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儿童的社会发展_婴儿论文

“我是谁?”儿童的社会发展_婴儿论文

“我是谁?”——儿童社会性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性论文,儿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会怎样学习 怎样工作 怎样爱别人 怎样接受别人的爱

婴儿什么时候开始把他们自己与别的人、客体和周围的事件区分开?什么时候开始感觉到他们的独立存在并形成自我形象?幼儿使用哪些信息来认识自我?我们的自我形象和自我价值感怎样随着时间而改变?

蛋壳中的小鸡

心理学家认为,婴儿在出生时没有自我感觉。新生儿好像“蛋壳中的小鸡”,不能把自己与周围环境区别开来。出生后,婴儿的种种需要都通过随叫随到的亲人得到满足,他们只是“呆在那儿”,没有他们自己的本体性。婴儿重复的一些令他愉快的动作主要集中于他自己的身体(如嘬手指,挥动手臂)。到3~6个月,婴儿才认识到,他们跟妈妈、爸爸是分离的,这时候,婴儿才从妈妈的保护壳中“孵”出来,张开翅膀形成他们自己的本体性。

到4~8个月,婴儿重复的动作开始转向外部环境(如摇摇棒,捏响一个发声玩具)。4个月时他们知道了自己身体的界限,半岁左右时,他们能把一个外部的物体移到“自己身上”来。假如6—8个月的婴儿会说话,他们可以用下面的话来概括“我是谁”这个问题:“我是一个会看的人,会嚼东西的人,会摸的人,会用我的动作加在一个东西上干出一件事情的人。”

儿童何时开始认识自己?

假如您家里有一两岁的孩子,您不妨做这样一个实验:用胭脂粉悄悄地在孩子鼻子上抹一个红点,再假装擦擦孩子“脏了的”脸,把他放在镜子前。如果孩子知道镜子里的人就是他自己的话,应该很快注意到鼻子上的红点,去摸鼻子或擦鼻子。如果他根本没有任何反应,那就说明,他还不知道镜子里的人是他自己。

心理学家用这个实验测试了9~24个月龄的儿童,发现少数15~17个月的孩子和大多数18~24个月的孩子都去摸自己的鼻子而不是去摸镜子里的影像。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镜子里的人是他们自己,并且推断出,他们的鼻子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红点。不仅如此,很多18个月的婴儿不认识他们自己的静止的面像,如以前照的照片。

学前儿童的自我分类标准:年龄和性别

当儿童能够通过镜子和照片认识自己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注意到,人们是用各种标准和维度来区别自己,对自己加以分类的。年龄是幼儿首先认识到并进入他们的自我概念的第一个社会标准——他们知道自己是“男孩子”或“女孩子”,知道自己既不是小婴儿,也不是大人。学前儿童对年龄差异的理解已经相当精确。例如,让3~5岁儿童看1~70岁的人的照片,他们能不费力地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小男孩和小女孩”(照片上是2~6岁儿童);“大男孩和大女孩”(7~13岁);“妈妈和爸爸”(14~49岁);“爷爷和奶奶”(50岁以上)。

性别是另一个对幼儿非常有意义的社会标准。心理学研究证明,两三岁儿童虽然还不十分清楚他们是“男孩”还是“女孩”,但他们常常认为,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他们的性别可以改变。进入小学以后,儿童就知道,他们永远是男性或女性,并且学到许多关于男人或女人的文化模式。

“我是谁?”在活动中认识自我

如果让学前儿童描述自己,他们能说出自己的生理特点、拥有的东西和人际关系,以及从事的活动。在一项研究中,让3~5岁儿童说出十种有关他们自己的东西,并补充这样的句子:“我是……”;“我是一个……的男孩(女孩)”。大约50%的儿童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一些动作的状态,如“我踢足球”;“我去学校”。相形之下,诸如“我高兴”、“我喜欢人们”之类的心理描述在这些3~5岁孩子中非常罕见。所以,学前儿童具有的,只是一些以完成动作和操纵物体能力为基础的“身体上的”自我概念。

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在论述儿童自我意识发展时指出,2~3岁儿童努力变得更加独立或自主;4~5岁儿童则形成了自主感,他们学会了各种新技能,会操纵许多重要的客体(如各种复杂玩具),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强烈的自尊感。学前儿童从自己的活动中认识自己,这是他们健康成长的标志,以活动为基础的自我概念反映了一种主动性,这对他们将来应付学校里的困难课程来说非常重要。所以,在家庭教育中,注意让孩子在各种活动中认识自己的能力、特点、长处、短处,对孩子将来的发展很有好处。

“隐蔽的”自我的产生

成人思考自己的时候,都知道,在自己身上有别人看得见的“公开的”自我和“隐蔽的”、只有自己才知道的自我,这个自我是不宜让公众知道的。幼儿有这种公开的自我和隐蔽的自我吗?

为了回答这个有趣的问题,心理学家们作了许多探索,他们发现,3岁半以后的儿童一般知道:①玩具娃娃虽然有头,但不能思考;②他们自己的思考是在自己头脑里进行的;③别人不能看见他们的思考过程。多数四五岁幼儿知道,他们个人的心理活动是由他们的大脑控制的。他们还知道,别人并不总是能够推断他们的心思,连3岁幼儿有时都能“假装”出一种情绪(如生气或痛苦)以操纵或欺骗他们的亲人。四五岁的幼儿开始知道“对自己说的话”和“对别人说的话”之间的明显区别。对自己说的话常常伴随着解决问题的活动,这些话是简缩的,几乎听不见的,常常是像“这个”、“把它”之类的字眼,除了儿童本人,别人很难理解。相形之下,说给别人听的交流言语则是清清楚楚的,常常由完整句子组成。

所以说,多数3~5岁幼儿至少已经在开始辨别隐蔽的、只有自己才知道的自我和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自我。但他们对这两种自我之间关系的理解,比起青少年甚至八九岁儿童,还是相当肤浅的。

儿童中期和青少年期的自我概念

从儿童中期到青少年期,儿童的思维中具体的东西越来越少,而抽象的东西越来越多。一个人的个人本体性或自我概念也是这样。心理学者让四年级、六年级、初中二年级和高中三年级学生对“我是谁”这个问题写出20种不同答案。他们发现,年少儿童(9~10岁)在描述自己时,比前少年期儿童(11~12岁)使用较多的具体语言,抽象语言则较少。一般说来,年小儿童所涉及到的分类标准有姓名、年龄、性别、住址,以及他们的身体属性和所喜爱的活动。少年在描述自己时则较多地涉及到他们的品质、信念、动机和自己的亲密朋友。从以下三个学生的回答中可以看出自我观念朝着更加抽象和更加“心理化”方向的发展变化:

9岁:我叫×××。我长着一双大眼睛,黑头发。我喜欢体育!我家有七口人。我眼力特别好。我有很多朋友。我住在……我有一个一米八高的叔叔。我的老师姓王。我爱打乒乓球!我在班上大概算最聪明的男生。我爱吃……我喜欢学校。

11岁半:我叫×××。我是一个人……一个女孩子……一个真诚的人。我不太漂亮。我学习一般。我钢琴弹得相当好。我比我的年龄要长得高一些。我不爱讲时髦。我游泳特别好……我努力做个有用的人……总起来说我还不错,但我性格不突出。一些女生和男生不太喜欢我。

17岁:我是一个人……一个女孩……我属猴。我是一个忧郁的人……一个优柔寡断的……一个有野心的人。我特别爱求知……我很孤独。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是共青团员。我还算是一个慷慨的人,但有时慷慨是装出来的。我有时很激进,有时又很谨慎。我不是一个容易被归类的人(我不愿意被别人分类)。

当学龄儿童使用心理学语言描述自己时,常常以具体的方式进行描述,并且把这些特性看成是绝对化的、不可改变的。例如,一个8—11岁的儿童说他很“善良”时,似乎认为善良是他个性中稳定、持久的特点,将永远在与别人的关系中表现出来。而青少年在用“善良”这类表明特性的字眼描述自己时,可能会认为,如果有正当的理由,他们可能会以不同于自我描述的方式来行动。例如,一个18岁的“善良”的高中生可能会说,“我愿意帮李晓做家庭作业,但不愿帮张跃,因为李晓确实需要帮助,而张跃太懒了。我觉得我这样做是公平的。”这就是说,他们把一种稳定的特性(如善良)与一种信念(如只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抽象的自我概念,为他们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行为提供逻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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