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规律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11)04-0008-07
一、马克思主义原创理论关于历史规律的观点
从总体上说,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规律的思想经历了两个发展时期。前一时期以马克思为主恩格斯为辅,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后一时期以恩格斯为主马克思为辅,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于19世纪40年代-5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从关注现实问题开始研究社会主义理论。当时,推广工业革命成果引发了雇佣工人反对资本家的斗争,经济危机使这种斗争激化,社会处在激烈冲突与动荡不安中。面对危局,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了社会主义思想家的成果,但后者没有找到实现理想社会的实践力量,止步于空想。因此,当务之急是找到破局思路。
马克思、恩格斯发现了社会矛盾背后的经济原因: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便构成基础,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P776)。通过剖析经济关系,马克思发现了其后的生产力[2](P532);通过分析生产力,马克思肯定了生产资料的作用。这样,生产关系形成就具有客观性,“人们在自己的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3](P32)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P32)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论证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后者具有如下内容:(1)社会形态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要素,其发展存在着客观规律。(2)社会规律基本内容是物质生活决定着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3](P32)。(3)大机器生产方式要求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第一个判断是总判断,构成其基本前提。第二个判断是具体判断,构成其基本内容。第三个判断是个别判断,构成其现实应用。这一历史规律思想,前两条属于原理,后一条属于原理运用。马克思说:“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P547),准确地反映了上述原理:首先,阶级的产生、存在与消灭都具有历史必然性;其次,主导这一必然性的基本要素是生产水平。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规律的原理是正确的,但在原理运用方面出现了误判,他们认为蒸汽机生产方式就足以使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这源于对当时无产阶级必将战胜资产阶级的判断。19世纪30年代-40年代,欧洲三大工人运动展示了以下事实:它是占人口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所为且到了拿起武器的程度;周期性经济危机使阶级斗争持续激化;无产阶级直接使用大机器生产资料。这意味着无产阶级不仅需要并能够推翻资产阶级,还可以建立一个运用先进生产力的新社会。马恩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条件的学说,即针对于此。
无产阶级斗争既然是推翻资本主义最后一战,此役取胜的必然性应同时体现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因而历史须具备如下相关条件:存在着独立于社会关系之外又在历史中延续的客观要素;该要素在历史上一直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该要素的现代形态既能消除经济危机又能实现社会平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以蒸汽机为代表的生产资料就是这一条件。当生产资料被看作是生产力的标志时,由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资料也就成为社会关系的标志,从而它也就成为社会历史的标志——社会发展体现为生产资料所标志的物质运动,历史规律归结为生产资料演进的规律。
由于对阶级斗争过度解读引发的对生产资料的过度倚重,导致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缺陷。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认识中,一些似乎可以忽略的要素——例如资本主义世界范围扩张对阶级斗争的影响——是不应被忽略的,一些似乎可以断言的现象——例如生产无政府状态所导致的经济危机的不可避免——是不应做绝对判断的。这类误判虽只涉及历史规律基本原理的应用,仍然与原理本身有关。从总体上看,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规律的思想,强调了与物质运动规律的趋同性,即承认社会发展与物质运动一样存在着客观规律,却没有深入考察前者与物质运动规律的趋异性,即双方在规律内容和形式方面的区别;与之相联系,他们关于物质生活决定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正确判断,由于失去了上述考察,就可能导致僵化理解。需要指出,上述缺陷通过辩证唯物主义的形成得到一定补偿。[4](P36)
辩证唯物主义初成于19世纪70年代后期,此后(直至1895年恩格斯逝世)不断被补充完善。在19世纪60年代-70年代,马克思主义已具有广泛影响。它经历了第一国际和巴黎公社的实践斗争,先后与蒲鲁东主义、工联主义、巴枯宁主义以及拉萨尔主义、杜林主义等进行论战。这些理论交锋从阶级斗争策略问题出发之后渐行渐远,逐步涉及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理论,迫使马克思、恩格斯在更深学理层次上应对。但此时,马克思亟待整理庞大的经济学手稿。而在50年代-60年代,恩格斯为了资助马克思的研究,把主要时间用于经营企业,1870年起才从繁重商务中解放出来。他得以承担唯物史观向一般哲学方向发展的主要责任,不能不说与这种局面有关。
恩格斯关注自然科学进展,一开始就注意把研究心得与马克思分享,他在[2](P616)《反杜林论》序言中写到:“在各种专业上互相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1](P347)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又发表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自然辩证法》,以及晚年关于唯物史观问题的相关信件,继续了这个方向的研究[5]。在这些著述中,恩格斯指出:“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所证明的。”[1](P383)“整个自然界是受规律支配的”[1](P701),而人类社会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当然也要受规律的支配。人类社会的规律同样具有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性质。“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1](P364)与此同时,恩格斯强调了运用辩证法理解唯物主义,认为人类发展与物质运动都体现辩证法,人们把握历史规律的能力同样具有辩证法性质。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概括历史规律:(1)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一部分,属于物质运动,同样存在着客观规律[2](P227、276)。(2)包括社会在内的物质运动规律体现为辩证法[2](P310)。(3)人类对物质运动规律的认识能力是辩证的[2](P225)。
学界有人认为,恩格斯把辩证法做扩展运用,使他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个“修正主义者”[6](P2)。这些人没有注意到唯物史观对“物”的依赖。他们对唯物史观只解读到“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生产力”[7](P8),而没有进一步解读为“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生产力——生产资料”,所以不能领会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一致。马克思把社会发展史看作是物质(生产资料)发展史,恩格斯把社会发展看作是物质运动,双方并无本质区别。恩格斯面对思想界攻讦,强调了唯物史观植根于更为普遍的认识论原则,这才把辩证法的逻辑推演至整个自然界。
有学者指责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思想,其主要批评:一是自然辩证法讲主客体之间关系,自然界中无主体,至少在相当长时期无主体,指认它是辩证发展,没有道理。二是确认自然界按照辩证法发展,是先验论断,会给人们认识自然界造成误导[6](P11)。但上述指责缺乏充分根据。首先,自然界中不管有无人类,其运动规律是客观的,并不会因主体参与而发生改变。其次,自然辩证法是主体认识自然界的理性形式,无论说自然界“是辩证法”式发展,还是说“用辩证法”考察自然界发展,都不能封闭或停止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进一步认识。
值得关注的是恩格斯关于认识能力的论断。一方面,恩格斯比马克思晚12年辞世,看到了资本主义的新变化,也目睹了德国社会民主党人选举运动对社会主义革命暴力模式的突破;另一方面,当他把历史规律纳入自然界物质运动规律的同时,后者在自然科学领域不断被完善和修正的事实,不能不导致他对唯物史观在解释社会规律方面具有同样命运的判断。他谈到一般认识过程,认为: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受到双重困难的困扰,并且按其本性来说,只能通过一个无限的渐进的前进过程而实现。这已经使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无限的东西既是可以认识的,又是不可以认识的,而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2](P341)。这段论述阐明了主观认识与客观规律之间的辩证联系,即人们只能运用相对性去接近绝对性。不仅如此,恩格斯还具体谈到了如何认识社会发展的必然性问题: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的意向是相互交错的,都是那种以偶然性为其补充和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占统治地位;而通过各种偶然性而得到实现的必然性,归根到底仍然是经济的必然性[2](P732)。因此,历史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2](P697)。
马克思、恩格斯的规律理论表明:物质形态的构成及其属性是确定的,其发生、发展、消失或转化的运动同样是确定的。这种物质及其运动的确定性就是客观规律性,它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物质运动是物质之间的关系状态,它的基本存在形式就是时间和空间。其中,时间形式要求对物质存在做静态与动态关系的考察;空间形式要求对物质存在做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考察。所谓物质运动规律,无非是这种考察的结果。由于人类永远只能以具体主体形式出现,而任何具体主体都无法把握物质对象的全部时间和空间条件,所以,人们对客观规律判读的一切具体内容,都属于相对真理。
可以肯定,把唯物史观引向辩证法,意味着关于人类发展规律的认识被置放在更为广大的背景之中,使其科学性获得升华:一方面,它承认规律存在的客观确定性,并让在实践检验中被证明正确的理论成为对规律的认识形式,从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它承认规律认识的主观不确定性,并通过实践去修正和调整关于规律认识的既定形式,从而避免了思想僵化。辩证唯物主义蕴涵着对历史规律既定体系可能发生的扬弃。就此而言,它既是对唯物史观的超越,又是对唯物史观的回归。唯物史观这株智慧之树因辩证法而获得了丰厚的土壤。
客观地说,辩证唯物主义为人们依据时代条件变化修正唯物史观的具体结论提供了方法论前提。恩格斯晚年已关注到人类发展规律与物质运动规律的趋异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但在当时,周期性经济危机仍然展现着资本主义的岌岌可危,社会主义取而代之的现实可能性仍然存在,以此为根据的马克思主义原创历史规律结论就不可能被改变。恩格斯这种远见卓识就只能停留在方法论环节,而不能直接转变为实践过程。
二、当代事实关于历史规律层次性的理论启示
马克思主义预言的历史进程在20世纪取得了成果——一批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但是,它预言的社会主义将由先进民族运用计划经济方式来建设,却没有实现:以苏联、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而在建设实践中,由于被资本主义国家拉大了发展差距,苏联、东欧国家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转向资本主义,仅存的中国、越南等国不得不转而选择市场经济体制。这证实了恩格斯关于人们对历史规律认识具有相对性的判断。
社会主义运动之所以发生上述变化,主要是因为资本主义国家挺过了阶级斗争、经济危机的打击,陆续掀起了两次新的科技革命,稳定了社会关系并显著超越了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水平。这表明,马克思主义原创历史规律理论强调社会发展与物质运动的趋同性,仅仅揭示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合规律性,还不足以完整反映这种“取代”过程的具体方式,后者还必须通过探索社会发展与物质运动的趋异性来认识。
人类历史规律与物质运动规律的趋异性与下述前提联系:(1)人是以精神活动为主导的生命现象,与物质运动的自在性质相比,人的精神活动具有自为特点;自在性质运动没有出现主客体关系,无须与价值、时间、空间相联系,体现出原生性、单一性;而自为性质活动生成了明确的主客体关系,主体的存在,使客体成为被认识、判断、评价的对象,后者因此具有时间、空间和价值的区别,体现出派生性、复杂性。(2)人虽然以精神活动为主导,却寓于物质载体之上;人的肉体存在既决定精神活动性质和方式,又成为其反映对象。这导致两个结论:一是人的肉体存在从根本上受物质运动规律支配,精神活动只能反映其出生、成长、衰老、死亡过程;二是人的肉体存在具有个体差别,导致精神活动在内容、能力或特点上不同。这意味着,社会也是自然界,人们同为主体,又互为客体。(3)人的精神活动虽受制于肉体存在,但也受既存精神形态的影响。精神活动能力依靠学习。与肉体存在的先天差异相比,人们精神存在的先天条件差异更大,两种条件对主体而言都具有偶然性。
这样一来,精神和意识就是特定物质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和特定存在所表现出来的意识,属于明确了规定性的物质和存在,或者说,具备了主体属性的物质和存在。凡精神就是物质,而且是取得了规定性的物质,即特定的物质。因此,当我们说精神决定物质的时候,不过是说物质决定物质,是肯定一种物质之间的关系。精神能力越强支配的物质就越多,人类生命存在方式就越优越。精神能力不断增强是人类历史发展趋势。
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认为,“从规律支配着进化产物必然经历的各个阶段,因而能够据以预测未来的发展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生物进化还是文化进化,都不承认有什么‘进化规律’或‘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规律’”。导致后者失误的原因是混淆了个体发生过程和种系发生过程:“个体发生肯定只同事先决定的个体发展有关,它是由胚胎细胞中染色体固有的机制决定的。相反,与进化有关的种系发生,却是同种群或类型的进化史有关。”在这个领域,人们所能做的只能限于“模式预测或原理预测”[8](P24)。哈耶克批判社会主义的计划性及其背后的规律性。他认为,人类不可能运用理性方式掌握不同个体生命活动的信息,这种生命活动的走势具有随机特点,因而无规律可言;人类只能遵循一条自然渐进的发展道路,以财产分立为基础,形成所谓“扩展秩序”。
哈耶克提出,文化进化机制不是达尔文主义的机制,他引用朱利安·赫胥黎的话:文化进化是“一个和生物进化极为不同的过程,它有自己的规律、机制和模式,不能单纯从生物学基础上加以解释”[8](P23)。双方的主要区别是:一是生物进化论现在已排除了后天获得特征的遗传,但文化进化却建立在这种遗传上;二是文化进化不仅通过生理上的“双亲”,而且通过无数个“祖先”,从而加快了传播速度;三是文化进化主要是通过集体选择发挥作用,而生物进化于此则不明显。哈耶克强调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复杂,指出这一点一百多年前就已经被人们看到了[8](P170),断言人类所特有的文化进化不同于生物进化,并肯定不能依据人类个体生物规定性去推演人类群体发展的规律性。这些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没有构成排除人类发展存在客观规律的理由。现在看来,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原创形态对时代条件的依赖及后人误读引发了哈耶克的批判;另一方面,哈耶克的批判走向了极端,导致了自身的片面性。我们承认马克思主义原创形态没有完结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但不能同意根本不存在或永远无法认识这一规律。
人的自然性表现在生命活动上,就是人所必然具有的物质性个体化需要。人的文化性表现在生命活动上,是指所具有的精神性社会化需要。精神社会化是人们需要的前提,是物质需要个性化过程。所以,自然性发展体现在物质消费方面是个体化,体现在精神消费方面是社会化;而文化性发展体现在精神需要方面是社会化,体现在物质需要方面是个体化。文化性中的社会化恰恰是自然性中的个体化的表现形式。自然性和文化性的对立统一,构成了考察人类发展规律的基本线索。其中,文化性成为认识人类发展水平的条件,而社会性成为判断人类发展状况的依据。人类发展客观走势是:一方面,人们需要的内容越来越从物质形态向精神形态转移;另一方面,人们需要的形式越来越从个体领域向社会领域转移。从宏观上判断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问题,可以区别为以下四个层次:
(一)从根本上看——即从人类与自然界特定演化阶段相联系,属于被“许可”的生命现象而言,历史规律论具有相对意义,即“相对”于自然界这个特定阶段才存在。就此而言,它不过是人类运用理性方式把握有限生命的工具。个人之与社会和人类之与自然界,有着相似命运:二者都知道了自身是一种有限存在,都试图在有限中发现构成极限的边界。
(二)从总体上看——即从人类属于自然界,其发展始终是与自然界关系的发展而言,历史规律论具有必然性意义。人类生命活动本质上是生命延长和种群延续的人口生产过程,通过物质生产来完成。马克思曾说过,物质生产领域始终是必然性王国[9](P926)。历史规律实际上是对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客观性探索,具有必然性意义。
(三)从具体上看——即从人类依靠理性从事生命活动,理性体现出自由自觉特点而言,历史规律论具有趋势性意义。在现实中,人及其时空环境各不相同;这种差别势必对人们生命活动产生重要影响。但是,在历史趋势中人们却可以发现规律——即在发展与自然界关系中取得更多生命自由——存在,它超越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也超越意识形态的自以为是,不动声色地展现着自己。
(四)从个体上看——即从人类以个体方式存在,个体本质体现出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言,历史规律论具有选择性意义。社会关系作为利益共同体是通过价值目标形成的。而价值目标是由社会基本需要决定的。人们拥有社会关系不同,对社会价值目标的认知就不同。这里充满了偶然性。
历史规律论的相对性、必然性、趋势性、选择性,前一是相对性;后三是绝对性。绝对性以相对性存在为前提,是相对性意义的绝对性,即相对性是绝对的,而绝对性是相对的。绝对性判断把自然界提供的宜人环境设定为静止状态,在此前提下思考人类历史发展及其客观规律性问题。
学界曾有系统论、概率论、因果论解释人类历史规律的提法,并认为都属于决定论的形式[10]。这一观点很有见地,但没有解决三者统一问题;同时,也没有从根本上判断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相对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解释力。有学者主张把决定论推给理性领域,把非决定论推给实践领域,虽有新意,但没有明确建立两个领域之间的联系,并不能服众:如果理性不能准确表达实践的要求,理性又有何用?[11]另有学者主张清算历史决定论的“失误”。这一观点应该说有一定道理,只是这个话题可以在更大语义范围内展开,并因这种展开而超越仅仅认为历史决定论“失误”的判断[12]。
历史规律可以一般解释为因果必然性。人类追求历史规律就是试图把握生命活动的客观性,即在原因和结果之间建立一致联系,这样才能对生命活动的内容、方式做出最有利于自身的选择。但是,无论原因还是结果,都包含不同层次。前述从主体角度所做的总体——具体——个体区分,是对一般因果必然性的展开。其中,对单一要素间因果关系的考察,是从个体或个别方面认识规律性,可称为单一要素间静态关系所体现的因果必然性,简称因果必然性;对多元要素间因果关系的考察,是从具体或群体方面认识规律性,可称为多元要素间动态关系所体现的趋势必然性,简称趋势必然性;对复杂要素间因果关系的综合考察,是从总体或整体方面认识规律性,可称之为复杂要素间互动关系所体现的系统必然性,简称系统必然性。
就因果必然性而言,需要首先假设相关要素结构是稳定的,然后假设其中所有要素均呈静态存在。这个意义的必然性,往往被应用于特定时期或具体事物发展状况的判断。就趋势必然性而言,需要首先假定系统之间基本关系没有出现变化,然后要把握众多要素互动中共性内容。这种必然性考察了众多因果必然性内容,对人们发展战略选择具有重要价值。就系统必然性而言,需要立足于人类与整个物质世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对人类历史地位乃至个体生命意义形成基本价值判断。这种必然性运用根本价值衡量现实,有助于实现理想与现实的统一。
不难看出,因果必然性——趋势必然性——系统必然性因所涉及要素范围不同,所能解释的对象也会不同。人类命运归根结底取决于系统必然性。系统必然性表现在:人类生命系统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这种演化仍在继续;在自然界许可人类存在时期,人类由于天赋的大脑组织和社会性,将不断通过智力发展增强整体能力,运用所把握的客观规律对自然界施加越来越大的影响,从而使生命存在得到持续优化——个体生命时间延长,存在方式趋于自由。马克思的三种社会形态理论就是对此的判断。该理论认为:随着能力增强,人类关系将呈现人的依赖性、人的独立性、人的自由个性等不同形态[13]。但是,这种进程不能完全排除偶然性的发生:人类智力尚不能发觉的自然界条件的突变;人类自身理性失误所导致的巨大灾变。
三种必然性都是人们对包括自身在内的自然界考察的结果,归根结底是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目标服务;它们各有解释空间,不能彼此替代,成为人们解决不同方面实践难题的依据;所呈现的递进关系彼此互补,从总体上构成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描述。从抽象意义上说,能够形成独立价值的社会主体只有个体、群体、整体三种层次。其中,群体是弹性概念,家庭—家族—集团—阶级—民族—联盟都可以视为群体。这种划分所形成的价值层次肯定是复杂的,它们之间的互相作用也充满随机性。
社会主义瞄准的是人类整体趋势,致力的是个人自由,但却只能以群体发展为存在形式。换句话说,理论家往往从两端去描绘关于理想社会状态:一是个人方向,二是人类趋势;但实际上人们生存状态更多地受到各种群体的影响,而关于群体的判断都是对整体或个体状态的某种近似表达。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承载的历史使命
关于社会运动规律与物质运动规律趋异性的研究,证明了历史发展动力体现在人类劳动能力的不断发展上,并且,劳动能力经历着从体力为主向脑力为主的转变过程。从宏观上判断:落后国家之所以率先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是因为相关民族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焦点,更为迫切地需要劳动力的解放;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客观上成为她们解决这一难题的最优选择。而这些民族最终采用市场体制来建设社会主义,主要是因为现代市场远非马克思时代可比,已经成为人类发展个体劳动能力的基本途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市场的选择说明了市场方式的合规律性;后者体现在向马克思所描述的“每个人自由发展”目标的趋近。在人类发展现阶段,人的自由发展经由市场正在变成目标,虽然它不能彻底实现,却并不影响它成为一种客观趋势。
中国改革所呈现的市场经济方式,需要面对两个基本问题:首先是每个人的自由问题,其次是生态危机问题。前者证明市场方式的规律价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长期坚持的发展体制;后者证明资本主义对其运用的局限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予以克服的弊端。
人的自由实际上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把自由作为个体能力最大化的表现形式。马克思对此有过表述,即把以能力本身为目的的发展看作是自由王国的实现。这体现为人类在自然界许可前提下发展的规律性。二是把自由状态作为平等彻底化的表现形式。人类永远不能完全实现个体的无差别,因为这种差别在许多方面取决于先天的因素,是很难完全掌控的,也是不应该掌控的。那么,以此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其平等原则显然不应仅仅是相关规则的设立,而是尽可能扩大的个人自由,彻底的平等就是充分的自由。
相比之下,生态问题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和生态社会主义那里已有比较充分的议论,主要是从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运用方面寻找危机根源,即从人类能够获取自然资源总量的有限性与人们资源分配不均所导致的攫取自然界资源动力的无限性之间矛盾上去解读。而且,这种竞争模式已经激起越来越激烈的民族矛盾。事实上,先进国家迫使全人类为其发展付出环境代价。这个问题的难点是如何准确地表达生态危机与民族斗争之间的关系。因为,后者的发生显然有着更为复杂的原因,例如亨廷顿所谓的“文明的冲突”。
实际上,文明冲突不单纯体现在价值观层面,也有利益问题,甚至更为重要的是利益。落后民族不放弃自己的文化模式,是因为它承载着许多既得利益,例如特定价值观所形成的社会凝聚力,特定管理方式所形成的社会稳定成本,社会结构方式所形成的利益层级原则。一旦这些发生根本改变,就将引起社会秩序的紊乱。所以,人们常常看到的是,被外人说成不堪忍受的某种社会制度文化,在其国内往往能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从另一方面说,强势民族推行自己的文化,是因为这种文化骨子里主张竞争;而弱势民族一旦卷入这种力量悬殊的竞争,一开始就将处在不利地位。虽然,从历史的长远来看,弱势民族将因此被推动发展并提高实力,但这往往需要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付出巨大代价。这应该是许多民族“拒绝”先进文化“帮助”的根本原因。渐进方式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在先进榜样的诱惑下,落后民族如何把握自己成为一道难题。凡是不能很好解答者均付出惨重代价。中国改革已经走上的这条道路,要害是选择了市场方式。中国人要继续取得快速发展,必须知道市场方式的历史地位是什么。简言之,一方面,现在乃至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它仍能够发挥推动人类进步的作用,中国改革即便再过30年,也不宜轻言放弃市场发展方式;另一方面,由于人类在解决生存问题的长足进步,特别是生态危机的警示,市场方式正在也必然会出现新的变化。这种变化取决于其内在矛盾的推动,与新的时代条件联系在一起。
中国改革追求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所启动的传统文化资源,将在一定程度上改造市场体制的资本主义模式。新的模式将保留市场的基本运作机制,但将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改造,使其最终将形成与资本主义市场不同的社会结果。社会主义将由此出发逐步实现理想社会目标。而人类将看到一种与资本主义不同的发展模式,它更有效率、更公平,也更优越、更具吸引力。
这种逻辑分析虽然离眼前的现实还有一段距离,但它所展示的可能性是可以信任的。现实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模式下实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肯定以此作为起点,其确立需要经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对接。第二,实现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的改造。科学发展观是使市场经济逐步体现出社会主义的目的。从逻辑上说,首先,需要确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社会主义价值的目标;其次,应该是逐步建构体现该目标的一系列完整的制度模式。这个阶段的完成意味着中国改革的成功。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针对了市场机制所衍生的贫富分化、人与自然界关系紧张等一系列矛盾,表达了对现有发展方式的调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仍然是发展。这意味着,科学发展观只能在坚持市场原则的前提下去解决发展问题,否则,社会主义将因长期落后于资本主义而失去存在的合理性。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落后同样不是社会主义。作为优越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只能比资本主义更富裕、更先进,否则就没有理由出现,也没有理由替代资本主义。所谓坚持改革,就是坚持以市场方式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那种认为既可以放弃市场经济又可以坚持改革的观点,是站不住的,客观上只能导致改革的倒退。
但与此同时,也不能认为市场经济就只有资本主义一种方式,社会主义只能短期借用它达到阶段性发展的目的然后一弃了之。这种观点实际上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命题,不认为它能真正出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前提下的自由竞争,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作用,形成优胜劣汰结果。社会主义选择市场经济同样是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开始,而目前的科学发展观则进一步解决从侧重“一部分人”利益到实现“全体人”利益的问题。其中,“以人为本”原则显然是针对全体人的,而“全面协调”原则强调的是全体人利益的横向展开,“可持续”原则强调的是全体人利益的纵向展开。
科学发展观改造原生态市场经济具有成功的逻辑可能性,首先,市场经济是人类形成的发展与自然界关系的方式属于最先进的生产方式,但肯定不是最后的生产方式。其次,市场经济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逐渐展现了其二重性特征:其一,它的运行前提需要法制和道德二元要素;其二,它的运行机制需要市场自发调控和国家自觉调控双重作用;其三,它的运行结果呈现优胜劣汰和促劣变优两种趋势。事实上,资本主义对市场经济的运用侧重于它们的前者,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能够实现对它们双方的兼顾。社会主义在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基础作用的同时,将自觉运用国家宏观调控推动市场体现自身发展目标;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将促劣变优视为重要的途径,因此,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自觉控制贫富差距,加大促劣变优的力度。
科学发展观对原生态市场机制的修正,所表现的具体环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主体方面判断,可以指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得到完整的、分层次的、分阶段的体现,其中包括不同能力、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劳动者利益被兼顾。从客体方面判断,可以指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完整体现,其中包括工资待遇、交通通讯、环境条件等得到渐次发展并归于同等的发展。双方的共同进展,将营造出共享改革成果的局面,使全面小康社会成为现实,而其战略目标将是向共同富裕发展。这意味着,推行科学发展观的中国改革,将全面展现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一个不能回避的难题是:上述路线图的关键是加大了计划安排的分量,强化了政治权力的责任。而随着权力掌握了更多的资源,其自身净化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化解这道难题,须直面诸多复杂要素,中国共产党人不仅需要学习西方文化中的法治精神,还要学会发掘中华文化中的德治传统,二者的有机结合所构成的运行系统,将为人类奉献一种创新的政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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