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文发酵效应论文_吴易,王畅

九号文发酵效应论文_吴易,王畅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都匀供电局 贵州都匀 558000)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九号文的发酵,各种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呈现,在2015年两会中就有提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问题,其中包括构建电力市场体系以及逐步打破垄断和政府的进一步简政放权等,九号文已经不断的开始发酵,电力市场体系的构建将要打开售电环节,电网企业正在面临深化改革的挑战。目前就会出现下面三种各具特色的售电公司。

第一类是独立售电公司

独立售电公司相当于一个批发商,其从发电企业那里以较低的价格购电,然后抬高价格转卖给用户,从中赚取差价,独立售电公司仅从事购电、售电业务,从目前看来这种倒买倒卖的生意利润是有限的。如果放开售电市场,那么根据经济学,市场决定商品的价格才是一个良性市场,如果政府过多的干预市场,则会导致种种有关经济不平衡的问题。但是根据药品市场开放的先例,不少在过去由国家控制价格的药品,居然在一夜之间疯狂涨价,再加上我国医保体制的不完善,那些不受保护的群体将独自承担大量的医药费用。在我国市场上,越涉及到基础民生的商品,价格只会越炒越高,炒房价也是如此,那么电价由市场决定的话会变得怎样呢?根据欧盟发布《欧盟能源价格与成本报告》,2008至2012年间,欧盟能源零售价格明显上涨,家庭用电和用气价格年均涨幅分别为4%和3%。根据电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如果没有政府干涉的话,那么价格不知道会涨成什么样,考虑到这些,政府肯定还是会干涉电价,把电价控制在民生能接收的范围以内,因此这部分的利润弹性就很小了。

而且所谓竞争性售电,售电公司们肯定相对于居民而言更想向大用户卖电,原因是电网公司大多数的用电量正是这些少量的大用户所产生的,也是目前电网公司利润的主体部分,目前我国的市场是工商业用电反哺居民用电,居民用电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利润可言的。但是一些大型的工业用户由于他们用电需求比较大,而且用电时间比较固定,因此可以通过直购电模式直接打通发电企业和他们之间的销售渠道,所以售电公司很难在这一块去分一杯羹。相对而言,独立售电公司能够真正去发掘的市场是那些用电量较小的低压用户,而且每个用户也会追求自己利润最大化,因此他们会选择相对最便宜的价格方案,毕竟供电质量不会因为售电公司的选择而改变,供电质量是由输配电公司保障的,因此差异化全在售电公司所出的价格和一些优惠的套餐活动中,正如三大通信公司一样,各种流量、话费套餐扑面而来,为的就是抓住相对应的客户,售电公司可以通过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来吸引用户,对一些相对用电大户来说,增值服务可以包括合同能源管理、能效管理、电能替代等等,对于低压小用户来说,增值服务可以是简单的免费维修家用电器,也可以提供复杂的热电联供等,电力优惠套餐服务还可以是类似通讯公司的“电量王”套餐,用几度电送几度等。当然,提供的这种增值服务和套餐服务越多种多样,越能抓住不同需求的用户,甚至还能抓住一些用电大户。

而同时独立售电公司也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性,换句话说就是替用户承担风险并从中获利。因为作为普通的非工业用户,他们无法直接去跟发电企业签订协议的原因是负荷太小了,并且无法保证自己每天的固定用电时间,而且不可能所有的用户每天都去跟发电企业签调度协议,更改自己的用电时间和需求,比如今天天气突然热了起来,用户想开空调降温,可是自己前段时间签的调度协议是承载不了空调负荷的,这时候还需要跑到发电企业重新签订协议。那么这个时候售电公司就来负责代替用户去跟发电企业签订协议,售电公司可以把自己手上用户的负荷需求叠加起来,由于用户数量大了,因此可以得到一个较稳定的负载曲线,这就是用户用电习惯的随机分布性造成的。根据这个分布曲线,售电公司可以统一向发电企业购电,再保留少量的空间根据用户负载变化提前购电,避免用电量不足,但是这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非工业用户的用电量实在无法准确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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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业务分为两个模块,配网业务和售电业务,而售电业务跟独立售电公司是一样的,而差异化的部分是配网这块业务,配售电公司投资建设一片区域内的所有配电设施和其相关的配套设施,而用户接入这个配电网后,配售电公司仅向用户收取过网费,另外,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公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中有提到“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不得跨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的政策体现了配售电公司的配电网的界限应该是清晰独立的配电区域,但假如前期投资建设配电设施已经需要一大笔费用了,如果这块区域的配电业务用电量不大,增速又不快,那么这个区域内的配售电公司很难有盈利的可能,而且“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但可以有多家独立售电公司,用户就有自主选择售电公司的权利,而且其他独立的售电公司可以通过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公司缴纳上网费,然后将上网费均摊到自己的用户上,减少自己的成本,或是用户向某个售电公司买电的时候,将电费付给售电公司,再另外付给配网公司过网费就行了,就如同在美团上买外卖的时候,你把买的食物费付给饭店,再额外的向美团公司支付运送费一样。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提出,增量配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使用本办法”,可见配售电公司的利润空间有限,这一块区域的用电需求是否大,不是配售电公司可以保证的,而这些配售电公司独立运营一片配电网,自负盈亏,如果相应的用电量没有得到满足,那么配售电公司很难获利。

第三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

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也包括电网企业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供电企业,其余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是一样的,不过现在是电力体制改革的过渡阶段,未来售电业务可能会慢慢分离出去,电力体制改革9号文明确区分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环节,因为电是国民安全第一命脉,电力的安全应该放在首位,如同我国智能电网的授时系统使用的是我们自己研发的“北斗系统”,而不希望使用美国俄罗斯的系统,可见我们自己都明白别的国家对我国电力的管控会造成安全的不稳定,因此输、配电两部分是属于自然垄断部分,但是电网企业再怎么垄断,始终都是把服务社会放在第一位,电网企业是属于社会公益型企业,发生天灾后我们可以不计成本地去保障社会的正常供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偏远地区少数用户的用电,架设西藏电力天路,贵州贫困偏远山区的用电,都是由电网公司来完成,如果要考虑市场的话,没有哪个商人会去做这种亏本的生意,换做其他产品话,没有哪家企业会顾及偏远地区的用户,更不可能无偿的为用户做事,而电网公司大部分为居民做的都是保本、微利的,电网企业不可能做一个把利润放在企业第一位的配售电公司,如果发生了某种天灾,配电区域内的一些配电设施损坏严重,如果我是该配售电公司的老总,我会选择破产也不会去做入不敷出的投资重建,但是电网企业不会,他们一定会尽全力修复,必定保证用户的用电安全和可靠性,这一点是和其他企业不一样的。

九号文的发酵效应是在于放宽两头监管中间,放开售电侧现在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现在还是改革的初始阶段,在这个阶段目前已经有不少混合制的配售电公司,电网企业是参股方之一,这样可以尽量避免在刚开始的时候处处碰壁,毕竟新的东西还是一开始跟着各方面都有经验成熟的公司比较好,将来的蛋糕如何做,如何分配都很重要,电力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能源产品,体制改革需要顾及全面。

当前,电网企业始终在不断地探索管理新模式,推行精益化管理、降损“利剑行动”、减化业务流程、深化优质服务、逐步开展超产权服务等一系列的措施在行动,要的是不停地挤干水分达到降本增效,稳中求进,全面提质提速,多措并举塑造电网企业新形象。正如博弈论的“正和博弈”观点,希望电力市场完全改革之后,不管是电网企业、售电公司还是消费者,都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论文作者:吴易,王畅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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