市区作为城市群的高级形态已成为世界各国为重构全球空间竞争优势而竞相打造的战略着力点,美国构建了从大西洋西岸到太平洋东岸横跨北美大陆的10大巨型城市区,欧洲重点发展从荷兰兰斯塔德到瑞士北部几乎纵贯欧洲的8大巨型城市区,其他大国也开始谋划行动。可以预计,巨型城市区将是新一轮全球竞争的重要途径和战略单元,并引领世界城市化发展的未来方向。我国要形成新的空间竞争优势,必须设计并打造若干既服务国内区域整体发展格局,又支撑参与全球竞争的巨型城市区。 一、巨型城市区的概念、特征与界定 1.巨型城市区概念 早在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Gottmann就以城市化较高的美国东北海岸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城市区的研究。但一般认为,巨型城市区(Mega-city Region,MCR)概念最先由Hall(1999)提出,此后学者们对其内涵进行了广泛探讨,如Scott等(2001)认为巨型(全球)城市区是由一个网络中相互联结的若干中心城市组成的全球经济引擎,是聚集企业集团和企业网络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地域平台。Hall等(2006)在其著作《多中心大都市:来自欧洲巨型城市区域的经验》中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巨型城市区由形态上分离但功能上相互联系的10—50个城镇集聚在一个或多个较大的中心城市周围,通过新型劳动分工凸显其巨大经济力量的多中心城市区域。Weidner等(2013)将巨型城市区解释为通常由高速铁路和货物流系统连接的区域或跨国网络。Hoyler等(2009)认为巨型城市区是一个大地域范围内蔓延,包含通勤距离之内的众多城市和拥有一个以上国际空港将该区域联结世界各地的一种城市形态。Thierstein等(2013)认为,巨型城市区不仅具有人口规模和实体聚落结构的简单属性,而且具有在不同地理尺度上将各区域与其他各城镇相联结的社会经济关联过程特征。不同学者对巨型城市区内涵阐释的共同特点是都强调了多中心城市与区域联结一体和作为整体具有全球经济影响力或节点的特征。事实上,巨型城市区概念产生于全球化和快捷交通、通信网络迅猛发展的背景之下,并被赋予全球城市与服务中心的功能。巨型城市区与学界使用的大都市带(Megalopolis)、全球城市区(Global-city Region,GCR)、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Regions)、巨型区(Megaregion)、星球都市化区(Planetary Urbanization)、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等概念既有联系又存在很大差别。各概念都以大都市带为基础,星球都市化区代表了超越所有地理空间的全球城市系统(Harrison等,2015);巨型区则包含了两个以上密切联系的城市系统,强调城市系统间的作用机制;全球城市区、巨型城市区、大都市区、城市群等概念表示由一个或多个城市组成的单个城市系统;城市群是中国特有的多城市集聚概念,巨型城市区与之相比,多中心性与网络性特征更为明显,并强调中心城市具备全球城市的国际性功能;大都市区范围的界定侧重于区域内大规模的经济联系,强调规模经济效应,全球城市区则是大都市区概念在世界范围内的延伸,淡化了国家边界的影响,巨型城市区与之相比,形成因素更具综合性,内部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联系紧密。 2.巨型城市区特征 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巨型城市区特征主要从多中心性、功能性、网络性等三方面来考察。 (1)多中心性。Hall等(2006)在定义巨型城市区时指出了其多中心性特征。巨型城市区产生经历了一个从中心大城市到邻近小城市的扩散过程,由首位城市开始逐渐衍生出二级、三级城市,各级城市间实现了相对完整的功能分工和互补合作方式,由此形成了等级异质多中心体系,因此多中心性是巨型城市区的显著特征。Hall(2001)认为全球(巨型)城市区内部典型的地理特征是其多核性。Hall等(2006)在识别了欧洲8个巨型城市区后,利用各区域面积、人口、就业和通勤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判断各巨型城市区发展的多中心特征呈增强趋势。Hagler(2009)在识别了美国11个巨型城市区后,依据面积、人口密度、经济增长和就业等数据也得到了类似结论。张晓明(2006)用人口规模、人口密度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区位商数据分析发现长三角巨型城市区多中心性特征明显。于涛方等(2007)研究京津冀和于涛方等(2009)研究珠三角,同样发现二巨型城市区均存在多中心性结构。罗震东等(2011)对长三角巨型城市区城市间动车组每日车次数测度并证明了该区域功能多中心特征的存在性。 (2)功能性。由于巨型城市区是在全球化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全球经济体系的节点,其中心城市或首位城市具有全球城市功能,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或者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根据Hall等(2006)的研究,巨型城市区的基本单元是“功能城市区”(Functional Urban Region,FUR),FUR是以就业规模和密度定义的中心以及与该中心通勤联系的环(ring)组成。各FUR间由高级生产服务业产生的空间流和信息流将整个巨型城市区紧密联成一体,并形成在全球城市网络中承担国际节点功能的城市区域。张晓明(2006)的研究表明长三角巨型城市区在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方面承载重要功能并在区域中呈多中心分布。 (3)网络性。城市区内部是由功能上相互联系的若干城镇组成,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浪潮下,区域经济重心由加工制造转到服务生产领域,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即生产性服务业(Castells,1989),这种知识密集型服务,使城市区内部联系日益密切,逐渐形成合理的分工合作,因此使巨型城市区呈现网络性特征。Hall等(2006)通过问卷和访谈对巨型城市区的商业旅行和信息通信进行分析,发现随着交通便利和通信方式的网络化,公司业务范围和区域不断扩大呈网络化分布。Ross等(2011)通过分析美国巨型城市区中个人平均旅行数上升、汽车占有率下降、通勤时间变长、货运占国内总商品流动量增大以及位于巨型区内的主要机场延迟率增加等问题,认为巨型城市区网络化水平的提升需要区内城际客运铁路网络开发计划的支持。张晓明(2006)通过交通网络数据和生产性服务业经济网络连通性分析认为长三角巨型城市区的各FUR实现了较好的网络联结。 3.巨型城市区界定方法 巨型城市区的界定目前主要有三种方法:基于人口和就业等描述性分析、基于区域经济联系分析、基于定性和经验分析。巨型城市区的界定过程常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1)基于人口和就业等描述性分析。在欧洲,Hall等(2006)将巨型城市区的分析单元定义为FUR,其POLYNET项目组提出FUR是由一个根据就业规模和密度定义的中心和根据与中心的日常联系来定义的“环”组成的。其中,中心的标准是单个或连续的就业规模2千人以上、就业密度7人/hm[2]以上的最小统计单元,而“环”的界定标准为居住在其范围内10%以上的劳动力到相应中心的日常通勤。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通过人口增长、美国郊区的建设、非均衡增长模式以及受约束的基础设施这些指标,对巨型城市区展开了识别工作;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主要基于空间连通性,包含了以人口和通勤模式为表现形式的地点和流的标准;RPA(美国区域规划协会)在两方研究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评分系统(Hagler,2009),包括五个等权变量,通过评分加总进行排位来确定巨型城市区。 (2)基于区域经济联系分析。Ross等人(2009)认为以往巨型城市区的界定标准往往进行描述性分析和利用全球地理信息系统进行映射,忽视了区域内和区域间的经济联系,他们则利用数学模型,对商品流的经济功能关系进行衡量,界定分三阶段:用核心区域和受其影响的区域确定大都市区域;识别功能区域,测量交互区域;根据距离和邻近情况界定空间范围,并据以识别了美国10个巨型城市区。对中国巨型城市区的界定多以经济数据作为指标,张晓明(2006)以非农地区从业人员、非农从业人员占城镇人口的比重和从业人员非农比重三项指标界定长江三角洲的巨型城市区的范围;李少星(2011)同样以长三角为例,使用了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数据,构建区域产品盈余量指数,结合多个时间截面,分析长三角巨型城市区的演变进程;赵作权(2013)利用基于平均距离的空间网络聚类方法,运用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城市交通距离等数据,划定了我国未来可能出现的10个巨型区的范围。 (3)基于定性和经验分析。Contant等(2005)通过居住模式、环境(分水岭、自然界限)、交通、经济(通勤、人口流通量等)和文化指标,结合地理信息系统,确定了皮埃蒙特—大西洋巨型城市区边界。2008年,Florida等人以全球夜光指标为基准,辅以GDP、人口、专利和明星科学家等4个指标,确定了全球经济的40个巨型区,得到联合国人居署的认可和推崇。罗震东(2011)选取长三角巨型城市区城市间动车组每日车次数作为其界定标准,对区域内的功能多中心程度进行测度。 综上,巨型城市区的概念内涵不断发展丰富,其界定方法有不同视角和方法,世界范围内的巨型城市区具备多中心性、高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与网络性特征,巨型城市区越完善,特征越鲜明。 二、巨型城市区识别标准 国外对巨型城市区的界定主要有人口和就业等描述性分析、区域经济联系分析、定性和经验分析三种方法,由于地理区位环境的客观性,学者对巨型城市区的界定普遍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国内侧重于运用经济指标作为巨型城市区的界定标准。由于各区域客观环境、经济发展现状不同,各学者、机构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巨型城市区界定标准。借鉴Hall等(2006)、张晓明(2006)和Hagler(2009)等学者的成果,本文从人口密度、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及其占城镇人口比重、从业人员非农比重、高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用区位商衡量)、网络联通总量等六个指标来设定我国巨型城市区的界定标准。 1.人口密度 选取该指标参考了Hagler(2009)的研究,人口密度可以解释现有的人口中心,丰富的人力资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到2030年,中国人口增长将达到顶峰14.3亿人左右,有至少2亿的人口进入城市(蔡昉,2010)。这将为巨型城市区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有利于巨型城市区多中心性的扩张。 2.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及其占城镇人口比重 就业密度可以解释城市区的就业中心(Ross,2011),并可反映巨型城市区的多中心特征。但考虑中国一产从业人员较多且往往处于城市边缘地区,距中心较远,因此为了能够更准确地衡量非农就业中心,借鉴张晓明(2006)成果,采用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及其占城镇人口比重变量来测度非农产业的就业密度,以反映巨型城市区的多中心性特征。 3.从业人员非农比重 根据Hall等(2006),城际客运、货运量衡量的城市间连通性,可以反映网络性特征。但因城际客、货运量数据难以获取,故采用从业人员非农比重进行替代,该指标值较高说明地区非农化水平较高,第二、三产业相对发达,资源流动性强,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联系密切(顾朝林等,2002),能反映出巨型城市区的网络性特征。 4.高级生产性服务业区位商 巨型城市区功能主要由高级生产性服务业决定,区内不同FUR可以形成功能分工和互补,因此功能多中心性可用FUR中高级生产性服务业区位商来度量。根据Hall等(2006)对高级生产性服务业的界定和结合我国统计数据可得性,本文高级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交通物流业、金融保险业、科技教育业、信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等五大类。各服务业在FUR中的区位商采用产业就业人口计算。 5.网络联通总量 发达的巨型城市区不仅具有明显的多中心性特征,各城市间还有相对完善的经济联通网络。生产性服务业功能主要由地级以上城市承担,因此选择地级以上城市来分析巨型城市区服务功能的网络连接度。根据张晓明(2006),FUR间经济联通量可用下式衡量:我国特大城市地区的识别与格局_经济研究论文
我国特大城市地区的识别与格局_经济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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