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排斥与经济歧视:东部农村移民现状调查_移民论文

社会排斥和经济歧视——东部农村地区移民的现状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移民论文,农村论文,现状调查论文,地区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统计,中国有近4400万的农村居民不在本县工作(国家统计局,1999),这些移民的大部分也没有到达大城市,相反,近2/3的人沉淀在县城和县城以下的城镇以及发达地区的村庄中(劳保部,1998)。迄今为止的大部分研究主要集中于到达城市的移民以及影响他们迁移的因素(Croll andHuang,1997;Hare,1999;Rozelle,1999;Wu,1994;和Zhao,1997,1999;),而对迁移到发达地区小城镇和村庄的移民的研究则探讨不多,尽管这些地区的移民所面临的问题的严重性并不亚于在城市中的移民。

中国东部地区的农村正在经历巨大的变化。工业已经取代农业成为当地农民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许多村庄正在变为半城市化的社区,并接纳了大量的外来人口。比如,在以加工业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农村,移民的数量甚至超过了本地人口,形成了“超级村庄”。移民作为廉价劳动力受到当地劳动力市场的欢迎,由此也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但是,在社会地位上,当地社区即使对他们没有恶意,也仍然视他们为陌生人。与此同时,移民在社会地位上的劣势不可避免地会转换成经济上的劣势。

移民因四个原因受到当地社区的排斥:首先,他们无法进入建立在亲缘、地缘和地方方言基础上的当地社会网络;第二,物质条件迫使他们居住在工厂或廉价的出租房屋里,从而必然和当地的富有阶层隔离开来;第三,他们给当地带来犯罪和其他社会问题,从而使当地居民产生心理上的恐惧;最后,他们没有权利参与当地的政治生活,因此注定在与社区和企业主的抗衡中失败,因为后者具有相通的利益,容易结成联盟。

本文的计量分析表明,移民的社会劣势转化成“选择性歧视”,即移民在获得白领职位上受到歧视;并且,工厂对他们的报酬机制与对当地人的报酬机制是不同的:当地人的工资与其社会政治地位、而不是人力资本水平相联系,而移民的工资则与他们的人力资本联系紧密。

一.四个村庄:中国东部农村的缩影

本次研究的四个村庄从南到北依次是:河北三河的冀村、江苏武进的苏村、浙江苍南的浙村和广东东莞的粤村。(注:四个村庄均为化名。)四个村的选择并不是随机的,而是考虑到这些村庄给中国东部农村地区的动态发展提供了一个缩影。

地理环境、人口和收入

冀村在北京东部,紧邻102国道,从地理位置和经济联系上来说几乎是北京的一个郊区。但它基本上还是一个农村。全村1999年有2,236亩耕地,人均土地面积2.35亩,是四个村庄中人均耕地面积最多的。同时,大部分居民仍旧务农。苏村座落在长江三角洲,已经纳入武进市的新城区规划。在全村2425人中352人有城市户口,而且其余的也将很快拥有城市户口。全村只有200亩农地,几乎所有的农户都依赖非农就业来获得收入。浙村在四个村中地理位置最为不利,苍南是温州下属的一个半山区县,浙村又是四个村中人均土地面积最少的村,在土改时的人均耕地就只有0.4亩。至今,全村1500人都有城市户口,分散居住在紧邻的镇和本村中。工业、服务业和商业是浙村的主要收入来源。粤村座落在东莞中心地区,因为交通不便而落后于东莞的其他村。粤村全村有3500人,是四个村中人口最多的。1990年还有2338亩耕地,但到1998年耕地面积下降到1360亩。现在只有一些老人还在务农,许多耕地出租给外地农民种菜。

据统计,浙村1999年人均纯收入为11800元,是四个村最富有的。苏村和粤村差不多,1999年人均纯收入为6000元。但是两个村的收入来源很不一样:苏村依赖于家庭作坊(如纺织),而粤村严重依赖于集体分配,1998年,这个村42%的农户收入来自于村收入的分配。冀村是四个村中最穷的,但是其人均纯收入在1999年也超过了5000元。相对于全国农村2000元的人均收入,四个村庄都是非常富有的。

工业化水平

四个村庄的工业发展方式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从当地的知识和资本积累开始发展的,属于本地模式;另一种完全依赖于外来的知识和资本,属于移植模式。粤村属于第二种模式,而其他三个村属于第一种模式。

冀村在1980年代早期以制造活动房开始发展其工业。80年代早期冀村有几个村民在邻县学会了如何制造活动房,回村后他们就建立了自己的企业。从那个时候开始,冀村的工业就以私营企业为标志。最近,图书装订成为冀村的又一支柱产业,另外还有两个生产服装的企业。冀村工业产品的市场主要在北京和天津。

苏村早在1972年就开始工业生产。在几个在常州工作的同乡的帮助下,苏村在70年代就建立了三个村办企业,分别制造工具、电池和服装。80年代苏村的工业经历了飞速的增长。进入90年代,私营企业开始繁荣,许多私营企业从事小规模的纺织品生产。这些小企业因主要定位于出口从而在拥挤的国内纺织品市场中占居了一席之地。到1998年,该村已拥有近200个小企业。同时,所有10家村办企业都已改制为民营企业,大部分都卖给了企业的原管理者。

浙村有悠久的工商业传统,纺织业是其主要的家庭工业。80年代再生棉成为这一地区的主要产业。同时,相关的纺织业和服装工业也繁荣起来。完整的劳动分工链条已经形成,在许多情况下,一件运动衣的制造过程可能包括在十几个家庭作坊里完成的不同工序。与温州其它地方不同的是,浙村的集体经济曾经很发达,是村民的骄傲,但随着集体企业的改制,集体企业数量已急剧减少。(注:在全盛时期,浙村建立了包括近10个工厂的浙村公司和两个信贷协会。1998年,公司创利润387万元。但是,两个信贷协会在1999年整顿时被关闭。同时,其它集体企业因为不良业绩而被迫改制。)

粤村的工业不像其他三个村庄那样具有本土化特征,而是随着外部投资发展起来的。从1988年一个在70年代晚期去香港的本村人的投资开始,粤村到2000年已建立了28家企业,其中有22家是外资厂,主要是港台投资。最大的一家工厂雇佣工人3000多人。

城镇化

冀村是城镇化程度最低的村庄,全村只有一条连接村庄和国道的水泥路,其它道路都是土路。但是,村庄与外界、尤其是与北京的联系一直都很紧密。许多家庭装有两部电话,一部用当地号码,另一部用北京号码。村里还有几个成功的商人在北京经营着很大的公司。

浙村和粤村都在经历溶入附近镇的过程,正在从一个农村地区转变为半城市和商业化的社区。浙村的城市化过程可以追溯到1949年解放初期。浙村在50年代建村时就包括了相邻镇的一部分,所以它的部分人口从一开始就是非农户。到现在为止,更多的家庭迁居到镇上,使浙村变为一个没有地界的分散村庄。在建筑风格和生活方式上,浙村是四个村庄中城市化程度最高的。相反,粤村的城市化更本土些,村庄本身在商业化过程中演变为一个城市社区。粤村有许多工厂,两条商业街,很难再被视为一个农村社区。但是,粤村的城市化过程是不平衡的。尽管一些家庭在新的主要街道旁盖起了三层的新楼,许多人仍然住在老村中,生活在没有自来水和基本卫生设施的环境中。

苏村是城市化的特例。地理上,它是十几个自然村的集合体。除了一个自然村迁移到新建成的居民区外,村庄的生活条件依旧是农村性的。武进市政府决定移出常州市区,并规划了新的城区,苏村就在规划区内,因此它的城市化完全是被动的。

移民

外来人口在90年代初期开始进入四个村庄。外来人口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作用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是为当地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使其能长期保持比较优势。另外,移民的到来扩大了当地市场,对当地的房屋、饮食、服装以及其他日用消费品创造了巨大的需求。最后,大量移民的流入加速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变迁。

在冀村,制造活动房并不需要精细的专业技能,而是劳动密集型的。两个主要工序是制造活动房墙的水泥板和装配活动房。当收入水平较低时,村民愿意同时做这两种工作。当收入逐渐上升时,移民进入村庄取代了村民的水泥板工作和部分的装配工作。村民或者成为企业主、工头,或者仅仅从事装配工作。同时,图书装订和服装企业也吸引了许多移民。到1999年,有近500个移民在村庄工作,人数已超过村庄半数以上的人口。大部分移民来自北方的河北和河南。

在苏村,私营企业最早雇佣外来人口。中国农村集体企业的一个功能是给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Yao,1999),苏村的集体企业在改制以前也不例外。改制之后,许多企业雇佣移民而非本地人,因为移民便于管理并且工资低。到1999年,近1500个移民在苏村工作。浙村的移民主要来自附近的山区县,来自外省的很少。1999年,浙村有近1500个移民,几乎与村庄的人口规模相等。

在上述本地模式工业的三个村庄中,尽管移民从事较低工资的工作,但工作的分层还不是很明显,在这三个村庄中雇主和雇员经常做同样的工作。在粤村,移民几乎都在工厂工作,而当地村民很少在工厂工作。当地村民的收入来源于地租和村里分红的比例很高,这使得他们不愿到工厂工作。在1999年,粤村有近10000移民,主要是工厂里的工人,一部分有大学文凭的从事办公室工作。移民来自10多个省,其中湖南、江西和四川是三个最大的输出地。移民完全改变了粤村,使其从一个静态的农村社区变为动态的城镇。

四个村庄在收入、工业化发展、城市化和对移民的开放程度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序列。冀村在任何方面都处于最低水平,而浙村和粤村处在最高水平,苏村在中间。四个村庄提供了中国东部农村的一个生动的缩影。移民在这四个村的转型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问题在于移民是否获得了与其贡献相对等的社会和经济地位。

二.社会排斥

四个村庄存在的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移民被当地社区所排斥。社会排斥有几种形式。第一,移民在地理上受到隔离,居住在企业的围墙或半遗弃的老村内。第二,移民没有参与当地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这注定了他们在与村庄和工厂主的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第三,移民没有属于当地居民的任何福利。这一点乍看似乎是合理的,因为毕竟村的福利主要来源于土地收入,而土地是属于当地村民的。但是,法律并没有定义集体所有制的封闭性,在合适的安排下,移民是有可能获得当地土地的所有权的。最后,移民被当地社会生活所排斥,这有时是由于移民不愿意与当地人交流所致。

以下的描述和分析均基于对239个当地人和277个移民的调查数据。当地居民是从每个村的名单上随机抽取的,而移民是从选定的工厂中随机抽取的。

地理隔离

地理隔离首先表现在移民的居住条件上。在被调查的277个移民中,近12%住在附近地区并往返于家庭和上班地点,余下的大部分都是住在雇主提供的公寓和宿舍中。有21.3%的人住在雇主提供的公寓中,而35.7%的人住在雇主提供的宿舍中。这两类人占样本移民的半数以上。大多数情况下,移民能免费居住这两类房屋。能住在公寓里是一种较好的待遇,公寓的平均面积为15.5平方米。看公寓的分配与居住者在工厂的职位没有关系,因为得到公寓的人中近63%是普通工人。但是这种分配更倾向于已婚的移民,因为在整个样本中仅有46%是已婚的,而住在公寓的移民中有56%是已婚的。宿舍的生活条件差得多。平均来说,7.4个人分享一个面积为15平方米的房间。大部分白领工人仅需与一个人来分享房间,但是对底层工人,12个人或更多的人分享一个房间是常见的事。除了住房面积不同外,这两部分人都必须住在工厂内,必须获得允许才能离开工厂。在粤村比较大的工厂里,雇主会提供较合理的条件,如电视或体育设施以及食堂等。这些安排的一个结果就是缩小了工人和当地人的联系。从工厂主的角度来考虑,工人和村庄的联系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责任。而从村庄的角度来看,移民是不稳定因素,会使犯罪率上升或带来与当地人的冲突。所以,地理隔离对工厂主和村庄都是最佳的选择。

住在工厂外的移民通常是租用当地人闲置的老房子。超过五分之一的移民是这样做的,这在粤村尤其明显。许多村民迁出村庄并在连接村庄和镇的新路旁建了很好的房屋。这些新房都有自来水和下水道系统,而老村没有。于是村庄被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新近富起来的村民,而另一部分则是穷一些的村民和移民。在这里,划分的标准不是本地人和外来者,而是富人和穷人。但是,当一个人走进老村的时候,仍然会发现本地人和外来者的隔阂是明显的,即便他们在生活空间上是混居的。最严重的是,当地人仍把外来人当作侵入者而不愿与他们来往。的确,有些移民必须承受这些责备,因为当地人尤其是老人时常遭到移民的抢劫。

但并不是所有的移民都必须承受地理隔离的后果,有些人能在村庄买房或建房。在样本中,有2.9%的移民买公寓,而5.8%的移民买房。公寓的平均面积为57.5m[2],价格为70,000元。房屋的平均面积为201.4m[2],价格为142,750元。但是,较深入的观察发现,这些人几乎全在浙村,而大部分人都来自邻近县份。在买公寓的8个人中只有一个人来自外省,买房的16个人中只有2个人来自外省。温州市的政策允许通过买房得到城市户口。尽管城镇居民不欢迎欠发达地区的移民,欠发达地区的人仍然将这视为一条迁居到更繁荣地区的途径。

地理隔离对移民具有心理和现实的双重影响。在心理上,与当地社区的分离加剧了他们作为外来人的感觉。粤村的工业是一个与当地经济分离的孤岛经济,冀村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样的问题。在粤村,除了土地,所有其他的工业投入都来自外面,而产品也是对外销售。地理隔离加剧了它的孤岛经济特征,限制了移民获得当地知识和联系的机会,而这些对他们在当地创业和扎根是非常重要的。更糟糕的是,工厂的大墙仿佛就是一个堡垒,而移民就如同自愿的囚徒。

基本政治权利的缺失

中国农村政治受限于行政管制。实际上,行政村是许多自然村的集合,行政村的设立只是为了政府便于管理。在四个村中,只有粤村是自然村,其他三个村都包含至少两个自然村。村民选举限制在单个行政村的范围。尽管学术界对选举的效力和影响仍然有争议,但毫无疑问的是,它的确在中国历史上首次为农民参政创造了一种机制。但是,只有当地居民可以参加村庄的选举,移民被自然地排除在外(他们只有在老家才有选举权),从而失去了村庄保护他们的利益的一个重要渠道。

在这里,户口制度难辞其咎。在不久之前,户口制度的弊端只是城乡隔离。最近几年,所有和城市户口相联系的特权如食物补贴、免费住房和医疗等,正在逐渐消失,而城市户口最直接的经济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下降了。(注:对于教育而言,户口的作用仍然是明显的。当地人的孩子可以免费读小学和初中,而移民必须付一笔额外的费用。户口在白领工作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因为这些工作一般需要本地户口。当然,本次研究的大部分移民并不具备获得白领工作的资格。)但是,户口的政治意义仍然保留而且被村民选举所强化。当地居民可以通过选举表达他们的意愿,而移民就缺乏这项基本权利来避免可能受到的来自工厂和村庄的侵犯。对移民来说,政治权利并不意味着抽象的价值,而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和社会利益。

对大部分移民来说,工厂是他们利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场所,在移民中抱怨最多的是工资拖欠和超长劳动时间。在所有四个村中,工厂拖欠工人3个月的工资是很普遍的现象。很明显,雇主用拖欠工资的方法来替代他们用于流动资金的费用,因为这样他们可以节约贷款的利息支付。另外,尽管5天工作日已实行了5年,而8小时工作制已实行了近50年,一周工作6天和每天工作11小时几乎是四个村庄工厂的标准作息表。

工资拖欠并不是孤立的现象。如果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会因为其坏名声而无法雇到足够的工人。问题是为何这些工厂的拖欠行为还能长时间存在?问题的关键是工厂的坏名声因为以下两个原因很难传播开来。首先,尽管拖欠工资是法律所不容的,但是,法律的执行太弱。当地政府经常对这些事情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他们根本不愿意得罪企业主,因此几乎没有一个公开的渠道来传播这些消息。第二,许多移民依赖于个人关系寻找工作。例如,在被调查的277个移民中,45%的人是通过亲戚或朋友的介绍而找到工作的,另外有37%的人是通过随机的搜寻而找到工作的。这种工作搜寻的方式减弱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再加上工人的流动性非常大,一个工厂的坏名声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被大家所知晓。

缺乏公共权力的支持,移民很容易受到工厂主的盘剥。尽管工会在理论上是允许的,但农村工厂中的工人很少有工会组织。地方政府不愿看到工会的出现,害怕这样会吓跑投资者。实际上,工厂和村庄经常合谋挤压移民。一个典型例子是2000年春天在粤村发生的一起工人罢工事件。罢工起因于工厂连续三个月没有支付工人工资。企业主告知村里,村里随后派巡逻队将罢工的领头人抓了起来。企业主说他是因为临时的资金周转问题而不发工资的,并许诺只要凑齐足够的现金便会发工资。工人被迫回去工作,而带头罢工的工人被解雇。

在村庄内部,村庄的富有阶层和企业主的联合对双方都有利可图。村庄的富有阶层通过村庄的选举进入领导阶层,四个村庄都是如此。但是,在领导阶层和企业主的联合中存在这样一种危险:大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只愿意加强当地富裕阶层的地位而忽视较贫穷阶层的福利,更不用说移民的福利了。另一方面,当地穷人和移民也因为他们之间的差距而无法联合起来。其结果是形成一个从上往下依次是村干部(富人)、本村穷人最后到移民的权力阶梯。

移民缺乏政治权利不仅体现在他们在工厂中缺少保护,而且体现在他们在村庄里缺乏安全感。按规定,移民必须随时应付地方上对几个规定证件的检查,其中暂住证是最重要的。当地政府(通常是镇政府)和村里每年从每个证件上收取100-200元不等的费用。所有四个村庄都有巡逻队以协助警方维持当地秩序。巡逻队的主要责任是监督移民。不可否认,移民带来了更多的犯罪。但是,许多情况下对移民存在过多的随意审问。在与当地人的冲突中,移民经常处于劣势,因为巡逻队是为当地人的利益服务的。

总之,移民在当地村庄缺乏基本政治权利只是因为他们是外来者。户口的重要性对他们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户口曾经、而且现在也是农村居民不可逾越的一条鸿沟,现在又对移民添加了另一条鸿沟,将之与当地人隔离开来。村民选举的发展使这个问题在农村比在城市更令人关注。如果移民在当地有选举权,他们所受到的侵犯就不会持久,在粤村这种外来人口超过当地人口近2倍的村庄会更明显。尽管给予移民选举权会给本村带来强烈的冲击,但是如果要从一个封闭的农村社区变为开放的城市社区,这一步是必须要走的。

无法享受当地福利

即使是当地人也认为移民给当地经济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当问到对移民的看法是,47%的当地人认为移民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有贡献。但是,当地经济发展的利益在当地人和移民之间的分配是不对等的。考虑到当地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土地,移民被排除在来自土地的收入的分配之外似乎是合理的,因为只有当地人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在于土地所有权的转让机制问题。尽管法律不允许土地买卖,但是政府是鼓励农地使用权转让的。但目前并不存在一种土地转让的机制。

除了不能享受地租分配的好处而外,移民还无法享有当地人享有的其他福利。例如,49%的当地人享有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险,38%的当地人享有一定程度的养老保险,但是只有8%的移民有医疗保险,3%的移民有养老保险。最后,近7%的当地人有失业保险,但没有移民有失业保险。没有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能有合理的成分,因为移民具有流动性而且在老家有土地,(注:在对当前中国农村的土地均分制的探讨中,姚洋(2000)认为拥有土地降低了移民对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需求,所以他们的工资要求比较低,从而使其更有竞争力。中央政府试图推行一个政策,使移民也享有养老保险。但是,这项政策是否对移民有利还是不清楚的,因为它会增加移民的成本,迫使雇主雇拥当地人取代移民,因为毕竟当地人有一些很明显的优势(如,较低的流动性、较高的教育水平和更好的当地知识)。)但是,没有医疗保险是不合理的。另外,村庄是当地人的保险的提供者。在当地有医疗保险的人中,47%是来自村庄的资金。尽管大部分人从工厂得到退休金,但仍然有17%的享有养老保险的当地人是从村里取得的。相反,很少有移民能得到保险。在与企业主的交谈中发现,他们仅给业绩良好的工人提供保险,作为激励他们的手段。

有限的社会交往

以上描述表明在当地人和移民之间的交流是非常有限的。大部分当地人的社会交往局限在本村,71.5%的被调查者表示与之经常联系的大多是本村人,只有28.5%的人的交往无地理限制。类似地,58.1%的移民表示主要与老乡交往。当问到是否认识其他移民时,只有21.5%的人回答认识。但是,他们认识的当地人比例更低,只有16.9%。尽管移民和当地人中超过半数的人认为与对方打交道是不成问题的,但仍有15.1%的当地人和23.3%的移民认为双方的交往是困难或者非常困难的。

在造成交往困难的原因中,有30.3%的当地人和31.5%的移民认为不同的方言是最大的障碍。语言是不同亚文化的重要内容并定义了交流的界限。尽管普通话的推广力度在提高,当地人仍然愿意讲方言。例如,粤村的许多人在90年代早期投资大量涌入时才开始学普通话,大部分40岁以上的人至今仍不会讲普通话。另一方面,方言也是移民同乡身份的象征。

另外,许多当地人认为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也是主要障碍。有20.2%的当地人认为思维方式是主要障碍,而只有10.6%的移民如此认为;然而,12.8%的移民认为不同的社会地位是主要障碍,而只有2.8%的当地人如此认为。这明显地表明了当地人和移民之间对社会地位的表述是不同的。当地人认为不同的思维方式是交流的障碍,但在他们看来,这种障碍是不对称的,很明显,他们认为外来者的思维方式不好。所以,在本地人那里,不同的思维方式就取代了不同的社会地位而成为交流的主要障碍。相反,移民认为思维方式是对等的,他们更关注社会地位问题。

最后,10.2%的当地人和14.1%的移民都认为相互的不信任是一个主要障碍。当地人的不信任主要源于认为移民是带来村庄不稳定和犯罪的因素。而当问到移民的地位时,相当一部分当地人认为移民促进了经济发展,但41.6%的人认为他们会带来犯罪,43.3%的人认为移民会恶化当地环境。移民的不信任可能是来自于当地人对他们的不信任。在回答同样的问题时,只有21.8%的人认为移民会给村庄带来犯罪,同时只有15.1%的人认为移民会恶化当地环境。这是一个典型的统计歧视的例子。毫无疑问,移民使当地的犯罪率上升而且加剧了当地的环境退化。但是,在移民中犯罪的比例是很小的,而且移民也不应该全部负担环境恶化的责任,毕竟当地必须为其工业发展付出一定的代价。从统计上讲,当地人对外来人的认知具有合理性,困境在于当地人很难从许多移民中分辨出谁是潜在的小偷,所以盲目的偏见反倒成为方便的甄别机制。但是,这种偏见对大部分移民是不公平的,其代价就是在当地人和移民之间的不信任。

三.经济歧视

社会排斥必然带来移民在经济上的劣势。本节利用计量方法讨论移民所受到的经济歧视问题,研究对象是那些获得工资收入的人。这些人的总数是314人,其中本地人141人,移民173人。在本地人当中,53%的人在当前工作上是管理者或技术人员;在移民当中,只有19%的人是管理者或技术人员(以下我们把这两类人统称为白领)。在1998年,本地人的平均工资收入为18210元,而移民只有7760元。如此之大的差距是如何产生的呢?本地人的平均教育年数比移民高近三年,从事非农工作平均多近八年,上一个工作是白领的比例高21个百分点,在目前职位上多工作五年以上。这些人力资本方面的差距是否足以解释本地人在职位和收入方面的优势呢?下面将通过多元计量分析来回答这个问题。

工种的决定

我们首先研究本地人和移民在取得白领工作方面的差异。为此目的,我们对工种用Probit模型进行了回归分析,其结果见表1。回归的因变量是一个表征一个人在目前工作上是否是白领的0—1变量(0代表“否”,1代表“是”);自变量分成人口特征、政治面貌、人力资本、企业类型和村庄等五组。人口特征包括是否是移民(移民=1;本地人=0)、年龄、性别(女性=1;男性=0)和婚姻状况(结婚=1;单身=0)。政治面貌为是否是党团员(是=1;否=0)。人力资本包括在校学习年数、非农工作年数、到过地方的个数、上一个工作是否是白领(是=1;否=0)以及在目前工作上的工作年数。在表1中,企业有四类。我们在这里选取国营企业(包括政府部门)为参照类型,其它三类企业以0—1变量表示(比如,如果一个人在集体企业工作,则表征集体企业的0—1变量取值1,否则取值0;其它类推)。同样,我们选取冀村为村庄的参照,其它三个村庄也以0—1变量表示。

我们进行了两组回归。第一组是对全部样本的回归;第二级是对本地人和移民分别进行的回归。在对全部样本的回归中,有几个有意义的结果值得我们注意。首先,在人力资本变量中,教育水平和“上一个工作是白领”高度显著,说明教育水平较高或以往有管理工作经验的人更容易在当前工作中成为白领。平均而言,多接受一年教育可以增加一个人成为白领的概率3.2个百分点;一个在上个工作上是白领的人比一个没有管理经验的人有多31个百分点的概率成为白领。相比之下,工作经验比教育重要得多;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上个工作是白领相当于多接受近10年的教育。其次,一个人是否是党团员对他是否能成为白领有明显的影响,党团员成为白领的概率比一般人高12.9个百分点,相当于多接受4年的教育。第三,在人口特征中,只有“移民”显著,且估计值为负。这说明,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移民比一个本地人成为白领的概率要低,计算表明,差距为17.6个百分点。如此显著的差距只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本地人具有比移民高得多的不可观察的能力(即在可以用人口特征、政治面貌、人力资本、企业类型和村庄表征的能力之外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人际关系上的优越地位、语言优势、更灵活的头脑以及更易被老板信任等等。另一解释是工作分配中存在着对移民的歧视。事实上,第一个解释里的内容虽然不反映经济歧视,但却反映了社会歧视。在四个村庄中,移民无不被排除在当地的社会交往之外,处于在社会和地理上的隔离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交往方面自然处于劣势地位。因此,我们这里所发现的本地人—移民差距可以看作是本地人对移民社会、经济歧视的结果。我们把这种歧视称为“挑选性歧视”。它不仅反映在对移民的整体歧视上,而且也反映在决定本地人和移民能否得到管理工作的因素上。

表1 工作岗位的probit模型回归结果

**估计值在5%显著水平上显著。

为此,我们对比对本地人和移民分别进行回归的结果(表1的后四列)。可以看到,决定本地人能否得到管理工作的显著因素是政治面貌和上个工作上的经验,而决定移民工作的因素是教育水平和上个工作上的经验。也就是说,本地人和移民之间的差别是,前者的政治可靠性更重要,而后者的人力资本更重要。这个对比鲜明地说明了本地人和移民在四个村庄劳动力市场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老板用本地人是因为他们更可靠;用移民是因为他们有知识。有意思的是,四个村的许多企业都是私营的,它们之所以偏爱党团员做管理工作,可能是因为党团员的确比一般本地人更可靠、更能干。但是,一个移民是否是党团员对他能否得到白领工作没有显著的影响这一结果表明,这一结论并不一定正确。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本地的党团员比一般人具有更多的社会关系,有利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工资的决定

我们接下来研究决定本地人与移民工资差距的因素。本地人的人均工资比移民高135%,本地人较高的教育水平和较多的工作经验可能是导致这个差距的原因。我们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来检验这个猜想是否正确。

表2是回归结果。因变量是工资的自然对数,自变量与以前一样。之所以用工资的自然对数而不是工资本身作为因变量,是因为前者回归的拟合程度较高,同时,自变量的估计值可以解释为由自变量的单位变化所引起的工资变化的百分比。在结果中,首先,集体、私人和三资企业的工资与国营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工资之间均无显著差异。这说明在每个村庄所在的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工资竞争是比较充分的,因为各种企业所付的工资之间无显著差异。但是,各个村庄之间存在一定的工资差异。苏村的工资与冀村之间无显著差异,但浙村和粤村的工资分别比冀村显著高20%和14.3%。这种地区之间的工资差异似乎说明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还没有达到充分竞争的程度。但是,我们注意到,除本地人工资之间的差异外,地区工资差异主要来自外来人口的分区流动。比如,冀村的绝大部分外来工人来自长江以北的河南、安徽和河北本省,苏村的外来工人来自附近的苏北、安徽等地,浙村的外来工人来自江西、浙江内地等地,粤村的外来工人主要来自湖南、四川、江西等省。分区流动是一种自然的事情,因此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通过政策加以校正。同时,20%左右的工资差距并不大;即使在发达国家,这样的地区差异仍然存在。如果我们的四个样本村足以代表中国东部沿海农村的话,则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东部农村地区基本形成了一个宏观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

其次,两个意料不到的结果是已婚者比未婚者的工资显著地高19.1%,而党团员的工资并不显著地高于一般群众的工资。已婚者和未婚者之间的显著差距是否说明已婚者拥有某些不可观测的高能力呢?我们将在对移民和本地人工资的不同决定因素的分析中回答这个问题。党团员的工资不显著地高于一般群众的工资这一结论与我们对工作岗位的研究形成鲜明对照,在那里,我们发现党团员比一般群众在获得管理岗位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也就是说,企业愿意让党团员担任管理职务,却不愿给他们付更高的工资。这加强了我们前面的猜测:企业重用党团员,重要是因为他们可靠,而不是因为他们的能力比一般人强。

第三,教育程度显著地提高一个人的工资。具体地,每增加一年教育可以提高1.7%的工资。(注:这一回报率是很低的,发展中国家教育回报率一般在14%到17%之间。参见Yao(1999)。)同时,从事非农工作年数也高度显著,尽管其影响不大(每增加一年经验只增加0.8%的工资)。但是,到过的地方个数不影响一个人的工资。因此,在其它条件给定的前提下,频繁流动并不增加一个人的赚钱能力,但工作经验可以。

表2 本地人和移民的工资决定(314个样本)

解释变量

 估计值标准差

 常数项 3.520

   0.139

 人口特征

 移民-0.098

   0.063

 年龄-0.001

   0.003

 性别-0.070

   0.048

 婚姻状况

0.191**

 0.057

 政治面貌

 党团员

 0.043 0.051

 人力资本

 在校学习年数0.017**   0.006

 非农工作年数0.007

   0.005

 到过的地方个数

 0.000

   0.003

 上一个工作的经验

-0.002

   0.050

 目前工作上的年数

0.004

   0.005

 企业类型

 集体企业

-0.091

   0.077

 私营企业

0.078

   0.073

 三资企业

0.131

   0.094

 苏村-0.004

   0.063

 浙村0.201**

 0.094

 粤村0.143**

 0.082

 R[2]

0.22

**估计值在5%显著水平上显著。

最后,在前面对工作岗位的回归分析中,我们发现在同等条件下,移民得到一个管理岗位的概率比本地人小17.6%,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挑选歧视。那么,在工资决定上是否也存在歧视呢?回归结果显示,当地区因素和个人的其它人口特征、政治面貌和人力资本得到控制的话,则移民的工资水平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地低于本地人的工资,因为“移民”这一变量不显著。此结果与本地人—移民之间的工作岗位差异形成鲜明对照: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本地人更容易得到管理工作,但他们并不得到更高的工资。

本地人—移民工资差异不显著是否就意味着不存在对移民的工资歧视呢?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工作岗位分配上存在着对移民的挑选歧视:移民不仅不容易得到管理岗位,而且决定他们能否得到管理岗位的因素也不同于决定本地人工作岗位的因素。现在的问题是,决定本地人和移民工资的因素是否是一样的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对本地人和移民的对数化工资分别进行了回归,其结果列于表3。可以看到,决定本地人工资的显著因素是婚姻状况和政治面貌,而决定移民工资的显著因素是年龄、教育程度和在目前工作上的工作年数。对于一个本地人来说,结婚意味着他的工资可以提高35%,是党团员意味着他的工资可以提高3.1%。对于一个移民来说,年长一岁工资可以增加0.8%的工资,每增加一年教育可以增加工资1.7%,在目前工作上每多工作一年增加工资3.4%。年龄的增长也意味着经验的增长。因此,移民因其人力资本(教育和经验)而受到奖励,本地人因其社会和政治地位而受到奖励。这种差异和我们在前面所定义的挑选歧视相似。在那里,企业在本地人和移民中挑选白领的标准不同,而且对移民存在明显的歧视;现在,企业虽然不对移民实以明显的歧视,但用来决定他们工资的标准和对本地人的标准完全不同,因此也是一种歧视。由于政治地位是决定工作岗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它对本地人工资收入的影响可能是通过更高的工作岗位所传导的。但是,婚姻状况并不是决定工作岗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对工资收入的巨大贡献就值得思考了。显然,一个人不会因为结婚而增加任何实质性的工作能力。那么,它是否是一个人具有较高能力的信号呢?换言之,是否高能力者更倾向于结婚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应该是否定的,因为在我们的样本村中,任何本地人到了年龄总是要结婚的。婚姻对工资的贡献因此只可能传达与能力无关的信息。事实上,只有本地人的婚姻对工资有贡献这一点已经告诉我们,婚姻不代表一个人有更高的能力,否则企业应该同样奖励移民中的已婚者。企业对本地已婚者的奖励因此只能是出于非经济的原因。一种可能是,已婚者所担当的社会责任较重,如需要维持家庭生计和稳定,而这正是当地社会所看重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本身也担当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四个样本村中的大多数企业是私营企业,为什么它们愿意担当一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表3 本地人和移民工资决定因素对比

**估计值在5%显著水平上显著。

四.结论

社会排斥和经济歧视是互相影响的。社会排斥使移民无法获得学习当地知识的机会,而这对他们在企业中的升迁以及在当地扎根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他们在寻找管理工作职位时受到歧视。经济歧视反过来进一步加强了移民较低的社会地位并使得社会排斥更容易发生。中国东部的许多村庄正在飞速发展成城市社区。一个低层阶层的产生尽管并不与城市化本身相冲突(实际上,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这是城市化的一个附加产品),但在村庄环境中却可能成为一个极具破坏性的因素。由于农村社区的小规模和移民与当地人的不对称比例,当地人和移民的冲突会变得更加集中和明显。但是,当前的政府政策对此是漠视的、甚至是在加深这种差距。

很明显,户口制度是移民在当地缺乏政治权利和长期打算的主要根源。当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使移民无法获得进入当地社区的机会,从而也加剧了移民和当地人之间的差距。从政治上讲,对移民基本权利的忽视对于吸引外部投资来说可能是一个现实的选择,但是当对移民的不公平待遇达到某个极限之后,更严重的冲突就可能发生。目前的政府政策仍然不鼓励移民在东部地区落户。尽管政府正在通过允许更多的农村居民落户城镇来改革户口制度,但落户门槛太高,一般移民无法逾越。

但是,应该意识到,移民与当地社区之间的互动可能比政府的政策更为重要。村庄的内部社会网络基本上不欢迎外来者。即使村庄完全工业化后,本地人和移民之间的裂痕可能还会存在很长时间。我们寄望于更大的包容性。

*本研究得到1999年福特基金会“中国公共政策研究项目”的资助,刘一皋、王晓毅和作者共同收集了数据,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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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排斥与经济歧视:东部农村移民现状调查_移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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