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纠纷与传统媒体的焦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焦虑论文,纠纷论文,版权论文,媒体论文,与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传统媒体针对“今日头条”的版权保卫战初起时轰轰烈烈,但一个多月后归于沉寂。这个结局本身,耐人寻味。 “今日头条”频频成“头条” 标榜“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的国内资讯APP“今日头条”最近频频成为媒体的“头条”。 6月3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即“今日头条”)志得意满地宣布,该公司已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红杉资本领投,新浪微博跟投,融资完成后估值5亿美元。这也是今年国内互联网行业的第二大融资,仅次于豌豆荚今年1月的1.2亿美元融资。一家内容APP单笔融资1亿美元,就算在整个移动互联网业界,也称得上是一笔不小的融资,更何况该公司创立还不足两年。在此之前,关于“今日头条”5亿美元估值的传闻在业内已经传播了一段时间,这个小公司的价值,已远超国内很多老牌报业集团的资产。这让“今日头条”迅即成为互联网业界的头条。 然而,“今日头条”的迅速“成功”,引来的并不是赞美,而是媒体的围攻和口诛笔伐。第二天,“今日头条”就被送上了法院的被告席。原告方广州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是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授权,享有广州日报自有版权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诉被告“今日头条”未经授权,擅自在其所经营的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专业版”发布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经广州市公证处公证,“今日头条”转载广州日报的稿件数量特别巨大,其中包括广州日报上刊登的有很大影响力的原创作品《广州暂停“弃婴岛”的启示与省思》等,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在其所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删除涉案文章,并刊登一个月的道歉声明,同时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在广州日报方与“今日头条”对簿公堂的同时,新京报连续两天发表评论,认为“‘今日头条’以链接搜索的方式发布新闻不仅不能成为侵权的抗辩,而且是典型的侵权行为。”新京报的观点获得了不少传统媒体的认同,一时间,对“今日头条”指责声四起。 有媒体评论将这种成功称作是“庸俗成功学”,总结了“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一个叫‘今日头条’的APP,用强盗的手段,轻易地用别人生产的内容给自己变现,迅速完成了它的庸俗成功学。”评论者认为,“今日头条”无偿使用传统媒体原创内容的行为“不经授权、不打招呼、不标来源,与抢劫无异”。 还有媒体评论认为,奉行“拿来主义”的“今日头条”的成功是“窃贼的胜利”。评论还对5亿美元估值的消息调侃说,“要是债主找上门来,你的估值还够不够用来买版权呢?” 就在“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抱怨传统媒体将经营方面的问题都转嫁给了“今日头条”,遭到传统媒体的围攻,成了传统媒体“替罪羊”、“出气筒”的时候,同为新媒体阵营的搜狐也诉其侵权。6月24日,搜狐公司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由此,“今日头条”创新模式引发的媒体版权纠纷再度升级。 搜索引擎之辩 “今日头条”原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2012年8月份上线。然而,该公司在创立不到两年之内,已经进行了三轮融资,2012年7月即获得SIG海纳亚洲等数百万美元A轮投资,2013年9月又获得DST等数千万美元B轮投资。该公司在进行B轮融资的时候,还在北京的一处民宅里办公,如今员工也只有200多人。 在“今日头条”的创业团队里,超过半数的员工都是技术人员,信息的展现完全由机器控制。与搜狐、腾讯等传统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向用户推送千篇一律的新闻热点不同,“今日头条”的做法是根据用户的兴趣标签,个性化地推荐新闻。据报道,“今日头条”拥有1000台左右的服务器,“今日头条”内部称这些服务器为“机器人”。研发人员在这些服务器上撰写各种代码,这些代码被称为“爬虫”或者“蜘蛛”,它们到传统媒体的网站等网络媒体上抓取各种信息。这些信息被抓取过来之后,“今日头条”的核心技术“算法”便会进行分析。一旦确定了这些信息是有价值的,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把这些信息推送到感兴趣的用户手机客户端里。简单来说,“今日头条”就是把搜索与推荐的技术优势最大化地嫁接在新闻客户端上,通过上亿级别的因素组合来挖掘、分析数据,寻找各种规律间的联系,分析用户兴趣并自动为用户推荐、个性化的信息,使用次数越多推荐就越准确。 号称“不生产新闻,只做新闻搬运工”的“今日头条”,也许根本就没觉得版权问题会给公司带来危机。公司创始人张一鸣说:“我们的商业模式不需要版权。”然而,聚合大量的新闻内容,著作权必然是不可逾越的一道门槛。 “今日头条”最受人诟病的是它常常未经授权即对其他媒体网页进行转码。所谓转码,就是对纸媒体的网页进行优化,去除原始网站的页面广告等。实际上,转码是很多新闻客户端都在做的事情。转码仅仅给“今日头条”带来了内容资源,却无法给原始网站带去流量。这是“今日头条”被传统媒体视为“窃贼”的原因之一。 从版权质疑出现之始,“今日头条”便以“我们是搜索+推荐引擎,而非新闻APP”的定位来为自己辩护。张一鸣认为,“今日头条”的模式更类似于搜索引擎,或者具有推荐功能的导航网站。唯一不同的是做了一个排序,根据用户行为和兴趣做了推荐。其理由有两个: 首先,从技术上来说,“今日头条”采用的是搜索引擎的爬虫技术。当被问及能否公布User-Agent(爬虫识别码)时,“今日头条”方面表示不方便公布给媒体,但可以到合作网站的后台查看。 其次,在用户访问量里,近七成的流量转向了直接链接。“今日头条”的新闻链接包括两类:一类为直接链接,另一类为转码链接。张一鸣称,当用户打开直接链接时,会不经过“今日头条”的服务器,直接跳转到原网站的原地址中,从而达到之前声明里所说的“自己并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不展现自己的广告,对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包括网址、广告、品牌、下载链接、微信公众账号等等。” 然而,自媒体“小道消息”创始人冯大辉认为,“今日头条”否认侵权的声明,前两点都站不住脚: 第一点声明,“今日头条”主张自己遵守爬虫协议,如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样,但问题是,“今日头条”并不是一家搜索引擎公司。 第二点声明,“今日头条”自称“用户回流,完整展现”,然而,“今日头条”的每条新闻下面都标注了“已自动优化阅读,点击查看原文”。“今日头条”都优化了什么?优化了之后人家原文格式都乱掉了,还能叫“完整展现”?因此,其本质应该叫“二次加工”。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搜索引擎只是合理引用,而“今日头条”的网页看上去却是内容在他们的网站上,二者有很大区别。合理引用的做法是,可以做一个新闻摘要或者标题,然后加上链接,这样读者可以进入原网页阅读。根据现有的法规,这种做法是不构成侵权的。但“今日头条”把别人文章的主要部分,甚至是全部都在自己的网页上呈现,有混淆新闻来源之嫌。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今日头条”已经涉嫌侵权,至少是侵犯了传统媒体、新闻记者以及给媒体供稿者等的权利。张洪波称,传统媒体应该把著作权当作无形资产处理。新媒体转载的不仅仅是文章,还有其商业信誉。新媒体通过转载产生关注度,获得广告收益,应该和传统媒体分成。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前副司长许超表示,跟百度只提供只言片语信息不同,“今日头条”是对信息的二次加工,然后呈现出较丰富的内容,这跟法律对于搜索链接服务商规定的条件不符,所以“今日头条”只能属于内容服务商。一旦发生侵权,内容服务商是第一侵权人,中间服务商一旦陷入纠纷并事后证明是侵权的话,它是间接侵权,法律上叫共同侵权。间接侵权才适用“避风港原则”。 传统媒体的焦虑 如同互联网上的其他事件一样,“今日头条”版权纠纷初起时轰轰烈烈,参与围攻的传统媒体大有灭此朝食的气概。然而,转眼间便偃旗息鼓,事发一个多月后,围绕“今日头条”的喧闹归于沉寂。这个结局本身,也许才是最耐人寻味的。 有人把“今日头条”与传统媒体的这场纷争称为“第二次鸦片战争”,而把十几年前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冲突称为“第一次鸦片战争”,认为这场维权战的最大看点在于——它根本没有打起来:硝烟刚起,便已休战。即使在绝大多数传统媒体内部,也没有什么动静,最多只是饭局上的谈资而已。 业内人士分析,和十几年前的“第一次鸦片战争”相比,如今媒体格局有一个有利变化:媒体集团的航母化和旗下媒体的细分化同时发生。因此,如果国内大的媒体集团,如新华社、人民日报、上海报业集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等,集体要求“今日头条”对旗下所有媒体的内容下架,根据法律,“今日头条”应该照办。那么,“今日头条”将失去国内媒体的大部分优质原创内容,再加上各新闻门户网站的援手,“今日头条”将面临颇为棘手的局面。但可惜,这种场景并没有出现。“今日头条”没有赢,而传统媒体已输——即便传统媒体在法理上、学理上、舆论上占有优势。 “今日头条”的版权纠纷,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传统媒体不知如何应对危机的焦虑。如果说,十几年前与门户网站发生冲突的时候,传统媒体的这种焦虑就已经开始凸显的话,那么,与“今日头条”的这场冲突,则表明传统媒体的这种焦虑正在加深。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移动阅读习惯的形成,传统媒体表现出来的除了恐惧就是束手无策。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一个上线不到两年的小公司迅速崛起,而其赖以发达的正是传统媒体花费真金白银辛苦采集制作的内容,这怎能不让众多的传统媒体格外焦虑?版权纠纷与传统媒体的焦虑_传统媒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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