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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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社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形态,处于什么样的历史地位?我国理论界,以往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是同一社会形态,是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本文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区别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独立的社会形态。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为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有助于防止和克服“左”的错误。

关键词社会主义社会 共产主义社会 社会形态

历史唯物主义是揭示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及其实现条件的科学。研究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阐述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要借助一系列范畴和概念。其中,社会形态是一个基本的理论范畴。然而,我国理论界对社会形态这一范畴的研究却较少。至于在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社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形态,处于什么样的历史地位这样重大的基本理论问题,更是不敢突破传统观点。

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等等,都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丰富和发展。但是,这些新的理论观点是在没有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的情况下提出来的。所以,从总体上看却缺乏理论基础,传统理论与现实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虽然有人曾提出过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的观点,但却被认为“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认识的。”〔1〕而未能展开讨论。近年来, 虽然不断有人论证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但仍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未能形成人们的共识。今天,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下,进一步对这一重大理论问题的讨论,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可以使我们更深刻、更全面、更系统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更自觉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占统治地位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是同一社会形态,是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共产主义是高级阶段。这种观点直接来源于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把“经过革命转变时期”而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有时称为社会主义,有时称为共产主义。在他们那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名称是通用的。那末,我们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确实不符合马克思本人的认识,但这个观点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而且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为了证明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首先必须搞清马克思等革命导师赋予社会形态这一范畴的含义。我国理论界虽然对社会形态这一范畴的研究比对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研究较少,但赵家祥同志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简论》中对革命导师关于社会形态的论述作了较为详细的考证,并给社会形态下了一个定义:“社会形态是由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全部社会要素组成的统一的完整的社会体系,是按照本身特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发展着的活的社会机体。”只有把社会形态看成是所有社会要素构成的完整的社会机体,才能全面认识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形态的特点,把握其本质,揭示社会演进的客观规律。马克思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2〕在马克思看来, 社会形态和自然界一样,是运动、发展和变化的。任何社会都有其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一个社会形态由于自身的矛盾,必然被另一个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代替。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按其自然历史过程,一般都应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列宁说:“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3〕

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具体事物都具有自己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某一事物之所以存在,并区别于他事物,就是由于它具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正是在所有社会要素的对比中看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存在着质的区别。

那么,马克思为什么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看作同一社会形态的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呢?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为批判“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公平分配”和“平等的权利”这些拉萨尔的教条,论述未来社会消费品分配问题时,谈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及其特点。在马克思看来,这两个阶段在许多方面都是相同的,如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建立了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在全社会实行有计划的生产和分配,排除了商品货币关系,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只是在消费品分配方面,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存在着严格的区别。在高级阶段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而在第一阶段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在高级阶段,国家已经消亡,在第一阶段,国家正在消亡。由此可见,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同高级阶段是很接近的历史阶段。由于马克思没有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并且是在批判拉萨尔的谬论时涉及到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所以,马克思只讲了当时所能确定的东西,并不是专门研究未来社会阶段的划分和细节的描述。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这篇著作中,虽然没有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确立起来,但他已经清楚地看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存在着明显差别,并且直接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叫作社会主义,把高级阶段叫作共产主义。他说:“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在科学上的差别是很明显的,马克思把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末,‘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4〕同时,列宁又进一步发挥了马克思的思想, 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列宁虽然没把社会主义社会作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确定下来,但他确立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概念,并指出它们之间的明显差别,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贡献。现在我们应该注意到,列宁指出的明显差别,实际上是质的差别。

看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存在着质的差别,应归功于解放思想的方针和伟大的社会主义实践。理论来源于实践,并受实践的检验。社会主义实践为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提供了深厚的基础。社会主义革命没有像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首先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而是在生产力落后的东方大国取得了胜利,为此,理论与实践发生了极大的矛盾。这就要求马克思主义者应根据新的实践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列宁的一国和数国首先胜利论、毛泽东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和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无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本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他们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而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研究新的问题,作出新结论,从而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胜利。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5〕具体表现是在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三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一直对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进行教条式的理解,并以此来规范社会主义实践,认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高度的计划经济和直接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把发展市场经济等同于发展资本主义;在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情况下,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这充分说明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

经过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使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把全党全国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而艰巨的任务。从此,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展开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改革开放的实践不断提出新的认识课题,而实践又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理论是我们党在改革实践基础上认识的丰硕成果。这些理论观点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丰富和发展,而且更能启发我们深入地思考一些问题。

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为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现在,根据邓小平同志揭示的社会主义本质, 通过所有社会要素的对比,对过去不完全清醒的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今天就可以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共产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区别和联系,从而为把社会主义社会从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中剥离出来找到了根据。第一,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不是同一社会形态,因为它们之间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生产力发展水平虽然不直接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但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演变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正如马克思讲的:“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7〕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达到“社会生产力极其发达, 社会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的程度。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许多差别的基本依据。第二,在经济关系方面,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所以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实行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排除了商品货币关系。“那种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况已经消灭,劳动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国家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而消亡。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不仅没有高度发展,而且还呈现多层次和不平衡的状况,因此不可能建立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只能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由于社会主义社会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况没有消失,劳动仍然是谋生手段。由于存在地区、部分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别,所以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还必须采取商品货币的形式,通过市场机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分配方面,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现在看来,这些经济关系方面的特征不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中、高级阶段也将会继续存在,只不过有些方面增强些,有些方面减弱些罢了。第三,在上层建筑方面,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象共产主义社会那样做到人人都得到全面发展,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极大提高,人人都能习惯地遵守各项公共生活准则;阶级斗争虽然不是社会上的主要矛盾,但有时还会激化;虽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占了统治地位,但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还在向社会散发着毒气;国家不仅没有消亡,在某些方面还要加强。社会主义社会不仅可以代替资本主义,而且可以与资本主义社会并存。共产主义社会是不能与资本主义社会并存的。因为“共产主义不可能在单独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里实现。只有在整个地球上消灭了剥削制度使全人类都得到解放,共产主义才能最终实现。〔8〕邓小平同志揭示的 社会主义本质,不仅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同时也更概括地讲清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区别与联系,讲清了“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讲清了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联系。“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条件的。只有在发展生产力的情况下,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虽然社会主义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但他们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解放生产力”又讲清了它们之间的差别。因为共产主义社会是最和谐美好的社会,只有发展生产力而无解放生产力的问题,而社会主义社会不仅存在着旧社会的痕迹,而且还存在着非社会主义的成分和因素,存在着某些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需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至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又把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和一切私有制社会作了区别。

从方法论上讲,我们也不能够拘泥于马克思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而作出的某些个别结论。马克思主义是一新的世界观。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条,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特征的描述,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但由于马克思没有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所以,他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思想和理论,不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而是一种原则上的推论和预测。“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就是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去考察现代资本主义。自然,他也就要运用这个理论去考察资本主义即将崩溃的问题,去考察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发展问题”。〔9〕但是“马克思并没有陷入空想,关于这个未来,他只是较详细地确定了现在所能确定的东西,即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之间的差别”。〔10〕对未来社会的轮廓只是作了一些粗线条的勾画。恩格斯说:“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11〕列宁说:“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12〕所以马克思所阐述的未来社会的一般原理只是为我们指明了总的方向和总的原则。我们不能要求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现成的答案,也不应当把他们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粗线条的勾画当作现成的答案。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我们应当采取继承、发掘、发挥和发展的态度,掌握其精神实质,学习他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而不应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

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一,从理论上说,它有助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按照传统观点,我国当前正处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属于共产主义范畴。这种观点是脱离实际的,与当前提出的一系列理论观点相矛盾。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把社会主义社会从共产主义社会范围内剥离开来,有助于弄清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联系、本质区别,不仅可以进一步证明当前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性,而且为驳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趋同论和纠正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混同论提供了有力武器。第二,在实践上,承认社会主义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有助于防止和克服“左”的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3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屡犯“左”的错误,并且“左”的东西根深蒂固。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是过渡性的社会,看成是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于是认为共产主义对于我们不是遥远将来的事情。因此,人们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结果犯了超越阶段的错误。只有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才能制定出相应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地、踏踏实实地完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任务。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这并不是说我们在社会主义就踏步不前,或者忘记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而是更能让每一个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认清自己任重道远,社会主义建设的每一项成功,都是向共产主义迈出的实际而具体的一步。

注释:

〔1〕赵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第36页,中央党校出版社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

〔3〕《列宁全集》第1卷,第120页

〔4〕〔9〕〔10〕〔12〕《列宁选集》第3卷,第255页,第243 页,第249页,第26页

〔5〕〔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页、第373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

〔8〕《马克思主义原理》第332页,高等教育出版社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6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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