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及其核算方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人才培养论文,成本论文,核算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世纪之交,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人才将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产业呼之欲出。为促进教育产业的健康发展,保证投资回收,对人才培养成本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及其构成
人才培养成本指培养每名大学生所需的按权责发生制归集的全部费用。本文所讲人才培养成本,仅指大学生在大学阶段的成本。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包括社会直接成本、社会间接成本、个人直接成本和个人间接成本四部分内容。
1.教育的社会直接成本。社会直接成本指国家或社会直接承担的教育费用,通常由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按年度计算)拨给教育部门的全部费用构成。在我国主要指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费。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费+年营运基金+年工资基金-应扣费用
年人均社会直接成本=─────────────────────
年均学生数
其中:折旧费为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额;营运基金包括年教育事业费中的学生奖学金、学生贷款基金中豁免本息部分、公务费、事业费、修缮费、差额补助费和其他费用;工资基金包括教职工的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应扣费用指现有教育事业费中,依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计入人才培养成本的项目,包括年工资基金中列支的校产人员工资、福利费及离退休人员、专职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
2.教育的社会间接成本。社会间接成本指由于教育活动占用资源而使社会放弃的机会成本,也就是教育所占用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能用于生产而使社会少创造的价值,以及国家对高校校办产业所减免的税收,学生假期半价乘车而少收的车费收入等。
3.教育的个人直接成本。教育的个人直接成本是指学生或家庭直接负担的教育费用,包括学杂费、教材资料费、文具费、交通费、生活差距费等。其中生活差距费指学生在校的生活费用减去学生在家的生活费用和奖学金后的差距。
4.教育的个人间接成本。个人间接成本指个人在大学求学期间放弃的收入或称杋会成本。间接成本的测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尚无统一的计算公式。根据教育经济学的理论,可以用下述公式计算我国大学生的个人间接成本:
n
m
年个人间接成本=∑〔∑(P[,j]×d×S[,j])〕
i=1 j=1
上式中,n为求学年限;m为可能就业的部门数;p[,j]为在第j部门就业的概率;d为一年内放弃收入的时间百分比;s[,j]为第j 部门同一就业水平的职工年均收入。
二、人才培养成本的特点
人才培养成本的特点主要取决于人才培养即教育活动本身的特点。与产品成本比较,人才培养成本有以下特点:
1.人才培养成本不能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全额补偿。在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耗费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物化劳动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工人的劳动创造出新的价值,通过产品销售取得销售收入,补偿产品成本后,剩余部分则成为企业的纯收入,因此,物质产品的生产耗费可以在生产过程中直接得到全额补偿。而在当前阶段,教育产业的产品——“人才”尚不能直接用市场价格来计量其价值大小,教育领域耗费所形成的人才成本,在教育过程中尚不能全额补偿。
2.人才培养成本中,共同性费用多,直接性费用少。产品成本中,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等均为直接成本,直接成本居多。在单一产品生产的车间里,所有费用均可作为直接费用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中去。教育活动的协作性强,“社会化”程度高,需要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方紧密配合、密切合作才能完成人才培养任务。这样就决定了教育费用的支出直接费用少、间接费用多。大多数教育费用需要通过分配才能计入各种人才的培养成本。
3.人才培养成本中人工费用比重大。产品生产中活劳动的消耗主要是生产工人的劳动,产品成本中人工费用一般低于材料费用。而教育活动是教师与学生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传授知识固然主要依靠教师的主导作用,但同时也需要学生主体的努力配合。因此,从理论上讲,人才培养成本中人工费用除教师人工费外,还应包括各种形式的学生奖学金、困难生补助等费用。师生双边费用加在一起,在整个人才培养成本中的比重较大。
三、人才培养成本的核算
从理论上分析,人才培养成本包括社会直接成本、社会间接成本、个人直接成本、个人间接成本四部分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间接成本难以计量,且当前阶段不涉及补偿问题,故本文仅讨论直接成本的核算问题。
1.成本核算方法的确定。对高校而言,其所关心的是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多少钱,即成本是多少;现行人均教育经费拨款和学杂费收入能否满足人才培养所耗费的资金需要。对国家来讲,在制定有关学生定额拨款、收费水平时,决策者想了解的是培养一个大学生,在我国或某一一地区一般需要多少钱即标准成本是多少等。显然,这里所述的成本是完全成本。所以,人才培养成本的核算应采用完全成本法,而不宜采用制造成本法。
2.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教育活动的特点决定了培养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其师资配备、实验手段、教学设备、实习、实验要求等有差别,因而培养各类学生的成本费用不尽相同。为了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本文提议分别以不同专业、类别、层次的学生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编制成本计算单,全面反映各类学生的培养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3.确定成本计算期。从理论上讲,成本计算期应当同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致。但培养一个大学生的周期一般为四年,有些专业甚至长达五、六年,而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分期采用历年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了使人才培养成本的计算期与现行的会计制度相一致,人才培养成本的计算期也应确定为一年。
4.划分成本项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依其经济用途来划分,称为成本项目。成本项目反映人才培养成本的构成情况。经分析,人才培养成本项目可以划分为: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学生奖贷学金、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其他费用、差额补助费、折旧费等十个项目。
5.教育费用的归集和分配。高校人才培养与工厂生产产品有相似之处。参考企业成本费用归集和分配方法,结合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教育费用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的程序如下:
(1)各项费用支出后,首先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 分别归集于校部、后勤部门和各教学系部项下。
(2)分配后勤部门的费用。 先在后勤部门之间进行费用的交互分配,然后再向各受益单位——教学及科研、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数量分配费用。
(3)分配管理部门的费用。 管理部门的费用是为管理和组织全校教学、科研活动而发生的,属于全校性的共同费用。因此,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如教学、科研工作量等,向教学系部分配。
(4)各教学系部之间相互提供服务的费用分配。 各教学系部除为本系部各专业学生教学外,还往往承担大量的外系部教学任务,因而各系部的费用应依教学活动的受益对象进行系部之间分配。可以先根据有关成本项目,分项计算出课时成本、实验成本、折旧费以及分摊的系务费,然后分项结转到受益系部。
(5)各教学系部内部分配教育费用。 各系部费用按课时或学生人数等标准在各专业、层次学生中归集、分配,从而计算出各专业、层次的人才培养成本。
(收稿日期199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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