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启动居民消费需求的关键_银行存款论文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启动居民消费需求的关键_银行存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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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消费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两大杠杆。短缺经济时代,依靠生产带动经济;过剩经济时代,通过刺激消费带动经济。虽然我国目前经济并不是很发达,老百姓还不是很富裕,但是也似乎进入了过剩时代,特别是“九五”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持续回落,市场疲软,消费不旺,企业开工不足,失业率增加。是居民的购买力低下吗?据最新统计,银行中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了六万亿,且还有不断上涨之势。是刺激消费手段不力吗?近年来,政府山台了包括增加公共投资、发行长期国债、适当扩大财政赤字、努力提高城镇中低居民的收入等一系列刺激投资和消费增长的措施;商家商品大幅降价;银行进行七次降息,各种信贷消费手段出笼,可是居民仍然无动于衷。由此看来现有的刺激生产和消费的手段对目前我国的经济拉动已不适宜,必须对市场疲软的真正原因做认真研究。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影响居民消费的真正原因是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传统的福利体制被打破、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待完善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对居民的消费预期产生了较大影响,居民储蓄用来消费的资金已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从消费性资金转入了保障性资金。

一、目前我国消费启动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广就业、低工资、高福利”,由政府和企业“统包”的社会福利制度。福利水平虽然不能和欧洲福利国家相比,但在低水平上几乎也是“从摇篮到坟墓”,这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居民的后顾之忧,使人们对未来的信心大增,人们用于安全的储蓄减少,边际消费的倾向提高;加之国家鼓励消费的政策和投资渠道的狭窄以及国外消费的“示范效应”,更助长人们把大量增加的收入用于消费,因此消费始终保持了旺盛的势头。但是,进入九十年代后,社会保障体制进入了加速改革阶段,旧的福利制度被打破,新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转轨时期出现的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对城镇居民消费产生了很大影响,以前稳定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切都变得那么的不稳定,生活安全感的消失使他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变化,人们对消费开始变得谨慎起来。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经济的风险性,使得城乡居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明显增强。

市场经济是风险性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竞争机制的引入,打破了过去的“大锅饭”,消除了人们依赖国家和企业的心理基础。特别是那些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要么纷纷破产,要么为了生存采取减员增效的措施,致使大批富余人员下岗,失业人口大增。而失业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四十多岁,工作二十余年,一直在高就业低工资政策环境下工作,没有多少积蓄,由于收入中断,生活十分艰难。这种风险的效应在社会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人们对自己的前途无法预测,担心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胁,恐惧心理较为普遍,无不为防范风险进行准备,紧缩消费,增大储蓄,储蓄金额中的心理保障界限越定越高,消费动能越来越少。据卡斯特经济评价中心对五大城市(北京、上海、重庆、武汉、广州)消费者调查表明,居民富余资金流向正从购买传统大件家电转向对各种保障投资。调查中发现,68.6%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可能会失业,有43.7%的消费者认为失业后的社会保障应该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解决,指望完全由政府负责的仅占25.7%。所以,有七成以上消费者愿意为自己办一份失业、医疗和养老保险。

(二)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原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政府和企业向城镇居民提供的就业、住房、养老、子女教育等保障相继转化为由居民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风险与费用。这种情况的出现,在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条件下,必然促使居民不断调整自己及家庭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企业破产导致职工失业和企业减员增效导致职工下岗,以及政府机构改革中的精简机构、裁减机关工作人员,使得失业和下岗人员有增无减。尽管政府和有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再就业措施,但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率仍不到40%。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只有56%,而能真正领到失业救济金的只占失业人员的30%,平均每月领取失业救济金84元,难以保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致使众多失业者和下岗职工陷入极为贫困的境地。在目前失业保险覆盖面不广的情况下,失业与下岗职工的生活贫困状况以及失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困难,还以放大效应影响着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2、养老、医疗制度的改革,使得养老、医疗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起来。 我国城镇居民的养老、医疗制度,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主要由国家或单位负担,个人基本上不负担费用。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养老、医疗制度的改革,各种费用由单位和国家包下来变为现在的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负担。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如企业破产或经营不景气,造成单位和个人负担部分成为泡影。因此,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使得城镇职工不得不调整自己及家庭的消费安排,增加储蓄,以备将来养老和医疗之需,从而必然使城镇职工的即期消费变为远期消费。而对于人口占75%的广大农民来说,养老和医疗费用仍由个人全部负担。显然,增加储蓄以备未来养老、医疗费用的开支是人们的一种必然选择。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如果没有完善的养老、医疗制度的建立,依靠增加储蓄把即期消费变为远期消费的发展趋势只有越来越得到强化。

3、子女教育费用开支问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教育费用基本上为中小学由个人负担、大学费用由国家包揽的模式。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上大学所缴费用虽然只占高等教育费用的一部分,但在目前城乡居民收入不高的情况下,仍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同时,随着高等院校的扩招及其他办学形式的发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人数迅速增长,高等教育费用支出涉及的城乡居民家庭的面越来越广。与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比较,要使自己的子女完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庞大的教育费用支出对大多数居民来说,都是不堪重负的。根据2002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为子女上大学做准备”的储蓄动机所占的比重高达54%。

4、取消福利分房,代之以住房分配的货币化、市场化,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支出的压力空前增大。根据国际标准,住房要被居民买得起,其合理价格应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2-3倍,最多不超过6倍,而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与居民家庭收入之比已达到10:1,远远高于国际惯例。居民要住房买房,唯一的办法就是减少即期消费,增加储蓄,靠逐步的积累来支付昂贵的房价。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如果没有其他保障措施,想要改变城镇居民住房消费中的远期消费倾向是极为困难的。

再加上我国的住房、医疗、养老保险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教育体制等多项改革几乎同时进行,具体操作缺乏相互配合与协作。随着这些制度的改革,旧的铁饭碗高福利制度被打破,而新的适应我国经济形势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人们对未来支出预期上升,储蓄增加,消费需求下降。

(三)目前,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刚刚起步,尚有许多需要健全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l、目前的社会保障其实是一种“就业保障”和“单位保险”。说它是“就业保障”,是指一个人一旦获得了职业,也就立即获得了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住房、医疗、养老甚至孩子上学全都有了着落,并且没有失去这种保障的忧虑。这是以企业没破产、工人无失业为该制度基本立足点,而没有破产和失业,只有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才存在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竞争的加剧,各企业开始按照市场导向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企业职工一旦失去职业,也就失去原单位提供的各种保障。许多地区的下岗分流人员只能领到基本的生活费,得不到其他社会保障金。说它是“单位保险”是指除了国家预算的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外,占绝大部分的社会保障费用都是由单位掌握,由单位向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补助津贴,这种机制使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压力几乎全部落到企业头上,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特别是老企业,离退休职工多,养老金和医疗费用支出大、负担重,失去了社会保险固有的调剂功能。如果企业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不仅在职职工失业,而且离退休的养老金、所有职工的医疗费用都没有保障。

2、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 我国尚有相当一部分人难以享受到正常的社会保障。占人口总数75%的广大农村居民在遭遇年老、伤残、疾病、生育等风险时仍是以家庭自我保障为主。城镇居民也只有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才得到养老、医疗、住房等项保险;集体和其它所有制单位的员工只在某些方面享受到社会保险,且其待遇明显低于国有企业单位的职工。由于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人们的谨慎动机和风险预期不断增强,因此就压缩即期消费,增加储蓄,以防不测。

3、企业改制中出现了社会保障管理的空白也影响了消费。企业改制通常采用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托管、兼并、拍卖和破产等形式,不同形式的改制企业形成的下岗分流措施各异,流向也千差万别,而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规范的参保方法和衔接办法,尤其对下岗人员享受社会保障的条件、待遇标准、医药费报销等都没有规范性规定,部分下岗人员已陷入退休无养老金、治病无处报销的困难境地,自然无消费能力。

4、失业保险基金筹集面窄,来源单一,没起到应有的作用。失业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种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失业保险是随之而产生的一项社会制度,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当前深化企业改革,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多年来,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面只限于部分国有企业,大部分企业均未参加,使失业保险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难以发挥。

5、社会保险金储备不足,筹集困难。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主要源于企业和国家财政,个人缴纳的部分很少。有些企业亏损严重,无力缴纳,还有些效益好的企业也想方设法少缴或拖欠。由于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统一健全的法律或条例来严格规范保险金的征管行为,收缴主要靠协调,征收尺度软、弹性大,征管困难,收缴成本大。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保险基金的正常筹集,使保险基金收不抵支,财政压力明显增大。

6、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过低。过去我国未设最低保障线,近几年随着社会风险的加大,失业人口增多,各省市逐步设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其水平较低,与基本生活需求相差较大。这种保障线使人觉得靠不住,只能靠个人保障或家庭保障,因而不得不紧缩消费,增加储蓄。

二、完善社会保障、启动居民消费的有效措施

如前所述,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当前扩大内需、启动消费的主要制约因素,如何消除这种制约并促进消费需求回升,不仅关系到我国短期经济增长,而且解决不好还将影响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先进经验和教训,尽快建立与完善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居民后顾之忧,促进消费需求稳定增长,进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此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应对社会保障的功能重新认识,使之促进经济发展。

过去,我们对社会保障的功能存在片面认识,认为社会保障的主要功能是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实,社会保障除了具有稳定社会的功能外,还有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我们知道,每个家庭为了保证生活的稳定和舒适,都有一定的资金储备,这种储备资金实际上在人们的心目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家庭的保障金,用于家庭发生危机如收入中断或重大开销时的支出,是家庭的保命钱,轻易不能挪用;另一部分是家庭消费金,消费金除了用于日常消费外,还包括享受性和发展性消费。家庭的保障金与消费金在储备金中的比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与社会风险程度和保障水平有着密切联系。当社会风险增大、社会保障水平降低时,家庭保障金的心理限度就要提高,额度就要增大,而消费金的心理限度就要降低,额度就要减少;当社会风险减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时,家庭保障金和消费金的比重就会发生相反的变化。这种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较大,当家庭保障金降低、消费提高时,表明家庭购买力增强,投入市场的货币较多,市场则表现消费旺盛,企业开工较足,社会失业率下降,经济一片繁荣景象;当家庭保障金提高、消费降低时,家庭购买力畏缩,市场疲软,商品积压,企业开工不足,失业率上升。家庭储备金在性质上的变化受制于社会保障水平的状况,所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适当提高福利水平,对经济拉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消除人们的顾虑心理,解决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

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消费不足的问题,应该从消除人们的各种顾虑入手。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和就业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不能影响到居民的基本生活。经济结构调整、职工下岗增加时,他们基本的生活、医疗费用仍然要有所保证。简单地把负担转嫁给居民,轻易就把剩余人员推向社会,容易造成人心惶惶和社会心态的失衡。因此,改革旧有福利制度,推动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的改革,必须选择有利时机,在保持社会心态稳定的条件下进行,才能实现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同步。

首先,市场化的改革要有宽松的经济环境。需求不足,企业的生产销售困难,实际工资收入下降,而企业为减轻负担,通常又要解雇员工,结果失业必然上升,消费将进一步萎缩,供过于求更加扩大。为此,政府为缓解矛盾,增加需求,不得不扩大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公共建设投资。但如果没有企业和个人的需求的支持,政府的投资引起需求的增加将是有限的。因此,政府必须在增加投资的同时,还要针对失业问题的严重性,采取行政手段,减少社会的失业压力。有时甚至可以采取增加政府雇佣的办法增加就业,以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从客观经济的角度考虑,供给过剩,政策上就应该提倡增加就业,任何导致失业增加的行为都要考虑到它对需求影响的直接经济后果,应该三思而后行,哪怕这些行为是必须的,也要选择好时机,切忌不顾条件和后果地盲目推行。

其次,各项福利制度改革应有先后,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当看病费用成倍增长,此时推进公费医疗的改革,要居民更多承担医疗费开支,让人感到极大的不安;长期享有福利房的居民,当收入没有增加时,面对将要大幅度提高的住房支出,又没有相应的补偿损失,数十万的购房费用足以令他们省吃俭用一辈子;老年基本的生活保障,需要长期的储蓄准备,个人、企业和政府要共同承担。如果企业入不敷出,政府的保障又有限,养老风险必然加大。各项政策集中在一起则加大了居民的心理压力,使他们的消费更加保守。

再次,市场与社会的福利是同时并存、相互补充的。市场机制有效的运作,要有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支持。市场化方向的改革,并不是要取消福利制度,而是要在市场条件下建立与之相应的社会福利新体系。市场竞争的残酷性又对个人生活构成严重威胁。所以,旧福利制度的改革,新体制的建立,都必须以居民基本生活的保障为出发点,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人们对未来的信心,消除进一步市场化给人们带来的恐惧感。

(三)要妥善解决好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

社会保障部门要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切实保证他们应享有的社会保障待遇,做到国有企业改革走到哪里,社会保障就跟到哪里。解除职工转制或下岗后的后顾之忧,还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使职工随下岗随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保证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另外,要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之与养老、失业等保险制度一起,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保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原则,使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较好的保障。

(四)解决好社保基金不足问题,确保社保基金的良性循环。

一要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加大征缴力度和提高统筹层次,加快立法进程,强化征缴手段。二要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良性循环。解决对中老年职工养老金负债的补偿问题,是建立新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基金良性循环的基础,应尽快通过国家财政收入、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存量及发行特种国债等渠道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国家还应通过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缴力度,开征遗产税、赠予税、特种消费税等形式,扩大资金来源,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三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将基金收缴、存储、拨付、管理、监督这一基金动态过程作为纽带,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相互监督。四是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立法滞后使社会保障处于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因此,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并制定相应的专项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以规范国家、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行为。

(五)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作保证,如果占75%以上的农村居民得不到保障,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很难得以完善。因此,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应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之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适当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比重;在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尽快恢复和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小病不出门、大病有人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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