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妇幼保健院 湖南 安乡 415600
[摘要]目的:体会对妊娠梅毒患者实施抗梅毒治疗的临床价值。方法:将102例我院于2016年3月-2019年2月内收治的妊娠梅毒患者为研究对象,孕周时间为分组标准,设妊娠周期>12周的53例患者为对照组,设妊娠≤12 周的49例为观察组,均给予抗梅毒治疗;观察对比妊娠结果和围产儿预后情况。结果:
观察组正常生产45例,占比91.8%,对照组仅为71.6%,P<0.05。观察组围产儿预后情况较好,P<0.05。结论:对妊娠梅毒患者,需采取早发现早治疗措施,可有效改善妊娠结局的同时提高围产儿预后情况。
关键词:抗梅毒治疗;妊娠梅毒;妊娠结果;围产儿预后情况
梅毒属于全身性传染病,苍白密螺旋体(危险性较严重)为根本病原体,据不完全统计,梅毒患者在性传播疾病中的人数约占10%。感染病毒直至发病,一般为3周时间。在妊娠期间发生的梅毒,被临床称之为妊娠梅毒;调查发现,怀孕时和妊娠期间遭受感染,都是妊娠梅毒的引发原因。随疾病进一步发展,病毒会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威胁新生儿生命安全。近年来,强制性婚检在我国被取消,加之部分适婚男女性观念较开放,故,导致临床梅毒发病率逐年攀升。为改善妊娠结果、降低窒息、先天梅毒、低体重儿发生率,实施科学、有效、积极的抗梅毒治疗至关重要[1]。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102例我院于2016年3月-2019年2月内收治的妊娠梅毒患者分为二组,其中观察组(n=49):年龄区间21-42岁,平均(31.56±8.52)岁。体重区间50.3-62.3kg,平均(56.15±4.52)kg。初产妇、经产妇分别为45、4例。对照组(n=53):年龄区间21-41岁,平均(31.11±8.10)岁。体重区间50.5-63kg,平均(56.63±4.66)kg。初产妇、经产妇分别为41、12例。比较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可比性较高。
1.2方法
观察组患者,在妊娠≤12 周时实施抗梅毒治疗:①患者:卞星青霉素为首选青霉素,臀肌注射240万U注射用卞星青霉素(国药准字H20044727,华北制药),每周1次,坚持注射3次。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可用红霉素代替。叮嘱其餐后2h口服500mg(国药准字 H51021570,四川制药),每天4次,坚持服用15d。需要注意,在治疗前期间禁止服用四环素类药物。②新生儿:分别分为先天梅毒、血清阳性、阴性等三类进行治疗。先天梅毒:肌肉注射5万U/kg·d普鲁卡因青霉素(国药准字 H13021274,欧意药业),连续注射10d。血清阳性:肌肉注射5万U/kg·d芐星青霉素,每天1次即可,连续注射10d。阴性:做好随访工作。
对照组患者,均在妊娠周期>12周后实施抗梅毒治疗。
1.3观察指标
1.3.1观察妊娠结果[2](正常生产、流产、早产、死胎);
1.3.2观察围产儿预后情况(先天梅毒、低体重、窒息、死亡);
1.4统计学
计算软件:SPSS22.0版本,连续性变量资料:“t”计算以“”表示。定性数据:“”核实后以百分比形式(%)表示。P值在0.05区间:证实两组所产生的全部数据资料在统计学上存在显著差异。
2、结果
2.1阐明妊娠结果
观察组正常生产45例,占比91.8%,对照组仅为71.6%,P<0.05,见表1。
2.2阐明围产儿预后情况
观察组:先天梅毒1(2.0)例,低体重2(4.0)例,窒息1(2.0)例,死亡0(0.0)例,总发生率8.1%,对照组:先天梅毒2(3.7)例,低体重7(13.2)例,窒息4(7.5)例,死亡0(0.0)例,总发生率24.5%,P<0.05(=4.9095)。
3. 讨论
妊娠梅毒是妊娠前或妊娠期间感染梅毒螺旋体而导致的,随疾病进一步发展,可对机体多系统、脏器造成损伤,情况较严重者,甚至会危及生命。近年来,受各种内外源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梅毒发病率明显增加,相应的,妊娠梅毒发病率也逐年攀升,现已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健康问题。研究证实,妊娠梅毒螺旋体主要经胎盘对胎儿进行感染,影响其发育,导致其出现死胎、流产、先天梅毒。
调查发现,怀孕早期梅毒对胎儿产生的影响较小,究其原因,主要由于胎盘绒毛细胞滋养层可有效发挥屏障作用所致。在妊娠中晚期,胎儿会明显感染梅毒。究其原因,主要由于胎盘绒毛细胞滋养层出现萎缩、退化所致,致使梅毒螺旋体
进入胎盘,引发感染。而绝大多数妊娠梅毒患者,初期并没有典型分临床症状,多呈隐形梅毒患者,因此无法通过疾病史明确诊断;后经产检、筛查发现,但已错失最佳治疗时机。加之部分产检筛查会出现漏诊、误诊情况,因此导致孕产妇、胎儿生命健康遭受威胁。目前临床诊断妊娠梅毒患者,主要依靠检测血清进行,如此,会明显减少漏诊、误诊情况发生,更可以帮助患者早期接受相关治疗,若感染较严重,则可选择终止妊娠[3]。
苄星青霉素是现阶段临床治疗妊娠梅毒患者的主要药物,经研究证实,该药物对不同分期的梅毒患者,均具有较显著的疗效;但需注意,妊娠梅毒患者,是禁止接受四环素类药物治疗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四环素类药物会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导致胎儿出现牙齿变色、骨骼生长抑制等情况,因此临床多畸形儿。此研究中,我们将102例患者分为两组,结果显示,孕早期接受抗梅毒治疗,正常生产例数明显较高,可见,治疗时机对妊娠结局有决定性作用。
此研究将我院102例妊娠梅毒患者视为研究对象而展开,分别从妊娠周期>12周、妊娠≤12 周时进行治疗,结果示:①观察组(妊娠≤12 )正常生产45例,占比91.8%,对照组仅为71.6%;可见观察组妊娠结局较好,P<0.05。②经治疗后,观察组围产儿预后情况较好,P<0.05(=4.9095)。可见,对妊娠梅毒患者,需采取早发现早治疗措施,可有效改善妊娠结局的同时提高围产儿预后情况。
参考文献:
[1]骆丽.抗梅毒治疗对妊娠梅毒患者妊娠结局和围产儿预后的影响[J].中国现代医生,2018,56(14):55-57+60.
[2]王晓娟,李冰琳,王聪.产前抗梅毒治疗对妊娠期梅毒患者围产结局及患者性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性科学,2018,27(10):117-120.
[3]陈媛媛,张西艺,李维玲,等.抗梅毒治疗对妊娠梅毒患者妊娠结果和围产儿预后的影响研究[J].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2016.12(9):1071-1071.
论文作者:李琼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结合医学》2019年第0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4
标签:梅毒论文; 患者论文; 产儿论文; 青霉素论文; 情况论文; 胎盘论文; 胎儿论文; 《中国结合医学》2019年第0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