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统体育概念与体育分类的质疑_体育文化论文

对传统体育概念与体育分类的质疑_体育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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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529(2006)06-0110-04

体育概念的界定和体育类型的划分是体育学学科建设首先应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同时也是体育实践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长期以来,我国体育理论工作者和体育实践工作者对此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是传统的定义和分类仍存在着许多问题,给我们原本就不成熟的体育在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中带来许多困惑。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它从哲学的视野,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进行剖析,并在此基础上予以新的界定和划分。

一、关于我国传统体育概念和分类的质疑

(一)传统体育概念界定的逻辑分析

体育界对体育概念的界定有十几种之多,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或教育过程。第二种观点:体育是以身体练习和运动项目为基本手段,为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的一种社会文化活动;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受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制约,为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服务。第三种观点:体育指在人体中枢神经系统支配下,以关节为枢纽、骨骼为杠杆、肌肉为动力的健身、娱乐和竞技等实践活动。第四种观点:体育是旨在强化体能的非生产性人体活动。

上述各种观点,从形式逻辑上分析,不难看出,存在着明确的逻辑问题。逻辑学上的界定(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一种逻辑方法。而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因此,给一个概念下定义(界定)就是要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定义(界定)应遵循如下规则:

1.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相同。违反该条规则就会产生“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2.定义概念中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概念。违反该规则就会产生“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定义要明确,一般要用肯定的语句形式,不得用含混的言辞或比喻。违反该条规则就会产生“定义否定”、“定义含混”、“定义用比”的逻辑错误。

根据“定义就是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这一逻辑原则,那么“体育”的定义就应该是揭示“体育”这一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上述学术界对体育概念的界定,所反映出来的体育本质属性,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增强体质、强化体能;(2)提高运动竞技水平;(3)丰富文化生活的文化活动;(4)教育(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5)身体运动;(6)社会实践活动;等等。

而这些内容都不同程度、不同侧面地反映了“体育”这一社会现象的属性,而不全是体育的本质属性。其不当之处违反了定义规则:“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相同。”(1)、(2)、(4)、(5)犯了“定义过窄”,(3)、(6)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

(二)传统体育分类的逻辑分析

关于我国传统体育分类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体育应划分为:学校体育、大众(群众、社会)体育、竞技体育。第二种观点,体育应划分为:社区体育、学校体育、职团体育。第三种观点,体育应划分为:学校体育、职业运动、社区体育。第四种观点,体育应划分为:大众体育、竞技运动。

划分(分类)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划分应遵循如下原则:

1.划分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根据这一规则,划分不能多出子项,也不能遗漏子项,否则,就会产生“多出子项”或“划分不全”的逻辑错误。

2.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就是说,每次划分只能有一个标准,不能同时按几个标准划分。否则,就会产生“混淆根据”的逻辑错误。

3.划分的子项必须是相互排斥的。就是说,划分所得的子项之间应是一种不相容关系。否则,就会出现“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就上述的体育分类来看,违反了“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原则。第一种分类,把体育划分为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其划分标准分别是场所、功能、对象。第二、第三种分类,把体育划分为社区体育、学校体育、职业(职团)体育。其划分标准分别是场所和行业。第四种分类,把体育划分为大众体育、竞技体育。其划分的标准分别是对象和功能。综合这四种分类,它们在划分时所依据的标准不是同一的,而是多元的。这些标准分别是场所、功能、对象和行业。如果依据场所来划分,那就应该是家庭体育、学校体育、社会体育等;如果依据功能来划分,就应该是竞技体育(以锦标、名次为目的)、健心体育(以观赏、享受为目的)、强身体育(以强筋健骨、强化体能为目的)、休闲体育(以轻松、快乐为目的)等;如果依据对象来划分,就应该是幼儿体育、青少年体育、中老年体育等;如果依据行业来划分,就应该是工业体育、农业体育、教育体育、军队体育、商业体育等。无论以什么标准来划分,都应该是以同一个标准来进行,而不应该是多个标准。传统的这些划分均犯了“混淆根据”的逻辑错误。同时,社区体育、学校体育分类标准虽然相同,但两者之间的关系有相容之处,违反了“划分的子项必须是排斥的”这一原则,犯了“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二、体育概念的新诠释和新分类

任何一种文化现象的概念的界定和分类,都有一个方法论问题,体育也不例外。我们认为对其界定和分类应从哲学高度来进行。

(一)体育概念的界定

关于体育的诸多定义,除了形式逻辑的错误外,还有两个共同的缺陷:一是只从某一方面如表征方式、功能特征、外延结构来给体育进行界定,没有把体育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忽视了最为本质的方面——人本;二是没有把体育作为一个动态的辩证过程,只是作为一个静态的本体。我们认为,对于“体育”这样一种包容多学科、多领域的人类特有的文化现象的概念,从生物学、社会学等任何一个具体学科中都不能得出全面而精确的定义,必须从哲学的高度出发,对其进行全面的把握。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提出一个新的体育概念:体育是人特殊的育化。

“体育作为人特殊的育化”,对它作定义必须体现如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必须体现人本的本质,体育的主体是人,人创造了体育,体育使人的动物性的活动变成为人的活动(人与动物区分并得到逐步完善,成为自我的一种内在需要),因而可以说体育是人的创造物,离开了“人”这一核心就没有了体育。二是必须体现出它的动态过程。众所周知,“体育”一词是一个舶来品,在中国的古代语言中“体”和“育”没有一起使用过。只是到了近代,“体育”这一概念才从英语:gymnastics(体操),physical education(身体教育),sports(竞技运动),physical culture(身体文化)引用而来,而在翻译的时候译为“体育”并广泛使用。从词性上讲,“体育”是一个偏正结构,其中心词属动词的性质。“体”者,人之本也。包括两个部分:物质形式的肉体(身)和精神形式的意志和情感等(心)。人们往往在界定和使用“体育”概念时,注重了前者,而忽略了后者。“育”者,育化也。《现代汉语·辞海》关于“育”一词解释有两层意思:一是养育,培育;二是教育、培养。而人们在对体育界定时,只看到了“育”的教育含义,而忽略了“育”的培养、养育含义。这是我们疏解和诠释的第一层意思。我们疏解和诠释的第二层意思是“育”不仅含有培育、养育的意思,其本真的含义是“育化”。化者,变化之谓,就是通过“育”使之(人)“化”。那么体育就是通过对人身和心的培养、教导,使人不断发生“变化”,从而不断地使人具有“人”的内涵,不断提升人性的动态过程。三是必须体现出它是一种特殊的“育化”方式。如上所述,体育是一个不断提升人性的动态过程。而这种人性的提升,与道德、宗教、法律等文化现象提升人性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所谓提升人性,说白了,就是变化人的自然属性(动物性),使人具有更多的社会属性。道德、宗教和法律等,提升人性的方式有压制、克制、限制人的动物性的倾向,从而使人社会化。而体育却是以“释放”、“放逸”、“放达”方式提升人性,使人社会化。古希腊是西方体育的发源地。据很多有关希腊书籍的记载:古希腊人体育时的裸体风范,一是为了炫耀身体优美,从而激发体育对人体的重大影响;二是直裸阳具,告知天下,人类的强大与生殖器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古希腊人特别注重优生和洗澡,凡有体育中心处,必有匹配的洗浴场所。在英文词汇中有这样的两个单词:gymnastics和gymnasi,前一个是“体操”,后一个是“体育馆”。它们都有一个词根“ gymnas”。Gymnas一词来源于gymno,而gymno的意思是“裸体”。可见,在希腊,体育就是裸体,体操就是裸体操,体育馆就是裸体场所。而现代体育仍有古希腊体育的影子。不同的是,现代体育更文明了。这说明,体育以“释放”的方式,不但没有使人类退化,反而使人类更加进步。它是一种特殊的“人化”方式。

据此,我们认为所谓体育就是人的特殊育化。即人类依据自身需要,有意识的以身体运动为根基,以人本为本质,以强化体能、娱悦心身为目的,以“释放”方式为特征,化育自身,使人向“完全人”(完善人)方向发展的方式和过程。

(二)体育分类

依据“体育就是人的特殊育化”的界定,我们把体育划分为:

1.体育运动

体育运动是指身体(体位、体姿)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位置移动。体育运动与时间和空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时间和空间是体育运动的存在形式。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具有时间和空间特性,离开了时间和空间体育运动是不存在的。时间和空间是体育运动的特征,是体育运动成效、成绩的唯一度量标准。运动在体育的整体中,处于最基本、最首要的地位,体育首先是作为运动的形式而存在,并贯穿于体育的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全过程之中。

依据体育自身的特点,可以把体育运动分为:基本运动,包括肢体练习、活动能力练习、素质练习等;技术运动,主要指规则和动作技术,包括田径、体操、游泳和各种球类等;竞赛运动,包括各种以争取优胜为目的各种体育比赛等。由此可见,体育运动就是体育实践。

2.体育科学

体育科学就是体育理论。所谓理论,就是由概念、判断、推理所组成的认知系统。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是理论化、系统化的关于事物运动规律的知识。而所谓体育科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了的关于体育运动规律的知识。

随着体育运动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体育运动的认识由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了理性认识阶段,并从最低层次的生存需要到高层次的生活需要再到更高层次的幸福需要。根据人的需要,人们充分认识到要强化人的体能,提高生活质量,提高运动成效(成绩),必须要有相应的理论作为指导,于是引发了人们对体育理论的研究,诞生了体育科学。体育科学是一个庞大的学科群。包括一般基础学科、对象分类学科、运动技术学科、生物自然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等,拥有几十个分支学科。

3.体育产业

关于体育产业概念的界定,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但我们认为,体育产业属经济学范畴,对其界定,应从经济学的视角入手。什么是产业?所谓产业,是指国民经济中具有同一性质,承担一定社会经济功能的生产或其他经济社会活动单元构成的,具有相当规模和社会影响的组织结构体系。它具有三个规定性:一是产业构成规模规定性;二是产业构成的职业化规定性;三是产业构成的社会功能规定性。由此,我们可以给出体育产业的定义。所谓体育产业是指从事体育服务生产与经营,以向广大体育爱好者和体育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为主要目的,满足人们体育娱乐、健身等需要的体育组织结构体系(即与体育服务生产和经济相关的部分)。

体育产业的产生有两个动因:一是体育运动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开展体育运动,发展体育运动事业需要一定物质支撑。二是人们内在精神需要,体育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源自人们的内在精神需求,其表现就是人们对体育的热爱、喜好和欣赏。

体育产业可以分为:体育主导产业(包括竞技服务业、健身服务业、娱乐服务业、技术培训服务业、运动训练服务业、裁判服务业等)和体育相关产业(包括运动设施租赁业、运动装备业、运动器材业等)。前者属于第三产业,而后者属于第二产业。体育产业就是体育经济。

4.体育文化

要对体育文化作界定,首先必须对什么是文化加以界定。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国内外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给“文化”下出了两百多种定义。主要有记述定义、发生定义、历史定义、规范性定义、心理定义、结构定义等,我国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认为文化就是文明;文化是生产方式的总和;文化包括一切物质的与精神产品,包括物质产品、社会制度、精神意识三个层面的结构。我们认为,文化是一个包含极为广泛的概念,但对它的定义必须体现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人与动物的区分,二是人的主体性。同时,对文化结构要有层次上的划分,以便我们对文化有真切的把握。我们认为,文化可分为宏观文化、中观文化和微观文化。所谓宏观文化就是“人化”,即通过文饰而使自身变化,它是人不断地摆脱野蛮的质朴状态,不断升华,走向文明的方式与过程。由是观之,文化既包括了现有文明的一切成果,又包含了人类走向文明的过程,还体现了不同民族对自己文明方式的选择。它是客观状态、历史过程、主观选择的统一。就是说,文化是人化的方式、过程、程度、状态,其中包含了无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所谓中观层面上的文化就是人类在价值观念、情感倾向、理论认识、方法手段、技能技术等层面和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人类独有的存在方式。中观层面的文化排除了物质层面文化内涵。

所谓微观层面上的文化是指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的总和。它反映了人的精神、情感、心理状态等,具有某种非知识性特征。它在整个文化大系统中处于核心。

由此,我们对“体育文化”概念同样从宏观体育文化、中观体育文化、微观体育文化三个层面予以界定。

所谓宏观层面上的体育文化,就是人类通过体育这种活动形式使自身发生变化,不断地摆脱野蛮的质朴状态,不断升华,走向文明的特殊方式与过程,也是人不断地摆脱动物界使人成为人的特殊方式与过程。

所谓中观层面上的体育文化,就是人类在体育这一特殊现象和活动中,在价值观念、情感倾向、理论认识、方法手段、技能技术等层面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以及在有意识的体育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的总和。

所谓微观层面上的体育文化,就是在人类体育现象和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情感倾向等,我们又称之为体育精神。

从我们对体育的分类上看,体育运动是体育的本源,是体育存在的最基本的方式,也是体育的实践方式。它是其他体育类型的源头活水。体育科学是应体育运动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用以指导体育实践的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体系。体育产业是体育运动和体育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促进体育发展的经济动因和物质保障。而体育文化作为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东西,是体育的灵魂,它引导着体育运动、体育科学和体育产业的发展。

这里需加以说明的是,我们在体育分类中所使用的是微观体育文化的概念。不难看出,从宏观、中观的视野,前三种体育类型都属于体育文化范畴,如不加以限定,我们同样会犯“划分根据不同一”、“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所谓“体育,就是人特殊的育化”,即人类依据自身需要,有意识地以身体运动为根基,以人本为本质,以强化体能、娱悦身心为目的,以“释放”方式为特征,化育自身,使人向“完全人”(完善人)方向发展的方式和过程。依据“体育”这一新的界定,我们把体育类型划分为:作为运动的体育(体育实践)、作为科学的体育(体育理论)、作为产业的体育(体育经济)和作为文化的体育(体育精神)。在这四种体育类型中,体育运动是基础,离开了体育运动,体育的其他类型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决定了发展体育科学、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要紧紧围绕体育运动这一中心来进行,它们的最终目的以促进体育运动的健康开展,而体育运动健康发展则诉求于人的身心健康,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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