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近2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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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20年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曲折的过程。而回顾这个过程首先遇到如何划分历史阶段的问题。划分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阶段既要反映实际情况,又要反映各个阶段在改革目标、理论依据、主要措施上的重大区别,还要反映改革进程的历史轨迹,便于人们认识和掌握改革的规律性。根据这一要求,我认为20年来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1979-1984)

企业改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就开始了。1978年10月四川选择了宁江机床厂等6个企业进行扩权试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5月,国家经委、财政部等6个单位,在北京、天津、上海选择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8个单位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试点得到许多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拥护,许多地方和部门仿照8个试点企业自行制定办法进行试点。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5个文件,要求地方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办法选择少数企业试点。1979年底,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个,1980年又发展到6000个,约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数的16%,产值的60%,利润的70%。

1980年12月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对三中全会以来的经济改革作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显著的。同时指出,当前经济工作要以调整为中心,改革要服从调整,有利于调整。鉴于1979年、1980年连续两年出现巨额财政赤字,中央提出了增加财政收入、减少财政赤字的要求。各地为了落实财政上缴任务,在扩权试点的基础上,对工业企业试行利润包干的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制是扩权让利的继续和发展,它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实行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1983年开始试行的利改税也是扩权让利的继续。

1984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规定扩大企业10项自主权。即:(1)生产经营计划权。(2)产品销售权。(3)产品价格权。(4)物资选购权。(5)资金使用权。(6)生产处置权。(7)机构设置权。(8)人事劳动权。(9)工资资金使用权。(10)联合经营权。1985年9月,国务院又批转了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制定的《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作出了十四条规定,要求继续扩大企业自主权。

第二阶段:实行两权分离阶段(1985-1993)

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决定全面推进以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中心的、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并重新确立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这就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围绕着这一改革目标,从1984年底开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特点是提出了“两权分离”的改革原则,试图以此促进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和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的转变。

第三阶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1994-)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经济改革步伐。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把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是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试点实践表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能够成功的。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的发展阶段有没有规律性和必然性呢?由于发展中有过曲折反复,从表面看似乎是没有什么规律性的,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总的趋势看,从国有企业作为计划经济的单位向市场经济的主体发展的总趋势看,则是有规律性和必然性的。把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划分为以上三个阶段,这种规律性和必然性就比较容易看清楚。

我在回顾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前10年历史时曾指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制度演变可能要经历5种模式。即:第一,实行供给制的企业模式;第二,实行经济核算制的企业模式;第三,有简单再生产自主权的企业模式;第四,有经营权的企业模式;第五,有法人财产权的经营模式。我曾分析这5种企业模式的主要内容、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区别和联系,认为它们反映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成为真正企业的历史过程。

改革以前我国国有企业大致处于第二种企业模式阶段。改革的第一阶段是要实现第三种企业模式,第二阶段是要实现第四种企业模式,第三阶段是要实现第五种企业模式。每次递进既是改革实践的需要,而正确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提出这5种模式时,国有企业还在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相当于第四种企业模式。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起过积极作用,但这时它的弊端已明显暴露而且日益严重,实践已要求向下一种企业模式演变,第五种企业模式已呼之欲出了。以后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党的十四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终于水到渠成,具备了第四种企业模式向第五种企业模式转变的主客观条件。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也终于进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阶段,走进改革过程的顶端。

二、主要的经验教训

1.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依据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在进入第三阶段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阶段,才从单纯的扩权让利转变为制度创新,有可能实现改革的目标。而提出现代企业制度又是以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前提的。就是说,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国有企业改革要服从于和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依据。

传统观念认为,市场机制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姓“资”而不姓“社”,市场经济当然更是姓“资”而不姓“社”了。我们记得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曾争论过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商品经济。有些同志认为,只能提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能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由是商品经济姓“资”而不姓“社”。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大大向前发展了一步,但以后又展开了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市场经济的争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应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应是市场经济。如果只承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而不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就是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划上了一条不该划的鸿沟。由于这种不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曾经非常流行,因而使得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有局限性,在有些问题上不够明确或不够彻底。例如,我们曾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概括为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有些同志进而认为这就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样就难以使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再如,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既有行政管理权,又有财产所有权,同时又不承认企业作为法人对财产有法人财产权,这就难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而政企职责分开则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这些理论上的局限都曾影响到改革的实践,增加了改革的困难,造成改改停停的局面。后来按照邓小平理论克服了这些局限,在继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科学内容的基础上,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据此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改革以及价格改革、市场培育、宏观管理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才比较顺利地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现在记住这个经验教训,还是很必要的。

2.正确处理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搞好国有企业改革,除了要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在绝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要处理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把国有经济原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为主导地位。后一方面的工作属于定位问题,可以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把国有经济放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既不同于那种不重视国有经济,主张把国有经济放在国民经济中一般地位甚至取消的意见,也不同于那种不从实际出发,主张把国有经济放在国民经济主体地位上的意见。提出国有经济是主导,这是历史经验和科学总结。

我在1994年10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曾指出: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首先要有合理的产业构成,即经营范围、经营内容合适;现在国有经济在有些产业和企业应该加强,却没有加强,在有些产业和有些企业可以退出,也没有及时退出。因而我提出要把“调整国有经济的经营范围和内容”作为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一项“战略措施”(《怎样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光明日报》1994年10月28日)。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方针,同时提出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哪些行业属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呢?我大体同意这样一种看法:“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是资源垄断性行业(如邮电、通信、原油、开采等)和提供最重要公共产品的行业(如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煤气、自来水供应等),同时也包含一些竞争性行业(如石化、钢铁、粮食主要是商品粮流通、金融、外贸、尖端技术等),这些行业中的大型骨干企业,少数仍需保留国有,大部分需国家控股。这样做,对于保持经济的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张卓元:《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和资产重组》)有人认为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主张国有经济应该全部退出竞争性行业。我认为,国有企业确有其特殊性,但是即使如此,考虑到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考虑到我国国有企业分布的现状,同时考虑到竞争性和垄断性的区别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提出我国国有企业完全退出竞争性行业的意见未必是正确和现实的。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还要贯彻抓大放小的方针。据统计,按总资产、净资产和实现利税3项指标排在前面的1000家国有大型企业,其数量不到国有企业总数的0.3%,而它们的总资产占全国国有企业总资产的40%,净资产占51%,上缴的销售税金占52%,提供的利润占66%。由此可见,只要抓好关键的500-1000家国有大企业,50-100家大型企业集团,就可以把握住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抓住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而对于一般国有小企业,则可以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的步伐。还必须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什么是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我体会,一是指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二是指通过对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的控股以及对有些企业的参股发挥作用;三是指做那些非国有经济不能做或不能让它们做的事情;四是国有经济能够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3.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要成为真正的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的直接目的是使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即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以下简称“四自”)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所以说绝大多数,是因为有的国有企业是必须国营的,不能要求它们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改革以来,曾经实行过放权让利、承包经营等措施,但都未能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故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本世纪末要使大多数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不过在国有企业要不要“四自”这个问题上一直有不同看法。反对企业成为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人当然反对企业“四自”,有些赞成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人也不同意“四自”的某些内容。有的同志认为现在不应再提“四自”,说自主经营的“自”,是指经营者,自负盈亏的“自”,是指所有者;四个“自”说的不是同一个主体,是无法组合到一起的。我不同意这种意见。“四自”说的是不是同一主体呢?我认为是的,即都是指企业。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中,一定要把企业自负盈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完成任务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快中小企业改革也要重视解决企业自负盈亏问题。为此,一定要在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上狠下功夫。有些还没有着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有条件着手建立法人财产权的企业,也应该允许并帮助它们在落实法人财产权、实行自负盈亏上先行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建立法人财产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应该重视这种联系和区别。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对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作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包括企业有法人财产权,出资者有所有权;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权益,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企业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的责任;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等等。应该认真研究如何落实这些规定,并要使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和企业全体职工的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以促使企业自负盈亏。

4.产权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国有企业要不要进行产权改革,这个问题也是长期有争议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把产权清晰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以后争论仍时断时续。有人不赞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尤其不赞成产权要清晰,仍不赞成企业产权改革。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迟缓,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这是明确的。但是产权和所有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严重,却找不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负责,经济效益差和亏损严重的责任也大都难以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这种情况,怎么能说不存在产权清晰问题呢?所谓产权清晰与效率无关说法是违背历史和违背现实的。诚然,私有制和公有制都会出现产权清晰的问题,产权清晰也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高效率。但决不能否认产权清晰的必要性,不能否认产权清晰是企业普遍有效率有活力的前提之一。对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四句话应该全面理解。

5.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改革国有小企业的一种好形式

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找到恰当的形式。实践表明,股份制是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一种好形式,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国有小型企业的一种好形式。股份制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已占有一定的地位。据不完全统计,到1996年底,全国股份制试点企业约有3.6万家。以国有企业为主改造或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9200多家。股本总额约6000亿元,从业人员约750万。其中有107家企业进入了全国500家最大的工业企业,有62家企业进入了全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1995年全国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为24067亿元,其中国有工业企业为15856亿元,国有大中型企业为13104亿元。与之相比,9200家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约为5300亿元,占全国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的13.6%,占全国国有工业企业的20.6%,占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24.9%。国有股份制企业的经济效益一般好于非股份制企业。尤其是比较规范的股份制企业,为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经验。主要是:(1)初步理顺了产权关系,向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方向转变。(2)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分散化。(3)依法建立了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初步形成了比较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4)进行资产重组,推动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股份合作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创造。它把合作制与股份制结合起来,既保留了合作制中劳动联合、按劳分配、劳动者直接参与管理等优点,又吸取了股份制筹集资本、产权清晰、分散风险等长处,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符合小型乃至中型企业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1995年中央提出“抓大放小”方针以后,各地加快了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到1997年底,一些地区的小企业改制面已达50%以上,有的地区超过90%。在很多地区,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国有小型企业的首选模式。

以上说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国有企业的一种好形式,决不是说这是唯一形式。我国地域大,人口多,国有企业的情况也是差别很大,因此,不论是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改革国有小型企业,都不可能只有一种形式,而必然会存在多种多样的形式。各个企业应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合于自己的形式,而决不能搞一刀切。在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时也不能刮风,不能一哄而起,更不能强迫命令,而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用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促进改革的深化和健康发展。

6.把深化企业改革和加强企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我们进行改革是为了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改革本身是把生产力从传统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要使得到解放的生产力要素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实现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则还要通过管理,包括企业管理和国民经济管理,即通常所说的微观管理和宏观管理。所以,改革和管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应该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不能以改革代替管理,也不能以管理代替改革,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必须十分重视企业管理。

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不少经营管理好的企业,它们在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实施先进的管理方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成绩,创造了经验。尤其是在适应和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方面,这是改革以后面临的新课题。一些企业在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管理手段以及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进步、实行名牌战略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积累了经验,这些经验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十分宝贵的。

三、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党的十五大要求到本世纪末,力争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1997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也提出了明确目标,即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实现这个目标面临着很多困难。根据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对国家百户试点企业改革的调查总结和对地方2343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的调查,尽管这些试点企业制度创新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进一步推广提高“任重道远”。这些试点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试点工作进展偏慢,花在方案批复方面的时间偏长。1994年,国家决定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到1995年底,全国有1600多家企业被列入试点行列,但仅有一半企业的《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批。到1996年底,《方案》获批的企业比例增加到75%。但仍有不少企业反映,《方案》批复太慢,影响了企业改革试点工作的进程。

2.国有独资公司数量偏多。百户试点企业中,国有独资公司有69家,加上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企业的数目占七成以上,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只有12家和13家。全国2000多户试点企业,改制为公司的,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比重也较大。国有独资公司(企业)数目偏多不利于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和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不利于形成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结构单一,缺乏相互制衡的产权主体,难以形成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二是不利于形成企业产权流动机制。搞活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手段是进行企业资产重组,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产权流动机制,使资本的注入和出资者的更换增减能顺利进行。由于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结构封闭,产权的流动性和开放性差,因而不利于形成企业产权流动机制。三是不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国有大型企业可以通过产权纽带联结众多的中小企业,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国有独资公司缺乏有效的产权运营机制,难以控制更大规模的资本,经济辐射能力相对被削弱。现实地看,只需对关键行业(如垄断性行业、高技术行业、兵器制造业)的大企业、大集团实行国有独资公司制或全资国有,其他行业要合理地减少国有独资公司和全资国有企业。

3.配套改革滞后,不利于改革有效地推进。对企业经理(厂长)的问卷调查显示:企业认为当前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依次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企业历史包袱沉重(包括历史债务、企业办社会等)。百户试点企业中,反映上述三者严重影响到改革进展的企业分别有87家、70家和66家。尤其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妨碍改革的顺利进行,主要表现有:(1)一些政府部门还保持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为模式,在宏观经济管理和《方案》审批过程中,对企业的资产组合、投资方向、技术改造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控制过多。(2)地区政府及行业部门权力和利益割据,阻碍了试点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资产运作和经营。(3)政府部门办社会中介机构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相关的配套改革滞后,已经成为影响企业改革的关键因素。企业改革下一步要实现新的突破,配套改革的进展必须加快。

4.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改进。例如,企业成立股东大会的工作滞后。百户试点企业中,68家成立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依照《公司法》规定不需成立股东大会,另有7家企业仍为国有独资企业,在余下的25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仅有12家成立了股东大会,不足半数。又如,相当一部分企业总经理仍由政府任命。在调查的各地2000多户试点企业中,还有45%的试点企业总经理由上级部门任命(其中由企业主管部门任命的占23.3%;上级组织部门任命的占18.8%;职代会选举,上级任命的占2.9%)。为数不少试点企业的副经理(副厂长)的任用仍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调查显示,试点企业副经理(副厂长)的产生方式由总经理提名,报主管部门批准任命的占40%;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的占42%;主管部门提名并决定的占9%;总经理自主决定的占4%;其他方式占5%。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到一半。

5.企业富余人员增多。据2000多户试点企业调查,尽管近两年试点企业分流富余人员的力度有所加大,至1996年底,全部试点企业富余职工仍有87.5万人,比上年增加41%;离退休人员总数266万人,比上年增加9%。两项合计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5.2%。富余职工主要集中在大型国有独资企业。1996年底,特大型与大型企业的富余职工合计为80.5万人,占全部试点企业富余职工总数的92%。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富余职工为70.2万人,占总数的80.2%。

6.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短缺。资金紧缺、负债过重是当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因素。百户试点企业中,反映上述两者严重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因素。百户试点企业中,反映上述两者严重影响到企业生生产经营的企业分别有67家、66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紧缺,原因很多,如企业产成品积压,企业相互拖欠债务,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而归根结底是经济结构和体制问题。与资产负债率偏高一样,其根源在于从计划经济继承下来的以国家为中介的融资体制。调查显示:试点企业流动资金构成中,银行贷款占最大比例,占企业流动资金总量的55%;其他方式(主要是企业间相互拆借)位居第二,占总量的31%;从企业利润中提取的份额占总量的11%;向企业外部集资只占总量的1%。当前企业融资渠道仍然较窄,对财政注入资金和银行贷款的依赖过重,以市场为中介的融资体制还远未建立。

以上是试点企业反映的问题。从全国来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还面临着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差,历史包袱沉重,实现政企分开难以及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难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国有企业改革有许多困难,也有不少有利条件。我们既要正视困难,也要看到有利条件。有哪些有利条件呢?

1.基本上弄清了重点和难点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政企分开问题,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企业产权改革和自负盈亏问题,企业多余人员问题,过度负债问题,企业办社会问题,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2.进行了试点,取得了经验。如前所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试点工作已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也取得了成绩。例如,调整了一些企业的负债结构,加大了对优势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了一些企业进行破产兼并,企业在分流多余人员、分离办社会职能方面取得了经验。一些省市在改革国有企业的试点工作中发挥了主动性,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经济的发展。例如,上海市立足整体搞活,大力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使国有经济有了生机,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上海市实施的“六个一块”,即主体多元吸一块,存量盘活调一块,债权转股换一块,兼并破产活一块,企业发展增一块,政府扶持补一块,对解决企业过度负债也有一定的普遍意义。许多地方在国有小企业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也取得了成绩和经验。现在,全国各地小型企业改革已经全面推开。

3.探索了国有经济发展的规律性。做事情要按照规律办事,国有企业改革也是如此。为了掌握规律,除了实践,还要进行研究。在改革过程中,有关部门尤其是经济理论界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既研究中国,也研究外国;既研究现状,也研究历史;既研究制度,也研究发展;既研究实践,也研究理论,尤其是着重研究国有经济在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地位和作用、国有经济存在的原因和制约国有经济发展的因素、国有经济的特点和功能、国有经济和各个产业部门的相容性、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相互关系等问题。尽管对问题有很多不同的意见,而且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但通过研究,对国有经济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经济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毕竟是不断地深化了。

党的十五大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和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极其重要的新的科学论断。这些论断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新的科学论断既是改革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研究和掌握国有经济发展规律的结果,它们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又一次思想大解放,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4.由于改革以来经济快速增长,国家的经济实力大大加强了,加上国民经济较好地实现了软着陆,克服了通货膨胀,改革的环境宽松多了,这些也都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改革是在不断克服困难中深化的,只要我们善于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条件,十五大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是可以完成的。例如,当前国有企业改革遇到的两个最突出的问题,即增资减债所需的资金从哪里来,下岗分流要减少的人员到哪里去,据有关部门的分析是可以化解的。关于资金,1997年国家已安排冲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300亿元,1998年安排400亿元,1999年500亿元,2000年还可能有500亿元。1998年企业股票上市规模为300亿元,按此计算,3年可达900亿元。如果实行溢价发行,至少会有3000亿元。此外企业每年还可利用外资50亿—100亿美元,还能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这样算起来,国有企业每年至少可以筹集到2000-2500亿元资金。在人员分流方面,全国试点城市1996年分流的人员是123万人,1997年计划分流140万人,1-7月份实际已分流113万人。只要做好工作,估计今后几年每年分流200万人是可能的,“九五”期间分流人员大体可达1000万人。其他问题经过努力,也是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的。

国有企业改革是极其困难复杂的问题。但是,经过改革以来尤其是改革进入第三阶段以来的不断实践和总结以及十五大的理论创新,可以说,我们已经掌握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趋势,明确了发展的方向,找到了一条正确的、切实可行的路子。我体会这条道路的主要内容是:(1)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四句话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应有正确全面的理解。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和真正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2)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包括非公有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没有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就谈不上社会主义。而没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发展,就不能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国有经济的改革要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结合起来。(3)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同时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步伐。(4)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结合起来。为此,要在改革过程中始终重视企业管理,努力改进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要把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既不能用改革代替管理,也不能用管理代替改革。(5)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的技术创新机制,积极促使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6)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要采取积极措施,依靠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搞好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推进再就业工程。广大职工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7)实行政企分开,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进一步明确国家和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避免损害所有者权益。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经济职能要转变到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以及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并要进一步改革和调整政府机构。(8)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要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改革住房制度。还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这将有利于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充实资本金,并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9)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10)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实践证明,没有工人群众的支持,企业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企业也是办不好的。西方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也在积极实行职工参与制度,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更应该依靠职工把企业办好。

当然我们决不能低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而要正视困难,研究和解决困难。为了克服困难,我认为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坚持邓小平同志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正确的思想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已经制定的正确的方针政策,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和解决新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也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尤其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只要我们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是一定能够胜利完成搞好搞活国有企业这个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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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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