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伦理思考_贫困问题论文

发展的伦理思考_贫困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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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11)06-0039-05

20世纪下半叶以来,文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带来的发展问题,彰显了发展结果与发展初衷的严重相悖。发展没有带给人类更多的幸福,反而因为发展的异化使人自身变得越来越工具化,越来越不完整,甚至使发展自身也陷入了越来越深的困境。“发展”成为了一个亟待反思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面对与发展相伴而生的生存困扰,当经济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自然科学等学科找不到解答时,人们这才觉悟到:“发展”无疑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但又绝对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它更是一个必须加以伦理检视的问题,它不应该也无法逃逸在伦理反思和道德的价值评判之外,否则,就无法避免地要违背发展初衷,走向发展的异化。

发展价值之维的伦理标尺

社会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史过程,同时也是社会主体不断进行创造活动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与社会主体因利益需求而进行的实践活动密切相关。然而,生物进化论、唯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却把社会发展简单地定量化、工具化、物质化,一味强调其技术手段和物质增长的意义,贬损其人文精神和伦理道德的价值,导致了社会发展价值向度的偏离。这一偏离以“重物轻人”的现象,反映了社会发展主客体价值被贬的实质,造成了“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1][(p40)]以及发展主体前所未有的灵魂空虚和精神匮乏。这一匮乏并没有随着时间进入21世纪而有所改善,反而因为资本的极致运用而愈益凸显的私有化、庸俗化、快餐化带来了“动物哲学”的盛行。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尚有思考和崇拜——远古思考并崇拜自然,中古思考并崇拜神灵,启蒙时期思考并崇拜理性,在经济愈益发达的现代,越来越多的人反而不知道思考和崇拜为何物,甚至不屑于知道何为“高尚”和“崇拜”。进入现代,物质财富的迅猛增长令人叹为观止,精神世界的急剧堕落同样让人瞠目结舌。当下世界视食、色之性为真实,视理性、崇高为虚无的盛行,虽有解构一切陈规陋习的伟功,但同时也否认了一切目标、意义和价值的存在。越来越多的“时尚人”嬉笑德性、崇高和理想,视无思考、无创造、无意义、无价值、无理想为个性,视道德为束缚,视浑噩为潇洒,视无耻为真诚,视浅薄为时尚,视人生为游戏,视理想为可笑,以至于毫无愧色地从“我不是流氓谁是流氓”,走向了“我不做流氓谁做流氓”的痞子文化中。无视社会、无视规则、无视法律、无视价值、无视崇高的现代自由主义者们,似乎在用已成碎片的生活,迎接福山预言的“历史终结”时代的到来。社会发展也因此而丧失了真实性呈现出虚假性。这充分说明,社会的真假发展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不仅是一个纯学术的哲学问题,更是一个价值问题和发展伦理的问题。突破生物社会进化论的思想束缚,对发展的价值维度进行探究和确证,既是人类对于发展价值诉求的系统表达,也是让精神回归丰盈的必经之路,更是导引发展走向真实的理论探索。

近年来,关于发展问题的诸多争鸣,使得“发展就是进步的,发展就是伦理的”等传统发展理念受到了发展伦理源自价值层面的质疑。然而长期以来,在讨论事物的道德价值维度时,伦理学家们都是习惯于用“善”、“恶”等纯伦理范畴去解读和评判事物的道德价值问题,并以此作为确立事物道德价值之维的标尺,进而否认其他的评判尺度。不可否认,善恶标尺的确具有非常纯粹的犹如贵族般高雅的伦理血统,伦理学家们重视伦理血统的感情可以理解。而且,在对事物进行道德审视时,重视善恶的价值评判标尺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我们不能将此作为唯一的伦理思维定式固化之,并因此而排斥其他的价值评判尺度。尤其是对发展道德价值维度的确立,更不可能是单一的善恶标尺,因为发展本身涵盖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单一的善恶尺度根本无法全面、客观、科学地诠释发展的价值之维。因此,讨论发展的道德价值之维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善恶标尺之外,无法回避对真实发展与虚假发展的辨析。因为,真假发展的辨别与确证是发展终极价值目标实现与否的试金石,同时也是蕴含于发展内部应该具备的伦理性能否得到充分体现的甄别标尺。

当我们对现代社会的发展进行伦理视角的价值审视时,尽管“善”“恶”仍然是毋庸置疑的核心标尺,但“善”“恶”自身根本无法证明自己评判结论的真实与否。因为任何事物证明自身存在的依据都是外在于自己的他物,换言之,都要以他物作为参照物来反观自身的真实存在。犹如人必须通过动植物来确证自己是人而不是动植物一样,“善”“恶”判断的真实和正确与否也必须通过甄别“真”“假”获得确证。要为“善”“恶”对发展之评判是否具有真实性提供佐证,客观上绕不开对发展进行“真”“假”之鉴别。事实上,对发展的“真”“假”之鉴别如影随形般地与其“善”“恶”标尺共同发挥着审视发展价值的作用。在甄别真假发展的实践过程中,一方面,通过对发展进行价值意义上的“解蔽”和“超越”,确证真实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保持发展的求真意识、向善意识和创美意识,并以此防止发展的“伪”善。另一方面,通过对真假发展的伦理价值辨析,明确发展的道德价值取向,达到对发展中出现的“伪发展”、“虚发展”、“假发展”等反发展的现象进行清理与批判,并以此确保发展的“真”善。

现实层面,由发展终极目标决定的伦理价值要求我们跳出单向度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崇拜,启动国民幸福总值(GNH)考量体系来检验发展的真实性和道德性。在这一过程中,千万不能矫枉过正,不能从GDP崇拜跳到GNH崇拜,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启动国民幸福总值考量体系时,不应该全盘否定国内生产总值在国民幸福总值中的作用,要谨防对国民幸福总值像过去对待国内生产总值那样形式化、庸俗化甚至政绩化。否则,发展的道德价值之维恐怕又会再度倾斜。

发展之善恶的辩证解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善与恶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对发展与善恶关系问题的讨论,自然也就不可能脱离历史本身进行抽象的解读,而是要对其进行历史的分析。人类的天性是趋善避恶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交织着“善”“恶”交锋。某种意义上,人类的整部发展史其实就是恶的历史,准确地说是“恶”与“善”不断转化的历史。即便是在以文明自诩的资本主义时代,在经济主题和资本的逻辑下,发展也不曾一帆风顺过。尽管资本发展带来的物质文明足以横扫一切历史,但人类为此发展付出的代价同样是极其沉重而高昂的。在今天,这一代价表现在全球范围内生态家园、社会家园、精神家园等方面日趋严重的全方位恶化上。这很残酷,但却是无法否定的事实!

历史上,人类社会的任何发展几乎都是本着“善”之目的开始的,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无法避免“恶”,甚至在特定的阶段还不得不以“恶”为发展的杠杆。“善”与“恶”在特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说明对于“善”“恶”的评判总是相对的,客观上,总是因时代和利益主体的不同而不同。这样一个史实,使得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对“恶”在社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作了辩证的剖析,并提出了“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这一著名论断。此后,恩格斯更是从正面肯定并高度抽象了黑格尔的这一思想,他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里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种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2][(p237)]无疑,无论从客观的史实来看,还是从人类的认知来看,发展不仅无法远离“恶”,甚至还要通过“恶”达到发展的最高宗旨——“大善”。这的确是一个荒谬至极的悖论,但却是我们无法否认的冷酷现实。可见,发展既无法避免“恶”,更不可能是对“恶”一劳永逸的克服。相反,发展总是在对“恶”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中不断接近“善”的。显然,简单化地将发展理解为“善”,理解为进步,就必然会因认知上的片面性,忽视发展中“恶”的不可避免性,忽视发展过程中“恶”的“杠杆”作用,并因此而误读发展的本真内涵。对发展这种单向度的“善”之理解,势必会将一切发展都视为理所当然,甚至为了发展而不择手段,一如人类在过去数千年的“发展”所为。对发展与善恶之关系的错误认识,或许不是今日发展之异化的罪魁祸首,但是,它在客观上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这一责任是近现代伦理学家们不能推卸的。

虽然,发展过程中生态家园、社会家园、精神家园所遭遇的不幸并非发展本身所导致的,或许,发展要付出一些代价也当属必然,但有些代价并非不可避免,有些“恶”并非不能超越。如何超越和抑制发展过程中的“恶”,走一条“低代价的发展”之路,正是涉及发展本身至关重要的问题。按照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人类的社会发展是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发展,是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是人类自身不断进步,不断摆脱束缚和压迫的过程。人类不仅要打破“物的奴役”,而且要打破“人的奴役”,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人类解放的核心就是人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幸福美好生活”的现实展示有赖于立足于“善”的基点超越“恶”。这,正是我们对发展之善恶进行辩证解析的现实意义。

基于道德的优先考量

长期以来,在发展的进程中,缺乏伦理检讨和道德关照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最大悖论就是贫富差距的日趋拉大。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贫困却象一个幽灵笼罩在人类的头顶带给人们苦难。有专家经过统计后指出,“如果按目前的状况发展下去,到2015年,世界极端贫困人口将达4.2亿人,比目前的极端贫困人口3.07亿人上升近40%”。[3]发展伦理学认为,无论如何解读贫困,也无论是何种层面的贫困,贫困的本质正是发展的匮乏,是发展权利的实现不足。因此,发展的优先考量就是务必要彻底消除绝对贫困。也因此,研究贫困并解决贫困问题不仅被联合国列为研究社会发展问题之首,而且也成为了发展自身必须优先考量和解决的对象。

经济学意义上的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地域学意义上的农村贫困与城镇贫困,社会学意义上的区域贫困与个体贫困,社会哲学意义上的物质贫困与人文贫困,这些来自于不同领域、不同学科对贫困作出的不同角度之界定,为我们认识贫困和反贫困奠定了基础。作为描述人类特定生存状态的具体的历史的综合概念,多层面的贫困定义蕴含着同一个本质:匮乏!“匮乏”是贫困概念的关键词,抓住了这个关键词就抓住了理解贫困概念的核心。无论是收入贫困、发展贫困、能力贫困、文化贫困、资源贫困还是权利贫困,贫困概念内涵的不断拓宽,实质上就是匮乏内容的拓宽。

贫困是在人类发展旅途中结出的一颗恶果,它不仅严重阻碍了贫困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更是对穷人的无尽伤害。消除贫困,始终是人类为实现社会公正、平等、正义的远大目标和理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和理想,人类多次向贫困宣战。毋庸置疑,发展是人类幸福生活的基础和核心,也是贫困国家和地区最终摆脱贫困的惟一途径和出路。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通过发展经济夯实解决经济性贫困的基础,通过制度创新作为消除制度性贫困的保证,通过发展伦理的关照作为消除社会贫困的路径,从道德责任意识与道德行动中寻求最终真正消除贫困的伦理支持。所以说,贫困不是天命!消除贫困最终离不开发展。在发展中消除贫困,就必须把消除贫困作为发展的首要目标加以优先考量,突出对贫困群体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自我反贫能力的开发和提高,以期让更多穷人分享发展的快乐,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人类摆脱贫困,使每个人都能够过得幸福。

科学发展目标的伦理意蕴

传统发展的伪道德性和不科学性导致的发展异化现象,说明社会发展需要伦理价值的导向、定位与道德规约使之趋于科学,并通过科学的发展实现合乎伦理的普遍公正、整体和谐以及全体人民的真正幸福。实践表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只有诉诸科学发展才可能成为先进的生产力,综合国力只有通过科学发展才可能不断增强,百姓的生活水平只有在科学发展中才有可能持续提高,先进文化只有通过科学发展才能得以充分彰显,当前的所有困难和问题也只有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才可能获得解决。在上述认知和理性总结世界各国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顺应了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提出了反映当代世界最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丰富内容,内在地蕴含着发展伦理所强调的“公正”和“善”的价值合理性。科学发展所希冀达到的“让全体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之最高目的所凸显的伦理意蕴更是深刻和广泛的。

首先,科学发展是公平发展。人类在现代化进程中的第一个发展阶段,秉持的是通过挥霍自然资源聚敛财富的西方工业文明发展模式,并由资本推动了近代世界历史的形成。这一模式由于缺乏伦理层面的公平理念和规约机制,造成了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源分配的两极分化,导致了发展结果与生命原理相冲突,与绝大多数人的幸福美好生活相悖。尤其是在现代发展进程中,人类快速创造的巨大财富主要被少数人所拥有,大多数人不仅没有得到发展的实惠,反而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不可否认的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少数人受益多数人沦为贫困的话,这种发展就是“假发展”、“反发展”、“伪发展”。发展中的公平问题凸现出人类在现代化进程中生活方式及交往活动方式的转变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社会的公平发展。公平发展涉及人、自然、社会等各个层面,涵盖了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涉及活动的每一环节。公平与发展的关系是辩证的:发展为公平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而公平则规约着发展的方向。社会公平是科学发展的当然之义。以“以人为本”为内核的科学发展观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价值依据,同时为实现社会公平指明了实践路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科学发展能够有效实现社会公平的内在依据在于:科学发展力图通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人们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建幸福美好的生活。无疑,科学发展与社会公平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以社会不公平为代价的发展不是科学的发展。真正科学的发展不仅不会带来社会不公平,相反,因为它的科学性必然能实现社会公平。

其次,科学发展是和谐发展。和谐发展以唯物辩证法为根基,把“自然——人——社会”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要求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实现“自然——人——社会”的有机和谐发展,努力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的整体发展。和谐发展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个人身心的和谐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建立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关系,确立生态意识,建设生态文明;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就是以诚信和爱心为纽带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人与人的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就是强调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强调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协调发展,重视社会的整体发展和持续发展;个人的身心和谐发展,就是个人的生理和心理、物质和精神、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个人身心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辩证地看,发展是通过解决前进过程中的新问题,以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和谐是通过化解矛盾,消除障碍,整合各种资源,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差距。可见,和谐发展是在多样性基础上和有序状态下,通过对各要素进行提炼、整合,达到发展的协调与平衡,是发展各方面的关系处于最佳状态,协调平衡、互动共振。努力形成和谐发展的基本途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可见,和谐发展是和谐与发展的天作之合,二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关系:和谐是发展的基础,发展是和谐的必然结果;和谐发展蕴含的天、地、人之间的和谐精神,是科学发展的第一目标,更是科学发展的最佳境界,而科学发展则是实现和谐发展的措施和手段。脱离发展讲和谐容易导致教条主义,离开和谐讲发展容易迷失方向。科学发展是和谐发展主题中的应有之义,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顺理之章。

简而言之,科学发展是公平与和谐的发展,它内在地蕴含着发展伦理学所强调的“公正”与“善”的价值合理性。科学发展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并不只是物质的丰裕,更是人性善的终极真实需求的满足和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追求。科学的发展应当是不同主体权利与责任之间对等的、均衡的发展,是机会平等的发展,是经济公正、政治公正、文化公正、环境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发展,是共享社会成果的发展,也是责任分担、利益补偿的发展。公正是发展伦理学的重要原则,也是幸福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

综上,从伦理的视角去研究和评判社会发展的目的、手段和过程,揭示出“发展”内含的伦理意义和道德价值,有助于人类发展自我控制、自我校正、自我约束、自我免疫,从而保证社会健康、和谐、公正、真实和全面的发展。这,正是对发展进行伦理反思的宗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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