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实现安全方针所需机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由也各部门配合,全体员工参与,并且贯穿于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还需要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能手段,运用科学管理理论、程序和方法,才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关键词: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原因;对策
1 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1.1 伤亡事故情况。建筑业为露天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属事故多发性行业,每年施工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井下,在全国各行业中居第二位。据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统计,2010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27起、死亡772人,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29起,死亡125人;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25起、死亡110人。
1.2 事故类型和发生部位。按照事故类型划分,因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7%以上;按照事故发生部分划分,因洞口和临边、塔吊、脚手架、模板、基坑等所造成的伤亡事故达事故总数的60%左右。
2 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
建筑业属事故多发性行业之一,伤亡事故的发生主要集中在农民工、临时工身上,其主要原因是:
2.1 建筑施工特点决定其事故发生的必然
一是建筑业作业是一个露天大工厂,工程施工涉及到各类建筑材料、性能不同的施工机械以及多方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时刻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二是地下地上工程结构作业变化、自然环境变化,新技术、新工艺操作技能以及突发的地质情况、气象情况、交通与卫生条件、现场周围社会生活条件对施工作业的限制等。
2.2 建筑市场混乱现象得不到根本遏制
(1)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存在。建筑业施工企业出借资质,企业挂靠,“包工头”违法承揽分包业务,工程项目承包人只顾施工进度和经济利益承包,不负责现场安全承包,重生产、轻安全,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能有效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得不到健全和落实,对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查处不力,事故隐患得不到根本解决。
(2)行政干预、规避招标,无施工许可、无安全监督备案等现象虽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在各地发生伤亡事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仍然不同程度地予以暴露出来,如一些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等。
(3)管理部门利用管理权限推销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建筑施工机械或强制租用监督执法人员的塔吊、电梯等重大垂直远输施工机械,致使其被动实施安全监管。
(4)施工总承包企业队伍数量庞大,与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建造师人数不成比例,人员互拆互借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致使施工招标中恶意竞争、压低造价、围标、串标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得不到彻底根治。
2.3 建筑业企业队伍等级结构不合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塔尖、专业承包企业为塔身、劳务分包企业为塔基的“金字塔”型队伍等级结构尚未形成,“包工头”形式的劳务队伍居多,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还不能满足现有施工任务的需求。
2.4 施工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
(1)工程建设施工特点决定着必须大量使用农民工、临时工和外包工。据统计,建筑施工中木工、瓦工、钢筋工、砼工、模板工,架子工等各类工种从业年龄虽有下降,但其文化程度提高比例并不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仅在70%左右,文化素质低,掌握和学习安全必要知识的能力不强,冒险蛮干主义、侥幸心理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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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停在书面,流于形式,走过场。据调查,90%以上务工人员进场后即从事施工生产作业,既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也没有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甚至最基本的工程施工环境还未了解,思想上没有安全概念,不懂得自我防护,成为多发性事故的群体。
2.5 施工企业及项目部不能按照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专职安全机构不健全,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得不到有效落实,小工程、拆除工程等不编制施工方案或选用无拆除资质的队伍,靠经验、拍脑门、侥幸心理进行施工的行为仍然存在;工程造价低、拖欠工程款等现象严重,企业不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或不能专款专用。
2.6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机械设备陈旧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施工进度不同步,企业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不购置安全防护用品或购置假冒伪劣产品,导致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
2.7 部分区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不健全或虽建立了机构但无经费来源,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低,监督力量薄弱,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2、建筑施工活动中控制伤亡事故的有效对策
(1)合理对建筑施工场地进行规划与勘测
在对建筑工程实施施工活动前,首先需要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勘测与探究,并且对施工周边环境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并且将建筑地质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排除。同时,还需要对建筑施工工程进行统一、规划,以防止出现“私搭乱建”现象,将工程活动中的危险因素系数降低到最低。
(2)加强提高建筑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水平
施工工作人员是开展建筑项目施工活动的重要主体,其在施工活动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有效降低建筑施工活动中的伤亡事故发生率,则需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意识教育工作,使其能够认识到施工活动中安全隐患所带来的危害。并且还需要对没有施工经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全面的了解工作施工环节与施工工作程序,尤其是施工设备的操作,从而保障其在施工活动中安全施工。
(3)加强提高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加强提高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其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并非不是儿戏,对应设置的安全保障通道则给予充分的支持与建设,以提高整体建筑施工活动的安全系数而降低危险系数。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整个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对工程施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环节进行及时发现与控制,以避免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
(4)合理、科学的选择施工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可以说是施工工作人员的一道安全防护线,如果安全防护用品质量不过关,则会给施工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因此,一定要科学与合理的选择安全防护用品,为建筑施工工作人员提供一道安全防护线。另外,施工设施的选择也很重要,其不仅关系到整体建筑工程的施工进程,而且还关系到整体建筑施工安全系数程度,如果施工设施选择不当或质量不过关,则不仅造成大量资金浪费,而且还会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5)加强提高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监督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加强相应专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水平,能够对工程施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并且为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由此降低施工环节伤亡事故的发生。另外,还需要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科学管理机制,并且将其贯彻于监督管理活动中,由此全面保障建筑施工活动有序、高效进行。
3 结语
论文通过对我国近年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事故致因进行统计,归纳了引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四大原因(人、物、环境、管理因素),并提出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相应预防措施,为建筑施工企业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陈远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实例教程[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徐德蜀.安全科学与工程导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论文作者:程鹏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7
标签:伤亡事故论文; 建筑施工论文; 事故论文; 发生论文; 作业论文; 防护用品论文; 企业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