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下税收与信贷关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制论文,信贷论文,税收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税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需要协调和配合,才能达到改革的目的。但由于我国历史遗留的问题使企业包袱沉重,企业自身发展已很困难,而这次税改又不同程度地加深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在企业目前筹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使其对银行的依赖程度加强。而由于企业负担重,亏损增加,又使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给金融体制改革带来了新的问题。本课题将对新税制下税收与信贷的关系加以研究和探索。
一、我国税制改革的企业背景分析
我国的税制改革是在绝大多数企业经营状况逐渐下降的情况下进行的。据统计,我国预算内工业企业的亏损额“六五”末期是27亿元,“七五”上升到279亿元。1991年继续上升到310亿元,亏损面占预算内工业企业的29.7%,1992年亏损面虽比1991年减少5.2个百分点,但亏损额仍高达288.8亿元。工业企业亏损有如下特点:(1)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比重较大。1992年上半年,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额为194.6亿元,相当于盈利额的46.9%;集体工业企业亏损额为34.7亿元,相当于盈利额的24.6%,乡镇工业企业亏损额为11.6亿元,相当于盈利额的15%;其它经济类型工业企业亏损额为14.3亿元,相当于盈利额的21.9%。(2)煤炭、军工、纺织等行业亏损比重较大。1992年上半年,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的亏损面为79%,媒炭采选业为67%,军工兵器业为56%,纺织业为42%,这4个行业的亏损额占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额的38%。(3)老工业区和内陆地区亏损企业比重较大。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国有企业亏损面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4%的省、市有:黑龙江(42.5%)、青海(40.5%)、海南(39.9%)、安徽(34.2%)、贵州(34%)、四川(32.6%)、广西(30.8%)、天津(25%)、宁夏(24.9%)。辽宁是我国老工业基地,现有国有大中型企业1261家,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1/10。1993年末,预算内工业企业亏损面为50.6%,70%以上企业效益差或严重亏损。据辽宁省政府统计,辽宁大中型企业亏损面已达到63%,比去年末上升12.4个百分点。①
企业除明亏以外,还存在着潜亏问题。据中国工商银行对全国1万多个国有企业的调查表明,潜亏面达63%,潜亏总额高达108.3亿元,为明亏(即帐面亏损)的1.72倍。企业潜亏的特点,主要表现四个方面:(1)盈利企业潜亏问题也很严重。据有关资料测算,盈利企业潜亏分别占潜亏面和潜亏额的41%和37%。(2)潜亏企业分布集中。据财政部的有关调查,轻工行业潜亏面为87.1%,纺织为85%,煤炭为8%,机械为78.2%。(3)潜亏构成中储备环节比例大。据调查,储备环节比例可达43%,其余生产、成品和经营环节分别为20%、17%和20%。(4)潜亏继续蔓延,弥补困难大。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仍在边生产、边积压、边削价,潜亏的窟窿越来越大。②
二、企业经营状况恶化造成了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下降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亏损增加,使大量的银行信贷资金被占死,有的已经形成呆帐,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具体表现:
(一)银行贷款被用于弥补各种亏损,损失了一部分贷款。仅以预算内企业为例,据财政部提供的资料,1991年预算内工业企业亏损达到310亿元,加上物资、商业、粮食、外贸、建筑、城市公用等行业,到1991年,全国预算内企业亏损预计超过1000亿元。如果再加上潜亏的1800亿元,超过2800亿元。除去财政弥补500多亿元以外,其余2000多亿元全部由信贷资金垫付。
(二)欠拨欠补欠退迅速增加,信贷资金财政化转了一部分贷款。这主要是(1)银行承担了一部分应由财政安排解决的国家专项储备任务。诸如:粮食、橡胶、食糖储备及粮仓设施建设等,到1991年末银行发放的这类国家专项物资储备及其设施贷款有400多亿元。(2)银行贷款垫补了因财政欠拨所形成的挂帐。近几年,由于财政欠拨、欠补、欠退以及企业超亏等原因,造成工交、商业、粮食、外贸、供销等行业的挂帐大量增加,规模不断扩大。1990年全国累计挂帐700亿元,到1991年末上升到1045亿元,其中:仅粮食挂帐就400多亿元。
(三)企业产成品积压,“三项资金”占用居高不下,压死了一部分贷款。据工商银行统计,4万户国有工业企业全部流动资金占用中,定额资金的比重已由1985年的72.6%下降为1991年的53.2%;同期非定额资金的比重则由27.4%上升到46.8%。定额资金中生产、储备资金的比重由77.4%降为70.4%;产成品资金比重则由21.6%上升到25.2%。4万户国有工业企业“三项资金”占用,1989年为2178亿元,1991年猛增到3319亿元,两年增加1141亿元,增长52.4%。同期对这部分企业新增加贷款的71.3%被占压在“三项资金”上,难以正常周转。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三项资金”占用中有相当一部分有帐无物,物实不符,已成呆帐。
(四)银行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大幅度增加。据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人民银行分行对1.5万亿元国家银行贷款(1991年末银行贷款余额的75.9%)的调查统计,其中:逾期、呆滞、呆帐贷款为1862亿元,占所调查贷款比重的12.4%。按比例推算,在1991年末国家银行贷款中,逾期、呆滞、呆帐贷款预计超过2200亿元,是同期银行自有资金的1.6倍。③
从以上可以看出,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由于受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已经很低,并超出了其自身的承受能力,如不采取措施扭转,后果将越来越严重。
三、新税制后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并转移给银行
新税制实施后,全国不同省市都分别对新税制实施后的企业税收负担问题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调查,调查结果是新税制企业税负理论上降低,实际上加重。据河南省人行的调查,今年1月份以来,河南省重点全面推行增值税改革,已开征了8个主要税种。财政实行新旧体制双轨并行。到2月末,全省财政收入7.62亿元,同比增长35.4%,其中:工商税收6.58亿元,同比增长44%。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生产、流通发展速度。财政厅统计的1996户国有工业企业亏损户数增长30.9%,亏损面达32.9%,亏损额增长1.7倍。企业税后留存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2.7%,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7%。④财政的增收是以降低企业经济效益和资金能力为代价的。
据江苏省调查,实行新税制后,多数企业实际税负有所增加,该省对轻工、化工、纺织、机构等七大行业的调查,除化工行业总体税负水平略有下降外,其余6个行业税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今年1~2月份该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的税收负担率由1993年同期的5.33%上升到8.97%,增加3.64个百分点。同时,新税制规定运费、邮电、通讯、小型纳税企业的零配件加工费,不能开增值税发票,失去抵扣项,企业增加了税负,特别是对运输费用大的企业影响更大。⑤另据河北省张家口市对40户工业企业的调查,发现财税改革后,企业税负普遍加重,40户企业多纳税3388.07万元。⑥又据江苏省射阳县的调查,以多次在全国棉花总产夺魁的江苏省射阳县为例,税制改革后,单棉花加工一项就从过去的零税负增加1500万元左右(以90万担皮棉计算),加上粮油、饲料、水产品加工以及化、磷肥生产合计增加税负高达2000多万元,另外,全县农牧企业合计增加所得税额370万元,这样,全县“农”字头企业税收后累计增加税负2370万元。据总测算,实行新税制后,射阳县企业税负较前实际净增加5936万元(不含1993年底物资库存税收负担沉积),其中属于共享税4148万元,属于地方税1788万元,实行严格的税收征管制度后,全县约有半数左右的企业不堪重负,生产经营难以为继。⑦
新税制是在企业经营机制和经济机制不配套情况下出台的,由于目前企业筹资渠道比较单一,对银行的依赖严重,所以新税制改革企业税负加重后,企业在别无筹资渠道的情况下,必然还要转向银行,向银行要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纳税环节上,出现贷款垫付税款现象。增值税纳税时间以取得销售凭据、办妥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手续、及约定分期付款日期当日为准。所得税计征采取先预征,次年4月份以内补退的办法征收。对企业上年度前购进原料应扣税金及其他应扣均采取先征后退办法挂帐。上述规定在企业未真正取得销售收入、实现利润时,已先行纳税,用流动资金垫税,因此,在企业负债率高,信用环境差,拖欠严重的情况下,不得不以贷款垫交税款,加剧生产经营资金紧张,企业利息负担加重。据河南省人行调查,许昌市继电器厂今年新增发出商品6000万元,贷款垫付税款1020万元,全省1942户国有工业企业,发出商品平均在25亿元左右。但销货款收回平均在二、三个月以上,有的甚至长达一年还收不回。年度中间集中购进与销售,形成纳税不均衡,畸高畸低,都出现贷款垫付税款,形成财政虚收,部分信贷资金不能真正在生产流通中发挥作用。⑧
(2)税改后,企业税负有升有降。税负负担下降的企业,大都将资金用于新的生产发展,银行信贷资金并没有因此而减少。而税负增加的企业,还要向银行伸手要钱。实际上并没有使信贷资金保持理论意义上持平,而是信贷需求大大增加了。
(3)税改前,有许多企业是靠减免税过日子的。而税改后,这些企业已没有了可供度日的税金了,由此而造成的企业生产资金的缺口不得不留给了银行。
(4)税权集中,企业减少免税优惠,使技改项目受挫,银行技改贷款收回周期延长。据河南省人行调查,许昌、驻马店、信阳、濮阳四地市,1993年前,地方政府扶持骨干企业技术改造,给以减少免税优惠1亿元。税权集中后,地市政府无减免权,企业原定的减免税资金缺口有赖向银行告贷,原计划减免税还贷款的资金来源落空。固定资产贷款利息计入成本后,企业出现增值重复纳税,加大成本,减少税后利润,延长固定资产贷款本金归还周期。驻马店地区中意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三年期企业债券1400万元,年息14%,三年应偿付本息1988万元,原计划免税250万元,如折旧、销售利润3年6个月偿清债务。由于产品价格下跌,免税政策不能继续享受,及税负变化,实际偿债期要延长6年。此间已向银行增加贷款1200万元,贴现450万元,用于向社会偿债,维护企业信誉,企业新增贷款利息远多于免税金额。⑨另据河北省张家口市对40户工商企业的调查,税改后,企业偿还技改贷款和网点设施贷款能力平均下降49.37%。⑩另以辽宁为例,实行新税制后,辽宁主要得靠国家税收返还过日子。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比重大,增值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实行分税制后,这部分税收75%由国家集中。加之地方经济发展慢、属地方财政收入的税种少,地方财政支持企业生产发展的资金能力较弱,所以税改后留下的资金缺口,不得不留给了银行。辽宁又是信贷资金的借差省,据统计,前几年借差约300亿元,去年末增至350亿元,加上长期形成的烂帐、呆帐200多亿元,总的资金缺口已达500多亿元。今年在去年基础上再上升50亿元,总缺口已近600亿元。(11)这样大的资金缺口,中央财政不可能全部包下来,绝大部分还得由银行承担。
四、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下降,造成信用危机
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不断下降,不但给专业银行自身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巨大压力,而且使专业银行的信誉下降,发展后劲减弱,再次产生金融危机的风险增大。这主要表现在:
1、银行应收未收利息增加,亏损面扩大。以盘锦市为例:1991年末贷款余额为57亿元,而应收未收利息高达2.58亿元,致使4家银行出现亏损,亏损额高达5523万元。
2、国有银行清偿能力下降。根据我国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银行清偿力可以现金备付比率、综合储备比率和流动资产比率三个指标来衡量。
1985年至1992年国家银行清偿力的变化。(12)
表1 单位:%
年份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现金备付比率
15.2 12.0
8.4
7.2
9.7 12.4 14.0
7.7
综合储备比率
27.0 24.1 19.9 19.3 22.3 25.2 27.0 19.5
流动性比率 25.1 19.5 14.1 12.3 19.3 26.2 29.8 15.9
由表可见1988年和1992年的三项指标为所有年份中最低的,给出了信用危机的特征。实际上这两年我国都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出现了现金挤兑。我国金融资产质量的下降,已经严重削弱了我国银行的清偿力。如果再发生那样的挤兑风潮,将会动摇整个金融制度的稳定,使国民经济陷入危机和衰退。
3、国有专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呈下降趋势,资本与风险资产比例距要求差异较大,竞争能力减弱。按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我国银行目前的资本构成项目主要由两大类组成:一类是信贷基金、自有资金和纯益(如工商银行等);另一类是股本、公积金、纯益及呆帐准备金(如交通银行等)。按照协议规定的资本与风险资产比例的计算公式,目前我国几大专业银行的这一比率,据测算,大致情况如表:
表2 我国各大专业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13)单位:%
从表中可以看出,若从核心资本分析,各家银行都达到巴塞尔协议4%的要求,但由于附属资本项目太少,公布的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能够列入的只有准备金一项,像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债务性质的长期资产工具等,各大专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就全部资本来看,到1992年底,除交通银行外,其他银行均未达到8%的要求;工行、农行、建行和中信实业银行连中期目标比率7.25%也未达到。加之近年来信贷资产质量的急剧下降,实际全部资本比例远远低于上述比例,更令人担心的是目前以国内业务为主的银行,其资本对风险资的比例还呈下降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任其发展下去必将影响我国银行国际对接,削弱竞争能力。
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局面如得不到应有的改观,将来很可能发生新的支付危机,甚至出现信用危机,造成国民经济严重衰退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
五、对策思考
财政和信贷是国民经济改革所必须的两个轮子,国民经济要顺利发展,就需要两者协调、配合,因此,要解决税收与信贷此增彼减的问题,还需要从深化改革中得以解决。具体来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深化企业改革的主体内容,也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
我们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是要实现政企职能真正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四自一独”、具有民事权利的能力和行业能力的法人实体,并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建立起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我国现有独立核算的国有大中型企业1.3万多家,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2.6%,而它们创造的工业产值,占全国乡及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的46%,上缴国家利税占67%左右。在多种经济成分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仍占有重要地位,具有明显的优势,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所以,把国有企业首先改造好,我国企业在总体上就会改变面貌,就会更具活力。
(二)财税改革应着眼于减轻企业负担,培植企业自己的资金能力,以减少对银行的资金依赖。
(1)降低企业税负负担。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为17%,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处于中等水平(法国18.6%、英国17.5%、德国15%、阿根廷18%、韩国10%);企业所得税为33%,与西方发家国家相比处于中等水平(美国34%、英国33%、日本37.5%、泰国35%、印度40~65%);营业税基本持平。单纯从税率上看,我国企业税负并不高,但具体分析,由于我国企业长期以来自有资本极少,债务负担较重。这样,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税负就已经很高了。降低企业税负,企业增值税定在6~14%之间为宜,分不同行业,不同征税。所得税应在30%以下。执行这样的低税率,可能使国家税收在现有的条件下减少一块,减少了国家集中的财力。这部分税收损失应从完善税收制度入手,从减少偷漏税等税源流失中得以补偿。
(2)对已不复存在的资产损失加以核销。目前企业中普遍存在资产不实问题,许多资产早以跑冒损失掉了。对于这部分财产,应由其原代表——国有资产管理局加以核销。
(3)把企业原来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转移出来。进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将旧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开支的现收现付制,改变成基金预算制,以此作为将来发放退休养老费用的资金来源。采用这种基金预算制的办法后,即每个职工及其雇主按月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障费(税),“新人”实行新办法。“人”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解决应采取如下方式:由于这些“老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税),已经形成了现有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所以应当把资产划出来,作为老职工的医疗保健基金以及已退休和将退休的职工的养老基金,或者把这部分资产变卖,形成医疗保健基金和养老金基金。因此,在进行公司化改制时,应该明确折算出退休金和医疗基金的数额,并将与之相对应部分资产从现在企业的资产中扣除出来,以股权形式划到有关的社会保障基金中去,由这些基金用利息支付老职工医疗保健费以及已退休和即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
(4)妥善处理银行债权问题。对银行的债权,可以用两种办法处理:一部分仍保持为对银行的负债;另一部分银行债权换成银行股权,由银行持有。这涉及如何设定银行制度的问题。银行持股,意味着采取德国的日本的允许银行持股的制度。当然,银行持股有它的问题,就是如果不把持股资本金从银行信贷资本金中分出来的话,会影响银行资产质量。所以要在允许银行持股的同时,实行银行营运资本——借贷资本金和持股资本金分开。
(三)推进专业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首先,强化市场意识。对于我国专业银行来说,走向市场,既是加快体制改革,完善经营机制与求得发展的一个有利契机,但更多的又是挑战。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一是商业银行的观念。二是利润最大化观念。三是竞争观念。四是风险观念。五是素制观念。
其次,正确划分政策性和经营性业务的界线以及解决好以往政策性业务中的遗留问题。关于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的界定,一是从国家产业政策上分,用于国家产业政策倾斜的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中长期项目投资、农副产品收购储备资金、部分外贸商品收购资金等可划为政策性业务;二是从利率上划分,凡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由国家指定投放方向,由财政(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贴息的银行贷款业务可划为政策性业务;三是由各级政府指令下达的诸如安定团结贷款,扭亏增盈贷款,扶贫、救灾贷款等业务,也应划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之内,至于地方行政长官搞的什么项目,什么工程所占银行贷款,则不应列入政策业务的范围,政策性业务中遗留下来的陈年旧帐,已对专业银行构成了沉重的负担。如何解决政策性业务中遗留下来的陈年旧帐(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和企业铺底资金),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具体地讲:(1)对那些严重亏损又扭亏无期和倒闭、破产并已资不抵债的企业,由各级财政进行一次性核销。中央属企业由中央财政予以一次性核销;省属企业由省财政一次核销;地方属企业,由地方财政予以一次性核销。(2)对并入其他行业和转为其他企业的企业,如新的企业有能力偿还债务则逐步偿还,也可从原企业的清产核资中抵偿。(3)对那些尚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又无力偿还银行债务的企业,可以采取银行购买企业股票或作为银行投资来处理。(4)部分企业可以向社会发售股票或债券,从所筹资金中扣抵竞争债务。(5)个别企业可以出卖部分产权,从所获资金中偿还银行债务。
第三,要逐步实现专业银行的自主经营。专业银行的自主经营,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一方面,专业银行作为独立的经济法人,从整体上讲,应有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是专业银行系统内部要使基层经营行具有自主权。专业银行整体经营自主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在贷款总量控制上,中央银行要逐步由现在对专业银行实行贷款限额管理转变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由中央银行根据货币信贷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物价变动水平,确定货币发行量,考虑社会直接融资量等因素,确定全国银行信贷总规模,预测全国银行资金来源增加量,在此基础上,分别确定各地各银行的存贷比例。由各专业银行根据信贷资金来源,按照以存定贷,量入为出的原则,多存多贷、少存少贷。二是在贷款投向的选择上,应在对专业银行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分开管理的基础上,对商业性贷款的投向应允许专业银行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自主选择。选择的标准主要是看借款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重点是考虑借款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偿还贷款的实际能力。专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应重点支持那些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要求,又具备偿还银行贷款的实际能力的行业。三是在贷款对象的审定上,专业银行对商业性贷款的贷与不贷、贷多贷少、何时贷放等,应由专业银行通过贷前调查或项目评估,在调查论证贷款对象产品的市场需求和企业或项目经济效益优劣的基础上,自主择优选定。四是贷款利率上,应允许专业银行对商业性贷款在执行国家基准利率前提下,根据银根松紧、资金供求、筹资成本、企业资信等情况实行必要的上下浮动,以充分发挥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在专业银行系统内部,为使基层经营行具有自主权,要改变目前专业银行“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体制,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下放管理权限,通过改变内部管理体制和下放管理权限,使基层经营行在资金使用、贷款发放、利率浮动、财务分配、干部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等方面具有自主权。
第四,推进资产风险管理。一是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逐步将规模控制改为完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但在我国目前资金短缺且分布不平衡的前提下,可对省级行信贷规模按年考核,在年中则按其存款加资本金加积累的总和来控制其贷款发放的比例,年终各项贷款一律不得超规模,而对省级以下资金能自求平衡的行则考虑完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二是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资产结构多样化,对现有信用贷款进行全面清理,重新划分形态,落实和补办抵押、担保手续;三是完善呆帐准备金制度,改革提取办法,即按资产风险程度分别提取准备金,使准备金弥补与呆帐损失同步;四是以《巴塞尔协议》关于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基准,考核其授信对象的素质、业务、资产实力的信用状况等指标,按A、B、C三等9级划分标准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并建立资产质量监测和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系统,从而降低资产风险。
(四)转变政府职能。
(1)转变观念。政府要转变把银行当成自己的附属物、“出纳”以及“给钱就是支持,不给钱就不是支持生产”的观念,树立专业银行是企业,是经济法人,是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交换者的观念。主动支持银行自主经营,卸掉压在专业银行身上的非企业职能的重担,不再要求专业银行承担财政、民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2)政府应抓紧建立健全法规,规范经济金融行为,为保护银行自主权、保护平等竞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创造配套和谐的社会环境。(3)建立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通过人民银行)运用指导性计划、利率、汇率、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等经济手段以及必要的法律、行政手段进行全社会金融宏观调控,而不具体干预银行业务。(4)国家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和作为国有资产者两种职能应分开。分开的方法是,将国有资产最终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分离。最终所有权归全民,法人所有权归银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银行在拥有法人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自主经营,政府则作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银行国有资产由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股东代表,可由国家指定人民银行派人成立银行董事会,委托董事会经营银行业务,国家不作过多干预,董事会要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银行经营的重大决策,行长要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自主经营,完成各项业务指标。商业银行不再承担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实行利税分开,利润的一部分交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税交给财政。
注释:
①见《经济体制改革》1994年第一期。
②参见《经济学动态》1993年第5期,第31页。
③参见《金融研究》1993年第11期,钟起瑞文。
④参见《金融时报》1994年5月10日,三版。
⑤参见《经济学消息报》1994年5月12日,二版。
⑥参见《经济体制改革》1994年第1期。
⑦参见《经济体制改革》1994年第1期。
⑧参见《金融时报》1994年5月10日,三版。
⑨参见《金融时报》1994年5月10日,3版。
⑩参见《经济体制改革》1994年第1期。
(11)参见《经济与消息报》1994年5月5日,1版。
(12)《经济研究》1993年第6期,标志远文。
(13)《财贸经济》1993年9期,薛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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