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权保护视角看审计假设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产权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审计假设概念的内涵
审计假设(有的学者称之为审计工作前提)是审计理论体系的构成要素之一。目前已有的审计假设定义中比较著名的有莫茨和夏拉夫的定义及吴水澎教授的定义。莫茨和夏拉夫认为,审计假设是指根据客观情况或发展趋势对审计领域中一些尚未确知和无法直接验证的事物所作的合乎逻辑的判断和认定。吴水澎教授认为,审计假设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决定审计进行的一系列前提条件。这两个定义非常典型,它们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审计假设是对审计存在的合理性的一种认为设定。审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其最终结果是就审计对象给出鉴证意见。审计工作的独特性在于满足社会公众对于审计的期望,即期望审计人员毫无遗漏地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严重舞弊行为。然而,审计人员认为,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他们无法保证能够发现所有舞弊行为,也就是说,审计供给存在瑕疵。社会公众期望与审计实际功效之间的差距就是所谓的审计期望差距。严格地说,审计期望差距是客观存在的,这已经为审计职业界和社会公众所认同。如果有一种更好的机制能代替审计,那么所谓的审计期望问题将变得不再重要。然而,我们目前尚未找到一种这样的替代机制,换句话说,审计需求仍然客观存在。为了寻求审计供给和审计需求之间的平衡,需要对审计存在的合理性进行认为设定。
2.审计假设的内容包括公理性命题。虽然这些命题目前尚无法被证实或证伪,但却容易为公众所接受,因而也可以作为认为设定。
3.审计假设是合乎逻辑的。首先,审计假设的内容必须具有现实性,可以被社会公众直接或间接感知。其次,审计假设的内容必须相对稳定,那些转瞬即逝、容易变化的内容不能成为审计假设。再次,审计假设的内容与审计理论体系中的其他部分应保持内在一致性。最后,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审计假设的内容还要能与其他人类知识体系相通。
二、主要的审计假设研究结论
在审计发展历史上,人们对于审计假设的研究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先后出现了多种审计假设体系。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莫茨和夏拉夫的审计假设、汤姆·李的审计假设、弗林特的审计假设和蔡春的审计假设。
莫茨和夏拉夫认为,审计工作的基本假设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可以验证;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之间不存在不可避免的利害冲突;呈报检查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信息材料不存在串通舞弊和其他非常错误;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降低舞弊发生的可能性;公认会计原则的一致运用可使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到公允表达;如果没有明确的相反证据,对被审计单位来说,过去被认为真实的情况将来也被认为真实;审计师完全有能力独立审查财务资料并发表审计意见;审计师承担的职业责任与其职业地位相称。
汤姆·李构建的审计假设体系包括以下内容:没有充分的理由信任所有的账目;对年度会计信息可信性的鉴证是最迫切的审计需求;审计是提高账目可信性的最佳手段;可以通过审计验证账目的可信性;股东不满意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审计师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利害冲突并不妨碍审计的实施;法律并不限制审计师的地位;审计师在精神和地位上是独立的;审计师有承担任务的充分技能;审计师能对其工作质量负责;审计师可以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并以适当的形式在合理的时间与成本范围内进行审计;内部控制的实施可使账目摆脱严重错弊;公认会计概念与基础的适当性和一致性有助于实现公允表达。
弗林特构建的审计假设体系主要包括七项内容:审计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或公共责任环境的存在为首要前提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内涵太复杂,以致没有审计,该种责任的解除就无法解释清楚;审计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地位的独立性和在调查与提供报告方面免受约束;审计的对象,如行为、业绩、成果、业务记录、财务状况或与此有关的事项都可以通过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可以为行为、业绩、成果和信息质量等确立责任标准,可对行为、业绩、成果和信息质量的实际状况进行计量并与一定标准进行比较,计量与比较的过程需要运用专门的技能和专业判断;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含义、重要性和目的是清晰的,通过审计可对其清晰性做出明确的表达;审计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蔡春教授构建的审计假设体系包含五项内容:责任关系假设、正当怀疑假设、可确认假设、独立性假设和有效性假设。
上述审计假设体系具有较大差别,这是因为它们是由不同的学者在各个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提出的,适应不同的经济形势。由此可见,审计假设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那么,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是否也要构建新的适合当前经济形势特别是产权保护形势的审计假设体系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应当根据当前我国产权保护形势重构审计假设体系。
三、审计假设体系的重构
1.产权关系可辨认假设。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建立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其中,审计在维护资本市场正常运转和产权保护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便于读者理解,下面简要地讨论审计与产权保护之间的传导机制。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实质上是各利益相关者签订契约的集合。这些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税务机关、关联方、客户、其他个人或组织等。他们都是产权主体,他们以向企业的生产过程提供某种投入(如人工、管理技能、资本、原材料、技术等)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如政府征税)从企业获得报酬。审计的职能是对企业呈报的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在鉴证过程中,审计实质上起到了保护相关利益主体产权的作用。由于企业经济业务和契约的复杂性,企业往往通过“组织创新”与“交易设计”等手段操纵利润,加上审计工作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审计人员和审计机关往往难以通过正常的审计程序查出财务报告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因而,审计往往事实上起不到清晰地界定产权和保护相关利益主体产权的作用。但是,我们仍要假设,审计可以发挥产权保护功能,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审计也因此才有存在的理由。
2.审计规范完备假设。审计是指审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鉴证意见。在此过程中,诸如审计法律、审计准则、审计公告书、审计指南以及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是审计师发表审计意见的基本依据。由于社会经济活动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也处于变动之中,而审计规范的制定相对滞后,所以会出现审计规范不完备的情形。但是,审计师并不能因此拒绝承接审计业务,而应根据已有的审计规范发表审计意见,也就是说,应当认定既有的审计规范充分、有效。
3.专业胜任能力假设。审计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加上当前我国产权保护制度还不完善,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工作难度十分大,审计师面临巨大的职业风险。当前的产权保护形势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而专业胜任能力的形成需要经历漫长的积累过程。在理想状态下,每个审计人员都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但是由于个人禀赋、教育背景和执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存在差异。由于审计工作繁重,社会不能指望所有审计业务都由具有很强的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师去执行,所以,通常我们假设获得审计执业资格的人就可以承接审计业务,以保证整个审计行业正常运转所需要的人手。换言之,我们通常认为审计人员都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4.独立性假设。审计独立性假设认为,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能够排除各个产权主体的干扰和经济利害关系,客观公正地办理审计业务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如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就可能出现偏袒或迁就被审计单位的现象,从而破坏审计独立性,并降低审计工作质量。如果没有独立性,审计将不会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辩证统一的:形式上的独立往往是实质上独立的基础,在形式上的独立没有得到保证的情况下,根本谈不上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在实质上保持独立有助于在形式上保持独立,如同一个廉洁的官员会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一样,声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自觉地严格要求审计人员,并妥善处理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各种关系。总之,独立性不仅是审计行业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一种期望。
5.风险控制假设。在2006年以前,我国审计准则中规定的审计风险模型是: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而在2006年我国颁布的新审计准则中,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重新确立了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从这一变化可以看出,我国更加注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控制。之所以要进行这样的调整,主要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复杂的产权保护状况、审计环境的巨大变化和不断增大的企业经营风险。因此,有效的审计应该是建立在对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关键经营环节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评价经营风险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具体做法是:审计人员首先确定一个预期风险水平,然后通过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确认和评估来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并根据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和重点。
6.有效性假设。蔡春教授认为,有效性假设的基本含义是假设审计师与管理部门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利害冲突,即使有时存在,也可以避免或不至于妨碍审计的有效实施。它突出强调审计成果具有一定的质量特征,可以为外界所采纳。而笔者认定的审计有效性假设内涵与之不同。笔者认为,审计活动是在一定的产权关系和一定的约束下开展的,但是这些约束不足以成为审计师放弃发表审计意见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的理由。换言之,审计师在种种不利条件下出具的审计报告仍然有效,并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被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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