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甘肃省地处祖国西北部,自然条件严酷,经济基础薄弱,属于典型的欠发达农业大省,乡村治理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面临多重障碍和制约瓶颈。如何建设具有甘肃特色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甘肃实现“治理有效”的根本保障。
关键词:甘肃 乡村治理体系 建设 研究综述
一、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现状述评
良好的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乡村治理理论研究是当前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近年来,学界关于乡村治理问题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侧重于分析发达国家乡村治理的典型模式与经验借鉴;第二,探讨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和治理结构的演变与发展;第三,研究法治中国进程中的乡村治理现代化问题;第四,探索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现代化乡村治理模式的构建;第五,研究我国乡村治理中利益诉求主体博弈策略与对策问题;第六,讨论德治和民间信仰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实现路径等问题。上述研究,学者们分别从不同视角对我国乡村治理的理念、模式、机制、实现路径,以及实践经验和不足做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和研究,可谓成果丰硕。然而,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战略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这一背景提出的,新时代、新背景必然要求我们以更开阔的视野,更超前的理念去审视和研究乡村治理问题。目前,学界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尚不成熟,而针对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这一问题的研究更处于空白状态。
二、当前甘肃乡村治理面临的瓶颈
甘肃省地处祖国西北部,自然条件严酷,经济基础薄弱,属于典型的农业大省。截止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2625.71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443.56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55.31%,且全省农村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乡村治理对象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实现村民自治的难度较大;全省14个市州中,城镇化率在50%以上的城市仅有嘉峪关、兰州、金昌和酒泉4个城市,而城镇化率较低的城市为临夏州、定西市、甘南州和陇南市,城镇化率分别只有34.47%、34.33%、34.01%和32.48%,乡村治理的基础薄弱、基数大、任务重;同时,甘肃又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省共有45个少数名族,多数都分布在比较偏远的山区,治理成本较高;由于甘肃14个市州呈现出农业生产地域差别大,贫困人口较多的特点,截止2018年1月,全省还有189万贫困人口尚未脱贫,仍有52个片区县、4个插花县需要摘帽,因而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并不扎实;另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甘肃省部分县域长期存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不得力,村容村貌不整洁,道路难行、院落破旧、人畜混居等问题,治理任务之重、难度之大,不言而喻。上述这些客观现实都是严重制约甘肃省乡村治理成效的瓶颈。
三、甘肃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应当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甘肃在乡村治理方面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做了很多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可操作性强、成效显著的乡村治理模式和治理机制。然而,目前,就总体情况而言,乡村治理工作实效依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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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全省14个市州的部分乡镇“富人治村”、“能人治村”、“老好人治村”的现象凸显;第二,部分乡镇村民自治组织过度行政化、“乡治”与“村治”之间的过度博弈和不协调、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等问题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第三,部分乡镇的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发挥的领导作用不明显,从事乡村治理工作的干部队伍略显松散;第四,部分乡镇村民的心理归属感弱化,对党组织和政府不信任,不主动配合乡镇干部开展工作,不愿意参加政治学习,村民的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欠缺,遇到问题往往只看到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第五,部分村民法治意识淡漠,法律知识匮乏,生活有困难或邻里间有矛盾时选择信访而不信法,甚至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去解决矛盾;第六,部分村干部沟通能力欠缺,工作能力不强,造成乡村治理工作思路僵化、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创新不足、实效不高;第七,部分村民思想道德教育缺失、心理承受力能力弱,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容易被西方敌对势力渗透、蛊惑,传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思潮和言论。以上七个方面的问题严重影响着甘肃省乡村治理的实效和水平。如何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具有甘肃特色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甘肃省乡村治理的实效和水平,笔者认为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甘肃省需要构建的是与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一致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一种“有限政府、农民主体、依托组织、全社会参与”的多中心乡村治理模式。因此,未来甘肃省应考虑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完善农村民主协商治理机制,引导村民和民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既要尊重村民和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也要确保政府的主导地位,党和政府要扮演好服务者、引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共同打造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级社会组织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的乡村自治新格局。
其次,按照“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总要求,甘肃省必须持之以恒地向村干部和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完善乡村治理的相关制度、治安条例、村规民约,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贯穿在乡村治理的各个环节,保证对乡村的依法治理,有效治理。
复次,社会心态与有效治理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助于形成乡村治理的良好环境,引导人们正确、理性看待各种社会现象,调节自己的情绪,有效避免和减少乡村治理中的不稳定隐患。因此,甘肃省未来应重视宗族和民间信仰在夯实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力量,重视村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导,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性教育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功能,最重要的是要意识到乡村文化建设在乡村治理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因为它们都是良好社会心态的载体和胚胎,是实现乡村德治的力量之源,只有重视这些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才能让这些隐形的德治力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各自的功能,实现“三治融合”不断推动乡村治理再上新台阶。
最后,由于当下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乡村治理要实现“三治融合”就必须与大数据时代接轨。因此,未来甘肃省应该强化“乡村治理大数据意识”,实施“互联网+”社会治理深化提升工程,推广“互联网+”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运用,完善甘肃省现有的“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提升“网格化”乡村治理水平,推动“雪亮工程”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网络技术和手段继续创建推广农村基层治理APP,比如“村情通”,并依托QQ、微信平台,全面打通城乡数据壁垒,将村民关心的住房、土地、务工、社保、村务等信息电子化、掌上化,同时,接入政务服务、户籍办理、计生办理、信用贷款等网络服务办事平台,并考虑增设民主协商、村里重大事项百姓线上投票、百姓满意度测评等功能,帮助农民“在线办事、指尖办事”,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跑也不出村”,真正实现甘肃省乡村治理现代化。
之,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甘肃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且具有甘肃特色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甘肃省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切实提高全省乡村治理水平,为甘肃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陈文胜.为什么提出乡村振兴战略[J]/公共管理学.2018.05
【2】朱余斌.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7.06
注:本文为2018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YB157
作者:毛玉娟,女,1984-,硕士研究生,中共张掖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
论文作者:毛玉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标签:乡村论文; 甘肃省论文; 甘肃论文; 德治论文; 村民论文; 法治论文; 社会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