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的科技立国战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战略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技立国战略的形成及其新发展
日本科技立国战略制定于80年代初期。它是战后日本科技战略的第二次战略选择,是考察战后日本科技发展史的一个重要的分水岭。战后以来,日本一直注重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战后初期,日本的科技发展远远落后于欧美,为了缩短与欧美之间的差距,日本利用“后进国”优势,积极推行独具特色的“吸收型”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大力引进欧美国家的先进技术,从而大大缩短了与欧美国家间的科技差距,极大地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发展,使日本在短短的几十年间一跃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进入80年代后,日本政府为了继续巩固其世界经济大国的地位,依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开始重新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提出了“科技立国”的战略口号。其标志是1980年日本通产省发表了《80年代通商产业政策展望》,其整个内容是与技术政策紧密关连而展开的,其中第六章以“走向技术立国”为标题,从而成为第一次正式提出“科技立国”战略方针的政府文件。同年10月日本科学技术厅公布的《科技白皮书》中再次明确提出了“科技立国”战略。日本“科技立国”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日本战后长期以来所推行的引进、消化、模仿这一“吸收型”科技战略时代的结束,开始步入以高科技带动经济增长的时代。为了尽快有效地推进“科技立国”战略,日本政府重点在科研制度上进行了创新。如1981年创立了三项重要的研究开发制度。其一是科技厅创设的“创造科学技术推进制度”。这项制度旨在贯彻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方针。在组织上采取了有利于科学家发挥创造力的、以人为中心的研究组织形态,挑选在相应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作为课题负责人,并授以研究运营的自主权,聘请产、学、官各方面乃至国外的优秀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研究。其二是通产省创设的“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制度”。这项制度旨在开拓下一代产业的基础技术,选择那些通过理论和试验已证实有实用性的产业技术课题,组织产、学、官多方面的力量开展合作研究,政府向民间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委托费,使之达到实用化水平。其三是由日本最高科技决策机构——日本科学技术会议创设的“科学技术振兴调整费”。这项经费主要用于超越现存的科技体制框架的、跨部门的综合研究开发,包括推进尖端的、基础的研究,推进需要多数机构合作的研究开发,增强产、学、官的有机合作,推进国际共同研究,对需要进行紧急研究的场合作出灵活反应以及实施研究评价和研究开发的调查分析等。为了进一步完善科技立国战略体制,1986年3月28日,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又通过了《科学技术政策大纲》, 该大纲成为指导日本科技立国战略的总纲领。
进入90年代,日本因泡沫经济后遗症的影响,经济长期不景气,始终在低谷徘徊。与此同时,国际上却没有因日本经济不景气而停止科学技术竞争,相反科技竞争愈演愈烈。90年代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深化和所谓“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大国先后调整了科技战略以迎接21世纪更为激烈的竞争与挑战。 如克林顿就任美国总统后, 于1994年8月3日发表了自70年代末以来美国政府的第一项科技改革声明,表示要使政府和工业界非军事科学研究项目的总开支增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 %。1994年美国的研究和开发费用达到1690亿美元,超过了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的总和(1560亿美元)。1996年美国企业在信息和设备上的投资达到2120亿美元。1997年底美国45%的家庭拥有电脑,因特网户占全世界的54%。科技的发展使美国经济保持了8 年的强劲发展势头。与美国相比,日本深感其科技发展水平逊色,为了追赶“知识经济”时代的步伐,缩短与美国的差距,在21世纪科技竞争中占据优势,日本政府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科技立国”战略,提出了“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的新口号,强调日本要彻底告别“模仿与改良的时代”。在1995年11月通过的《科技基本法》的基础上,日本政府又于1996年7 月提出了《科技基本计划》,其内容包括增加科技投入、强化人才培养和加强独创性的基础研究等新措施。1997年12月,日本政府又决定将科技厅与文部省合并,成立教育科学技术省,以加强科技和教育工作,促进日本经济由汽车等传统支柱产业向信息技术等产业转化。为了贯彻“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方针,日本政府围绕“鼓励创造,发展科学”这个主题提出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主要有:增加政府科研预算,从科研体制上采取多种措施使具有潜在创造能力的人员获得进行创造的机会和条件;改革教育制度,形成有利于培养独创型人才的教育制度和环境;发展有利于促进独创性发挥的制度,改革有碍于独创性发挥的制度;发挥敢于向风险挑战的企业家精神,形成可激励企业家开拓新市场的环境和条件;加强对研究的评价,包括对研究选题的评价和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包括对研究者个人的评价和研究所的评价);在研究机关实行有任期的录用制,以“开发”创造性人才资源为当务之急,确立在人事待遇和研究费获得方面互相竞争的“竞争式研究环境”;促进研究人员流动化等。
推行“科技立国”战略的实绩
从80年代日本提出并实施“科技立国”战略以来,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以及民间企业都予以高度重视,都将“科技立国”战略视为立国之本。在中央政府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日本各地纷纷提出了“科技立县”的口号。80年代后半期以来,在企业界又提出了“科技立社”(“社”意即“企业”、“公司”)的口号,从而使日本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宏观到微观的主体、多层次的推进“科技立国战略”的体制。正是由于“科技立国”战略方针日益深入人心,又在多方大力推动下,近年来日本科学技术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这主要表现在:
1.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增强。所谓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是指在基础研究提供知识基础上,为实现特定的实用目的探求新的实用方法的研究开发。在这方面日本的成绩突出。据1988年通产省工业技术院所作的调查,在47项一般工业技术中,日本有10项超过了美欧国家的水平,有31项与美欧国家相当,低于美欧国家的只有6项。在40项高技术中, 日本有9项超过美国和欧洲,有4项低于美国和欧洲,其余项目与美国和欧洲持平。在专利申请中,日本也大大提高了数量,如1993年,日本专利申请数量高达38万项,远远超过美国的1.9万项、德国的11.8万项、 英国的10.1万项、法国的8.2万项。又如在科学技术实力最强大的美国, 日本自1985年以来获得登记的专利占美国专利登记的20%以上,虽不及占54%的美国,但大大超过德国、法国和英国三国的总和。日本产业技术的发达还可从其高技术产业产值和出口额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所占比例反映出来。从产值上看,1987年日本占26%,到1992年扩大到27.9%,虽然与美国有差距(美国为37.2%),但把德国(10.2%)等其他工业发达国家远远抛在后面。在6种高技术产业中, 日本的航空和航天技术、医药品和精密仪器相对落后,而在办公自动化机械和电子计算机(占30.7%)、电子产品(占28.3%)和通信器材(占34.8%)三种产品上却具有优势。在OECD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额中,日本一直处于第一的地位。
2.基础科学研究虽比较薄弱,但却在稳步加快研究步伐。所谓基础研究是指不直接考虑特定的应用目的,而是为了确立某种假说和理论,包括纯粹性基础研究和目的性基础研究。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日本的基础研究比较薄弱,1988年的《产业技术白皮书》说,对48种基础技术产品比较的结果都落在美国后面。从基础研究的经费增长看,日本与西方发达国家比也是低的。据统计,在过去10年里,日本的基础研究费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的比率只增长了13%至14%,低于美国(15%)、法国(20%)、德国(20%)。关于日本的基础研究比较落后这一点早在70年代就已引起了日本各界的不安。80年代后,日本政府对基础研究的重大意义有更深刻的认识,加大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从资金、人才、组织等各方面加快了基础研究的步伐。从科学论文发表的数量看,日本虽不及世界第一的美国,但自80年代以来,日本每年发表的科学论文数量在稳步增加。在1982年全世界41.3万篇科学论文中,美国占36.6%,日本占6.8%,不仅不及美国,也不如德国(8.2%)和英国(8.8%)。而到1992年,日本在全世界56.48万篇科学论文中,已占到9.1%的比例,超过了德国(8.1%)和英国(9.0%), 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科学论文大国。
推行“科技立国”战略的政策措施
上述情况表明,80年代以来,由于日本政府提出并有效地实施了“科技立国”战略,使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科技大国。在短短的十几年中取得如此大的科技成就,完全得力于日本在推行“科技立国”战略过程中所采取的科技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制度创新
这主要指科研制度创新。如1980年提出“科技立国”战略后,1981年又推出了前述的三项科研开发制度,即科技厅创设的“创造科学技术推行制度”;通产省创设的“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制度”;日本科学技术会议创设的“科学技术振兴调整费制度”。进入90年代,随着“科学技术创造立国”口号的提出,日本政府为适应激烈科技竞争形势的需要,改革了不利于创造精神发挥的制度。如增加基础研究经费,建立了能够吸引国内外独创型人才的有魅力的“卓越的研究中心( COE)制度”;又如引进科研人员任期制,打破“铁饭碗”;在研究经费分配上引进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促进科研人才流动等。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政府进行科研制度创新并不是对所有的制度都予以废弃,一些过去设立的、行之有效的研究开发制度依然继续得到实施。如1966年通产省实施的“大型工业技术开发制度”、1972年建设省设立的以具有紧急性、横跨多学科的研究课题为对象的“综合技术开发项目制度”等,在80年代仍继续沿用;又如80年代制定的“创造科学技术推进制度”至今仍在实施。
2.增大科技投入
重视增大科技投入是战后日本的一贯方针。但从80年代初提出“科技立国”战略后,日本政府更是加大了对科技投入的力度。如1970年度科研经费是1960年度的6.5倍,而1980、1990 年度的科研经费则分别是1960年度的25.4倍和65.6 倍。 日本的科研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在1960年度为1.11%,1970年度为1.59%,1980年度为1.91%,1990年度为2.78%,即使在1993年日本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其研究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也达到了2.66%。再如1998年虽遭受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但日本科技一直保持慎重、平稳、 发展的态势。1998 年日本的科技预算包括追加部分比上年增加了21.6%,研究开发费增加了3.2 %。这个比例已达到世界最高水平。由于日本政府重视、不断增大科技投入,科研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从数量上看,日本的科研人员1980年为30.3万人,1990年为48.4万人,1994 年为55.8万人, 年度每万人口科研人员数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研究人员质量的提高则可以从以下有关科研成果的数字反映出来:对美欧的技术出口不断增加,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来,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额在主要西方国家中所占比例从1965年的7.2%(在主要西方国家中最低)增长到1983年的21.0 %(在主要西方国家中最高),其后一直保持第一位。1988年9 月通产省公布的《产业技术白皮书》中说,在过去的5年间,日本的高技术有了新的发展, 40年高技术产品中有90%的产品在技术水平和研究开发能力方面已赶上和超过美国。如半导体激光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等都在美国之上。在国外登记的专利中,日本的比例不断提高,如日本人在美国登记的专利占外国人登记专利的比例已从1965年的1.5%增加到1992年的22.5%。
3.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用法律手段促进技术转让
任何科技成果如果束之高阁,不转化为生产力,也不会推动经济发展。日本在实施科技立国战略过程中,十分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如日本的新技术事业团就是促进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的职能机构。该机构属于半官方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调查、收集大学、国立试验研究机构等的试验研究成果,发掘优秀的实验研究成果,促进其向民间企业转移,以便尽快实现产业化、商品化。为了避免由大学、国立试验研究机构开发出来的成果被束之高阁,新技术开发事业团采取“委托开发”和“开发斡旋”两种方式来促进国有技术的产业化。前一种方式就是针对产业化难度大、风险大的试验研究成果,按照“委托研究开发制度”委托给民间企业等进行进一步的“产业化开发”,并促进委托开发的成果得到广泛的普及;后一种方式是针对产业化难度和风险较小,企业有能力独自进行进一步产业开发,按照“开发斡旋制度”来推进向民间企业的技术转移,并向国外介绍、推广。至1990年,委托开发成功的课题已达251 项,开发斡旋成功的课题已达435项(涉及到703家企业)。1989年以来新技术事业团进一步加强了向企业转让科技成果的中介功能。
4.调动民间企业的科研积极性,使其在科学技术发展中真正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日本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在科技发展中,民间企业占主体地位。在日本全国的科研经费中,民间企业支出的部分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比例。例如,从1960年度到1990年度,全国的研究经费增长了65.6倍,其中企业研究经费增长74.5倍,大学研究经费增长45.9倍,政府研究经费增长6.2倍。上述数字不仅表明日本全国科研经费增长之快, 而且表明民间企业的研究经费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大学与政府研究机构。又如1993年民间企业科研经费支出部分占78.4%,政府支出部分占21.6%。日本民间企业支出的科研经费在全国科研经费中所占的比例约为欧美国家的1.2~1.4倍。这是日本民间企业在科技研究中占主体地位的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日本民间企业支出的科研经费之所以一直保持较高的比例,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三点。其一是政府的导向。1986年5 月,通产省结构审议会在《21世纪产业社会的基本构想》中强调:科学信息化在80年代获得了迅速发展,估计在90年代其发展速度会加快。科学技术作为缺乏天然资源的日本能够自行创造的“资源”,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并应有效地推进科技的开发研究。其二是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对民间企业的研究予以扶持,极大地促进了民间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为了振兴民间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日本政府在税制、金融方面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予以扶持。在税制方面,通过1985年制定的“基础技术研究开发促进税制”(对新材料、尖端电子技术、电信技术等基础技术的研究开发所用的资产实行进一步减税)以及60年代就已实施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减税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民间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在金融方面,日本开发银行等按照“技术振兴融资制度”(包括产业技术振兴、融资制度、信息化促进融资制度)实施低利融资,通过这项措施来刺激企业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其三是竞争的压力使企业家的自觉意识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当前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从销售竞争转向产品开发竞争和科研竞争以及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对严重依赖国际市场的日本企业,惟有不断加强内部的科研力量,提高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才能保持发展自身的优势。因此,日本一些有经验有远见的企业家也逐步认识到技术开发研究的重要性,增强了自觉意识。90年代以后,日本企业更注意将有限的研究经费与人力集中到应用和开发研究上来。尽管近几年日本经济不景气,使企业总的研究开发经费有所减少,但用于有发展前途的应用和开发研究的经费和人力却在增加。到1994年,日本全国共有科学技术人员64.1万人,企业拥有其中的36.7万人,比大学和国立科研机构两者的总数还多。日本全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在1992年度达到13.9万亿日元的高水平,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98%。其中民间企业承担了11.2万亿日元,占总额的80.5%。日本每年大约要产生30~40万项专利,其中80%以上都是企业申请的。上述情况表明,在推行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的日本,民间企业在政府强有力的指导、扶持下在科技发展中真正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