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实践与思考
——以宿迁税收为例
何春艳,姜丽丽
(宿迁学院,江苏 宿迁 223800)
[摘要]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自然人收入占比不断提高,收入渠道多元化。但由于税制不完善,自然人税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并且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的发展,在税收征管方面也出现新的手段和方法。宿迁市税务部门在自然人税金征收管理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出现了明显的问题。对宿迁市税务局在自然人税收征管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自然人;税收管理;实践
自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营业税作为地方税务局的主要税种,已从历史舞台上退出,地方税务局主要税种的缺失已成为突出表现。因此,构建以高收入、高净值个人为主体、税收流失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制已成为税收改革的方向。在实践中,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的主要纳税人是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分散、难以管理。因此,有必要加快建设和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
(2)蛋白质膜。该类型保鲜膜主要是将动植物的分离蛋白作为原材料,并且具备有阻油性、可食用以及可生物降解等应用优势,因此具备有非常高的应用价值。常见的蛋白质膜包含有大豆保鲜膜、小麦蛋白膜以及乳清蛋白膜等等。通过大豆来进行蛋白质保鲜膜的制作时,发现在干燥温度50℃下,大豆的分离蛋白质质量分数达到了2%,凝胶多糖的质量分数保持在1.2%,甘油质量分数保持在1%以下时,该保鲜膜的抗拉强度以及阻湿性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2]
再者,教师的提问策略不当容易导致课堂沉默现象。通常表现为提问时的问题开放程度不够、多为封闭式问题;问题难易程度不当,学生不会回答;问题指向不明或范围过大,学生无从回答。
1 宿迁市自然人税务征收管理实践
1.1 全员全额管理信息化
宿迁税务局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工作的最大特点是利用软件系统实现全员全额管理。整个申报管理是基于软件和后台管理系统,采用数据交换或网络传输方式将个人详细信息传递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使用申报系统在收集个人详细信息数据时,可以更清楚自然人的收入情况,针对自然人进行个人所得税征纳情况分析。
1.2 办理自然人登记
宿迁市地方税务局积极探索和发展对高收入群体的直接管理。自然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特别是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以及多地领取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实施自然人自主登记。按规定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义务人,按规定将取得自己的税务管理代码。自然人可以使用税务管理码在税务服务处办理各种税务业务,如开发票等,也可以使用税务管理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这个税收管理代码,直接查询自然人的登记信息、申报情况和发票信息。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更真实、更详细。通过自然人登记,综合收集高收入群体涉税信息,实现对高收入群体的直接管理,为后续的综合管理提供条件。
1.3 完善和优化“房产税综合管理”
宿迁市税务机关在对自然人转让房屋实行“房产税管理一体化”管理的实践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应用房地产交易税征管系统,实现了与房产管理部门和价格部门的数据交互和信息共享,纳税人从申报到领取相关证书最多跑一趟的模式,形成“统一管理、部门合作、数据交互、信息共享”的征收管理过程, 实现了对自然人转让住房时,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多种税项的统一管理。
1.4 建立自然人数据库和信息分析平台系统
宿迁市税务局对自然人税务管理最重要的探索与实践是建立自然人数据库和分析利用平台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税收征管,建设地方数据库,开发税收监控平台,以“互联网+大数据”理念推进税收征管智能化,打造“智能征管”。自然人税收综合管理系统的操作,实现了现有条件下自然人税收相关的信息收集、排序和分类,减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宏观和微观的后续分析,税务机关可以了解管辖范围内的自然人情况,还能掌握一定的自然人的详细信息,并能获得符合自然人某一涉税事项或已发生某一涉税事项的信息。税务部门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对自然人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交易或事项进行有效的综合管理。
很多自然人认为税收是一种个人的免费缴纳,会减少个人相应的收入,增加个人负担。所以有些自然人缴纳更多的税收,心理失衡,会尽量少交税。从自然人征税缴纳的现状来看,自然人的自主纳税合规程度远远低于我们的预期。虚假申报、少缴税款、提供虚假信息是我们日常征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2 宿迁市税务局在自然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宿迁市在江苏省属于苏北地区最穷的一个年轻的地级市,但在2018年全国城市GDP百强榜里,宿迁位居第86名,可见但在全国来比,宿迁经济发展还是在快速增长。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居民收入水平相对提高,高收入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为避免国家税收流失,宿迁市税务局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现状下,对自然人税收征管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从目前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实践来看,自然人税收制度建设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自然人纳税申报制度不完善
虽然自然人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安全,但尚未建立一个标准化的自然人收入管理业务流程,自然人收益分散,在管理过程中,自然人税收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严重影响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执行效率。
2.2 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我国经济在发展,国人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在个人纳税问题上仍存在偷税、骗税,骗抵等信用问题。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和监控缺乏系统完善的平台和体系。因此,自然人纳税诚信问题仍然是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3 自然人税源监管方式需要创新
从目前对自然人税源的监控的方式来看,主要有两种传统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税务机关“核定征收”。该模式主要针对已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企业。另一种是以法人的名义,采取代扣代缴的方式。显然,后者是间接企业税源监管,缺乏独立性,税务机关无法有效监管。部分自然人无代扣代缴法人单位,取得收入来源复杂,无法进行监管。
2.4 自然人纳税诚信制度建设不足
目前,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不仅给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和管理带来了机遇,也带有挑战。有效利用大数据进行涉税信息分析更为方便、高效。但是,多个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方面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导致税务机关在与银行、工商、海关等第三方部门在信息沟通上存在各种困难,税务分类管理缺乏共享机制。另外、虽然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税务信息数据管理的安全性风险。
3 问题产生的原因
3.1 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
目前,税务机关获取自然人信息的主要渠道有三种:自然人纳税人申报信息、税务机关专项调查自然人信息和第三人提供的自然人信息。在实践中,税务部门从上述三种渠道获取的信息并不完全可信和详细。第一,自然人纳税人信息是否准确,税务机关难以核实。二是自然人纳税人第三方数据普遍缺乏,税务机关专项调查质量较差。许多自然人的真实信息无法准确获取,如一些自然人的位置等信息难以获取,给后续的综合管理分析带来不便。
现阶段,在电力市场的营销模式与新型电价体系中,我国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为其提供了具有个性化的服务,即通过对电力市场的资源整合,对用户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例如:经济状况、用电情况、用户年龄等。针对不同用户的用电情况,制定相应的电力服务产品,不仅产品服务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且在价格上,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优惠。在时代发展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处于市场的激烈竞争中,电力企业为了实现对客户资源的有效把握,并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应充分把握电力市场营销模式与新型电价体系的特点,即系统性、针对性、灵活性以及个性化的服务理念。
3.2 自然人纳税遵从度低
管材质地决定管道的强度,抗腐蚀性及工作寿命是输水管道发生泄漏和爆管事故的重要原因,同时管材的投资一般占工程总投资的一半以上,因此在工程前期,按照工程不同部位和要求,合理选择管材十分重要。
3.3 征管措施不完善
目前,自然人税收征管措施不完善,各种税收征管政策难以衔接。主要问题是自然人的税收征管由扣缴义务人间接管理,综合直接管理缺乏具体税收征管措施的支持。
3.4 收集管理信息技术落后
目前的申报制度下,只能对能够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进行监控。大多数自然人收入来源复杂,人员构成复杂,导致税务局与纳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在纳税申报中并没有有效的监控管理机制。而对自然人申报机制缺乏有效的管理,使得部分自然人涉税项目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效率不高。
4 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的几点建议
4.1 健全自然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的公民纳税意识还不是很高,偷税、骗税时有发生。各类纳税人中自然人纳税的合规程度更是低。因此,可以采用橱窗、板报、展板、网络等手段,通过制作案例等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对自然人税收政策法规等进行宣传,提高自然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使其依法自觉纳税。
4.2 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
自然人税收综合管理系统的前提下,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促进房地产税制改革,通过建立科学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有关自然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税务机关传递。此外,税务机关还需要建立结构合理、运行规范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便接收和处理各种涉税信息,解决税收征缴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规范税收征缴的程序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税务机关对自然人税收征管和税源监管能力。
设x0为实数域中的任一点, 与X0∈<a,b>实数域上的任一区间之距为ρ(x,X0)。其中<a,b>既可是开区间,也可以是闭区间,还可以是半开半闭区间。
4.3 加强税务管理干部素质建设
规范自然人税收信息综合管理,将一个自然人家庭情况、收入构成及来源情况、房地产信息和其他类型的与税收相关的信息集成,形成一个较全面的自然人税源数据库,为自然人税收综合管理和税源管理提供了基础。积极开展与银行、工商、海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等第三方的数据交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自然人税源管理范围,提高管理综合素质。
4.4 逐步完善自然人税源管理
自然人综合税收管理要求税务人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和业务分析能力。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有关计算机技术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建立一支专业的自然人税务管理队伍。定期加强税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后备干部储备力量。
4.5 实施完全的双向申报制度
目前,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中已经明确,即使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仍有自行申报的义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是对高收入群体和多地领取工资和薪金的特殊群体进行双向申报。其目的是加强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管理。要逐步将双向申报制度推广到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实施全面的双向申报。在严格要求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同时,广泛推行预缴和年度合并申报制度。每个收入扣缴义务人应当承担自行扣缴义务,在年底前,纳税人对总收入,无论多少,无论是扣缴申报或自行提前申报的,应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6 建立自然人征税信用承诺制度
提高自然人纳税诚信,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对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记录、分析、评价等,并进入全国信用信息网,与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数据实现动态管理和奖惩。
5 结语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发展,为自然人税收管理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支撑,大数据共享也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征收效率和水平。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技术、程序、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多种难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最终建立自然人电子税务征收和缴纳系统是税收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李黎,王文靓.浅析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建设[J].财经界,2016(30).
[2]李巍.加强自然人税收征收管理的思考[J].管理观察,2014(16).
[3]韩立新,刘颖.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体系构建研究[J].经济师,2018(5).
[中图分类号] F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6-1995(2019)29-0172-02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9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构建我省“共享经济+互联网+农业”发展体系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9SJA1993) 。
作者简介:
何春艳(1971-),女,吉林省榆树市人,宿迁学院商学院教师,副教授;
在日常巡查环节,该校坚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日常巡查监管,做到了覆盖率每季度达100%、监管对象建档率达100%。
姜丽丽(1982-),女,辽宁省沈阳人,宿迁学院商学院教师,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