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语法和认知表达_语义分析论文

词汇、语法和认知的表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认知论文,语法论文,词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言

人们是怎样用语言来表达对客观世界的认知的?概括地说,是在认知过程中,通过第一次分类形成义元(semantic unit),通过第二次分类把义元结合成词,然后通过语法组合把词组合成句,来表达对万事万物的运动、状态和关系的认知。关于第一次分类和第二次分类,在拙作《两次分类》(1999)中已有所论述,但只说到词的形成为止;至于通过语法把词组食成句,就留给语法去讨论了。

词汇和语法是语言的不同层面,对它们的研究大致有个分工,这是对的。但词汇和语法不是截然分开的,词汇和语法的相互关系,是当前语言学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本文打算在《两次分类》的基础上,从认知及其表达的角度,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两次分类的结果,是形成了一个一个的词。词是语言的基本单位,表达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事物、动作、性状和关系。但在现实世界里,事物和动作、性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关联的。某个事物发出某个动作、具有某种性状,或者某个动作涉及某个事物,这就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事件(event)。用语言表达人们对世界的认知,往往不是表达单个的事物、动作、性状,而是表达各种事件(而且还表达其相互关系)。“吃饭”、“穿衣”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都涉及动作(“吃”和“穿”)和对象(“饭”和“衣”)。人们很早就认识了这种基本活动,并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那么,究竟是怎样表达的呢?在现代汉语中,是通过语法手段把“吃”这个动词和“饭”这个名词加以组合,把“穿”这个动词和“衣”这个名词加以组合,构成述宾词组,来表达这两个事件的。但并非自古如此,在上古汉语中,“食”和“衣”这两个词本身就包含了动作及其对象。也就是说,人们对一个事件中动作和对象的认知,有时是把它们包含在一个词的语义构成中来表达,有时是用两个词的语法组合来表达。这种表达的差异,就形成了不同历史时期(或不同语言)的词汇和语法的差异,而且词汇和语法是相互关联的。

关于汉语不同历史时期中概念表达方式的不同,王力先生(1982)曾经说到过:

“我问我的研究生,‘吃饭’这个概念,上古汉语里怎么说,许多人回答不上来。说成‘食饭’吗?不是的。‘饭’字在上古汉语里只当动词用,不当名词用。《论语·述而》:‘饭疏食,饮水。’‘饭疏食’是吃粗粮的意思。那么能不能把‘吃饭’译成‘饭食(sì)’呢?那也不行。上古没有这种构词法。上古时代,人们把‘吃饭’这个概念简单地说成‘食(shí)’或‘饭(上声)’。例如:《左传·成公二年》:‘余姑翦灭此而朝食。’《史记·廉颇列传》:‘廉将军虽老,尚善饭。’”

在谈到语义结构和语言形式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提到L.Talmy的词化理论(lexicalization)。L.Talmy(1985)把运动事件(motion event)概念结构分解为6个要素:MOTION(运动),FIGURE(主体),GROUND(背景),PATH(路径),MANNER(方式),CAUSE(原因)。这几个语义要素在不同语言里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在罗曼语中,PATH这个要素融合(conflate)在主要动词里表达,而MANNER这个要素用附加语(satellite)来表达。如:

La botella salió de la cueva flotando.(西班牙语)salió=MOTION+PATH,flotando=MANNER。

而在罗曼语以外的印欧语中,MANNER这个要素融合在主要动词里表达,PATH这个要素则用附加语来表达。如:

The bottle floated out of the cave.(英语)floated=MOTION+MANNER,out=PATH。

这就告诉我们,两个语义要素,在有的语言里可以包含在一个词的语义构成中来表达,在有的语言里则是通过两个词的语法组合来表达。

L.Talmy分析的是运动事件。那么,别的事件(如“吃饭”、“穿衣”等包括“动作”和“对象”的事件)的表达是否也是这样呢?语义要素表达形式的不同,可以在不同的语言里看到,那么,是否也可以在同一语言的不同历史阶段中看到呢?而且,词语不同的语义构成,会不会影响到它的语法组合呢?这些问题是需要深入讨论的。

下面将通过“食—吃”和“衣—着—穿”的历史替换来讨论这些问题,并着重说明词汇和语法的关联。“食—吃”和“衣—着—穿”的演变,通常只被看作是新词代替了旧词,是词汇的更替,与语法无关。实际上,这不仅仅是词汇替换,还有分类的变化,有词的语义构成的变化;也不是和语法无关,因为词的语义构成的变化会引起语法组合的变化。

二 食—吃

2.1 古汉语的“食”有两个读音、两个意义:①乘力切(今读shí),吃饭或吃。②祥吏切(今读sì),给人吃饭或吃。本文主要讨论前一个“食”,兼及后一个“食”。

2.1.1 从语义构成看,乘力切的动词“食(shí)”可以分为两个变体“”和“”。

”是基本的,既表示动作,也隐含了对象“饭”。这是上古汉语表达“吃+饭”这个事件的基本形式,即动作的对象包含在动词“食”的语义构成中。“”的语法表达形式主要是“+0”(即“食”后面不带宾语)。“”的例句较多,在我调查的先秦秦汉30种文献①中约有320例。

”只表示动作,不隐含对象;对象是“饭”以外的其他东西,而且多数是定指的,必须单独说出来。“”的语法表达形式是“+宾语”(宾语包括“之”)。“”例句不多,在先秦秦汉30种文献中,“食+N”约50例,“食+之”约90例。

2.1.2 “”和“”的语义构成不同,所以它们能出现的语法组合也不同。

2.1.2.1 “”能出现的语法组合有如下几种。

(1)“”最常见的语法组合是“+0”,即不带宾语。“”的对象“饭”只能隐含,不能作为宾语出现。古代汉语中没有“食饭”的说法。

(2)如果出现“+N”,N绝不是“”的对象,而是“”的凭借。如:

贡,大夫邑,士田,庶人力,工商官,皂隶职,官宰加。(《国语·晋语四》)

宋公于是以门赏耏班,使其征。(《左传·文公十一年》)(征:征收的税。)

君子不奸,不受乱。(《左传·昭公二十年》)(食奸:指受禄于奸邪之人。)

”也能进入“食+于+N”的组合,N也表示“”的凭借。

皆有常职以于上。(《孟子·万章下》)

”如果出现在“+N”的组合中,N一定是“”的对象(见下)。“”如果要放在“于+N”的前面,其宾语“之”必须出现,构成“食+之+于+N”的组合,而且N只能是“”的具体处所。

见埜人方将之于岐山之阳。(《吕氏春秋·爱士》)(仅1例)

(3)“”既然隐含了对象,就表达一个事件(event),所以能居于句首,表示话题或时间。

食必粱肉,衣必文绣。(《国语·齐语》)

唯食忘忧。(《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秦王恐之,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战国策·齐策五》)

食舍肉。(《左传·隐公元年》)

”不能,因为它只表示动作,不隐含对象,不表达一个事件。

(4)“”能构成“A+”的固定词组,A表示“”这种事件的方式。如:

吾侪偷食,朝不谋夕。(《左传·昭公元年》)

臣下职,莫游食,务本节用财无极。(《荀子·成相》)

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韩非子·内储说下》)

”不能,因为它不表达事件,“A++之”只能表示一个具体的动作。如:

夫草有莘有藟,独之则杀人,合而食之则益寿。(《吕氏春秋·似顺》)

“A++之”的例子在先秦很少见。

(5)“”能构成“VP而”的组合,VP是一般性的行为,表示“”这种事件的前提或方式。如:

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孟子·滕文公上》)

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韩非子·六反》)

夫圣人量腹而食,度形而衣……(《淮南子·俶真》)

”不能,只能有“VP而之”,“VP”和“”都是具体的动作。如:

缩頞而之。(《吕氏春秋·遇合》)

攫其甑中而之。(《吕氏春秋·任数》)

上时赐食于家,必稽首俯伏而之。(《史记·万石张叔列传》)

(6)“”能构成“A+者”、“VP而+者”的组合,表示靠某种方式吃饭(谋生)的一类人。如:

持手而者不得立宗庙。(《荀子·礼论》)

明君使人无私,以诈而者禁。(《韩非子·难三》)

夫农者寡,而游者众,故其国贫危。(《商君书·农战》)

问邑之贫人债而者几何家?(《管子·问》)

”不能。因为“VP而食者”只能表示具体的动作,不能表示某类人的特点(用以谋生的方式或手段)。

2.1.2.2 “”能出现的语法组合:“”只表示动作,不隐含对象,所以其对象必须出现。

最常见的是作为宾语出现,即出现在“+N”中,如:

臣闻齐人将鲁之麦。(《左传·文公十七年》)

有时“食”后面也可以没有宾语,即“+0”。但“食”的对象仍需出现,或是出现在上文中,或者是在对话的场合,出现在外在的语境中。对象如果在上文出现,“食”后面要有“之”,或者“食”前面要有“不”或“可”。如:

将使鳖长而后食之。(《国语·鲁语下》)

沽酒市脯不食。(《论语·乡党》)

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谒者操以入。中射之士问曰:“可食乎?”(《战国策·楚策四》)

如果前后都不出现对象,那么,这个“食”一定是“”。如:

有一妇人踰垣入,至公所。公曰:“我欲。”妇人曰:“吾无所得。”公又曰:“我欲饮。”妇人曰:“吾无所得。”(《吕氏春秋·知接》)

2.1.3 祥吏切的“食(sì)”实际上也有隐含对象和不隐含对象之分,两者能进入的语法组合也不同。

不隐含对象的“食”能进入下列组合:

“食+N1(与事,人或动物)+N2(受事,某种食物)”

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鳅鲧。(《庄子·至乐》)

隐含对象的“食”因为不能带受事宾语,所以不能进入这种语法组合,只能进入下列组合:

“食+N(与事,人)”

是故退睹其友,饥则食之,寒则衣之。(《墨子·兼爱下》)

“食之”可以翻译为“给他饭吃”,但“食之”的“之”只表示“他”(与事),而译文中的“饭”(受事)实际上是原文的“食”中隐含的,在原文的语法组合中并没有出现。

2.2 后来“喫/吃”代替“食”(下面在例句中写作“喫”,在论述中“喫”和“吃”都用“吃”表示),但这不是简单的词汇替换。

2.2.1 “吃”和“食”的分类不同。

第一次分类:

上古摄人固体食物是“食”,摄入液体是“饮”,分为两类。中古不论摄入固体食物还是摄入液体都是“吃”,合成一类。近现代摄入固体食物是“吃”,摄入液体是“喝”,又分为两类。如表1所示。

第二次分类:

上古动词的“食”和名词的“食”关系密切,可以看作是名词的“食”的派生词。中古以后的“吃”和名词“食”、“饭”没有关系,而和“遭受,承受”义的“吃”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多义词。如表2所示。

2.2.2 “吃”和“食”的语义构成不同

”既表示动作,也隐含了对象“饭”。“吃”只表示动作,不隐含对象“饭”。

2.2.3 “吃”和“食”的语法组合不同。

“吃”的宾语既可以是“饭/食”,也可以是“水/酒”。“食”的宾语不能是“水/酒”。

“吃”的词义不隐含对象“饭”,所以,“吃”后面一般都要出现宾语,如果后面没有宾语,“饭、食”之类的对象就必须是在前面或在语境中已经出现。而且,宾语不论是“饭”还是其他东西,在语法组合上都没有区别。

每到日西独喫饭,饥人遥望眼精(睛)穿。(《敦煌变文新书·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二》)

目连见阿娘喫饭成猛火,喫水成猛火。(《敦煌变文新书·大目干连变文》)

目连,汝阿娘如今未得饭喫,无过周匝一年七月十五日,广造盂兰盆,始得饭喫。(同上)

母喫热饭,不异镬汤煮身;母喫冷物,恰如寒冰地狱。(同上)

陛下合得龙肉喫。(《敦煌变文新书·叶净能诗》)

“吃”和“”的语法组合有相当大的差别。“”能进入的6种语法组合,第(1)(2)种“吃”也可以进入,但情况不同。“”的第(3)(4)(5)(6)种语法组合“吃”都不能进入,如果要进入都要说成“吃饭”。

(1)“吃”最常见的语法组合是“吃+N(宾语,‘吃’的对象)”。如果出现在“吃+0”的组合中,“吃”的对象要在上文或语境中出现。

(2)近代汉语中不能用“吃+N”表示“吃”的凭借。(“吃食堂”、“吃劳保”这样的语法组合是很晚才出现的。)“吃”如果进入“于/在+N+吃”这样的组合中,N不能表示“吃”的凭借,只能表示“吃”的处所。

(3)“吃”单用不能居于句首表示话题或时间。

(4)“吃”不能构成“A+吃”(A表示“吃”的时间或方式)的固定词组,“A+吃”只是一种临时的组合。

(5)“吃”不能构成“VP而吃”的组合,不能用这种方式表示“吃饭”这种事件的前提或方式。

(6)“吃”不能构成“靠VP(而)吃+的人”这种组合,不能用这种组合来表示某一类人的特点。

这都和“吃”的语义构成有关。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祥吏切的“食(sì)”实际上是用读音的而同来表示它和乘力切的“食(shí)”的语法功能的不同:它可以带与事宾语(表示“与某人食”)。再进一步发展就成为“饲养”义。后来带与事宾语的“食(sì)”消失了,“食(sì)+之”和“食(sì)+之+N”的表达法被“与+他+吃”和“与+他+吃+N”的表达法代替。这也不是简单的词汇替换,而是同时发生了语法的变化。“食(sì)”的语法组合,“吃”都不能进入。至于“食(sì)”的“饲养”义,后来用“饲”来替换,这就和“吃”没有关系了。

三 衣—着—穿

3.1 古代汉语有两个“衣”,名词的“衣”(於希切,今读yī)和动词的“衣”(於既切,今读yī,旧读yì)。下面只讨论动词的“衣”。

动词“衣”的语义构成也可分为“”和“”,“”既表示动作,也隐含了对象“衣服”;“”只表示动作,不隐含对象。因此,其语法组合也有不同(但“衣”的情况比“食”简单)。

3.1.1 “”只有下列三种组合:

(1)+0

织而,耕而食。(《庄子·马蹄》)

禹之裸国,裸入出。(《吕氏春秋·贵因》)

(2)+N(N是“衣”的凭借)

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食其一。(《左传·昭公三年》)

(3)+N(与事,人)

翟虑织而天下之人矣。(《墨子·鲁问》)

是故退睹其友,饥则食之,寒则之。(《墨子·兼爱下》)

3.1.2 “”只有下列两种组合:

(1)+N(N表示衣服的质料或某种衣服)

冬日皮毛,夏日葛絺。(《庄子·让王》)

晏子缁布之衣,麋鹿之裘。(《晏子春秋·卷六》)

注意:古代汉语没有“衣衣”或“衣裳”,只有“衣其衣”。

于父之执,可以乘其车,不可以其衣。(《礼记·坊记》)

(2)+N1(与事,人)+N2(受事,某种衣服)

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之裼,载弄之瓦。(《诗经·小雅·斯干》)

或:(与事省略)+以+N(受事,某种衣服)

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庄子·天运》)

3.2 后来“衣”换成了“著(zhuó)”,又换成了“穿”。这也不是简单的词汇替换。

3.2.1 “衣”和“著”、“穿”的分类不同。

首先是第一次分类的不同:上古穿戴的动作是三分的:“冠”“衣”“履”。中古合成一类,都叫“著(zhuó)”。近现代分为两类:“戴”和“穿”。如表3所示。

其次是第二次分类的不同:上古的动词“衣”是名词“衣”的派生词。中古表示穿戴的“著”和表示“附着”的“著”结合成一个词。近现代表示“穿衣、穿鞋”的“穿”和表示“穿过”的“穿”结合成一个词。如表4所示。

3.2.2 “衣”和“著”、“穿”的语义构成不同。

”既表示动作,也隐含了对象“衣服”。“著”和“穿”只表示动作,不隐含对象。

3.2.3 “衣”和“著”、“穿”的语法组合不同。

“衣”的宾语只能是“衣/服”,“著”的宾语可以是“帽/衣/鞋”,“穿”的宾语可以是“衣/鞋”。

“著”和“穿”的对象必须出现。或是作为“著/穿”的宾语出现,构成“著/穿+N”的组合;N可以是“衣”(泛指衣服),也可以是衣服的质料或某种衣服(因为是和“衣”比较,所以只说衣服,不说帽和鞋)。或是“著/穿”后面没有宾语,构成“著/穿+0”,但“著/穿”的对象要在上文或语境中出现。例如(“穿”的语法组合与“著”相同,兹不举例):

山公大儿著短帢,车中倚。(《世说新语·方正》)

王浚冲为尚书令,著公服,乘轺车。(《世说新语·伤逝》)

郭巨愿埋亲子息,老莱欢著彩衣裳。(《敦煌变文新书·二十四孝押座文》)

其天女著衣讫,即腾空从屋窗而出。(《敦煌变文新书·搜神记》)

机梭抛处既辛勤,锦绮著时令爱惜。(《敦煌变文新书·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

贞夫曰:“宋王有衣,妾亦不著。”(《敦煌变文新书·韩朋赋》)

和“衣”相比,“著/穿”只有上述“”的第(1)种语法组合。没有上述“”的(1)(2)两种语法组合,这是因为“著/穿”的语义构成中只表示动作,不隐含对象。“著/穿”也没有“”的第(3)种和“”的第(2)种语法组合,这是因为上古汉语中“衣/食”类动词带与事宾语的用法从中古开始已经衰落。

四 结语

人们对世界的认知怎样通过词汇和语法的手段来表达?词汇和语法有没有关系?是什么关系?这是语言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只是就两组例子作了简单的分析,见解也很肤浅,只是希望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大家对这个重要问题的关注和进一步讨论。

注释:

①先秦秦汉文献30种:1《易经》,2《尚书》,3《诗经》,4《周礼》,5《仪礼》,6《礼记》,7《左传》,8《公羊传》,9《榖梁传》,10《孝经》,11《论语》,12《孟子》,13《逸周书》,14《国语》,15《战国策》,16《老子》,17《庄子》,18《墨子》,19《荀子》,20《孙子》,21《韩非子》,22《吕氏春秋》,23《晏子春秋》,24《商君书》,25《管子》,26《慎子》,27《尹文子》,28《吴子》,29《大戴礼记》,30《楚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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