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结构调整与变化对党的建设的影响及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的建设论文,所有制论文,结构调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推动全省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巨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和就业方式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给党的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针对所有制结构调整变化的情况有效地加强党的建设,是当前党建工作中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近几年来所有制结构调整变化的基本情况
1.不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公有经济的战略调整。
2.解放思想、放开手脚,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兴起。
3.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外商投资企业蓬勃发展。
纵观我省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过程,可以明显地看到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公有资本随着改革的深化淡出明显。公有资本的逐步退出,为大量社会闲散资金找到了投资渠道,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改革与发展注入了活力。二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三是企业经营方式、分配形式多样化。租赁承包、合资联营以及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大量涌现,各种不同企业所采取的激励、分配形式也不尽相同,效益工资制、年薪制、期权激励制、股权分红等被广泛采用,社会经济组织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二、所有制结构调整变化对党的建设的影响
第一,所有制结构调整快速推进,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对滞后,使有些同志对企业党的建设形成了一些认识误区。
一些同志错误地认为我们党在企业党的建设上选择了“淡出”,对有些类型的企业党组织是“降格以求”了。有的同志说,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是削弱了党的领导,党建工作变“矮”了;只谈监督、保证,而忽略了党组织的其他职能,党建工作变“瘦”了;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决策,企业党组织变“虚”了,等等。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企业党建工作出现了诸如自我放松要求、对重大决策参与不积极等消极现象。而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一些党组织对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信心不足,个别人甚至看“老板”的脸色行事。对党组织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中如何才能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不少党员干部心中无数,困惑不解,感到企业党建工作难有所为。
第二,政企关系和产权关系的重大变化,使传统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设置受到挑战。
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类经济组织突破了原来的条块限制,按照市场规则重新进行整合,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状况。就国有企业而言,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脐带”被割断,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企业与企业之间也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这就意味着在企业中不可能再以行政关系来确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同时,随着横向经济联合日趋频繁,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发展迅速,外来企业和驻外企业不断增加,使得传统的党组织设置模式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行政化设置模式的单一性、封闭性和超稳定性,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和现代经济组织不断创新的要求。近年来,各地经济横向联合步伐加快,资产重组兼并日趋活跃,集团企业不断涌现。对这些集团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从便于对企业的领导和监督的角度来说,由作为出资者的企业集团公司管理比较顺;而从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党员管理的角度来看,似乎又是属地管理比较好。但以资产为纽带进行管理,往往造成鞭长莫及的局面,特别是对跨地区流动的高层次决策、经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难以到位,实际上管不了;属地管理又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很可能似管非管,实际上又管不好。所以,对企业集团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已经陷入了一种两难境地。另外,一些原来规模较小的村办企业党组织隶属于村党支部,这些企业有的通过转制、收购、兼并等发展成为集团企业,并建立了党委,但其隶属关系没有及时调整,以至在党建工作上出现了一些尴尬现象。
随着所有制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企业功能和运作方式变化后大量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从企业中剥离出来,转移到社区,给社区党建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公有资产已经全部退出的改制企业,特别是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党组织划归社区属地管理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新组建的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和中外合作企业,在行政上属于无主管企业,而与社区、行业协会、地区群众组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建立健全这些企业的党组织,并指导其开展党建工作,社区负有重要责任;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剥离出来的从属性、福利性部门,必须由社区接纳;随着社会养老保险的规范化,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建工作正在向社区转移;大量下岗职工中的党员滞留街道,这些都给社区党建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但目前的社区大多还不具备这种承载能力。
第三,党建工作的基础条件发生新的变化,使企业党组织设置困难,党组织覆盖面较低。
在传统的公有制经济条件下,新建企业同步组建党组织是约定俗成的事。现在,各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态度。“重经济、轻党建”,“重建厂、轻建党”的现象在非公企业比较普遍。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组织”。但仍有极少数企业经反复协商、反复做工作,外商投资者和私营业主仍不同意在企业建立党的组织。这一类企业的党员只好由外部人才中介机构的党组织“托管”。有些非公有制企业虽然有3名以上党员,但缺少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也不具备建立支部的条件。加上由于市场竞争法则的作用,企业党员流动与企业其他员工流动一样频繁,企业生生死死变得十分平常,有的企业党组织刚建不久,党员走了,书记也走了,党组织名存实亡;有的企业组建不久就停顿或破产,企业党组织也随之停止活动。
第四,企业性质的变化,使党组织的作用难以体现,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减弱。
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中,党组织处于“参与”的地位,这种“参与”最终体现为党组织负责人进入决策层。由于不少地方在配班子时都是把精兵强将首先放在企业董事会、经理层,所以党务干部在生产经营方面决策的能力相对较弱,使得他们在履行职责时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也有一些党组织负责人因担心“越位”而参与“不到位”。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搞得比较好的也只是为企业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党组织参与、监督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难以落到实处。
传统的党组织活动方式在非公有制企业已经很难行得通,企业党组织活动难以正常开展。党组织开展活动必须具有一定的物质条件,而为党组织配置活动场所、安排活动时间、划拨活动经费都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所以,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连这些基本的条件都不大愿意为党组织提供。而且现代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生产节奏快,生产经营时间一般不允许员工从事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很难把握。少数企业因党员难以集中以致预备党员转正等都不能正常进行。在业主、股东和职工的利益关系问题上,党组织如何代表职工利益,如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也成为一大难题。比如,在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外资控股企业中,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同企业主之间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受雇于人必然受制于人,他们也怕得罪老板而被“炒鱿鱼”,要他们代表员工的利益讲话显得有点勉为其难。党组织在这些企业的影响力,在职工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明显减弱。
第五,企业的复杂多变和党员分散流动,使得党员队伍建设的难度加大。
所有制结构调整后,不少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经营,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有的企业变动频繁,开业、歇业、停业直接受市场影响,党的组织很不稳定;有的企业党员数量很少,无法建立党的组织。这些组织中的党员难以纳入到稳定规范的管理之中,不少党员处于游离状态,形成了日益庞大、形态多样的流动党员群体。对流动党员管理的不力,造成了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三不”党员人数增多,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出现萎缩趋势,党员发展人数相应减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农村大批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国有企业普遍多年没有招工,这些地方党的工作虽有较好的基础,但可培养的对象急剧减少。而涌进大量可培养对象的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却跟不上,要求入党的青年也不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党员人数占职工的比例远远低于国有企业的比例。
所有制结构调整以后,党员教育的难度也大为增加。各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为党员个人的发展拓展了空间,许多党员创办了个体、私营企业,或外出务工经商;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不少地方也鼓励和支持党员带头参与竞争,并使其中一些人最终转变成了私营业主;随着股份制改造的推进,许多职工党员成为企业的股东。不同的利益主体都在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人们的价值观念出现裂变。在一些非公企业中,“经济人”在增多,集体主义在逐渐淡化,党的信念、宗旨意识、奉献精神在减弱。有些党员首先关心的是自己的企业和自己个人的经济效益。一些党员私营企业主、党员个体户、党员外商代理以及拥有大量私人资本的党员股东等,由于其经济地位的变化,政治思想、价值观念也在发生变化,极少数人目无党的纲纪,追求奢糜生活,奉行享乐主义。非公企业中的许多打工的党员则认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只是为老板多创造财富,自己并不能得到什么好处,因而觉得发挥不发挥作用无所谓,不能把自己的个人目标同党的整体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为了保护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对一些党员业主迁就过多,也影响了党员教育的效果。
第六,多种价值取向的客观存在,使党务干部以及整个干部队伍建设受到影响。
所有制结构调整后,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出现萎缩。在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与政工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远远低于中央规定的1%的要求,而且不少党务干部兼职过多,无法集中精力抓党建;在改制企业,党务干部进一步减少,有的企业转制、改制后,精简人员首当其冲的就是党务政工干部;在新经济组织中,党务干部配备得更少,而且大多是兼职和业余。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对人们择业和从政的取向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一些人认为搞业务、抓经济,可以为自己今后创业致富打基础,即使退休了也有人争着聘,政策也允许。而在企业搞党务,则被一些人认为是“吃亏的岗位”,出去以后什么也干不了。因此,不少干部不想从事企业党务工作,现在在企业从事党务工作的也想早点换岗,使得本来就相对薄弱的党务干部队伍后继乏人,严重影响了企业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党建工作水平的提高。
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变化,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乃至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也造成了较大影响。近20年来,江苏乡镇企业发展较快,随着乡镇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一大批乡镇企业干部也逐步成长起来,这些同志熟悉经济,有基层领导工作的经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在苏南地区,这部分力量是乡、村领导干部的主要来源。现在,他们当中已经有不少同志走上县、市领导岗位。乡镇企业改制以后,企业性质的变化使大部分企业的领导人员不再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管理,这一条基层干部来源的重要渠道将不再存在。目前,一些地方村、乡领导干部已经面临着后继乏人的问题。
三、对所有制结构调整变化中党建工作的理性思考
——理直气壮地高举党的旗帜,增强搞好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有制结构调整与变化后,不少同志对党的建设工作出现了一些认识误区。实践“三个代表”,推进党的建设,必须澄清这些模糊认识,解决好“淡化”、“僵化”和“虚化”的问题。
反对“淡化”,就是不能因为所有制结构调整与变化而淡化党的建设工作。一方面要坚持和发扬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继续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端正思想,统一认识,在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倾注更多的精力。我们必须以强烈的执政意识和占领阵地的意识,理直气壮地高举党的旗帜,旗帜鲜明地在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的活动,而不能羞羞答答、遮遮掩掩、胆胆怯怯,甚至看企业主的脸色行事。
反对“僵化”,就是要用动态的而不是凝固的目光来看待所有制结构调整中党的建设出现的新动向、新态势。党的建设决不能停留在已有的做法和经验上,必须不断地进行创新。一定要根据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形势,坚持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
反对“虚化”,就是党的建设工作必须面向实际,注重实效,切忌漫无边际,空洞无物,更不允许搞花拳绣腿,哗众取宠。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如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到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去,使之具体化、系统化,真正落到实处。
——把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始终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尤其是在所有制结构大变动的情况下,企业的兴衰成败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活力和竞争力,企业党建工作更要强化服务中心的意识,在激发企业活力和增强企业竞争力上多做文章、做足文章,以富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良性运行,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三句话”的方针,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着力寻求突破口,打好优势仗,发挥好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应着力抓住四个结合点:目标的结合点,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与党的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是一致的;资源的结合点,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需要依靠党的各种资源来发展自身,党的建设也需要依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各种资源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人才的结合点,即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党员同时也是企业的骨干力量;管理的结合点,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管理者和党务工作者具有相互兼容性,开展党组织活动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只有抓住上述几个结合点,才能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生产经营和党建工作、党建目标和党建效果的统一。
——以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解决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要突出研究和解决好这样一些问题:
一是产权结构多元化与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作用问题。无论情况如何变化,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队伍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作用不能变,关键在于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实现党组织核心地位和作用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二是党的先进性与阶级性问题。先进性是阶级性的体现,阶级性是先进性的基础。
三是所有制结构不求其纯与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问题。切实把好党员的入口关,真正保持党的队伍纯洁。要特别重视党员队伍的思想教育,尤其是对近年来人们较为关注的“党员股东”问题,要教育和引导这部分人不能当了股东忘了党,要把“手中有股”和“心中有党”统一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性。
四是利益主体多元化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问题。党的各级组织如何既代表国家与全体人民的利益,又关心不同利益主体的具体利益,增强凝聚力,发挥好政治领导作用;既能兼顾多元利益主体,又能化解利益主体多元化对党的团结和统一所带来的潜在影响,真正巩固党的团结统一;既能尊重党员个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等等,这些都是所有制结构大调整的情况下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加强制度和法规建设,为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必须针对不同类型所有制经济的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规划,科学设计,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同时,我们还要认真研究制度建设法规化的问题,从立法上为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强有力的保障。
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着力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着力调整和创新党建工作思路。
一要着眼于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新实践,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
二要着眼于不同类型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明确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重点。
三要着眼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投入力度。(1)要加大精力的投入。(2)要加大人才的投入。(3)要加大经费的投入。
2.着力调整和优化党组织的管理模式和设置方式。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确立“经济建设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的指导思想,通过消除党组织设置空白点,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实现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同步推进,达到新形势下“支部建在连队上”的党建目标。建立党组织要同理顺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隶属关系结合起来,着力优化党组织的管理模式和设置方式。具体地说,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调整和理顺公司制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确定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有利于党组织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应当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企业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一个重要原则。
二是以归口管理为手段,理顺个体私营经济党组织的管理关系。
三是以组建统管单位党委为重点,建立外来单位党组织管理体系。要对外来单位中的党组织实行集中、统一和有效的管理,必须根据外来单位的实际,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建立健全以外来统管单位党委为重点的“三级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应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在一个地区(市、县)地方党委下面成立一个专门管理外来单位党组织的机构(如市、县党委派出的工作委员会),对外来单位党组织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第二层次,以各地区和上级各部门、各系统在本地(市、区)设立的办事处作为统管单位,以办事处为基点建立统管单位党委,统一管理该地区、该部门或该系统所驻本地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第三层次,在外来单位中直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
四是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党组织,对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实行统一管理。
3.着力调整和改进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党组织的活动内容要增强针对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符合企业发展的要求。要从单一的政治教育灌输转变为融政治、思想、经济、科技、管理、文化为一体,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的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以适应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的活动要以“业余、小型、多样”为原则。要注重把党的组织活动和现代高科技信息通讯手段结合起来,比如利用局域网作为活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以提高党的组织活动的效率。
4.着力调整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
要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各种新的社会阶层党员发展工作。
要突出抓好党员队伍的思想教育。
要突出抓好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当前,要十分重视解决好社区党建工作“小马拉大车”的状况,下大功夫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力量,提高社区管理能力,提升社区党的建设的水平,使之与所承担的党建工作的责任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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