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西汉士人风貌的变化及其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士人论文,西汉论文,风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士人风貌总体上可以概括为士风,主要包括学风、文风、处事为人的规范准则,对政治、社会、人生的态度等,西汉一代,士风前期与后期有很大差异,这种差异同专制政治的强化有密切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士风的前后变化既是社会经济政治变化的结果,又对社会、历史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对此进行粗略探讨,敬请师长批评。
一、西汉初期士风的特点
西汉初期的士人群体从整体上继承了战国士风。春秋战国时期,士从贵族阶级中分化出来,变成以知识智能为社会服务的独立阶层。由于这个时期周王朝衰落,诸侯各自为政,礼崩乐坏,政治体制和经济基础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士人摆脱了宗法制度的羁绊,获得了某种程度的个性解放,可以独立思考和自由言论。在政治上,他们自由往来于各个诸侯国之间,朝秦暮楚是正常现象。由于当时各个诸侯国为扩张势力,厚招游学,极力笼络人才,卑体下士,相对提高了士人的社会地位。士人也开始有了职业选择自由,入仕、经商、务农,做权贵的养士全凭自己的意愿。在思想意识方面,士人可以把一切客体做为认识和研究的对象,无所顾忌地自由阐发和解释各种社会现象和自然事物,不受任何外来的制约。“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注:《孟子·滕文公下》)正反映了这种情况。广阔的生活领域和宽松的政治环境。培养和造就了士人的相对独立人格和主体意识。
秦统一全国,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君王专制政权,君主对全国臣民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个人意志可以决定一切。再加秦始皇本人有强烈的独断意识。正如《史记》所说:“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志,不信功臣,不亲士民”。(注:贾谊:《过秦论》)顽固坚持用严刑酷法治理社会,要求思想文化与专制政治高度一体化。而这个时期的士人群体正乘战国百家争鸣之余势,试图在新的大一统政权中发挥作用,他们指点江山,规划政权,保留了在春秋战国时期所形成的某些个性特点,王绾,李斯,淳于越等人议分封于前,卢生,侯生批评秦始皇专制于后。“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闻令下,则各以其所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注:《史记》卷八十七)反映了当时士人积极参与政治的状况。只可惜士人的满腔热情不仅没有得到秦始皇的赞许。却从根本上违背了秦始皇绝对专制的意旨。导致了“焚书坑儒”。从实质上说,焚书坑儒是专制君主与士人基本属性的一次激烈冲突,其结果士人大批远离政权,变成了专制政权的敌对力量,“抗灰未冷山东乱”,部分士人参与了农民起义,士人和农民联合起来推翻了秦王朝。
士风是士人群体长期形成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观念的外在表现,不可能因一时的外在制约而改变。西汉政权建立后,对士人的制约有所减轻,政治环境比较宽松,战国形成的士风得以较多地保持。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追求独立的人格和向往自由的意识。士人在社会生活中不愿意完全依附某个政权和个人做一种工具,而是要求独立于社会,自我设计,自我完善,自我实现,对个人理想的自我追求。孔子宣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注:《论语·子罕》)孟子认为:“士可杀而不可辱”(注:《孟子·离娄下》),荀子强调:“志义修则骄富贵,道义重则轻王公”。(注:《后汉书》卷八十三)士人们甚至要求与各国君主平等相处。“君之视臣如草芥,臣则视君如寇仇。”(注:《孟子·离娄下》)他们明确表示:“诸侯之骄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骄我者,吾不复见。”(注:《荀子·大略》)他们的这种言论正是他们独立人格和自由意识的表白。而这种风气在汉初也得到继承,汉政权建立初期,许多帮助刘邦夺取政权的士人功成不居,不在汉政权中任职,秦汉之际隐居山林的士人,汉政权多次征聘不应就是这种人格意识的显现。
其二,强烈的用世意识,所谓用世,是指士人积极投身社会,自愿以自己的知识智能为社会服务,成就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般对士进行深入研究的学者都强调士人的一个重要属性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实际用世思想是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集中表现。《白虎通》对士的解释就强调了士人这种意识,其中说:“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故《传》曰:通古今,辩然否,谓之士”。士人用世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运用通古今的知识和辩然否的能力设计,规划社会并可以从事具体的事业;承担社会良心的责任和教化社会。在春秋战国时期士人有的纵横捭阖,来往于诸侯之间,试图以自己的实践来改变社会现实。有的认真对社会进行考察,对社会政权及其统治方式进行设计,虽然所设立的方案有所不同,有主张大一统的,有主张小国寡民的,有主张法治的,有主张人治的,但都是经过士人思想家认真思考和探索提出的,表现了他们积极用世的思想。曾子曾对士人用世思想和态度进行阐述:“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注:《论语·泰伯》)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思想充分表达了士人的用世思想。汉初许多士人在这方面也表现得相当突出,他们或帮助统治者反思历史,总结历代兴亡的原因,以便“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注:吴云,李春台:《贾谊集校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9页。)试图为汉政权长治久安寻找理论根据;或制礼定制,建立社会统治的制度和规范;或直接参与政权,在中央和地方任职,亦官亦师,教化民众,规范社会。总之,汉初士人强烈的用世思想既是士人的重要属性,也是对战国士风的继承。
其三,积极的探索精神和传播文化的热情。继承和传播文化是士人群体区别于其他阶层的最基本特点。对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又往往是士人积极探索的结晶。许多士人把对事物及其规律的探求作为自己的一种乐趣。“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凌卒之事则不乐。”(注:《庄子·徐无鬼》)他们乐于探求的目的是为认识思想文化某个方面的内在规律,董仲舒所追求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注:《汉书》卷五十六)司马迁所强调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注:13)都是典型的例证。士人的探索和追求往往只注重事物本身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规律,而不重视社会与现时政权对这种探索的态度,因此这种探索与政权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
总之,汉初的士风与专制政权存在必然的矛盾,汉初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对士人采取利用和宽容的态度,进入汉中期以后,政权已经巩固,开始对士人进行制约,逐步将士人群体纳入政治统治的规范之中。士人的主体部分成为政权的依附品,从而使士风发生了很大变化。
二、士人群体的规范化
西汉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开始,逐步采取措施对士人进行控制,从士人的培养,教育到政治出路,从行为方式到思想意识,设置了一系列强制性规范,经过几代君主的努力,完成了对士人的规范化。
1、独尊儒术。独尊儒术是儒家思想成为官方哲学的一个标志,也是专制政权以儒家思想家规范士人,进行思想控制的开始。董仲舒在对策中说得很明显。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注:《汉书》卷五十六)所谓“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和秦代的“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是一致的,说明士人仍以各种学说理论议论政治。董仲舒建议汉武帝加以限制,秦代限制的方式是“焚书坑儒”,而董仲舒建议用儒家思想取代各家,限制的方式不同,目的完全一致。汉武帝时期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运用政权的权力强迫士人信从儒家思想。汉宣帝时为提高儒家思想地位,统一思想内容,亲自主持召开了石渠阁会议,集合著名儒士讲论五经异同,汉宣帝亲临称制裁决,从此以后,儒家经典又注入了君主的意志,儒家学说和专制政治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并用行政措施把儒家经典做为教化社会,评价士人德行、是非、价值的依据,强制士人信从,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这是规范士人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整个封建社会有着深刻影响。
2、控制言论。汉初士人曾总结秦灭亡的教训之一是禁止言论, “退诽谤之人,杀直谏之士”。造成“忠臣不敢谏,智士不敢谋”。汉初统治者因而放宽了言论的尺度,废除了妖言,诽谤罪,奖励直言极谏,自汉武帝开始,对言论进行了再次严格限制,不仅恢复了诽谤罪,妖言罪,而且创设了腹非罪,诅上罪,甚至以诏书形式规定:“令下腹非者论死,诽谤圣制者当族。”(注:《两汉诏令原序》)这里限制言论不是要所有的士人闭口不言,而是禁止士人脱离儒家思想学说乱发议论,并且对以言论获罪者处罚特别严厉。不少士大夫因之获罪,轻则免官系狱,重则杀头族诛。汉宣帝时路温舒上书,借秦喻汉,要求废除诽谤妖言罪,不要以言论罪人,他说:“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谒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注:《汉书》卷五十一)路温舒想通过秦禁言论而导致灭亡的教训来警戒汉统治者,但汉宣帝不为所动。知人论事,谈天论地是士人的本分和天职,而专制统治者为强化统治,严格控制言论,不准士人随意议论是规范士人的一项重要措施。
独尊儒术和严格限制言论是汉中期进行思想控制的两项措施,两者相辅相成,软硬兼施,独尊儒术是用儒家思想学说去约束士人,给士人指明约束自己的方法和努力的方向,严厉限制言论表明,只准许士人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行事,如果乱说乱动将受到严厉制裁。两项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从思想意识方面控制士人。
3、健全学校系统,全面实行儒家教育。 学校在中国的历史虽然十分悠久,但不同时代学校的教学内容和社会作用有很大不同,春秋战国时代,以私学为主,学校是交流思想,探讨学术,议论政治的重要场所,汉代以后的学校则是灌输统治阶级意志,传授儒家思想学说,统一思想,规范士人的场所和基地,是专制政权实行有效统治的工具。
汉武帝接受董仲舒建立太学的建议,建立了朝廷直属的太学。景帝末年,文翁为蜀郡守。在蜀地设立了郡学,汉武帝下令全国仿效,各郡国学校先后建立。另外还有一些私学,从事私人传授,在汉代从事私人传授的既有下层士人,也有很多现任官吏。但不论什么类型的学校,教授内容几乎都是儒家经典。正如《汉书·儒林传赞》所评论:“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浸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元始是汉平帝的年号,说明各类学校传授的都是儒经,并且教育与人仕、禄利紧密地结合了起来。
汉政权规定,学生学习一年进行考试,精通一经就可以人仕,这样,专制政权基本垄断了学生的出路,控制了士人的政治前途。从某种意义上说,汉代统治者以学校教育为工具,以禄位为诱饵,把大批士人置于了政权的控制之中。
4、打击养士。打击养士是汉政权堵塞士人其他政治出路, 强制士人进入其设置规范的另一种措施。养士是春秋战国时代形成的一种风气,一些诸侯和贵族为扩张势力,提高威望,积极逻致士人为自己服务,一些士人也把做诸侯贵族门客作为自己的一个政治出路。汉初分封的诸侯王有较大的自治权,一些权臣也积极吸引士人为自己服务。养士之风再次兴起,汉武帝为强化其专制统治,堵塞士人的其他出路,全面控制士人,对诸侯王和权臣养士进行了严厉限制和打击,接连兴了淮南、衡山、江都等大狱。三狱坐死者达数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他们的养士。又借其余威颁布了左官律,附益法,严禁士人依附诸侯王,汉武帝在打击诸侯王养士的同时,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封地和权力,使诸侯王没有能力养士,从根本上堵塞了士人报效诸侯王的道路。
在严厉打击诸侯王养士的同时,汉武帝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打击和限制权贵养士,目的是把士人的支配权和使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武帝亲政不久,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因争权夺利产生了矛盾。窦婴喜好养士,“游士宾客争归之”,田蚡深知汉武帝忌恨大臣养士。在进行廷辩时抓住窦婴养士进行攻击,指斥窦婴心怀不轨,“日夜招聚天下豪杰壮士与论议,腹非而心谤,仰视天,俯画地,辟睨两宫间,幸天下有变,而欲有大功。”(注:《汉书》卷五十二)田蚡的话打准了窦婴的要害,也击中了汉武帝的心病,窦婴终以论罪弃市。汉武帝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使得诸侯王无力养士,权贵不敢养士,游士无处可游。只有集聚在专制政权之下,做皇帝的臣仆。
总之,汉政权为了规范士人而采取了许多措施,而独尊儒术和控制言论制约士人的思想意识,用建立学校和打击养士控制士人的培养和政治出路,各种措施相互配合,把士人的主体部分纳入了专制政权的控制之中。
三、士风的变化
西汉士风的变化,应该从动态的角度进行考察,它是一个渐变过程。在专制政权制约下,士人群体主要在两个方面发生了变化,其一,在政治上丧失了先秦时期形成的独立人格,积极迎合专制政权,成为专制统治的工具。其行为方式以忠孝为基本内容,形成了依附性人格。其二,在思想意识上,把儒家经典内化为自己的思维模式,自觉地按儒家学说要求自己,对外用儒家思想学说做为价值判断标准去评价一切客体。而士人群体社会属性,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的变化,在外在层面的变化便是士风的变化。士风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士人群体的行为趋向和政治追求方面, 主要表现为追求入仕,全心全意为专制政治服务。翦伯赞先生曾说:先秦儒家“一般地说,并不是为升官发财,而是为了追求他们所信奉的真理。董仲舒以后的儒家则不然,他们把儒家哲学当做政治的敲门砖。”(注:翦伯赞:《翦伯赞历史论文选》426 页)这里所说董仲舒以后的儒家着重是指规范化的士人。这些士人无力摆脱专制政权的制约又抵御不住富贵利禄的诱惑,只有按专制政权规定的方式入世,手捧经书,心在朝堂,置身于规范之中,奔走于仕宦之途,匍匐于朝廷之阶,奉迎于皇帝脚下。由先秦的“志于道”完全变为“从于王”,成为专制政权的统治基础。我们可以从西汉中期以后高级官吏中窥其端绪:最早接受规范的士人代表是公孙弘。公孙弘早年为狱吏,独尊儒术后,认识到读经可以飞黄腾达。四十多岁时开始学春秋杂说,被推举为贤良文学,因对策迎合汉武帝,被擢为第一,公孙弘入仕前,名儒辕固生曾告诫他:“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注:《汉书》卷八十八)出仕后把这种嘱咐完全置于脑后了,由于畏惧专制君主的淫威和贪恋爵禄,一心迎合皇帝,“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使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弘奏事,有所不可,不肯廷辩。”(注:《汉书》卷五十)公孙弘因此而受到汉武帝信用,数年至丞相封侯,他的行为和遭遇说明专制政治下的士人许多成为灵魂扭曲的奴才。
张禹以明经为博士,曾授太子《论语》,后升为丞相。“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在位期间,政治无有建树。只是设法迎合君主,据记载:“禹见时有变异,若上体不安,择日洁斋露蓍,正主冠立筮,得吉卦则献其占,如有不吉,禹为感动忧色。”(注:《汉书》卷八十一)张禹尊为丞相,遇有变异,则靠卜筮,吉卦则报告皇帝以取宠。不吉则私自忧虑,活现了规范后士人的自私与低能。班固对此曾有个恰当评论:“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传先王语,其醖藉可也。然皆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彼以古人之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注:《汉书》卷八十一)总的说来,受封建政权规范的士人虽和政治结合的更加紧密,但却失去了经邦治国的主人翁意识,形成了强烈的奴性,并逐步走向了愚腐。
2、在处世为人的行为准则和议人论世的价值标准方面, 士人群体局限于儒家忠孝节义的观念之中。西汉中期以后,士人以忠孝节义做为主要标准要求自己,衡量别人。并且影响了社会风气。忠孝是依附人格的体现。忠是依附君主,孝则是依附于宗法家长,两者都是服从的观念,都是对长上尽义务和责任。西汉中期以后,忠孝观念深入人心,托名孔子,曾子实际是汉代人编著的《孝经》强调,孝是人不可改变的天性,“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忠则是孝的延伸,董仲舒利用阴阳五行理论论证了忠孝的合理性和不可改变性,很多士人则把忠孝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追求目标。张敞曾说:“忠孝之道,退家则尽心于亲,进宦则竭力于君。”(注:《汉书》卷七十六)刘向强调:“士不以利秽,不为患改,孝敬忠信之事立,虽死而不悔。”(注:刘向:《说苑·谈丛》)他认为:“人臣之术,顺从而复命,无所敢专。义不苟合,位不苟尊。必有益于国,必有补于君。”(注:刘向:《说苑·臣术》)刘向也是愚忠的典型,他历事宣、元、成三帝,目睹宦官,外戚专权。刘氏王朝随时有倾覆的危险。先后上疏十数次,三入牢狱,两次被免官,忠心不改,为刘氏政权奋斗了一生。苏武出使匈奴被扣留十九年,其间弟苏嘉,苏贤俱被朝廷所杀,母死妻嫁,李陵劝其投降时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他。苏武回答说:“武父子无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位列将、爵通侯,兄弟亲近,常愿肝脑涂地。今得杀身自效。虽蒙斧钺汤镬,诚甘乐之,臣事君,犹子事父也,子为父死亡所恨。”(注:《汉书》卷五十四)苏武不降匈奴志节是可贵的,但不降仅是为了愚忠朝廷,其价值不免大为降低。
3、囿于儒学的思维模式和学习研究风气。 汉武帝实行独尊儒术后,通过一系列的强制规范,士人的学风有很大改革,这里的学风主要是指学习内容,学术研究风气等。首先,士人把儒经视为评价一切的价值标准,匡衡的议论代表了许多士人的心态。他说:“臣闻六经者,圣人所以统天地之心,著善恶之归,明吉凶之分,通人道之正,使不悖于其本性者也。故审六艺之指,则人天之理可得而和,草木昆虫可得而育。此永永不易之道也。及《论语》、《孝经》,圣人言行之要,宜究其意。”(注:《汉书》卷八十一)班固也曾强调:“六艺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注:《汉书》卷八十八)所以,朝廷每有大议,臣下则“傅经以对”。在学习和学术研究方面,则重师法家法,所谓师法家法,虽然后人解释不同,但基本认识一致,就是对先师传下来的儒学经文、经说只能尊奉传习而不能做任何更改,稍有更改和新的解释,便被视为背师叛道。这就造成了士人主体的思想僵化和学术研究教条化,文化学术因此而停滞不前。
总的说来,汉代士风的变化是专制统治强化,士人规范化的结果。
四、士风变化对社会的影响
西汉中期以后士风的变化对当时社会和以后历史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1、士人阶层失去了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朝气, 在专制政权设置的规范中和儒学思想观念的制约下,士人群体行为方式,思维模式都受到深刻影响。在处世为人方面,崇经尊君,屈服于专制君主的淫威,明哲保身,“以苟容曲从为贤,以供默尸禄为智”。处理政事,处处从儒家经典中寻找依据做护身符,上书奏事先揣摸皇帝心理,阿谀迎合,以免遭不测之祸。由于思想行为受专制政权的制约,主观能力不能正常发挥,因此西汉中后期很少有抵柱中流,安邦治国的干国之材。宋朝苏辙曾评论说:“西汉自孝武之后,崇尚儒术,至于哀、平,百余年间,士人以儒生进用,功业志气可纪于后世者,不过三、四。”(注:苏辙:《栾城集》卷二十)考察西汉历史,苏辙的评论是确切的,之所以如此,应该说是专制政权规范士人,导致士风变化的结果。
2、在思想学术上,一般情况下相互争鸣、相互激励, 思想文化的发展才有生气和活力,正如索罗金所说:“文化不经挑战,无以发皇,文化遇到挑战而无反应, 则即见衰微。 ”(注:索罗金:《Souetyand Personalty The Dynamicsim Cuture》)汉中期专制统治者独尊儒术,限制各种学派的思想学说,造成士人学术研究,思维方式局限于儒家经典。学术研究无法拓展,思想僵化,以致于士人学风寻章摘句,只重师传,很少新建树,整个学术界暮气沉沉,一潭死水,而儒学本身由于没有挑战,迅速由神化而趋向虚妄,最后流向了谶纬迷信。与汉初诸家再起,互相争鸣的学风有明显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