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普通的语言法则,“距离标记对应法”_状语论文

作为一条语言共性的“距离-标记对应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共性论文,标记论文,距离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距离-标记对应律

现代汉语中,有不少名词以光杆形式直接作方式、工具状语的情况,如:

(1)电话联系,电脑设计,集团购买,田野调查,原则同意,掌声通过……

专门讨论这个现象的文章不多。李晋荃(1983)、喻芳葵(1984)是最早两篇专门论证有关名词是状语的文章。此后,孙德金(1995)比较完整地收集了这类名词。这类表达还在发展之中,似乎是一种新兴的语法现象。

其实不然,光杆名词状语在古汉语中曾是非常活跃能产的结构,如“豕人立而啼、狼奔豕突、蜂拥(而上)、风涌(而来)……”。但古汉语中这类结构中的名词状语语义上大多是比况性的,而现代汉语中这类结构则主要表示方式(现代汉语中若要表示比况则须加“像……般地/似地”等标记)。

此外,口语中也一直存在着一些光杆名词作状语性成分的例子,如“背靠(大树)、手提(一个大箱子)”等等,下面是一个例句。

(2)他是一个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人。(曹禺《王昭君》)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样的表达在《水浒》这类早期白话中用得也不少。

本文的目的不在描写这类结构的个性特点,而是要发掘某种超越这个孤立现象的语言共性,并从人类认知角度作出功能的解释。

这类结构最明显的特点是名词状语必须紧靠动词。以现代汉语为例,名词如果不再紧靠动词,就必须添加一些标记性的成分(如“用、上”等),才能作状语。

(3)a.我们 今后 多多 电话联系。

b.我们 今后 *(用)电话 多多 联系。

(4)a.他 一直 口头支持 我。

b.他 口头*(上) 一直 支持 我。

(5)a.他 手提 一个大箱子。

b.他 *(用)手 小心翼翼地 提着 一个箱子。

光杆名词必须紧靠动词才能作状语,加了某种状语标记如介词等才能跟核心动词分隔开的情况,在人类语言中是具有普遍性的。下面是一个英语中名词直接作动词的状语的例子。

(6)A c-commands B. A 成分统辖 B

其中的c代表constituent(成分)。c-command也就是“从成分上统辖”的意思。类似的动词例子还有X-bind,lip-read(根据对方嘴唇动作了解意思)等等。由于这类组合中的名、动结合紧密,英语中都用短横连接,形式上直接反映了这些名词状语必须紧靠动词的特点。

光杆名词直接作形容词的状语时,也是同样以紧靠核心形容词为必要条件。

(7)a.这个建筑物 世界有名。

This building is world-famous.

b.这个建筑物 在世界上 很 有名。This building is[[very famous]in the world].

作状语的“世界”在(b)中被“很”所隔开,就必须带上标记性的“在……上”。相应的英语译文也反映了同样的规律。但由于英语中的两个附加语very和in the world分置核心famous的两旁,在表层线性上没有直接反映出这个规律;不过,一作层次分析(如方括号所示)就可以看出,in the world因为被very在层次上(不是线性上)分隔了开来,所以就不能减缩为单个的world,而必须加标记in。

光杆名词作形容词的状语,在英语中很丰富,常见的还有N-oriented,N-aided,N-governed,N-guided,N-sensitive,N-free,N-marked,N-(in)dependent,N-(ir)relevant等(其中N表示名词)。

以上语料显示,名词只有紧靠核心谓词才能不带标记而直接作该谓词的状语。其实,不仅名词作状语如此,一般形容词和非谓形容词作状语也有这个情况,不过这里标记是“地”。

(8)a.他 在图书馆 认真(地) 看 书。

b.认真*(地) 在图书馆 看 书。

(9)a.他 再次 认真(地) 考虑了 这个问题。

b.他 认真*(地) 再次 考虑了 这个问题。

(10)a.你 必须 把整个过程 老实(地)告诉 我。

b.你 必须 老实*(地)把整个过程 告诉 我。

(11)a.恐怖主义者 大规模(地) 制造 生物武器。

b.恐怖主义者 大规模*(地) 在基地 制造 生物武器。

下面(12b)似乎是个反例。

(12)a.你 必须[老实地[认真 交代]] b.你 必须[[老实、认真]地]交代。

c.?你 必须 老实、认真 交代。

不过,如果把(b)中的“地”看作附加在整个并列结构“老实、认真”上的成分,(b)就不成为反例了。这里的“老实、认真地交代”显然不能分析成“[老实、[认真地交代]]”。跟(b)中并列结构作状语的情况相比,(a)中是两个状语分别在不同层次修饰“交代”,而只有紧靠动词的那个形容词状语可以不带标记“地”。(c)则显示了:不紧靠核心动词“交代”的状语“老实”,若不带上“地”,就导致整个句子的不自然。

英语的副词后缀-ly也有类似表现:

(13)a.He drives slow(ly).他开车开得慢

b.He drives his car.slow?(ly)他开他的车开得慢

c.He[slow*(ly) [drives his car]].他慢慢地开他的车

进一步看,不仅状语如此,间接宾语也有若离开动词远一些就要带标记的情况:

(14)a.我 送 他 这本书。

b.我 送 这本书 给他。

间接宾语紧靠动词时可以省去介词,这个现象在人类语言中也是普遍存在的。下面是例(14)的英语译文:

(15)a.I gave him the book.

b.I gave the book to him.

不仅间接宾语离开动词需要宾语标记,直接宾语离开动词也是如此:

(16)a.我 已经 认真 考虑了 这个问题。

b.我 已经 把这个问题 认真考虑了 一遍。

(b)中前置宾语“把这个问题”比起(a)的后置宾语“这个问题”,层次上离动词更远。这一点可从如下对比中看出:前置宾语跟动词之间可以插入种种成分,而后置宾语跟动词间能插入的成分在范畴(限于时量、动量补语或另一个短小的人称代词宾语等)和长度上都极为有限。层次分析时也总是把“把”字宾语看作比后置宾语更外层的成分。

下面是一个将状语和宾语集中在一起的例子。

(17)a.我 已经 认真(地) 考虑了 这个问题。

b.我 已经 认真*(地) 把这个问题 考虑了 一遍。

c.我 已经 把这个问题 认真(地)考虑了 一遍。

(a)中状语“认真”和宾语“这个问题”紧靠动词,分别可以或者不能带标记。(b)中状语“认真”被宾语隔开,就必须带“地”。“认真”从“可以”到“必须”带“地”,“这个问题”从“不能”到“必须”带“把”,都在增加了跟核心动词之间距离的同时也增加了带标记的强制性。

以上所谈的都是以谓词(动词和形容词)为核心的情况。下面我们再来看看以名词为核心的情况。汉语中的形容词定语,离开核心名词时比紧靠核心名词时更需要标记“的”,如下面的对比所示。

(18)a.塑料(的) 自动 洗衣机

b.塑料 自动(*的) 洗衣机

根据以上语料事实,可以总结出一条“距离-标记对应律”:一个附加语离核心越远,越需要用显性标记去表示它和核心之间的语义关系。

这里所谓的“显性标记”,是指有语音形式的标记成分。

这种倾向的功能原因很明显。当两个有联系的成分分隔的距离越大,要感知、识别这种关系就越困难,因此就需要有标记去提示。这是由人类认知(甚至也包括动物认知)的基本特点所决定的。好比父亲和儿子在一张照片上,父子关系就比较容易识别;如果分别在两张照片上,恐怕就需要另外说明一下,人家才能知道。

由于这种现象反映了人类认知的基本特点,因此我们认为这很可能是一种语言共性。以下我们用更多的语料来证实这一点。

二 距离-标记对应律的概括性

下面(19)的truck和hay两个成分中,紧靠动词的那个就不需要介词标记。古汉语译文的情况完全相同。现代汉语的情况也基本相似,只是介词短语要前置于动词。在前置的介词宾语跟动词之间,可以插入一些状语,如“我用干草慢慢地装卡车”,这证明前置介词宾语比后置宾语离动词更远。(注:(19)中的现代汉语译文只是结构对应的翻译。其实,从意义上看,(19a-b)的对译应该分别为“我把卡车装上了干草”和“我把干草装上了卡车”。因为(19)中前置的名词有“全部意义”,而“把”字宾语也如此,这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

a.I loaded the truck with the hay.

我把(整辆)卡车(都)装上了干草。比较:我把卡车装上了(*所有的)干草。

b.I loaded the hay onto the track.

我把(所有)干草(都)装上了卡车。比较:我把干草装上了(*整辆)卡车。)

(19)a.I loaded the truck with the hay.

b.I loaded the hay onto the truck.

余 载

车 以秣 (古代汉语)

余 载 秣 于车

我 用干草 装 卡车。(现代汉语)

我 往卡车上 装 干草。

(19a)这样容许所谓“方位替换”(locative alternation)的英语动词极为丰富,如sprinkle,hunt,clear等等(Levin,1993,49-55页)。下面是(19)的西班牙语译文(同事徐采霞提供),也跟英语和古汉语一样。

(20)a.Carqué el eamión con la paja.

b.Carqué la paja al eamión.

我装 这 卡车 用 这 干草

我装 这 干草 向这 卡车

我 用干草 装 卡车。

我 向卡车 装 干草。

其中al是介词a和阳性定冠词el的缩合形式。当el camión(这卡车)不紧靠动词时,就需要带介词a。(注:西班牙语介词a有许多意义,主要有三个:一是用于宾语之前,使用条件是这些宾语是定指性的并且是高度生命度的;二是表示运动的方向,如(20b)所示;三是表示方式或者工具。)

宾语如果离开动词前移,就需要加上介词,这个现象在汉语中是普遍的,如:

(21)a.他 来了 北京。

b.他 到北京 来了。

(22)a.学习 先进国家

b.向先进国家 学习

(23)a.望了 他 一眼

b.朝他 望了 一眼

(24)a.他 经常 吃 食堂。

b.他 经常 在食堂 吃。

(25)a.他 很满意 这个工作。

b.他 对这个工作 很满意。

以上例子引自Gao & Pollard(2003),他们是在“核心词驱动结构语法(HPSG)”的理论框架下去分析这种转换的。再如:

(26)a.迁居 上海

b.向上海 迁居

(27)a.进军 国际市场

b.向国际市场 进军

不少学者分析过这类现象,如冯胜利(2000,2002)、Zou(2003)从轻动词(light verb)移位、核心移动的角度所作的分析,冯的分析还结合了韵律规律。

英语中许多带间接宾语的结构可以省略介词而成为带直接宾语的结构。但是当宾语和动词被一个状语隔开时,这个介词就不能省略。这也同我们的对应律有关。

(28)a.He climbed(up)the mountain.他爬上了山。

b.He climbed steadily *(up) the mountain.他稳步爬上了山。

以下(29)则是日语中宾语紧靠动词就可省略宾格标记o的例子。

(29)a.J-ga

dare-(o)

nagutta

no?

J-主格

谁-宾格

语气词 J打了谁?

b.Dare-*(o)

J-ga

nagutta

no?

有关日语这一现象有大量文献的讨论(如Tsutsui,1984)。当然,日语中宾格标记的省略,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语用条件,其中的宾语不能是语用上强调突出的信息(Fujii & Ono,2000)。但日语宾格标记省略的例子至少部分反映了距离和标记的对应关系。(注:林璋先生指出(网络交流),日语中格助词省略的优先顺序是:ga格>o格>ni格。这可以看作影响格助词省略的另外一个因素。并不直接构成对“距离-标记对应律”的反证。)

下面(30)是土耳其语中的类似情况。不过土耳其语的宾格标记yi只在起码特指(atleast specific,包括定指和特指)的情况下才用,所以(30)中的定指词bu与宾格标记yi同隐同现,看上去像非连续成分bu...yi。(30b)显示,一旦宾语与动词被dun“昨天”隔开,则bu...yi必须出现。

(30)a.Hasan dun(bu) pasta-(yi) ye-di.Hasan昨天吃了这蛋糕。

Hasan昨天(这)蛋糕-(宾格)吃了

b.Hasan*(bu)pasta-*(yi)dun ye-di.

英语中有时量补语如果紧靠动词就可以省略标记for的情况。当代流行歌曲就有(31b)这样的句式(据张宁先生跟Philippa Cook的个人交流):

(31)a.He Was my lover*(for) 20 years.他做了我20年情人。

b.He Was 20 years my lover.

此外,笔者注意到美国学生口语中常说(32a)这样的话:

(32)a.I took three years of Chinese.我 学了 三年的 汉语。

b.I took Chinese *(for) three years.我 学了 三年的 汉语。

与(b)这样语法书中的标准结构比较,(a)里不仅three years(三年)因靠近动词而不带标记,而且直接宾语Chinese因不再紧靠动词而带了一个语义上似乎是“额外的”标记of。

网友张宁先生提醒笔者,宾语从句标句词(complementizer)的省略条件,也是宾语从句必须紧靠动词(Travis & Lamontagne,1992)。

(33)a.John believes(that)Mary will win.约翰相信玛丽会赢。

b.John believes wholeheartedly*?(that)Mary will win.约翰一心相信玛丽会赢。

c.*(That)Mary will win,John believes wholeheartedly.约翰一心相信玛丽会赢。

下面日语句子(34)的情况相似,其中的标句词是te。

(34)a.M-ga kinoo

J-ni

[Koobe-ni iku(te)]yuuteta

(koto)

M-主格 昨天 J-与格 神户-方向格 去 标句词 说过 (命题提取标记)(注:日语例句(34)的末尾有koto,在传统语法中称之为“形式名词”,与“实质名词”对立。传统语法在谈论句法问题时,把句子分为两部分:事件表现和主体表现,分别指命题和语气。传统语法在分析句子的时候,有时为了排除主体表现,就在动词后加上koto,以此告诉读者:我这里谈论的只是事件表现,即命题。我们根据网友林璋先生(网络讨论)的建议把它处理成“命题提取标记”。这个标记一般翻译成同位语“这件事”。)

M昨天告诉了J去神户这件事

b.M-ga kinoo[Koobe-ni iku *(te)]J-ni yuuteta(koto)

刘丹青(2003)认为汉语中也有类似于标句词的成分,如“说道,想道,解释道”等中的“道”,刘文中提及的如下两例最接近标句词,因为其中的“道”已经跟核心动词分离了。

(35)书上先叙了寒温及得官的事,后却写下一行道:“是我在京中早晚无人照管,已讨了一个小老婆,等候夫人到京,同享荣华。”(《错斩崔宁》)

(36)去这词后面又写四句诗道:“长安此去无多地,郁郁葱葱佳气浮。……”(《简帖和尚》)

不过这里的“道”虽然相当于英语的that,却是个定语小句的标记,并非标注动词跟论元间关系的标记;因为后面的小句是修饰“一行”和“四句诗”的。下面我们提供一个标句词加在内容宾语小句上的现代汉语例子:

(37)a.他 告诉过 我 (*说) 这件事。

b.他 告诉过 我 (说) 张三已经来了。

c.他 告诉过 我 三次 *(说) 张三已经来了。

(a)中的直接宾语因为是名词,就不需要标句词“说”。(b)中的直接宾语是小句,就可以用标句词“说”。(b)和(c)中的“说”之所以分别为可用和必用,是因为小句跟核心动词的距离不同。

本文以上所说的标注核心跟附加语间关系的标记,都是附着在附加语上的,下面是一个附着在核心语上的例子。

(38)a.打败了 敌人。

b·打得 敌人 大败而逃。

(a)中的补语“败”因为紧靠动词,不必有标记“得”;而(b)中的补语因为被宾语“敌人”隔开,就一定要用标记“得”。

以上谈到的有关标记有:汉语介词“上、用、把”,英语介词to,for,of等,作为宾格标记的日语后置词o、土耳其语宾格形态yi,作为标句词的英语that、日语te,以及作为状语标记的汉语“地”和英语-ly。“距离-标记对应律”能够对以上现象统一地从功能角度进行解释。

在现有的形式语言学理论看来,我们上面讨论的种种现象属于不同的范畴。有一些跟复合词的构成有关,如例(7)中的“世界有名”,以及某些光杆名词作状语的情况,像“炮打、火烧”等,(18b)的“自动洗衣机”,(38a)的“打败”。一般认为这些结构中,根据带不带标记可分别看作复合词结构和短语结构,或至少有“粘合结构”和“组合结构”的区别。但是更多的例子跟复合词、短语的区别没有关系。

宾语紧靠动词可以不带标记性介词这一现象,被认为是格赋予的临接条件(Adjacency Condition)在起作用:名词必须紧靠“赋格(case-assigning)成分”才能被赋予宾格。赋格成分主要有动词和介词。所有不紧靠动词的名词必须从介词得到格。格赋予的临接条件只适用于“带格(case-bearing)”成分,即体词性成分。但标句词与其后面的从句并无格赋予关系。况且句子是不是带格成分,仍有争论。此外,我们前面所举很多例子,也跟“格”毫无关系。

格赋予的临接条件被认为是语言机制内部的性质,在生成语法中是个重要原则,而具有同样原因的更多其他现象被排除在它所假设的语言机制之外。如Sag(1997)认为例(33-34)这种情况所反映的现象牵涉到信息处理(processing)的难度问题。作为形式学派的学者,他把信息处理问题看作语言机制之外的因素。这种做法似乎缺少足够的根据,也缺乏概括性。事实上,格赋予的临接限制,以及前面所说的复合词中的附加成分可以不带标记的情况,不过是距离-标记对应律所涉及的两个成分在距离为最小时的一个极端情况,本质上也完全是个信息处理的问题。表面形式不同的现象,如果是由同一个功能原理启动的,那么,在功能导向的分析中,就应该归作一类,看成同一范畴的现象。也就是所谓“透过表象看本质”吧。

我们认为,跟偶然起作用的因素如心不在焉等等不同,那些在语言交际中始终起作用的基本认知规则,必然会内化为语言机制的一部分。例如人类信息处理所受到的短时记忆和注意广度的限制(7±2),作为一个人脑处理信息时无所不在的普遍限制,必然从根本上限制了人类语言结构的复杂度,从而内化为一种结构限制(陆丙甫,1983)。

上面所列的种种现象其实都可以用一个初始的概念“标记”去概括。说到底,语言的所有形式标记,都是为了交流时的处理方便,特别是听话者的理解方便而创造,也就是说都可以还原到信息处理的基本策略问题。这是“还原主义”的一个表现,即回归到更单纯的概念上去。

还原是科学的基本方法之一(朱晓农,2002)。例如,生物学家力图把生命体的复杂生理现象还原为更基本的物理、化学现象。计算机科学的基本原理也是把一切复杂的运算都还原为两进位中两个符号的“调度”(shuffle,一种比运算更简单的机械性运作)。还原实际上也就是化繁为简,化复杂现象为简单现象;其前提是复杂现象不过是简单现象的复合而已。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就是把我们的日常思维难以理解把握的复杂现象还原为日常思维所能理解把握的简单现象。这也正是“解释”的本质:用简单事物去说明复杂事物。

三 一些形似而实异的现象

“距离-标记对应律”是一条消极、或然的语言共性。说它消极,是因为它不是决定语序的原动力,而是适应语序安排的结果。说它是或然的,是因为它不是一定条件下必然落实的必然性规则。虽然消极、或然,但直接跟它对着干的情况极少,偶然发现一些也可以用其他因素的影响去另作解释(见下一节分析),因为句法形式原本就是多个因素互相制约、平衡的结果。其中每个因素都可以抽象地看作一条共性规律。为了进一步了解这条语言共性的本质,我们下面来看一些跟它有关的语言共性。

首先,我们需要把它同其他似是而非的表面相似现象区分开来。最容易混淆的一个有关现象是“内小外大”的语序倾向,即:如果两个附加语出现在核心的同一侧,则以体积小的那个附加语紧靠核心为优势语序;其功能本质是“减少中间干扰”,即这样的语序安排可以减少离核心更远的那个附加语跟核心的距离,从而减少对其联系的中间干扰(陆丙甫1993:11-113);这样可以降低心理操作的难度,减少短时记忆的负担。这个倾向在动词后有两个附加语(双宾语或一个宾语加一个补语)时表现得很明显,有关论述甚多,这里就不多说了。下例也反映了这种倾向:

(39)a.新 英汉 词典

→ b.英汉 新 词典

(40)a.新编 英汉 词典  b.*英汉 新编 词典

(41)Diccionario Manual Chino-espaol简明汉西辞典

 词典 简明汉西

从结构紧密度反映语义紧密度这一象似性原则来看,(39)、(40)中的“新/新编”应该比表内容的“英汉”离核心“词典”更远,因为对于“词典”而言,内容“英汉”是比外观“新旧”更稳定的性质,应该更靠近核心。但是由于“新”比“英汉”短小,受“内小外大”规律的推动,(39b)这样的顺序也能成立。而(40)中由于两个定语长度相同,“内小外大”不起作用,因此就只能像(40a)那样按照语义紧密度的顺序排列,(40b)因缺少“其他因素”的驱动而不能成立。(注:冯胜利(2000)认为(39)是由汉语的韵律规则决定的。具体地说,就是汉语的自然音步由双音节构成,而计算和划分音步从左边开始,最后不成自然音步的单音节归入前一音步而构成“超音步”单位。这样,“新英汉词典”的音步构造趋向是“新英-汉词典”,与语义结构不合,而调整到“汉英-新词典”正好使语义划分和音步划分一致。但是这个解释不适用于下面的例子。

(i)a.高层 钢筋水泥 建筑

b.钢筋水泥 高层 建筑

(ii)a.高层 水泥 建筑

b.*水泥 高层 建筑

所以我们认为“外大内小”是更重要的原因。当然,冯胜利的韵律解释对于正文(39)这个例子,可能也是原因之一。因此,(39)里所显示的对比比这里(i)和(ii)所显示的对比更明显。)(41)是一个西班牙语的例子(徐采霞提供),按照语义关系,应该是Manual比Chino-espaol离核心名词较远,实际语序不是如此,也可解释为是受了“内小外大”的驱动。

由于“内小外大”跟“距离-标记对应规律”在功能原因上完全不同,所以应看作本质不同的两种现象。但是,这两个共性在表层形式上的表现有一致之处。一个成分远离核心时因添加标记而变得长一些,正好符合“内小外大”的顺序,或至少向“内小外大”的状态更靠近了。两个共性表现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蕴含关系:适应“距离-标记对应律”的现象总符合“内小外大”启动的规律,但反过来不一定如此。因为大的成分,可能是多了些表示附加语跟核心间语义关系的标记,那就符合“距离-标记对应律”;但也可能是多出了其他内容,就跟这个对应律不相干了。

另一个跟“距离-标记对应律”相似的现象是“大块置两端”(陆丙甫,1993,117-120页):

(42)a.他 因为下雨 没有去。

b.他 因为气象预报说今天要下雨 没有去。

c.因为气象预报说今天要下雨,他 没有去。

d.他 没有去,因为气象预报说今天要下雨。

(a)的“原因状语”很短,插在句子中间,对于理解主要结构关系,即“他”跟“没有去”间的关系,并不构成多少干扰。(b)的原因状语太长了,就会对把握“他”跟“没有去”之间的关系产生很大干扰:一边要留心等待发现“他”跟更后面成分的关系,一边又要同时处理这个复杂的原因小句,这样顾前又顾后地一心两用,心理负担就太重了。这种情况下,把原因小句或者像(c)那样移到句首,或者像(d)移到句末,处理时就方便得多。汉语中以前移为常规;这是因为受到另一个功能因素——“原因表达在结果表达前”这一象似性(语言结构反应现实关系)原则的影响。(注:当然,就像其他移位情况一样,位置变了,意思多少会有细微的差别。张宁先生(个人交流)指出(42a-b)带有更强的“他”主观上以“气象预报说今天要下雨”为借口而不去的意思,也就是说,其中的原因子句是比较主语导向的。这个意思在(42c-d)中就淡化了。)

“大块置两端”在英语文献中一般叫作“重名词移动”(heavy NP shift)或“名词小句移动”(sentential noun shift)等等(Dryer,1980;Hawkins,1994)。但事实上移到两端的并不限于名词性单位,许多从句本质上都是状语,因为内部有小句,才移到边缘,形式上跟整个主句形成对立。所有这些现象可用一个更一般的名称“大块置两端”去概括。

Dryer(1980)和Hawkins(1994)认为这种重名词移动的原因是减少对其他成分间关系的干扰。但仅仅这样解释,“大块置两端”就仅是“内小外大”的一个极端例子,本质上并无区别。实际上“大块置两端”除了减少中间干扰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两端位置由于没有前摄或后摄信息的干扰,即处理其中信息时不必兼顾两头,因此是最容易处理的位置;所以特别能容纳复杂的长成分。

“内小外大”跟“大块置两端”包含共同的功能原因,因此很容易混淆。但是由于“大块置两端”还有另一个原因,所以同“内小外大”不尽相同。形式上,“大块置两端”落实的位置不仅仅是靠外,还必须是最外层的位置。所以这两个共性间的关系也是蕴含性的:“大块置两端”蕴含着“内小外大”。跟“内小外大”一样,“大块置两端”也是一条推动语序变换的积极共性。

对于功能分析来说,一个现象有一个以上的推动因素,理论上并不是个困惑。这只是说明这种安排满足了多方面的要求,因此是更优化的安排,并且因此也应该出现率更高。

至于“大块置两端”跟“距离-标记对应律”的关系,似乎跟“内小外大”跟“距离-标记对应律”的关系相似。“距离-标记对应律”所启动的现象,如果牵涉到一个边缘成分,也总符合“大块置两端”规律,但反过来不一定如此,因为大的边缘成分,多出的内容可能是表示附加语跟核心间语义关系的标记,那就符合“距离-标记对应律”;但也可能是其他内容,那就不符合这个对应律了。可惜,标记都是很短小的,一个成分不大可能仅仅增加了一个标记就大得非要移到边缘才好。因此实际上两者并没有密切关系。

像(19)中的古汉语例子“载车以秣”和“载秣于车”,以动词“载”为核心,两个后置附加语之间的位置关系,可以说同时也符合“内小外大”和“大块置两端”。不过,“大块置两端”的“大块”,都是结构、长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成分,这里双音节的“以秣、于车”还说不上就是“大块”,所以不必认为“大块置两端”在这个例子中也发生了作用。

总的说来,“内小外大”和“大块置两端”是驱动语序变化的积极原动力,而“距离-标记对应律”是语序规则的消极适应措施,功能本质上全然不同,尽管表现形式上有类似之处。此外,本文前面提及的许多句式变换,如(21-27),以及“用毛笔写”和“写毛笔”之间的转换,虽然在结果形式上都体现出距离-标记对应律,但是它们的启动原因是各各不同的。

四 对一些例外的解释:语用功能的影响

就功能分析而言,语法研究应该以语义功能为起点,因为它不可缺少,是最起码的关系(陆丙甫,1998)。以上分析的标记都是语义标记,当然也带有语法性质。但不管看作语义标记还是语法标记,这些都是核心和附加语的距离关系。而语用关系主要是线性的前后关系,如新信息在旧信息前,这跟距离关系不相关。“内小外大”、“大块置外”和“距离-标记对应律”都是以核心为参照点的距离关系。后面要讨论的距离-标记对应律的一些所谓例外,反映了语用性的线性前后关系对核心-附加语间距离关系的影响。

网友端木三提供了一个反例:

(43)a.我 看了 这本书*(的)前言。

b·这本书(*的)我 看了 前言。

如果说(b)的“这本书”是从(a)中的定语位置前移的结果,那么为什么离开核心名词后反而不需要定语标记“的”了呢?这个反例可以解释成“这本书”话题化后而定语意思减弱,所以就不需要定语标记“的”。换言之,既然“这本书”在句子中主要是以话题身分出现,而不是以定语身分出现,自然不那么需要原来的定语标记了。一般认为话题跟后面整个陈述部分发生联系,跟某个核心词并无直接联系。因此,表示论元范畴跟核心成分的语义标记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当然,也有语法学家认为句首的“这本书”不是从后面移出的,而是“基础生成”的。那么,就同我们目前的问题更无关了。再看下面一个例子。

(44)a.我们 已经 *(在)院子里 栽了 几棵树。

b.(在)院子里 我们 已经 栽了 几棵树。

其中“在院子里”在(b)中比在(a)中离核心动词远,却反而更能省略标记“在”,也跟距离标记对应律的预测相矛盾。这个例外也可以用“话题化”加以解释。上例中,激发“在院子里”前移的因素是话题化。

前面的(17),还可以补充一个相关变式(17c):

(17)a.我 认真(地) 考虑了 这个问题。

b.我 认真*(地) 把这个问题 考虑了 一遍。

c.我 (把)这个问题 认真 考虑了 一遍。

(c)相对(b)来说,“把这个问题”离核心动词较远,但是带标记“把”的强制性却反而降低了。这个表面的反例仍然跟话题化有关。“这个问题”在(c)中比在(b)中具有更大的话题性,更有资格看作“次话题”(徐烈炯、刘丹青1998),因此论元意义也相应减弱了,对论元标记“把”的强制性也相应减少。但是其话题性分量又不如主话题强,因此还可以容忍“把”的出现。

下面是一个名词短语内部的另类例子。

(45)a.这个 去中国旅行*(的)计划

b.去中国旅行(的) 这个 计划

为什么定语“去中国旅行”离开核心名词“计划”远了以后,反而容许省略定语标记“的”呢?解释是:严格地说,“的”并不是笼统的“定语”标记,而是一个提示描写性的标记(陆丙甫,2003)。紧靠核心名词的“去中国旅行的”和“这样的”主要是描写性的,而前移的“去中国旅行(的)”和“这样(的)”却具有极强的区别性。下面两个例子的情况相似。

(46)a.一件 雪白*(的)衬衫

b.雪白(的) 一件 衬衫

紧靠核心名词的“雪白”必须带“的”,前移后就不一定如此。这是因为前移后凸现了感叹语气而弱化了描写性。另一方面,也可以说:(a)是不定指单位,而(b)是定指单位。这可以从能说“我要一件雪白的衬衫”却不能说“我要雪白一件衬衫”的对比看出。当我们说(b)时,肯定是指一件确定的衬衫。这种指别性的差别是由“雪白(的)”的位置区别造成的。因此可以说(b)位置的“雪白”比(a)位置的“雪白”具有更大的指别性,而较少描写性;因此就不那么需要描写性标记“的”。

上述现象,也跟“的”具有提示新信息的功能有关。“的”的这一功能,可以从下例看出。

(47)a.草地上 坐着 许多(的)孩子。

b.许多(*的)孩子 在草地上 坐着。

“许多孩子”后置于动词时,表示新信息,更需要“的”;前置时表示已知旧信息,在这个情况下就不能带“的”。比较详细的分布分析表明,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的”总是跟后面的位置更和谐(陆丙甫,2003)。这显然已经不再是一种跟核心的距离关系,而是一个线性前后的位置关系;因此是一个语用现象。具体地说,由于后置位置更适合传达新信息,“的”的这一分布特点反映了它跟新信息的和谐匹配。徐阳春(2003)也从其他一些角度论证了“的”是凸显新信息的标记。

由于旧信息的区别性大、描写性小,而新信息的区别性小、描写性大,因此,新信息跟描写性是无标记的自然组配(关于无标记组配的概念,见沈家煊,1999:26)。前面(45-46),也都是后置位置更容易带“的”的例子,因此也跟“的”提示新信息的功能有关。例如前移的“雪白”就很少有新信息的色彩:当你对某种属性发出感叹时,那属性基本上已经是已经注意到的旧信息了。

本节以上所谈,反映了语用功能对距离-标记对应律的作用。现在我们看看语用标记跟语义标记的关系。

首先,一个标记可能同时具有语义性和语用性。如上所述,“的”的起源是一个表示定语跟核心名词间描写关系(相对于区别关系)的语义标记。由于描写性跟新信息之间的密切联系(相对于区别性跟旧信息间的关系),语义性的“的”产生了语用性。

其次,两种标记共现时的规律也很有趣。在日语中,话题需要使用话题标记wa。主语或宾语转换成话题后在添加语用性的wa的同时必须删除带有很强语义性的主格标记ga或宾格标记o;但是其他各种语义性的“旁格”成分转换成话题后,在添加话题标记的同时仍保留原来的旁格标记。刘丹青把这个现象形象地比喻为“平级调动”跟“越级调动”的区别(个人交流)。那么,这个“平级”中的“级”是指什么呢?也许可理解成“凸显度”的“等级”。由于主语、宾语跟话题本来都是结构上最凸显的成分,因此相互间的转换可看作“平级调动”,于是只需要保留一个标记;而其他成分“升级”为凸显度更大的话题时,就需要额外添加话题标记了,用以提升凸显度。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主语、宾语原本就是动词所带的最无标记、最不可缺少的论元补足语,在移动到话题位置后,它们跟动词的基本语义关系很容易被认知,因此无需保留原来的格标记。而工具、处所等旁格成分则不是这样,所以需要保留原来的格标记。

总之,语用标记和语义标记还原到一个更初始的功能“标记性”,就表现出了某些相关性。

上述讨论,是为了强调不同“标记”间的复杂关系。只有当我们把标记的语义功能跟语用标记区分开后,才能更清楚地看到“距离-(语义)标记对应律”的存在。

五 余论

关于语序和虚词(标记)的密切关系,其实《马氏文通》已经注意到。该书中指出(以下“止词、转词”大致上分别相当于“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旁格名词”——引者注):

凡外动字之转词,言其行之所归,与所向之人,或所在之地,则介以“于”字而位于止词之后。转词指人,或为代字,或为名而字无多者,则先诸止词,而无庸介焉。转词指地而字数亦少者,则仍后止词,介词间删焉。(《马氏文通校注》183-184页)。

这里第一句反映了“施 仁政 于民”中的语序及“于”的强制性。第二句可以拿“子哙 不得 与燕 于人”和“子哙 不得 与 人 燕”为例,表示:如果间接宾语、旁格名词是生命度高的指人名词或指别性大的代词(指别性领先,见陆丙甫1998),或者非常短小的成分(内小外大),则可前移而靠近动词;前移后必须省略语义标记(距离-标记对应律)。第三句可以拿“蓄之(于)池”为例,表示:在上述情况以外,旁格名词只能停留在直接宾语之后,偶然可以省略语义标记。这里除第三句的“而字数亦少者”可商榷之外,其余字字符合当代类型学的观察和分析!也跟本文主题直接相关。

第三句的“而字数亦少者”的可商之处,首先是因为在动词前置的条件下,旁格名词后置于直接宾语是理所当然的,并不以“而字数亦少者”为条件。如果“而字数亦少者”有意义的话,那么只是“介词间删焉”的条件。这一点在人类语言中的确也有普遍性。成分因复杂化而更需要标记也很容易理解。如前面例(37)所示,“告诉”的直接宾语如果是名词,就不需要什么标记;但如果是小句,汉语中就需要前面加一个停顿,或在宾语子句前加一个标记“说”;英语中这种情况下则“标句词”that成为强制性的了。由于名词宾语通常比小句宾语短,所以可以说这里标记的使用跟成分的长短有关。其功能上的原因,是因为处理长而复杂的成分时,需要动用更多认知资源,标记就起了提醒听者注意的作用(注:从组块(chunking)角度看,标句词有在母句在没有完全结束的情况下“提前封闭母句”(将母句信息暂时存放到另一个层面),从而使听话者的主要注意力转向对子句的处理这一提示功能(陆丙甫,1993,199-203页)。因此,标记的功能除了提示语义、语用关系之外,还有引导选择处理(process或parsing)策略的功能。)。由此看来,如把马氏最后一句改为“转词指地则仍后止词,若字数亦少,介词间删焉”,就完全正确了。

张斌、胡裕树(1989,125页)在谈到《马氏文通》中这段论述后,评论说“今天大家都注意到虚词在句中的位置比较固定……可是,实词的次序安排与虚词使用的关系,似乎反不如《文通》那样重视。看来过去的语法著作中,还有许多值得继承的内容。”这是十分中肯的。

虽然马氏的描写十分精当,但在解释方面显然不足。科学研究的主要目标是发现事物之间的相关性,不能停留在对孤立的现象就事论事的描写上。当然,这主要是由当时的学术背景所决定的,我们自不必苛求先贤。今日的语言研究必须在“知其然”的描写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现象背后的“所以然”原因。近年来的许多汉语研究,已经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好的成绩。但从人类认知最基本的策略角度、用还原论去这样做的还不多。本文也算是抛砖引玉吧。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没有讨论屈折形态。其实屈折形态作为一种提示关系的标记,其出现必然同功能上是否需要有关。例如宾格形态,更容易出现在宾语跟主语一样是指别性和/或生命度高的情况下,就是为了避免在论元角色上跟主语混淆(见陆丙甫2001的介绍)。这种现象产生于语言的经济原则,标记能不用尽量不用,至少当初产生时如此。

语义标记语法化后,原有的标记功能就可能淡化。不过语法化作为一种形式化、礼仪化,本身又有另一个层面的功能,那就是按礼仪常规办事也能省去事事进行具体分析的麻烦。Comrie(1988,277-278页)在谈到句法的存在基础时说:“语言中的语义、语用对比是极其广泛的。如果要求说话者在所有场合表达出这些对比,交际行为将变得无法想象地累赘,特别是在存在着种种交际方面的制约(如人类对线性信息的处理方式)的情况下。这种复杂性因句法化(syntacticization)而大大减少。句法化使说话者不必将面临的所有语义、语用选择都表达出来。”可以说,所有语言结构的安排,必然都有功能上的原因。但是功能有两个层次,一是战术性的,即局部性、临时性的;二是战略性的,即全局性、长期性的。语法化的结构形式具有战略性。因此,有些语法形式,就具体场合局部地来看,似乎是多余的,不必要的;但是从大局来看,却是有好处的。

本文的主题是讨论语义标记的分布。为了解释一些例外,也谈到了语用标记。我们没有多谈语法标记,正是因为语法标记缺少独立性,不过是对语义、语用标记的语法化而已,而且语法化属于更高一层的战略性功能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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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普通的语言法则,“距离标记对应法”_状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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