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作者从一个住建工作者的角度,以鹤庆县城为例,通过对鹤庆县城今年在建设过程中,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城镇建设过程中对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地方建筑特色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城镇;建筑;特色;保护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历史文化价值的重新审视,社会对传统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很多项目已被国际保护组织列为重点保护的历史遗产或遗存。作为传承一个地区传统民族文化主要载体的地方传统建筑特色,在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各级政府在对地方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上均制定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就许多地方城镇,特别是云南多民族大省份的少数民族聚集城镇来说,如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好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鹤庆县城在丽江96年二·三地震恢复重建以来,对本县白族传统民居建筑特色的保护作了大胆的尝试,本文试图以鹤庆县城为例,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者的角度,分析今年来鹤庆县在白族传统民居建筑特色保护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来阐述地方城镇如何进一步加强地方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
二、鹤庆县城概况
鹤庆,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是大理州的北大门。总人口27.16万人,有白、汉、彝、傈僳、苗、回等民族。其中白族149782人。占总人口的57.25%,鹤庆县城云鹤镇位于县域北部,是全县的经济文化中心,于2001年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委、建设部、农业部、环保总局五部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2007年又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其中旧城区内有建于明代的、代表鹤庆象征的云鹤楼,被徐霞客誉为“甲于滇中”的文庙建筑群,还有富贵巷四合院、财神殿、关帝庙和其他众多的传统民居四合院等历史遗存的建筑群,都具有典型的鹤庆传统白族建筑特色,代表着以白族、汉族等多民族聚居的鹤庆千百年来的文化沉淀。
三、地方建筑特色保护成果
1996年丽江“2·3”地震后,县委、政府抓住恢复重建的契机,确定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严要求”和“地方民族特色与时代文明特征紧密结合”的城市建设指导思想,对旧城区的改造实行“建设性保护”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方式,于1999年5月成功建成了总投资3800万元、全省闻名的“白族民居一条街”,全长560米,宽30米,临街铺面299间,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除车道中间2米宽的绿化隔离带外,行车道、人行道都是平坦的水泥路面,从东至西,将雄踞白族街中间的古建筑云鹤楼、具有革命传统教育意义的兴鹤路终端红军纪念碑连成一线,融为一幅画。整条街由10个单体建筑组成,把白族民居院落布局巧妙地借用到街景立面上。为突出体现传统建筑中的地方民族特色,这些具有白族民居特色的建筑群,采用了传统建造工艺中的马头墙、束腰、封火、纸筋灰彩画、木格扇门窗等特征;采用优质木材精雕细凿而成的隔扇门、美女窗、子贤枋、照面枋、吊柱、吊厦、龙头等图案栩栩如生,把木雕工艺尽情展示在人们面前。独具特色的地产优质五花石、青石、麻布石制作而成的踏步和凸崩石的使用,使现代建筑材料与传统的地方民族建筑特色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把整个建筑群装点得更加具有地方特色,让白族建筑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白族民居一条街”建设取得成功后,鹤庆抓住机遇、一鼓作气,至2001年底先后又在县城旧城区成功改造建设了风格统一协调的府门街、南大街及茶马古道文化园区,修复了文庙建筑群,其中府门街和南大街横贯旧城南北,北与县政府相连并在云鹤楼与鹤阳路交汇,南连龙华路(金菩提商业街,原南环路),全长700余米,宽约10米的行车道和两边各宽3米的人行道全部用当地的花岗石、麻布石、青石铺设,水、电、通信线路和管道全部埋入地下。建设过程中做到了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统一质量监督、统一建成时间,既保持与鹤阳路建筑风格一致,又避免街道和重点地带建筑风格、环境设计的雷同。通过建筑细部设计和街道的局部变化,满足商业特点和不同欣赏者的审美需求,是南大街临街铺面突出白族民居建筑特色,体现古雅、朴实、大方、美观的建筑效果。
2003年底,鹤庆县依托鹤阳路、南大街等旧城改造的成功经验,首次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对南环路片区进行改造建设和综合开发,建成了以体现传统白族民居风格为特色的商业片区——金菩提商业街,全长573米,占地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总投资4500万元。
同时,鹤庆县对城市新区的建筑特色建设也作了一些尝试:于2007年至2009年以“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配套”的原则,以“传统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为指导思想,建成了占地80亩,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的鹤庆县“白族民居示范小区”(又称“建设小区”),小区的开发建设首先明确了以鹤庆地方传统白族民居风格为主调,通过提取和运用“小青瓦屋檐屋顶,束腰、封火、马头墙,白墙、彩画、龙头、吊柱”等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并由建设个人结合房屋的实际功能进行建筑设计,以使房屋和小区具有符合个人实际的实用性,同时又具有传统白族民居的特色、个人的个性。
从此又以“白族民居示范小区”为基础,按统一放个管理的原则,向西发展了传统白族民居风格的公务员小区、白族农民小区(在建)、石油小区(拟建)。
这一批旧城改造、白族民居传统建筑特色保护性工程的建成,不仅极大地改变了鹤庆县城市容市貌,提升了鹤庆的知名度,解决了交通拥挤、道路狭窄、供水不足、排水不畅的问题,而且树立了鹤庆县城的特色,为县城城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平台,为县域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形成了旧城有旧的特色,新城有新的特色的城市风格格局。
四、经验与不足
1、近年来鹤庆县城在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上取得了以上的成绩,我认为这与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原因是分不开的:
(1)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委、政府的重视
作为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是保护和传承一个地区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建筑特色是代表一个城镇、一个地区的标志和个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需要我们保护和发扬光大,留给子孙后代,对此,鹤庆县委政府有着清醒的认识,与时俱进,并高度重视,抓住震后恢复重建的机遇,通过向上级争取、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和招商引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先后成功改造建设了鹤阳路(白族居民一条街)、南大街等一批保护性建设工程。
(2)挖掘“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对城镇建设、区域经济发展推动作用的潜力
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对城市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推动作用是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一项关键因素,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如不能处理好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与发展经济、发展建设的关系,那么保护就是一句空话,是不可能保护好我们的传统文化的。鹤庆历届政府对此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通过保护和传承文化传统使我们城镇具有鲜明的、具有生命力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个性,使我们的城镇提升了知名度,同时使城镇建设发展增强了凝聚力,增大了旅游业开发、招商引资的吸引力,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
(3)以“建设性保护、保护性建设”的方式进行保护
鹤庆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是立足于城镇建设之上,没有建设就谈不上保护,建设和保护是相互依托的。这是因为一个区域的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如果不能通过挖掘地方传统建筑特色的经济效益和潜力来协调和疏导群众和各界的多方利益,光靠法规的约束是非常难以实施的,而要挖掘地方传统建筑特色的经济效益和潜力,就必须适度的、有策略的、有计划的进行开发建设,所以就要采用“建设性保护、保护性建设”的方式才能实施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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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旧城区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的模式进行保护性开发
对旧城区的改造,要做好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要高度协调各方利益,要顺利实施工程建设,就必须坚持“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5)对旧城区的改造强化功能完善,为旧城区的保护和发展奠定基础
对旧城区的改造必须着力于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等),要立足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要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正确处理群众的当前利益(生活环境条件、质量)与长远利益(传统建筑特色、文化的保护和继承)关系,才能为旧城区的改造和保护奠定基础。
(6)对新城区以“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强化实用和特色,注重和谐,不片面追求高、大、洋(注:即现代或欧式建筑风格)”思想进行控制。对新城区的建设要以传统和发扬传统文化为主题,结合时代的发展,强化建设的实用性,不片面追求“高楼、大厦、洋房”以符合实际地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求为原则,同时强调地域民族传统文化为内涵和特征和城镇个性,注重城镇景观、风格的和谐性。
(7)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研究和探索
地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研究和探索。鹤庆在“白族民居一条街”的建设过程中就组织了县委政府五大班子、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规划设计单位和众多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民间文化名人、民间能工巧匠,在州规划建设局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改造建设方案多次进行认真和细致的分析、论证和融合,致使改造建设方案得以顺利实施,并使“白族民居一条街”的建设在实用性、景观艺术性、历史民族文化内涵的体现和特色个性的树立上均取得了很大程度的成功。
(8)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片区统一开发成果的师范作用,强化传统建筑特色保护政策的强制性和引导性
2、鹤庆县城在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工作中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规建设不足,严重影响传统建筑特色保护政策的连续性
鹤庆县城虽然在传统建筑特色保护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是在传统建筑特色保护的法规、制度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现在鹤庆县城的片区改造均是靠县委政府的政策来决定,而旧城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新区建筑风格的控制均是靠相关上级文件的指导精神来确定,没有一种法规、制度来保证传统建设特色保护政策的科学合理性、合法性、连续性。就是多年来执行的《鹤庆县城总体规划2005》中也只有一句:“积极保护老城,对重要建筑加以保护,重视城市绿化建设和周围山体的绿化”对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只作了一点非常简单的规定,非常不便于操作。近年县规划建设局也对此作了一些尝试,对部分新城区的住宅小片区提出了片区规划建设技术管理规定来控制建筑风格以体现和发扬传统建筑特色,如:《白族农民小区规划建设技术管理规定》、《花鸟市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鹤阳路东延段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花园小区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等片区规定,以及针对县城总的风格控制、建筑景观建设、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而正在草拟的《鹤庆县城规划技术要求通则》和《县城旧城区规划管理规定》,但如何完善这些规定,使其具有真正的可操作性、合法性、强制性、引导性和长效性,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才能实现。
(2)缺乏传统建筑特色保护政策性、法规性、技术性内容的研究机构和机制
鹤庆的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工作除了在法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外,对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的政策研究、法规研究、综合开发性研究和技术性研究存在严重的不足。我认为一个保护项目不可能通过一部管理规定,提高简单的管理要求就能实现保护目标,一个保护项目如果不经过细致的研究就不知道其保护的意义何在?保护的目标所在?要怎么保护?保护什么内容?通过什么形式的保护能产生什么样的效益(经济、社会效益)?通过效益的如何分配来实现保护目标?而这都是我们地方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工作中必须要回答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要有必要的研究机构通过分析研究来为我们与时俱进的、科学的解答,使我们的决策者们和操作者们有最基本的操作依据。
(3)在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对发展地域经济的促进作用、发展模式上的研究严重不足
前面讲了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需要必要的法规和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其实关键是要在有动力,有动力才能真正推动保护法规和机制的运作,而这动力出自何处呢?就出自利益,也就是效益。如果一个保护项目的实施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或者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那么保护是不可能实现的,所有的规定只是一句空话。如果一个保护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效益,通过对效益的合理再分配,也必将促成政府、群众等社会各界厉害关系人对保护工作的认可,也就能使保护项目在法规、机制的指导、控制下得以实现。当然,我的观点不是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一定要有明显的、直接的经济社会效益才实施,而是我们的保护要通过研究和运作让其产生合理的效益,才能让地方政府法人决策者们、操作者们得以顺利实施。
鹤庆近年来在这个方面虽然有成功的例子,如“白族居民一条街”、南大街建设,特别是金菩提商业街的成功招商引资,这都说明鹤庆在这个方面非常重视、作了一定的研究,但现在还没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相关法规、一套机制可以运作,如何能保证以后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工作的持续性和科学性呢?
(4)对从事白族传统居民建筑工的民间工匠艺人的传承要加强重视。
民间工匠艺人技艺的传承是实现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必不可少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政府和社会多关注这些艺人,多给他们施展技艺的天地,不致使技艺失传。
(5)规划编制严重滞后
鹤庆县城现在的规划体系还很不健全,现只编制了《鹤庆县城总规划(2013年)》和《鹤庆县城消防专业规划》,还有今年正在编制的《鹤庆县东延段片区控制详细规划》、《鹤庆县城新华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旧城区还未编制详细建设规划和保护规划,致使对旧城区的景观建设、地方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管理无据可依,无法操作实施。
五、建议
通过对鹤庆县城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工作的以上分析和总结,我认为我们地方城镇要做好传统建筑特色的保护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传统特色保护法规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技术性要求的研究机制,与规划法规相结合完善法规体系;
2、坚持传统建筑特色保护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原则,强化政策的强制性和引导性;
3、坚持保护性开发建设、建设性保护的原则,重点挖掘传统建筑特色保护的社会、经济效益潜力,以推动保护工作的顺利运行;
4、对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坚持“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强化实用和特色,注重和谐”的主调;
5、加快编制和完善县城规划体系,特别是旧城区改造建设和保护规划;
6、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传统建筑特色保护的工作中,特别动员和组织民间工匠艺人的参与。
作者简介:杨松全(1978.4—),男,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工。
论文作者:杨松全
论文发表刊物:《新材料.新装饰》2018年9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9/5/9
标签:白族论文; 鹤庆论文; 特色论文; 传统论文; 建筑论文; 县城论文; 民居论文; 《新材料.新装饰》2018年9月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