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整合发展:中国共产党建设的使命与战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使命论文,战略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07)04-0001-08
稳妥而有效的社会变革和转型,一定是从局部到整体、从个别到一般的。近30年的中国改革与发展就是循着这样的逻辑展开的。改革是中国的一场革命,不仅体现在改革本身,而且体现在改革所力图达到的目标,即把中国全面引向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决定了基于改革与发展所形成的中国社会变革和转型,必须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系的整体建构。所以,改革与发展在一定的时候必然要从局部的改革进入到整体的“立新”阶段。在十六大上,中国共产党启动了整体“立新”工程,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下,将改革的逻辑与建设的逻辑有机统一起来,将建设的逻辑贯穿在改革的行动中。十六大之后,新一代领导集体进一步丰富建设的逻辑与结构,先后提出了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并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国家建设框架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四位一体”的新国家建设框架。可见,十六大之后的中国建设与发展进入整体建设、整体协调和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中国共产党的有效领导把中国发展推进到这样一个新时期。然而,这个新时期只是意味着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所以,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当下的重要使命就是如何在新阶段开辟出党和国家发展的新境界,从而把中国的发展全面提升到使国家和民族得以全面复兴的新水平。为此,新一代领导集体在坚持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过程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由此形成了新时期中国发展的整体战略。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党的有效领导,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有效领导必须建筑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有机统一的基础上。把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是新时期党建的新战略。本文将从党所推动的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与战略,来把握新时期党建的使命与战略。
一、用党的建设推动国家建设:中国的战略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任何国家都回避不了这个潮流。各国进行现代化努力的路径和过程可以不同,但不可能因此而背离现代化对各国成长的内在规定性。首先,就国家建设来说,现代化意味着必须建立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所以,近代以来,许多国家都以摆脱殖民统治、实现民族独立、建立主权国家作为现代化发展的首要前提。其次,现代化意味着所建立的主权独立国家是以民众的政治解放为基础的国家,其政权的组织形式与传统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有本质的不同,它实行的是民主共和。所以,现代化的国家建设一定是以建立民主共和为目标取向的。最后,现代化意味着国家建设最终能够给这个社会和国家一个长久稳定的制度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形成稳定的、具有持续性的政治体系。这个稳定性和持续性“不一定意味着政治体系的所有成分都不发生变化。它指的是相对的持续性和政治体系的一切比较基本的主要的成分,如基本的政治价值、文化和政治的基本的组织(或制宪)结构,不发生变化”。[1] (p.155)可见,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家建设的核心使命就是三个:主权独立、民主确立、制度屹立。这三个使命的实现是相互关联、循序渐进的。没有主权的独立,也就不可能有民主的确立;没有民主的确立,也就不可能出现制度的屹立。显然,国家建设的最高境界就是制度的屹立,它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制度获得有效的权威,成为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与保障;另一方面是制度与经济、社会、文化高度契合,获得广泛认同,具有持久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从这个角度透视当下中国国家建设的历史方位,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中国国家建设的历史使命应当是:在发展民主的基础上,确立起一套能够屹立不动的制度体系,以保证国家的全局稳定、持续发展、和平崛起。
基于这样的历史使命,国家建设就必须实现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联动发展及整体推进。近30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发展为这种发展提供了可能,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改革开放创造的现代经济,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孕育出了现代社会。正是在这样的发展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2] 同时,也把中国的国家建设从追求主权独立、民主建立推进到对制度屹立的追求上。因而,进入这个发展阶段的国家建设过程,实际上是实现国家全面制度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现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联动发展及整体推进的“四位一体”国家建设,是国家制度体系得以稳固确立和全面健全的根本。与此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有效的制度创新、制度积累以及制度完善,则是保持“四位一体”联动发展及整体推进的基本保障。
中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而其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则在中国确立了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体系。所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国家建设的核心力量和领导力量。这是中国国家建设的基本现实,是中国历史与社会发展决定的,不是哪个人、哪个集团的意志决定的。基于这样的现实,党的有效领导也就成为推进国家建设的关键。然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既是国家建设的领导力量,也是运行国家制度体系的执政力量。所以,党的有效领导,不仅体现在党用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战略规划来领导国家建设,而且体现在党能够在运行国家制度中直接赋予国家建设以动力与资源。为此,新一代领导集体在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将党的建设与国家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提出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行动战略。人民民主是中国政治建设的核心,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中国社会建设的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建设是实现拥有广泛认同基础的制度化国家的关键。可见,在党的建设与国家建设的有机统一中,党的建设获得了全面推进国家建设的使命与功能。在这样的情势下,今天的党建就不是仅仅为实现长期执政而进行的党建,它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国家建设能否最终达到目标并成为真正的现代化国家。显然,这种党建在关系到党的长远发展的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这种党建不能仅从党的空间出发,还必须从国家和社会的空间出发;不能仅考虑当下,还必须考虑长远。
二、用创造性党建统一先进性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价值、组织与制度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具有双重角色:领导的角色和执政的角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地位与历史责任以及中国国家建设所处的历史方位,共同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推动国家建设的第一推动力来自其领导的角色。中国共产党是以领导力量的角色而掌握国家政权、成为执政力量的。中国是一个大国,其人口规模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发展压力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样的国家进行国家建设,全面迈向现代化,首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有强大的领导力。中国的社会性质、政治体系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强大领导力必须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领导的合法性,其根本是拥有雄厚的阶级基础与社会基础,被最广大的社会力量所认同;其二,纲领的科学性,其根本是党的指导思想和治国纲领既先进又可行,能够产生实际的社会发展效应;其三,组织的整合性,其根本是党的各级组织不仅能聚合党员而且能聚合社会,从而通过党系统的组织网络体系将国家与社会整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其四,制度的合理性,其根本是党自身拥有一套先进的制度体系并得以有效运行,保障党的领导拥有强大的制度基础和有效的制度能力。
显然,构成党的领导力的这些要素不可能在党的空间形成,其中的不少要素必须在国家和社会的空间中完成。从这个角度看,党的领导力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党自身努力实践、不断奋斗所获得的,而这种实践与奋斗的根本前提就是党时刻保持与国家、社会的有机互动,并保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领导,也就是说,党要对国家、对社会保持强大的领导力,就要保持党对国家、对社会来说始终是一个先进的因素和先进的力量。为此,党就必须在自我建设中把保持其先进性的建设放在首位。社会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党一旦落后于社会发展,就无法成为社会发展中的先进因素和先进力量,也将在国家领域中失去其原有的先进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锦涛强调指出:“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党的先进性是历史的具体的,既是一以贯之的,又是与时俱进的。这就决定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课题。”[3]
中国共产党目前所拥有的另一个角色,即执政的角色,是中国共产党成功领导中国革命并掌握政权成为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执政党以后获得的。可以说,执政角色的获得,是党成功领导革命的成果。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是具有强大领导力的政党,是具有高度先进性的政党。但是,领导革命与领导执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导逻辑。领导革命的逻辑基点在于广泛的政治动员与有效的组织整合;而领导执政的逻辑基点则在于高度的合法性与有效的制度体系。这其中的差异决定了中国共产党要在执政条件下保持其应有的先进性,就不仅要在巩固和发展原有的先进性基础上,根据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创造性地进行保持先进性建设,而且要将先进性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机统一起来,胡锦涛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紧密相关、相辅相成的,要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统一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3]
必须再次强调的是,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党在领导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活动中展开的,在目标上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但在行动上并不是固守性的行动,而是一项创造性的行动。所以,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创造性建设,即在党的创造性建设中,巩固党的先进性、创造党的先进性。
政党的先进性支撑政党的领导力,而在执政条件下,政党的领导力要转化为实际推动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就必须体现为具体的治党、治国、治军的能力,即执政能力。也就是说,作为全面领导中国社会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来自其整体的先进性,而其对中国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则有赖于执政能力的完善和提高。政党的先进性决定着政党的领导地位与领导权威,而政党的执政能力,决定着政党的领导能力与领导成效。所以,作为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要成功领导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就要将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有机统一。这种统一的最终落脚点,应该是党的先进性,因为有了先进性,政党也就有了运行国家制度、领导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从而保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的最终归结点还是党的先进性建设,但执政能力建设为党的先进性建设指明了行动方向,即在执政的逻辑上巩固党的先进性、创造党的先进性。
在现代政治条件下,任何政党要获得稳固而有效的执政,其基本要求不外乎三个:其一是合法性,即获得大多数民众的拥护,依法掌握国家政权,依法治理国家;其二是有效性,即有效推进经济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并使得这种发展造福全社会,而不是社会中的某一群体;其三,整合性,即协调多元社会利益,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合作与团结。[4] (pp.55-71)这三大要求决定了党要在执政的逻辑上进行先进性建设,就不能局限在党自身的一维空间中,相反,必须在党、国家、社会所构成的三维空间中展开。今天的中国社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发展和成熟起来的社会,国家在适应这种经济与社会变化过程中也日益走向制度化和法治化,所以,这个三维空间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不仅是一个新结构的空间,而且是一个新发展的空间。党要在这样的新空间中巩固其先进性、创造其先进性,就必须进行全面的自我建设和发展,即在价值、组织和制度三个方面同时进行创造性的党建。
在价值建设方面,要努力使中国共产党成为有先进的执政理念,能够创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贡献的政党。为此,中国共产党应该努力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与人类文明的最新成果、中国社会的最新发展以及中国思想文化的最新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发展和人类进步提供有意义的价值、理论与思想。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努力使中国共产党成为能够凝聚大规模党员、服务大规模民众、整合大规模社会、推动大规模发展的政党。为此,中国共产党必须进行党的组织体系重构,党的组织功能开发以及党员和干部的再教育、再组织和再动员,从而全面活跃党员、干部与组织,使其全面面向社会、面向大众、面向发展。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努力使中国共产党成为能够用制度治党、用制度固党、用制度强党的高度制度化、民主化和一体化的政党。为此,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党内全面确立党章与制度的权威、完善党内制度、运行党内民主、规范党内权力、保障党员权利,从而不断提高党的制度化水平、民主化程度,强化党的整体统一性与完整性。上述三方面建设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它们在各自的领域中都有很大的创造空间,在相互作用中也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所以,先进性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不能是就事论事的党建,而应该是创造性的党建。科学发展观为这种创造性的党建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开辟了新的实践空间。
三、创造性党建的战略基点:制度整合发展
之所以把新时期党建定位为创造性党建,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新时期党建所面临的环境和任务是前所未有的。就环境而言,新时期党建面临着基于信息技术而形成的新的全球化、市场化和网络化的国际环境和基于市场化而形成的个体化、多样化和流动化的国内环境。就任务而言,新时期党建不仅要完成作为领导力量的政党建设,而且要完成作为执政力量的政党建设;不仅要协调政党与国家的关系,而且要协调政党与社会的关系;不仅要创造先进性,而且要全面提高执政能力。所以,新时期党建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党在新的时代、新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这已经涉及政党建设的根本问题。既然是根本问题,那就必须从根本来解决,从全局来把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把新时期党建定位为创造性党建,并力图通过创造性党建来统一先进性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
如前所述,创造性党建要实现政党全面的自我建设与发展,就必须同时进行价值、组织与制度的建设。这三方面建设对于从根本上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是有益的。其中,制度建设最具根本性。这一方面与新时期党建承担着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国家建设的具体使命有关;另方一面与三方面建设的内在逻辑有关。在三方面建设中,价值建设是高端建设,要直接转化为现实的力量,需要有效的组织体系与干部基础;组织建设是基础建设,其效益来自组织的运行与作用的发挥,而这依靠的是组织中的人和制度;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是体现价值、凝聚组织、发挥作用的根本。明晰了这三方面建设的性质与任务,也就明确了这三方面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其中制度建设最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因此,创造性党建要真正产生创新性的成果和形成开拓性的局面,就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用制度建设来整合党建的所有资源,形成价值、组织和制度的全面发展。
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力量,建构了领导国家的领导制度体系,直接承担着依法组织国家权力、运行国家权力和完善国家制度的使命。为了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领导,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下,党的领导制度与国家各项制度形成了联系或对接。在党政不分的条件下,党的领导制度全面替代了国家制度;党政分开之后,国家制度运行获得了依法运行的独立性,但实际的运行依然在党委或党组的领导下展开。党和国家之间的制度关系以及运行方式,直接决定着党的领导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党、对国家都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意义。对党来说,关系到党领导全局的能力;对国家来说,关系到国家机构能否依法有效运行问题,关系到国家制度的内在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问题。
还必须注意的是,党的领导制度不仅承担着领导国家与社会运行的功能,而且承担着领导党内事务的功能。所以,党的领导制度在决定国家制度、社会事务的同时,也直接决定着党内的组织管理与政治生活。这其中,存在着如何在党内领导制度中平衡党领导国家与社会建设和党领导党内事务之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党领导制度的工作重心在于国家与社会,因而往往忽视党内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这也就是我们长期一再呼吁“党要管党”的重要现实原因。
要通过制度建设来整合党建所有的资源,弘扬先进性和提高执政力,首先要进行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实际上,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提出了党的领导制度改革问题。当年,邓小平是从三个路径来解决党的领导制度问题的:一是党政分开,主要是消除以党代政,实现政府依法运行;二是干部制度,主要解决领导职务终身制问题;三是权力制约,主要确立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5] (p.321)今天看来,当年提出的任务完成了一半。完成最好的是解决了领导干部的职务终身制问题,其次是党政分开问题。党政分开问题也只解决了一半,即在依法治国原则下,政府获得了相对独立依法运行的空间,但因为党内权力的监督问题没有真正解决,所以依然存在着权力集中的现象,这样,党政分开的另一半问题,即以党代政的问题也就没有完全获得制度性的解决。所以,今天党的领导制度建设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党内权力监督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党的先进性建设就没有基本的制度基础和制度保障,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方式的改变也就失去了基本的政治和制度前提。
理论和实践都充分表明,在中国的政治体系中,党内权力监督是实现国家层面权力监督的重要前提。换句话说,党内权力不受到监督,国家层面的权力监督也就无法实现,党内的制度化运行也同样无法实现,执政党做不到制度化运行,其所领导的国家也就无法走向全面的法治化和制度化。党内的权力监督不外乎两种路径:一是权力关系的调整;二是权力运行的规范。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使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权力监督必须综合运用这两种路径。权力关系的调整主要涉及书记、常委、全委会、党代会及其代表、广大党员群众这五大方面的权力关系;权力运行的规范,主要涉及党内各项民主生活和决策过程的制度化运行。不论是权力关系的调整还是权力运行的规范,其可能达到的水平和效果,都直接取决于党内的制度化水平,即取决于党内制度的权威性、合理性与系统性。
客观地讲,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政党。这种组织化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有相当高的制度含量。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党内是有制度积累的,也是有制度规范的。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有制度,但制度运行不正常甚至不运行,结果,制度虚置甚至失效。产生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就是党内民主不够。民主的动力来自人与制度的有机互动,来自权利与权力的有机互动。一旦权力成为组织的绝对主宰力量,制度就可能被虚置,权利就无法获得保障,相应地,民主的动力自然也就逐渐消退。所以,党内的权力监督不是通过完善集体领导层的决策程序就能够实现的,而是要通过制度的运行和整个党内的民主成长。民主成长所带来的“制度到位、权利到人”的效果,自然能够产生党内权力监督的组织氛围、监督力量与监督机制。权力一旦受到约束,制度的权威就能确立,制度的运行就有保障;制度一旦生效,制度所保障的权利就能落实到每个党员身上,党员就能回归组织,就能成为党内正常政治生活的建设者与维护者、规范运行党内权力的有力监督者。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基于制度整合发展的战略基点,创造性党建的现实落脚点就是通过有效的制度运行,全面激活党内民主;同时通过党内的民主建设,完善党内制度体系,使执政党真正成为全面制度化的政党。有了党内民主,党就能够承担起带动人民民主发展的使命;有了党内民主,党内的和谐就有了组织基础与制度基础,党就能承担起推进社会和谐的使命;有了党内民主,党内就有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就能够全面提升其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把握和引导中国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以,制度整合发展,既是创造性党建的战略出发点,同时也是其基本的战略目标,应该贯穿于新时期创造性党建的始终。
四、制度整合发展的行动路径:党内民主
创造性党建的具体操作空间就是科学定位党内民主并有效运行。科学定位党内民主,就必须解决党内民主与国家层面的政治民主、与社会层面的社会民主如何联系和协调的问题;有效运行党内民主,就必须解决党员参与、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与运行方式问题。从原则上看,党内民主就是三条:一是制度到位,二是权利到人,三是权力到岗。但由于党的领导直接涉及国家制度的运行,涉及经济与社会活动的展开,所以,党内民主的具体建设和具体运行,就不能仅仅考虑党内的规则,还必须考虑政党与政府、执政党与参政党、政党与社会、政党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例如,党的决策过程中的协商,就直接涉及党派协商、党与社会协商、党与政府协商的问题。而对这些问题处理得好坏,既关系到党的领导能力,也关系到党的执政水平。显然,党内民主是关系政治、经济和社会民主的民主,是有强大溢出效应的民主。这决定了以党内民主为行动空间的政党制度化建设,不能为制度化而制度化,必须从根本、全局、长远来把握制度建设。因此,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战略追求应该是“建设在党内,效应在全局”。“建设在党内”就是党内民主应该在党内建设,充分运用党内资源、党内的制度以及党员的参与来建设党内民主,千万不要简单地用党外的因素和社会力量来推动党内民主建设。这样的推动表面上可能会轰轰烈烈,但不可能真正解决党内民主问题,反而可能会影响到党建的全局。强调党内民主“建设在党内”并不意味着党内民主建设就必须关门建设,相反,应该开门建设,即应该使得党内的民主建设能够产生积极的外部效应,有效影响和作用于国家建设的全局,并根据党内民主与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民主的互动状况,调整和完善党内民主建设的方向、路径与进程。
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国的国家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用有效的制度体系来整合国家、协调社会和发展民主。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承担着这样的国家建设使命,党内民主也理所当然地要与这样的建设任务相适应,以便创造“建设在党内,效应在全局”的建设效应。由此定位党内民主建设,其建设的重点可以清晰地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提高党内权力的约束性和规范性。民主的最基本使命在于保障权利、约束权力。人民民主如此,党内民主也是如此。约束权力的关键在于防止权力集中,阻止大权独揽。人民民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其原则是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监督国家权力运行。所以,在人民民主条件下,国家权力是受到约束和限制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所掌握的国家权力,在本质上是受到制度约束和人民监督的国家权力。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中国社会的领导力量与领导核心,总揽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全局。这决定了党的执政行为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展开的。如果党的领导行为背后的党内权力基础不受约束和监督,那么党领导下的执政行为将可能沿着领导的逻辑而越出法律的约束,形成缺乏权力约束的执政行为。这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是有害的。现实生活中,党内“一把手”不受监督而产生权力腐败的事实充分说明了这种危害性。所以,党内民主要成为人民民主的示范和促进力量,就必须首先解决党内权力受到约束的问题。约束党内权力的关键在于党自身,这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需要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内约能力与意志。这正如一个人的自我修行一样,需要强大的意志、信念支撑和严格的自我行为规范。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这种力量一方面来自党内严格的纪律与完善的制度,另一方面来自党的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而支撑这个力量的关键在于党的信念、理想以及明确的自我定位。从这个角度讲,要建设和推动党内民主,制度固然重要,但强化党的信念、优化党的操守、净化党的作风更是基础。在这方面,党需要一大批优秀的领导者能够开风气之先。
第二,增强党内制度的合理性与权威性。民主的关键在于制度。党内民主建设必须落实于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着重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制度体系的合理性;二是制度地位的权威性。实际上,中国共产党不是缺乏制度的政党。细察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建立了各种不同的党内制度,有相当的制度积累。但在实践中,权力往往不受约束,而不受约束的权力又往往使制度失效。对权力来说,制度无疑是一种约束的力量,所以权力一旦不受约束,制度也就必然形同虚设。对于一个有制度积累的政党来说,党内民主的首要任务自然是使现有的制度运行起来,从而赋予制度应有的权威地位,在这个基础上,再去完善制度本身,使其趋向合理与完善。所以,当下的党内民主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应该围绕着这个目标进行。如果我们不让制度运行起来,把希望寄托在新制度的引进与确立上,那么要不了多久,新制度的命运也同旧制度一样了。实际上,让现有制度运行起来的过程,也是一种制度建设和完善的过程,因为要使得制度严肃而有权威地运行,就必须有合理而完备的制度运行机制。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党内形成有效的“第一推动力”,让党内的制度真正全面运行起来。这需要党的中央、党的上级领导部门以及党的组织和纪律系统对制度运行的督促和监督,需要一批优秀的党的领导者的自觉实践和努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内民主需要有效的党的领导和优秀的党的人才的推动,当然,党员的参与、监督和推动也十分重要。
第三,扩大党员的参与度和认同度。对于党内民主,现在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党的“一把手”受到监督了,党内民主也就建成了。这个观点并不全面。“一把手”受到监督,对党内民主建设确实具有全局性的意义,但党内民主要成为党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政治资源,就不能仅仅局限在这里。再说,“一把手”的监督要成为日常化、制度化的监督,光靠组织和制度也是不够的。所以,党内民主最终必须体现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体现为党的组织对党员权利的尊重和维护,体现为党内健康的政治生活。对党员来说,有了参与度,也就有了认同度,从而也就有了从政治上、制度上维护党的先进性与合法性的责任和使命。一个政党的先进性就在于组织的先进性,而组织的先进性体现为组织对党员的整合力、党员在组织中的团结度和对组织的认同度。相比较而言,选举的有效运行对党内民主的建设和发展最具有综合效应,下可以动员党员,上可以约束领导,既可实现党员的权利,也可规范党内的权力。所以,扩大党员的参与度和认同度可以通过完善党内选举来进行。但从民主的运行角度来讲,选举仅仅是民主的一个环节,如果民主的其他环节(如监督体系、报告制度、组织生活等)失效,那么选举的效应再大,也只能是一时的、有限的。
必须指出,党内民主的上述三方面建设,虽然都在党内展开,但都不应封闭在党内的自我循环上,而应该在逻辑上能够与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民主发展形成有机的联系。在党内的权力约束上,除了要规范党的常委会决策体制之外,还要规范党的政策转变为国家政策的路径与程序。在党内的制度建设上,除了要考虑党内制度的权威性之外,还要充分考虑国家制度的权威性,千万不能为了党内制度的权威性而影响国家制度的权威性,用牺牲正常的国家政治生活为代价来发展党内民主,这绝对是得不偿失的,必然违背党内民主的初衷。在扩大党员的参与度上,要使党员对组织的认同与对国家的认同有机结合起来、对党员权利的认同与对公民权利的认同有机结合起来、对党内事务的参与与对社会和国家事务的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党员既成为党组织的基础,又成为社会的中坚。这样,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就获得了有机统一。实际上,这种统一的关键还是在于高标准地进行创造性的党的建设。
十六大以来,党开始了新世纪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形成了有深刻内在逻辑联系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两大建设路径,其战略目标有两个:一是巩固党的执政;二是提高党领导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能力。这两个目标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让党在巩固党的领导与执政地位中全面提高党领导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能力。今天的党建承担着推进国家建设的使命,党建与国家建设的紧密关系,要求党建既要贡献于自身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又要贡献于国家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在这样的大格局下,党建必须是一种创造性的党建,而创造性的党建应该落实于制度的建设和制度创新。用制度的先进性,来提升和保障的党的先进性;用党在制度方面的创造力和贡献力,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国家建设的能力。所以,制度整合发展应该是新时期党建的基本战略。
中国国家建设的核心取向就是全面实现国家的制度化发展,从而使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成为稳定而成熟的现代法治国家。国家的制度化发展,也要求政党的制度化发展。党的制度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于党内民主化,而党内民主化是新时期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战略空间。这决定了制度整合发展的行动路径在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将使党内民主建设所形成的制度资源有可能同时贡献于政党、国家和社会。这是因为,科学发展观为党的建设包括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两个价值前提:一是人本,这个价值前提要求党的建设必须落实于执政为民,落实于广大人民群众,尊重社会,尊重人民,尊重权利;二是创新,这个价值前提要求党的建设必须能够在新的战略框架下,进行必要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并将这种创新在党、国家和社会建设的各个层面展开。有了创新,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就有了巨大的理论空间和行动空间,制度整合发展的党建战略也就有了强大的动力和广泛的基础。
实际上,将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就已经构成创造性党建的基本格局。只要把握其中的使命与战略,本着强党兴邦的使命以及执政为民、科学发展、和谐进步的理念,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和发展就可以跃升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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