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美比较看博士生学习年限及其影响因素_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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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修业年限通常被看作反映大学内部效率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博士教育过长的修业年限已经不仅仅是博士生本人和计划攻读博士学位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各博士培养单位教师和管理者以及那些为博士教育提供资助的公立和私立组织的关注,越来越多的研究生教育领域的资深学者把过长的修业年限视为博士教育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有人指出:不管对博士生还是对高校,博士教育修业年限的延长都是得不偿失的。由于学生延长了在校时间,大学自然就需要增加支出,学生自己也需要承担更多的费用,这无疑也降低了学生完成学业的积极性,导致中途弃学的比例提高。[1]本文主要从中美比较的视角对博士修业年限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一、美国的博士修业年限

美国典型的博士计划由旨在加大知识深度和宽度的两部分组成,需要4年或更多的时间来完成。第一阶段是2年的课程学习;第二阶段是以创造性研究为基础的学位论文阶段,需要2~3年或更多的时间来完成,[2]但博士生延期毕业一直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从现有研究来看,对博士修业年限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从获得学士学位算起到获得博士学位的总时间,简称TTD(Total Time to Degree);从正式开始研究生学习算起到获得博士学位的总时间,简称ETD(Elapsed Time to Degree),在美国,有些学校要求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事先获得硕士学位,有些则不要求,在前一种情况中,ETD包含了获得硕士学位所花费的时间;[3]从正式开始研究生学习到获得博士学位的实际学习时间,即不包括其中离开学校的时间,简称RTD(Registered Time to Degree)。在美国,很多学生博士学习期间会选择离开学校一段时间后再重新回到学校完成学业,ETD的统计结果往往明显高于RTD。一般来说,ETD的统计方法最为常用。[4]

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对美国博士教育的统计(2006),1978年自然科学、工程和生命科学学科博士按照RTD统计的修业年限中位数均不足6年,修业年限中位数最高的人文科学也仅为7.5年。2003年,人文科学学科博士生按照RTD统计的修业年限中位数达到了9年,自然科学、工程和生命科学学科博士按照RTD统计的修业年限中位数略低于7年。从1978年到2003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全体样本按照RTD统计的修业年限中位数从6.3年上升到7.5年,增加了1.2年,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的增幅达到了1.5年(见表1)。

目前,关于美国博士修业年限最新、最全面的统计,体现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出版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年度报告(Survey of Earned Doctorates,SED)中,该报告按照ETD统计的全体样本修业年限中位数1983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分别为8.2年、8.7年、8.7年、8.3年和8.5年,[5],该报告的局限在于没有RTD统计指标。从以上两种统计方法的比较来看,1983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的修业年限中位数分别相差了1.3年、1.6年、1.4年、0.8年和1年。

2004年,Stock and Siegfried对美国高校2001年7月1日到2002年6月30日经济学博士学位获得者的修业年限进行了问卷调查,该调查实际发放问卷519份,约占实际毕业人数(850)的60%,回收有效问卷398份。与以往不同,该调查直接询问被访者从开始博士学习(而不是研究生学习)到获得博士学位(而不是博士论文答辩)时间。调查结果显示:总样本修业年限的中位数为5.5年,其中从博士入学到开始论文研究时间(Time to ABD)的中位数为2.4年,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Write Dissertation)的中位数为2.9年。从不同个体特征的差异性来看,女性的修业年限明显高于男性,美国公民的修业年限明显高于非美国公民,获得博士学位前没有硕士学位、有工作经历、有小孩也会带来修业年限的一定延长。[6](见表2)

二、中国的博士修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第十七条规定: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但实际上,各高校博士教育修业年限基本规定为3年,只是到2005年,北大才率先将公开招考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由以前的3年改为4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习年限则为5年。

从对我国博士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时间统计来看,2003届博士毕业生的平均修业年限为3.77年,其中工学最高,为4.14年。在三年内毕业的比例占到了一半以上,其中比例最高的医学学科达到了近80%,比例最低的工学学科也在近1/3的水平;在四年内毕业的博士生比例达到了80%,其中比例最高的教育学和文学达到了90%以上,比例最低的工学也达到了70%以上。(见表3)到2008年,随着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比例的提高和各博士培养单位陆续将博士教育学制延长到4年,实际修业年限也相应出现了延长的趋势,平均修业年限达到了4.15年,其中工学达到了4.5年。在三年内毕业的博士生比例下降到40%,下降了10个百分点,其中工学仅为1/4。在四年内毕业的博士生比例也仅为67%,但法学、教育学和文学的这一比例达到了85%以上,而工学和理学尚不足60%。(见表4)

三、影响博士修业年限的主要因素

目前,虽然博士教育的修业年限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但对该问题的研究是一项高度复杂的工作,这首先在于缺乏全国范围关于流失博士生的统一数据(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1997);其次,学院一般不愿意公开学生的住址等信息,何况他们的联系方式还会不断发生变化;第三,一些学生在放弃学业一段时间后可能会重返校园,这不可避免带来了流失率统计的不确定性和不准确性。因此,尽管一些研究得到了基金会和大学的支持,但绝大多数研究的对象仅限于某一所大学或某一个学科。

相对本科教育而言,只有较少的研究直接聚焦于博士教育的重要原因在于目前还没有建立一个在博士教育损耗问题研究中被广泛运用的模型、理论或方法。

从现有研究来看,Bair和Haworth的论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他们采用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研究方法对1970年到1988年间有关博士生流失问题的118篇研究论文进行了综合分析,这些研究中大约有2/3是针对研究Ⅰ型大学,并且一般只局限于某一所一所大学或某一个学科专业。[7]

1.课程设计

美国的博士学位制度非常看重规定课程的学习,并把它作为整个博士教育过程的一部分。课程包括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问题研究和方法论,通常要求学生学习12~15门课程,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理解能力,以及批判地评价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学术成果的能力,发展学生运用适当的原理和方法来认识、理解、评价和解释本专业领域最前沿的知识和有争议问题的能力。博士生一般约需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修课任务,然后参加一次淘汰性的博士资格考试(淘汰率一般为30%以上),通过后方可成为博士候选人,进入撰写论文阶段。[8]同时,由于许多人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就读的专业不同,按照规定,他们必须补修一些硕士课程。即便是那些在硕士和博士就读同一专业的学生,由于不同学校开设的课程区别很大,也往往需要补修一些课程。

2.经济资助

经济资助是博士生完成学业的物质保障,获得经济资助机会的不同是造成不同学科博士生流失率差异的重要因素。通常来讲,自然科学通常比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得到更多的资助。自然科学的博士生获得全额资助以完成专门研究的比例更高,其生活津贴和奖学金的数额通常也较大。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学科所能获得的外部资助比较少,相应地,其博士生获得全额资助的也较少,往往通过担任助教或者本科生课程的讲师来获得资助。[9]不少博士生由于讲授课程的负担过重而耽误了博士论文的写作。例如,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英语系的一位博士生在 5年的学习过程中,每学期都要讲授或协助讲授两门课程。[10]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出版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年度报告(Survey of Earned Doctorates,SED)显示,从1998年到2008年,主要依靠担任研究助理或申请奖学金完成学业的博士生比例有了大幅度提高,而主要依靠个人负担的比例有了大幅度下降,但在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存在显著差异。2008年,工程类博士生以担任研究助理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渠道的比例达到了60%以上,而人文科学、教育类博士生该比例仅分别为10%和2%;自然科学和工程类博士生主要依靠个人承担经济费用的比例下降到不足5%,而教育和人文科学博士生该比例依然分别高达60%和23%。(见表5)

3.院系文化

多数研究者认为,良好的师生关系(包括与导师和其他教员的关系)对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尽管一些研究者认为这不是最重要(决定性)的因素。如果学生对导师不满意、甚至彼此之间存在冲突,学生就很难从导师那里得到及时而准确的建议。良好的师生关系主要表现在能够彼此交流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导师能够对学生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进展提出高质量的建议,熟悉一名以上其他的教员并经常保持联系,彼此满意和信任,积极维护教师群体的声誉等方面。此外,学生参与院系相关的学术活动、社会活动、其他正式非正式会议的积极性和机会,以及学生对博士学习计划的满意度也是院系文化的重要内容,同样会对博士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带来重要影响。

4.其他方面

在中途放弃学业的博士生中,难以完成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原因,在许多研究中甚至引用了ABD(All But Dissertation)这个专用词。Muszynski(1988)的博士论文以152名心理学博士毕业生和博士生作为样本,进行多元回归分析,认为影响论文顺利完成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好的指导者,包括对学生支持、关注并有足够的能力;好的论文选题,包括通俗易懂、便于控制、感兴趣;毅力,包括独立意识、强烈的动机、承受挫折的能力;自主设定阶段性目标;回避或很少参与兼职工作;推迟实习计划直到完成论文;强烈的外部激励,如将来获得好的职位。[11]例如,从导师指导的角度来看,经常得到导师指导的博士生,其完成博士论文的平均时间为3.4年;三个月接受一次导师指导的博士生,其完成博士论文平均需要4.4年,而一年也难以接受导师指导的博士生,完成论文的平均时间是5.8年。[12]从论文选题的角度来看,物理和生命科学学科博士生的研究往往是在实验室中由团队共同完成,论文的选题更可能是直接来自于导师的研究项目,他们更容易得到导师的直接指导和对研究进展的监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博士生的论文选题往往相对独立,并且需要建立在大量的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很难确保阶段性研究目标的按期实现。[13]此外,影响博士修业年限的其他原因还有博士生生源质量下降、学生对舒适学术生活的依恋和由于未知就业前景而造成的毕业延迟等。例如,在就业困难的形势下,学术困难希望利用这些延长的时间完成高水平论文以获得更好的研究职位,但目前还缺乏这方面的信息。[14]

四、小结和讨论

(一)按照通行的ETD计算方法,美国修业年限的统计是从研究生入学开始计算,实际上包含了攻读硕士学位的时间。我国博士学习方式主要有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学习三种,对于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生,很少有像国外那样暂时中止学业然后再重返校园的情况,因此其从入学到毕业的时间类似于美国的RTD,而对于半脱产和在职学习的博士生,其从入学到毕业的时间类似于美国的ETD,但这部分学生所占比例较小。如果考虑到我国博士生大约2年的硕士学习时间,则我国博士修业年限与美国相比大约要短1~2年。但在某些学科,如经济学并没有明显差异。

(二)美国博士修业年限在不同学科间的差异性明显高于我国,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的修业年限明显高于自然科学和工程类博士,而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的修业年限反而低于理学和工学博士,这反映了两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在研究方法、训练过程和要求上存在较大差异。其次,美国博士生的经济自立意识较强,而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生又相对难以获得资助,这也是美国人文人文社会科学博士修业年限较长的重要原因。

(三)近年来,美国许多大学已经开始对博士教育的修业年限做出明确规定,并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要求导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定期指导,一些研究所允许学生提交3篇研究论文来替代博士论文,通过学费减免、提供资助水平使学生能专心完成论文,将研究方向相近的学生组成写作小组等。较为典型的是,普林斯顿大学为2000多名博士生提供了通过免除学费、每年最高3万美元奖学金的财政资助,积极为学生专心博士学习创造条件,通过这一措施,普林斯顿大学的博士生在读期间只需要讲授一两门课程就可以了,这样,他们就可以将最主要的精力用在博士论文写作上面。这一政策已经初见成效,到2007年,其人文科学学科博士生的平均修业年限已经从2003年的7.5年下降到6.4年。[15]在我国,以2006年南开大学在全国率先打破博士生“零淘汰率”,对28名超期未毕业博士生按结业处理为标志,也开始对最长修业年限做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不同学科的差异性,采用“一刀切”的办法把这个年限规定为六年或七年是否科学仍值得商榷。

总之,为了保证博士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一定的修业年限是必要的,但作为大学内部效率的重要指标,过长的修业年限无论对学生还是学校都是一种资源浪费。尽管如此,缩短修业年限的重点应该是在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学科特点的基础上从培养过程、保障条件入手,而不是简单通过硬性规定修业年限这种约束性手段,否则,势必牺牲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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