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一种新的世界经济合作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合作论文,开放性论文,区域论文,模式论文,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052(2004)03-0002-04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进一步错综复杂,双边关系及多边经贸关系发展中均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动态变化的政治关系为经济发展可能产生许多不稳定的外部环境,单纯依靠双边、多边的力量都显得不够,需要通过一定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合作,以此巩固政治与外交关系,减少冲突摩擦,缓和与周边及重要贸易大国紧张的关系,所以,多增加一个区域层次的对话与合作平台,就会增加更多的选择,无疑对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国家和地区都是有益的。为此,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崛起,其发展出现了新的特点。
一、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崛起
与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相比,90年代形成的区域经济合作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因此,新的区域经济合作的开放程度更高,大多数区域经济合作协定除了涉及关税自由化之外,还涉及世贸组织所包含的其他领域,例如标准、服务、知识产权等;某些区域经济合作协定比世贸组织所涵盖的规则领域更广,如政府采购、投资或竞争政策、人才交流等。这种新的区域经济合作是一种开放性的区域经济合作。
开放性的区域经济合作最基本的特征是: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国家和地区放弃了“进口替代”的战略思想,不再寻求建立区域内互补产业结构、免受外部竞争的产业政策,而通过谋求更大的、更稳定的区域市场来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促进本身经济的发展。与此相对应,各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动机以及区域经济合作的形式、组织结构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它的核心是通过消除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促进商品、服务、资本、技术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实现区内经济的共同发展,
建立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可以使区内各国各地区的产品以更加优惠的贸易条件进入对方市场,从而拓宽出口渠道,分散市场风险,推进市场多元化。同时,还在更大的范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自身产业的比较优势,提高整体实力。开放性区域合作给区内国家,特别是弱小国家,提供平等的投资和贸易的机会,增强它们抵御风险的能力。经济弱小国家可以通过区域合作从区内经济较强国引入技术和资金,来逐步缩小区内贫富差距,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同时,区域经济合作和自由贸易安排可以作为多边贸易体系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补充。走区域经济合作的道路,联合起来,分享收益,共担风险,可以筑起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风墙,共同抵御来自区域外的各种冲击。并且,参加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员在国际上的地位还可以有所提高。在涉及到贸易谈判时,区域合作组织以组织的身份去讨价还价,谈判的结果,不仅使成员获得经济上的效益而且在政治上的地位也有所提高。
当世界贸易组织旷日持久的谈判使得多边协商机制变得比较迟钝的时候,越来越多的成员国更热衷于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签订双边贸易或诸边协定,特别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利用区域经济合作来锁定国内经济改革、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实现技术转移等,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此,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按照WTO的统计,区域性贸易协定(RTAs)的实施数量在1950-1959年有3个,1960-1969年有19个,1970-1979年上升到39个,1980-1989年为14个,1990-1998年则为82个。(注:参见李向阳《全球化时代的区域经济合作》[J]中国经济时报 2002-06-26。)在2002年11月4日WTO区域贸易一体化委员会向总理事会的报告中指出,截至2002年10月,向GATT/WTO通知的区域贸易一体化共255件。(注:参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状况及特点[J]《港澳信息日报》2003.6.30。)
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崛起,表明国际经贸合作出现了由多边形式与双边形式相结合的趋向,表明贸易、投资与其他领域的自由化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的动因
1、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和多边贸易谈判的艰难,推动了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开放的全球市场与之相适应,即需要一个一体化的世界市场。但是,由于世界各国都有着自身的利益,都希望其他国家向其开放市场,而自己的市场尽可能不向其他国家开放,由此,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使各方不得不寻求通过建立区域经贸安排来规避形形色色的贸易壁垒。同时,在世贸组织主持下的多边贸易谈判往往旷日持久,解决不了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迫使各国另辟蹊径,通过涉及国家少、见效快的区域经贸安排来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并且,由于区域经贸安排对区内国家实行优惠的差别待遇,其贸易转移效果日益明显。与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相比,开放性区域经贸安排常常是只要双方都有经贸往来自由化的意愿,就可超越传统区域经济合作形式的趋同条件和基准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这就使一些国家组成不同程度的联合体,形成介于全球市场和国别市场的国际区域市场。国际区域市场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场扩大的需要,又符合相应国家市场的保护要求。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加入了区域经济合作。
2、经济发展多样性和互补性,推动了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在一国经济增长中外需是重要条件。在关注内需对经济增长的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把“外需”某种程度地“内需化”,即把过去存在的不确定的、动态变化较大的外部市场,通过彼此间的制度安排,将其变成扩大的内部市场,实现内部市场的延伸。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市场交易的风险和障碍,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而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正是这种差异,形成了多样性和互补性,使地区内的不同经济体需要加强交流,寻找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合作途径和方法。以此推动外部市场的“内部化”,减少不确定性和摩擦带来的消极影响,为此,建立区域间的经济合作,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选择。从已经形成的区域经济合作看,至少可以产生几个方面的效应:一是经济互补。成员国或地区之间一般均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互补性,联合在一起可以取长补短,有利于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形成双赢效应;二是区域市场内互相开放,市场规模扩大,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三是成员国或地区之间通过签订条约的形式,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保护各自的利益,增强竞争力。正是区域经济合作的这些互利互补作用,推动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
3、欧盟的成功,推动了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欧洲一体化的成功已经载入20世纪的史册,并使区域主义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而欧元的正式启动和欧元区其他货币的消失作为欧洲一体化的里程碑写入了21世纪的第一页。一个日益强大的欧洲将在21世纪出现。欧盟的成功起到示范作用,鼓励了世界其他地方的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与此同时,基于抗衡欧洲统一大市场的考虑,美国对区域经济合作态度发生转变,从以前以多边方式回应欧洲的区域行动变成以区域方式回应欧洲。美国也在积极推进美洲的区域经济合作。由于美国的经济实力及其在世界上的影响,它的区域经济合作的表现,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
此外,社会文化上的亲和或联系及地缘关系也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结成区域市场的重要条件。
三、世界上三大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使世界经济逐步形成了“三区三对成三角”的战略格局。所谓三区,就是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亚经济发展区域;所谓三对,一是北美自由贸易区与东亚构成环太平洋的合作,即亚太经合组织(APEC),二是北美自由贸易区与欧盟构成跨大西洋的合作,即大西洋自由贸易区,三是欧盟与东亚构建跨印度洋的亚欧合作,通过一年一度的亚欧会议来实现这个目标;所谓三角,就是以每对为一条边或一条经济链,形成的全球性国际经贸大三角。在“三区三对成三角”的格局中,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亚经济合作区域,具有重要的影响。这三者之间既有区域经济组织的共同特性,也有较大的差别。
1、欧盟。欧洲联盟是成立最早、运行时间最长、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是迄今影响最大的最有活力的最成功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欧盟无疑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领跑者。目前欧盟有15个国家,预计在未来10年内,欧元区可能会扩展到28个国家。未来50年内,欧元区可能扩展到50国,总人口超过5亿,国内生产总值的总规模将大于美国。
欧盟是以德法为核心推动力,以制度化合作演进为其基本特点。在半个世纪中,它既促进了成员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也保障了成员国乃至欧洲的和平。没有欧共体、欧盟,就没有今日西部欧洲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具体分析,欧盟的区域经济合作的特点:一是欧盟经济一体化具有渐进性,从最简单、最特别的领域逐渐发展到全面、整体和复杂的领域。它由最初的煤钢共同体,到关税同盟,到自由贸易区,到共同市场,到经济联盟,到货币联盟。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制度化。二是欧盟实行的是混合代表制,有四大主要机构:作为咨询和监督机构的欧洲议会立法决策机构部长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的执委会以及负责解释和实施欧洲法律的欧洲法院。欧盟具有较为严密的法律体系,从性质上讲欧盟是一个高度一体化的带有超国家因素的新型区域性组织。三是欧盟成员从相互减免关税、建立关税同盟开始,以后又陆续实行共同农业政策、渔业政策、贸易政策和财政政策。欧盟的区内贸易占其贸易总额的65.5%,区外贸易仅为35.5%。四是欧盟的所有成员国,都是受益者。欧盟制度化过程不仅是其全部成员国的人心所向,也是整个欧洲的人心所向。许多非欧盟成员国都竞相申请加入欧盟就是证明。五是目前欧盟基本上是发达国家的联盟。
2、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的出现,迫使美国重新考虑其全球战略,在1993年同加拿大、墨西哥宣布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并于1994年正式启动。接着,美国又进一步提出,想在2005年把北美自由贸易区扩大到整个南北美洲。美洲自由贸易区包括北美、南美以及加勒比海地区的34个国家,涵盖8亿人口,总产出已超过12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特点:一是北美以建立自由贸易区为目标,已经在美加墨三国间实施自由贸易协定,将来北美自由贸易区将会扩大到整个美洲,形成美洲自由贸易区。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更深的经济合作必定会提上议事日程,政治的合作也可能会加强。二是以美国为主导,以自由贸易区为合作特色,目前美元正有加速向作为区域货币的“泛美元”(PanDollar)演化的趋势。三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涵盖了贸易、投资自由化、环境保护、劳工权利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成员内部实行零关税,但各成员对来自非成员的进口产品,可自行设定关税税率。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占其贸易总额的54.1%,区外贸易仅为45.9%。四是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集团,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协议,贸易区将用15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劳务、资本等的自由流通。
3、东亚经济合作区。东亚因其文化的多元化特性、经济发展的梯度差异性和合作的非制度化灵活性,正试图寻找“第三条道路”,一条有别于欧盟和美洲的道路。它是以东盟和中日韩为主体的区域性经济贸易合作,区域内经济贸易合作持续升温,呈现了亚洲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它的特点:一是以双边、多边、次区域、区域等多种多样的合作方式进行的,适应亚洲的特点,走的是一种具有亚洲特色的区域经济合作道路。东亚现在已经有APEC、东盟自由贸易区、亚欧会议、“10+1”和“10+3”等经济合作组织和机制。东亚金融危机之后的经济恢复使该地区的领导人意识到该地区经济合作与货币合作的重要性,意识到该地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性,2000年5月清迈协议和“10+3”货币互换协议是该地区领导人进行区域合作和一体化的第一步,也是东亚区域一体化的开始。目前覆盖整个东亚的制度化多边合作机制尚未出现,但次区域的或者双边的合作正在悄然推进。成立于1967年的东盟(ASEAN)先后二次扩大,现有成员10个,已在2001年建立了东盟自由贸易区,东盟实行的是国家代表制。东盟的性质与其阶段性目标有着密切联系。1979年以前,主要强调区域内国家间的合作;进入90年代以后,区域内国家间合作步伐加快,提出在21世纪初达到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并计划在2010年建成东盟投资区。二是东亚的区域经济合作是以利益为纽带的非制度化的运作模式。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是一些低层次的合作和初期的合作形态,对比欧盟、美加,东亚经济合作区的发展特点具有很强的阶段性和跳越性。三是东亚各成员国经济发展的差距比欧盟和北美都明显,这既为产业转移创造了机会,又加大了各成员国之间采取统一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制度的难度。四是中国与东盟决定努力在2010年建立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五是东亚地区既有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日本,也有世界上市场潜力最大的中国,还有亚洲“四小龙”为代表的中等国家和地区。到目前为止,东亚人口近20亿,约占世界人口的1/3,人力资源非常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各国经济也有一定互补性。
世界三大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说明各国和各地区在推动区域经济整合方面更加理性化及更加务实,其心态更趋成熟。
四、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新特点
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是21世纪世界经济的基本走向,它们将决定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
1、经济区域化与经济全球化相结合
经济全球化与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主要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态势表明,在开放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区域化与全球化可以趋于一致。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是全球化的基础和有益补充。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有利于区域内部的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推动力。一些国家根据一体化组织的要求,逐渐取消阻碍发展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采用较为灵活实用的合作机制,利用地区内部市场来扩大需求,进而带动国内生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的国家把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实现本国结构调整、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手段。这种新型的地区合作模式加快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快,甚至超过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参与多边贸易机制时也参与到不同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中去。从更广泛意义上看,区域性组织和多边性行动在推进贸易自由化方面可以起到互相补充,而不是互相排斥。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无法达成的协议却经常能够在双边或诸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从这种意义上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实验场,许多贸易自由化措施都是首先在区域一体化内部实施的。因而,开放性区域合作是实现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阶段,甚至是一个必经步骤,有助于推动全球化的发展。在全球化初期,强调国家和民族主权的本土化必然会和全球化之间产生激烈冲突,因此区域化无疑是上承全球化,下接本土化的必要缓冲。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是全球化的基础和有益补充,对于促进世界的发展和繁荣,以及在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实现共赢,发挥着重要作用。
2、区域内合作与跨区域间合作相结合
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对区域内和区域外实行不同的经济贸易开放政策,对内是开放的、自由的、协调的,而对外却有不同程度的区别;为了维护民族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他们积极建立起自己的共同市场,在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则采取一定的贸易保护措施。但是,对于排他性的区域一体化实质性安排,WTO成员的基本态度是容忍和欢迎。这是因为,区域内合作与跨区域间合作相交织,两者都是必要的。在加强区域内合作的同时,并不排斥跨区域间合作。例如,从1996年开始两年一次的亚欧会议(AESM)正成为东亚和西欧两大地区发展经济合作的一种方式。欧盟拟与南方共同市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同时,也在计划与北美建立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国之间、区域之间的贸易摩擦、贸易争端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目前世界各国围绕农产品贸易、反倾销规则、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问题的争论仍十分激烈。各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将层出不穷。国际贸易摩擦的增加使国际协调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这非常需要多边协商机制。世界贸易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虽然活跃,但要多边协商,各国仍需要互相磨合,进展十分艰难。随着技术的新发展,可以预见将有新的非关税壁垒出现。但是参加到国际合作中的国家和地区也在不断增加,各个区域合作组织内部的协调机制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它是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商机制的必要补充。
3、松散性区域化组织与契约性制度约束相结合
以谈判机制为基础而建立的区域经济合作,客观上需要有一套契约性制度约束。但这一套契约性制度,并不是一开始就自然生成的,而是循序渐进的。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大多是以单边自愿为基础和成员国的协商集体行动开展经济合作,刚开始一般都是比较松散的,在不断深化的合作中,逐步建立了一套契约性制度约束。如欧盟就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契约性制度约束,而东亚经济合作就还比较松散,但逐步也会建立一套契约性制度约束。这种松散性区域化组织与契约性制度约束相结合,使区域内达成协议的速度一般较快。在双边区域经贸安排中,除免除进出口关税和放宽双方的投资限制外,还包括在服务、科技、广播、旅游等多个行业以及人才交流上进行密切合作。目前,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是自由贸易区。据WTO统计,截至2002年3月1日,正在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中,绝大多数是自由贸易协议,占所有区域贸易安排的72%,共有175个,关税同盟22个,占9%,服务贸易协议及部分授权条款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共46个,占总区域贸易一体化的19%。区域经济合作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已从GATT时期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扩展。在WTO成员间的区域贸易一体化中,截至2002年7月1日,包含服务贸易安排的达到21件,占区域贸易一体化总数的12.2%,并且这一趋势,将随着服务经济的发展和服务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而进一步发展。(注:参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状况及特点[J]《港澳信息日报》2003.6.30。)
4、多样性与多层次性相结合
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是多样的,既有各种区域性组织、政府有关机构和其他非政府组织提供的贷款、赠款、出口信贷、人员的培训和交往,也有为有关机构和企业发展提供的各种援助和资助等,包括这些机构资助的国际交流项目。合作的领域是全方位的,既包括社会发展、能源建设、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开发、投资、金融和经贸合作等领域,也包括工商、企业领导人的交流与培训等方面,同时还包括科技发展、文化信息的交流、技术合作与转让,尤其是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技术合作,也是合作的重要领域。在加强中小企业、配套工业和服务贸易业等方面,以及在重大科研领域,如信息、生物技术、医疗卫生、新材料、新能源、环保技术等优先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开放性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是多层次的,既可以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或单独关税区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是国内城市之间或国内城市与国外城市之间的合作;既可以是区域组织内部官方或民间的友好往来,也可以是区域内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同时,这种区域经贸安排灵活多样,在与一国或地区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同时,还可以与第三国或地区就同样内容或相似内容进行谈判与商签。内容的多样性与方式的多层次紧密结合。
区域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大国的参与,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一种“多米诺效应”。无论是经贸大国,还是小国,区位及地理因素在贸易及产业定位中始终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