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节”旅游发展的真实与展示--以广西富鲁“三三”花炮节为例_三月三论文

“花炮节”旅游开发的本真与展演——广西富禄“三月三”花炮节个案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花炮论文,本真论文,广西论文,个案论文,旅游开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社会,旅游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支柱性地位已毋庸置疑,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持续升温,各地开始对本地文化资源重新进行梳理与整合,推进了“申遗”进程,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少数民族地区是文化资源大户,出于经济发展需要,也积极参与到了这一进程之中,很多少数民族聚集区都掀起了民俗旅游热潮,一方面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发展路径,为地区性脱贫致富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当地文化保护工作也得以深入开展,优秀民族文化得以重新焕发生机。但由于规划和管理的不成熟,一些民俗旅游项目出现了诸多问题,传统文化遭遇新的冲击,不能满足游客对于本真性的诉求,这些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本文以桂北侗族三月三“抢花炮”的节庆习俗为例,反思花炮节在旅游开发中出现的问题,并试图寻求解决路径。

      一、“抢花炮”——桂北地区的民俗文化符号

      “抢花炮”习俗流行地区较广,主要集中于桂北及湘桂黔三省交界之地,流传于侗族、壮族、苗族、瑶族之间。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志》中也对该习俗有所记载:“抢花炮原是三江古镇庙会的一项活动内容之一,一般都在有寺庙的地方祭祀某种神灵,在抢花炮之前都要抬神像,菩萨游行游寨,先在神位祭祀,求佛保佑,然后举行抢花炮活动,最后演戏、寨芦笙等。清咸丰年(1851-1861),为祭祀本地方人士‘二圣侯王’和武圣宫(关公庙)于农历三月初三举行一次花炮会,当地群众称为‘赶会期’。群众视‘花炮’为吉祥物,抢得头炮者地方风调雨顺,人畜平安;第二炮为人丁兴旺;第三炮为招财进宝。以后流传于三江县属各地,从而相沿成俗。”

      花炮节的起源众说纷纭,一说最早的抢花炮活动出现在富禄乡葛亮村,葛亮村寨老告诉笔者,最早是由广东、福建到富禄一带做生意的客家人先开始“抢花炮”,他们在这里沿江做木材、药材生意,也把妈祖带到了这里,传说谁抢到了花炮,就可以得到妈祖的庇佑,航运行船平安。后来这里的侗人也开始抢花炮,随着客家人与其他民族的通婚交往,“抢花炮”也变成了一项固定的节庆习俗,至今仍保持三月二十三“抢花炮”的传统。又因与当地信仰相融合,三尊花炮也被赋予了“求官”“求子”“求财”的象征意义。另一种说法则是归因于当地有关龙女的传说:相传龙女常来人间玩耍,心地善良,常帮助附近百姓。后因龙王限制了龙女自由,不让其随意出入人间,人们思念龙女不得,遂齐聚江边,一起向河里撒花,久而久之,演变成了今天的“抢花炮”习俗。而富禄乡当地的百姓,更倾向于“抢花炮”是为了纪念夜郎竹王,也有些村民认为与祭拜他们的祖母神——萨岁有关。

      虽然花炮节的起源尚无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抢花炮”的习俗本身有着强大的信仰内核,因为,“抢花炮”的过程也带有很强的仪式性。完整的仪式过程包括还炮、游神、抢炮、接炮、养炮等步骤,神圣性强,即便是将花炮接回家中神龛供养,也要严格按照要求,初一、十五都要上香进贡,否则花炮便不会庇佑全家。传统的“抢花炮”不限人数、队数,每炮必抢,三炮结束。场地通常设在河岸或山坡上,无固定界限。炮即使落在水塘里、房顶上,大家也会赤膊上阵,勇往直前地去寻找、去抢。既需要力量,又需要技术,更需要聪明头脑,要会观察、会隐藏、还要眼急手快,一旦花炮分清得主,顿时唢呐声、欢呼声、鞭炮声便会响成一片,人群奋力将“勇士”举起,高高抛入空中,庆贺这激动人心的时刻。

      桂北地区的“抢花炮”活动尤以三江富禄乡“三月三”的花炮节最为盛大,也因此承担着重要的社会交往功能。每逢三月三,十里八乡的村民、商贩都会兴致勃勃地赶往富禄,或是自带贡品,专程赶来祈福烧香,或是举家赶圩探亲,或是趁此时节卖些侗布、日用,贴补家用。青年姑娘相约来赶圩相情郎,小伙子则忙着准备抢花炮,不仅是为了抢到花炮的奖励,也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博得心上人的芳心。这也是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与开放的恋爱观所赋予的特殊职能。

      

      二、舞台真实:前台“热闹”与后台“虔诚”

      霍夫曼(Erving Goffman)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用戏剧概念解释日常生活,认为人就是天生的演员,每个人都在社会这个舞台上表演。他认为,社会舞台可以分为“前台”与“后台”,前台是主人和客人会面的地方,后台则是演出间隙休息的场所,这里对外来者和观众封闭,隐藏着可能会降低前台表演可信度的道具和活动。美国社会学家MacCannell将霍夫曼的前台——后台理论引入旅游情境,由此提出了著名的“舞台真实”概念。他认为,“现代文化一个核心的方面是对真实体验的追求,人们总认为生活在别处会比当前的生活状态更好,基于这样的信念,旅游者的动机从根本上说是寻求文化差异,他们对不发达的传统社会文化充满了好奇。”也就是在旅游开发中,旅游资源经过包装后被搬上了舞台,被当做“真实”向游客展示,满足游客对旅游真实性的诉求。

      “舞台真实”为旅游者布置了旅游文化展示的舞台,但真正的文化场景却隐藏在后台,远离游客的视线。这在富禄乡打造“三月三花炮节”这一旅游品牌中也有所体现。

      1.三月三,富禄热闹的前台展演

      富禄苗族自治乡位于三江县城以西约64公里处,地处黔桂交界。旧时因公路运输不便,这一条水路可谓黄金水道,桂北及贵州山区出产的木材、药材等土特产需经此运往沿海地区,广东、福建沿海商贩也会将盐巴等货品运至此地进行交易。富禄镇因此商贾云集,成为真正的富庶之地,“富禄”也因此而得名。如今,公路运输日渐便利,富禄的优势不再,但仍然是周边村镇的商贸中心。富禄下辖15个自然屯,生活着壮、侗、苗、瑶、汉等民族,每逢三月三,毗邻地区的村民都会赶往富禄购买农用工具、种子、化肥为春耕做准备,也会在此购买生活用品及新鲜的商品,节日期间人流攒动,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规模的物资交流中心。据笔者了解,周围部分村寨深居深山之中,出行不便,他们到富禄来并非专程来看“抢花炮”,而是以储备生产生活用品为主要目的,“抢花炮”只是“看看热闹”。除了十里八乡的村民,中外游客也不在少数。2014年农历三月初三,是富禄第130届花炮节,约有五万余人参与了此次狂欢,有专程组团来的旅游团,也有自驾骑行的驴友,甚至有从广东特意赶来抢花炮的商人,各路媒体也扛着“长枪短炮”聚焦这片河滩,捕捉这里独特的民族风情。

      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花炮节已经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新的加工。花炮节当天的游神仪式上,富禄乡政府特意组织了侗族大歌演唱、芦笙踩堂、侗族多耶、琵琶歌,梅林抬官人等民俗展演,演员与抢花炮的参赛队伍共同抬着花炮游街一周,齐聚村中广场,集中进行民俗文化展演。为了体现富禄当地特色,溯源富禄历史,还特意安排了大木拉山展演:村民带着伐木工具,拖着整根木料围着广场上走了一周。所有的表演均不收取费用,公开演出。周围人山人海,挤满了游客、媒体及看热闹的村民,甚至房顶也被抢占,现场气氛热烈,表演者与游客共狂欢。富禄村民告诉笔者,以前的游街是根本没有这样的表演的,就是抬着三尊花炮在街上走一圈,然后就举行仪式。

      

      

      下午二时许,花炮节的重头戏来了,上万人聚集到了河滩边,参赛者全都脱掉了上衣严阵以待,只待会首点燃花炮,场面甚为壮观。近年来,随着“花炮节”被外界知晓,这项强劲的民俗运动也被冠以“东方橄榄球”的称号,以示其力量与智慧。每次抢花炮活动均由三炮组成,当地居民笃信花炮很灵验,第一炮被赋予高官进爵、如意发财的含义,又被称为“发财炮”;第二炮责备赋予健康长寿,幸福安康的含义,也被称为“如意炮”;而第三枚炮又被称为“添丁炮”,祈愿家庭兴旺,香火延续。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抢夺花炮,传说抢到哪枚花炮,只要好好供奉,便会实现愿望。在村民看来,这并不是虚妄的传说故事,而是发生在身边的真实存在,笔者在采访中也听到了很多这样的实例。但政府的对外宣传中,这三尊花炮的含义却发生了改变,意义被放大,脱离了个人家庭的小幸福,例如,第一炮的象征意义被改为了祈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体现了民间活动在政治话语中延续发展的智慧。抢到花炮的勇者还会获得丰厚的奖品,除米酒、猪头、红鸡蛋、糍粑等,还有一辆摩托车,这对年轻人来说是极大的诱惑。“抢花炮”结束后,晚上在河滩边还安排了大型的文艺演出,比白天的民俗展演更为精彩,服装也更为华美,

      2.三月二十三,葛亮村信仰的坚守

      葛亮村与富禄镇一江之隔,村子隐密与山涧之中,交通不便,但这里却是“抢花炮”舞台展演隐秘的后台——坚守着最初的传统,透过纠缠共生的信仰内核,梳理汉、侗、苗、瑶、壮五个民族的族群迁徙历史及族群认同的集体记忆。

      葛亮村的村民是“看不上”富禄的花炮节的。他们认为,最正宗的“抢花炮”是在葛亮,富禄的那个“没意思”、“不灵”、“就是去抢摩托车的”。当地村民说,这里最早的抢花炮就是在葛亮举办的,证据就是村里的闽粤会馆,这里供奉着妈祖,香火很旺。据《三江县志》记载,福建赖姓商人最早于葛亮定居,之后便开始逐渐整合社会力量,兴建会馆、庙宇,民族间相互交流融合增多,信仰也出现了交叉影响。农历三月二十三是妈祖的诞辰日,在闽粤会馆建成后便出现了抢花炮仪式,花炮在燃放之前还要供奉在庙宇之中,抢到了花炮就意味着可以请神进家门,得到神灵庇佑。因而,抢花炮在本质上也是一种酬神仪式,对当时的客家移民来说是一种精神寄托。之后出现的关帝庙与孔明庙也是这样一种互动过程,而祭祀孔明的出现,可谓当地侗族对花炮节的“创造”,结合当地关于诸葛亮在这里驻兵挖战壕,七擒孟获的传说,在花炮节的发展流变中加入了当地的文化因素。如今,妈祖、关帝、孔明信仰“三足鼎力”,分别对应求子、求财、求官三枚花炮的象征意义,共同支撑着葛亮的花炮节的传承。葛亮村的花炮不如富禄的花俏,也没有丰厚的奖品,但这些都没有阻挡人们抢花炮的热情,村里很多年轻人特意等到花炮抢完了才出去打工,他们都非常愿意参加葛亮自己的“花炮节”。

      村民告诉笔者,大家都知道这里的花炮灵,特别是妈祖,可以保佑家里添丁,很多人都专程赶来,雇人抢花炮,就是为了求子。在笔者调研过程中,就遇到了去年抢到添丁炮的吴大哥,他说他是从融水过来的,听说这里的炮特别灵,所以雇人来这里抢。今年年初如愿生了个儿子,这次是特意还炮来的,也来给妈祖上一炷香。

      三、“花炮节”开发中的问题及反思

      如今,“三月三”富禄花炮节已经成为了当地政府重点打造的文化品牌,近年来也得到了主流媒体的关注,越来越多的驴友开始自发组织前往富禄参加这一盛会,寻求少数民族的“本真”文化。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花炮节”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仪式或体育项目,它有着深刻的文化内涵,背后充满了积淀深厚的隐喻,是当地族群长期互动过程中对自身身份的认同和定位,同时也蕴含了对文化再创造的过程。如今的富禄“花炮节”,当地人拜神不知神,对自己供奉的神灵语焉不详,本应支撑节庆的信仰观念逐渐淡漠,人们的敬畏之心渐弱,抢的不再是神灵的祝福,而是一辆辆崭新的摩托车。当地花炮节筹委会的老人们也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再去抢了,只能去向政府、民间伸手讨钱,提高点奖品的档次,才能多吸引一点人来,不至于全是看客,没了参赛者。再者,在富禄“三月三”花炮节的旅游开发与宣传中,虽然强调各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但关于“花炮节”背后复杂的族群变迁的文化记忆却没有丝毫提及,团结与融合流于表面,地方性文化记忆面临断裂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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