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经济崛起的金融环境分析及改善策略_金融论文

江西经济崛起的金融环境分析及改善策略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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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我国中部地区属经济弱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奋斗目标以及随之采取的一系列发展举措将江西经济拉上了快车道。经济发展要求金融与之良性互动,而目前信贷投入与全省高速发展的经济态势尚需协调,金融环境尚需改良。在经济领域环境的优化、制度的创新、结构的改善、布局的调整和市场的培育同时,金融业资源的整合和运用亦须同步跟进,为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破除障碍,扬帆助航,获取经济金融双活绩效。

一、江西近期信贷运行特点

增加投融资比重是江西经济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性问题。江西金融业近几年通过优化信贷资金配置,增加资金有效投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结合经济看金融,跳出江西看邻省,信贷资金配置形态与经济需求和金融发展仍有差距,与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中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

1、协调性差异:贷款增速与GDP增长未相对应

间接融资仍是江西企业融资的主体渠道。近两年全省贷款增速相对滞后于经济增长,2000年贷款增速比GDP增长率高2.1个百分点,2001年低0.8个百分点,平均差值为0.65个百分点。而同期全国贷款增速分别高于GDP增长率5.8和4.6个百分点,年均高5.2个百分点,江西与之相差4.55个百分点。贷款增速与财政收入增长动态比较江西也处于低位,2002年6月末贷款增速与同期财政增长之比落后全国5.8个百分点。表明江西贷款增速与经济增长不甚协调,金融业以信贷资金有效配置驱动经济成长还有很大空间。

2、匹配性差异:贷款投放与经济目标未相对称

江西经济在中部地区崛起的主要经济衡量指标是到2005年人均GDP达到8000元以上,在中部6省位次进入前3位。要实现这一目标,2005年全省GDP总量必须超过3570亿元,年均增速13.2%。与此相适应,在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江西信贷资金配置年均增长应不低于13.2%,即年均信贷净投放315亿元,考虑到“十五”期间江西资本市场的激活和民间投资的启动,要求今后4年江西年均贷款增速11.2%、年均贷款增量256亿元。1999-2001年全省金融机构年均贷款增量131亿元,增长率仅8%,即使是增速较快的2002年上半年也仅较年初增长6.1%。这一增长速度远不能满足江西经济在中部地区崛起的融资要求。

3、适应性差异:贷款投向与产业升级未相对口

作为中部地区典型的传统农业省份,江西加快经济发展,工业化是不可逾越的屏障。因而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是扩大工业比重,缩小农业占比。2001年以来全省各地依托工业园区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银行信贷资金跟进略显缓慢。2001年全省短期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增加23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16.3%,低于工业在三大产业中占比近20个百分点;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净下降近9亿元;技术改造贷款仅增加5.6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4%。2002年上半年投入工业的贷款略有上升,全省新增工业贷款25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21.6%,但仍低于新增农业贷款占比11.5个百分点。显然,信贷资金配置还未能因产业结构升级而调整。

4、同步性差异:贷款增量与外省比较未相对等

江西与湖南、湖北的经济环境相近、经济结构相似、经济主体相当,但江西信贷资产无论总量还是增量均有较大差距。2001年末江西信贷资产总额是1881亿元,仅为湖南的三分之二,湖北的二分之一;2001年江西新增贷款141亿元,湖南新增391亿元,湖北新增304亿元,江西分别少增250和163亿元。2002年上半年江西新增贷款116亿元,与湖南、湖北相比分别少增140和151亿元。此外,江西金融资源充分利用当地经济建设还显不足,存差进一步拉大。2001年全省新增存贷款比为44.1%,分别比湖南,湖北低38.7和0.5个百分点;2002年6月末情况大致如此,全省新增存贷款比为42.2%,仍比湖南、湖北低23.6和17.3个百分点。江西金融成长与周边省份金融发展不同步较为明显。

二、影响江西金融支持效力的障碍因素审视

江西金融业的发展较之整体经济的高速发展态势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信贷投入相对于巨额融资需求而言规模过小。这一客观现象不应孤立看待,而应从金融边缘环境和主体环境加以审视,多角度、多层面对其制约因素进行综合考察。

1、职能偏差:政府行为与司法行为欠规范使企业逃废债之风难以遏止,社会信用受损直接影响银行投入意愿和能力。

近年来江西省企业改制步伐不断加快,但随之出现了大量的逃废金融债务现象,使银行蒙受巨额损失。据4家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数据统计,至2002年6月末与之有信贷关系的逃废债企业2667家,逃废银行债务94.9亿元。司法和社会环境也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地区司法实践中屡屡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银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之路异常艰辛,诉讼收益与成本反差大。2001-2002年6月末,全省4家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诉讼3779件,涉案金额83.8亿元,最终保全资产9.9亿元,占涉案金融的11.8%。社会信用环境差不仅加剧了商业银行风险预期,降低了信贷投入的积极性,而且造成了部分省级商业银行在总行综合评级中降至最末等级,经营授权和规模分配下降,直接影响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2、中介欠缺:相关担保、抵押和评估体系发育不足,信贷市场缺乏必要的风险分担机制。

近年来江西由国有转制为民营的中小企业为数不少,由于此类贷款对象一般发展前景不明朗、信用度低和风险相对较高,必须借助中介体系帮助金融机构澄清企业信息、分担信贷风险和促成供需衔接。但目前江西中介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抑制了贷款的有效需求和供给积极性:一是担保体系不够完备,服务范围未能拓宽。目前全国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共有230家,而江西只有6家,筹集基金额仅5000万元,相对于庞大的中小企业需要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难以在银企贷贷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抵押、评估、登记机构收费过高过频,条件设置苛刻。尤为不合理的是评估、登记有效期一般仅有一年,过期需重新缴费办理,造成客户重复评估登记,多次缴纳费用,加重了借款企业负担,增加了贷款银行资产保全难度。

3、对象错位:整体资质欠佳的企业群体与银行准入条件不相吻合,难以形成信贷有效需求。

信贷市场出现的贷款两难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可供银行选择的准入客户十分有限。上规模、上档次、上等级的大中型企业少,有活力、有效益、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少;知名企业、知名产品、知名企业家不多,信用等级偏低;国有中小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高达68%,在中部地区是最高的,尤其企业经营机制不活更是制约其生存发展的一大痼疾。目前江西有发展潜质的民营企业仅是浙江的14.6%,广东的14.1%。不少国有中小企业已被列入商业银行信贷退出领域,故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优质客户少、项目储备少、上报贷款少、获贷成功率低,成为导致目前代贷释放量不足的主因。

4、主体束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僵化与资金外流严重并存,信贷创新营销缺乏深度和渗透力。

商业银行在严峻的经营形势面前采取的内涵式战略意在矫枉修正,却失之偏颇,未能正确处理信贷资金集中管制与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首先表现为审批权限过低,操作过于谨慎。各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近年对市级机构大幅调低授信额度,县市支行流动资金贷款权限也几乎全部上收,加之贷款手续繁琐冗长,中间环节过多,使企业获贷能力下降。其次表现为责任追究过严,缺乏激励机制。一些商业银行推行“零风险”和“终身责任追究制”,与银行业经营高风险的本质特征不相符,挫伤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积极性。再次表现为资金外流过多,地方经济“失血”。一些基层行为规避信贷风险,专司揽存收贷,上存资金成为资金营运的首选。第四表现为机构收缩过频,服务能力下降。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收缩使其放贷能力和服务质量下降,却缺乏新型股份制银行跟进填补,造成对民营经济服务缺位。第五表现为创新意识过弱,信贷营销乏力。金融机构习惯于传统的贷款方式,对信贷营销缺乏相应的策略,各类新型融资方式未能有效运用,不利于多渠道、多方式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三、策应江西经济崛起的金融支持方略

资金紧缺是欠发达地区实施赶超战略的关键性障碍因素,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将逐步淡出的新形势之下,必然要求金融在促进江西经济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实践中发挥核心杠杆作用,金融部门与政府联手实施外部融资环境重塑和系统性金融政策调整、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力度势在必行。

1、清源活流:整体推进中小企业改制,全面整治外部融资环境,为金融业加大投入提供信用、法制和政策支持平台

银行经营行为选择受多重因素影响,外部环境优化尤显重要。就江西而言,当前亟需妥善解决两个问题:其一,整体推进中小企业规范改制,培育信贷项目资源。建议省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中小企业改制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及金融债权,受理有关不规范改制的投诉。企业运作规范才有吸引金融机构信贷介入的基础。其二,全面整治外部融资环境,构建金融支持平台。一是改善信用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是社会资金顺畅流转的保证,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改善信用环境作为改善融资环境的突破口,尽快出台整治全省信用环境的具体规划,在开展“塑造江西人新形象”的基础上着力塑造“信用江西”新形象,使全省企业信用状况得到根本改观,有效增强金融机构信心和放贷积极性。二是改良法制环境。政法部门在解决银企融资纠纷时不仅要做到司法公正,构筑金融案件在司法诉讼上的“绿色通道”,而且应树立司法服务意识,减轻银行诉讼负担,如推行先执行后收费作法,使目前大量存在的银行“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局面得以改观。三是改进政策环境。利用好呆账核销政策对于地方政府及银行均具有重要意义,但据调查了解,部分地区出现银行核销呆账时因有关部门配合不力如办理手续收费高而搁浅的异常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此外,相关抵押、担保、评估和登记等中介收费不应过多地包含经济创收成份,应切实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频度,以减轻企业贷款成本。

2、修渠搭桥:完善金融组织中介体系,实施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创新,疏通金融与经济联结渠道

要使江西金融组织及其配套中介体系与江西经济在中部地区嵋起所需强力金融支撑相对称,加强金融与经济的沟通,近期内亟需抓住机遇取得几项突破:第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渗透能力。今后5-10年内,江西应争取以其加速扩张的经济资源及发展态势和良好的外部条件,吸引一批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入赣设立分支机构,并探索增设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可行性,形成与大开放、大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组织格局。第二,建立健全金融中介体系,促成经济金融的有效对接。要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扶持机制,完善担保、抵押、评估和保险等中介服务体系,特别是设立有助于化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担保基金,实行法人机构的商业化运作,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同担,促使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迎刃而解。第三,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战略,以市场为导向度身定做金融工具和服务产品。全省金融机构应倚借入世良机,以战略眼光积极探索和尝试新型融资类与服务类运作方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信用证质押贷款、人寿保单质押贷款、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和联保协议贷款等多种新型金融产品营销力度,推进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等新型交易方式的普及,使金融业运作与地方经济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3、截流蓄水:对金融机构资金过度外流实施逆向调节,加大央行货币政策支持力度,蓄积可用信贷资金

国有商业银行资金逐级上存导致江西资金外流,经济发展“缺血”严重,对这种资金过度虹吸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实施逆向调节,有效降低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考虑的几种方式:一是省政府向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及时通报江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面貌,增加沟通了解,促进相互信任,赢得商业银行总行对江西经济发展的信心,促其增加资金回流和授信额度;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应出台一些鼓励银行看准项目积极介入的激励措施,协助银行清收不良贷款,将国有商业银行视同地方性银行而大力关心和支持;三是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发债的可行性,争取国家允许省政府适量发行地方建设债券,以适当利率吸引存差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购买债券,从而达到既兼顾金融机构利益,又能留住资金直接用于地方经济建设的目的。此外,省内人民银行应向上多争取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加大应用货币政策工具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调节力度,有效蓄积可用资金量。

4、引水灌溉:革除僵化信贷管理体制弊端,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协调,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投向

各级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牢固树立在发展经济中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识,进一步加大对分支机构授权授信力度,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人民银行应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运用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引导商业银行信贷投向与投量,同时通过“窗口”指导实施积极的信贷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全面走向信贷营销时代。信贷投入的导向作用至关重要,目前全省上下掀起兴建工业园区的热潮,商业银行信贷投入应适时跟进,支持园区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及依托本省丰富自然资源的精深加工企业加速发展。未能充分有效利用资本市场也是江西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银行应通过强有力的信贷支持促成一批优势企业做强做大,达到孵化上市筹资、银企互动双赢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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