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招投标法的完善,我国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目前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还不尽完善,就我国的招投标市场而言主要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本文主要就这些方法分析其中的利弊,同时探讨一些可行的改进和优化。希望本文能够对相关的行业和公司有所帮助。
关键词:招标;投标;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利弊
评标过程是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其结果对招标方、投标方、项目本身等都有重大的影响,如何在评标阶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客观是评标的重要课题。同时,在评标过程中也需要做到全面,这样也是公正推荐和确定中标方的前提,其中,确定合理科学的评标方法是评标过程的关键。自从我国的招投标法实施以来,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已经逐步纳入了法制轨道,在经济活动中,招投标活动日益重要。鉴于评标法的重要性,选择利用好合理科学的评标法也是保护国家、企业、投标人的利益,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这也是本文的关注内容。
一、常见的两种评标方法之利弊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工程项目的评标方法主要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评标方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之利弊分析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保证投标方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前提下,对满足招标文件执行要求的投标方按照招标相关文件规定的评标价调整方法,将投标报价及相关商务部分的偏差作相应的价格调整和审核,将价格以外的有关因素折换成货币或者进行相应的加权计算,从而确定最低的评标价和投标方。在评审的时候需要保证投标的价格不会低于成本价。该方法主要可以大幅降低一些常见的工程项目,同时由于评标的办法操作较为简单,对防腐倡廉也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就实践而言,该方法还是有一定的问题。
首先,由于前期对投标方的审核不严格,对投标方的信誉重视程度不足,同时很多的投标方并没有严格的现代企业制度,难以承担亏损,这样就容易导致很多的项目低价中标,最终高价索赔的现象,不利于项目的完工。其次,目前很多的投标方并没有足够的实力,这些企业在文件设计和图纸的完备性、招标文件的全面性、工程量的准确性等方面有足够的经验,但是在具体的现场施工、业主沟通、监理等方面的管理能力还是不足,这样就造成了很多项目最终质量不高。再次,由于很多时候招标方使用该方法更为注重“低价”,而非“经评审”,这样就导致了投标方为了获得中标而竞相压价,这样造成了整个行业处于低价竞争中。最后,很多的招标方也并非专业人士,对一些关键的工程环节和质量差距了解不够深刻,因此导致很多的招标方也无法准确掌握自己工程的标准,最终导致方法使用出错。
(二)综合评估法之利弊分析
综合评估法是采取权重的因素,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子要求设定不同的分值权重,这样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最终根据这套系统计算出来的得分进行高低排序,分数最高的投标方当选中标人。综合评估法在考虑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优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较大的优势。首先,它考虑到了工程的价格、质量、工期、投标方财务状况和风险、投标方信誉、服务、施工组织等方面的因素,可以说它是兼顾了价格的因素,满足了招标的最初目的,同时也会考虑到被评估单位的综合实力,能够较好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次,该方法在设计的时候,招标方会根据具体的需要和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外界因素等,对一些因素的分值和权重进行修订,这样让这个方法的实用性更加强。同时,该方法也是使用定量的方法,方法比较公平。
但是,实际上这种方法也会出现一些问题。首先,由于评分标准都是由主观进行确定,这样就不可避免导致一些评分标准的项目不尽科学。在评审的时候,主观因素的影响也较大,这样不可避免会出现不公正的评标,也容易出现一些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其次,由于需要对投标方进行评判,这需要进行相关的资料收集,一旦评标的时间过短,评标专家就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投标方的文件。
二、在以上两种方法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改进
可以说,招标的项目需要能够在合适的价格内,并保证可以按时保质完成,这就取决于投标方的能力和意愿,需要招标方在选择的时候能够综合考虑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职业道德,评标方法对于选择好投标方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合理选择好评标方法,提升评标方法的适用性
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首先要选择好评估方法,在结合自身项目特点的同时,招标方还需要结合科学性、公平性和合法性等三个原则,这样才能避免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首先,科学性是指评标的方法中所有的评价指标需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意义,所选择的指标要能够反映出企业的管理、技术等水平。其次,评标的方法中评标指标不可以偏向特定的某部分人,一旦选择招标方式就应该做到一视同仁,不应该包含行业、所有制、地域和行业的歧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最后,每个招标程序都需要遵守的原则,它贯穿于招标程序的每一步,它主要是指评标定标的方法中指标的设定、评审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法规的学习,不要违反国家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同时要遵守相关的招标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同时,在项目评标方法的选择上还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选择。对一些工程项目的技术和性能进行分析后,当项目的技术和性能并没有特殊的要求,并且工程的管理水平还比较高、图纸设计足够深入、招标文件足够详细、投标单位也可以独立定价的时候,这时候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反之,当工程的规模较大、工程的技术也比较复杂、图纸也不够完善、招标中一些条款也没有清晰的时候,综合评估法不失为较为不错的选择。
(二)优化评标方法,提升评标方法的实用性
经评审的最低标法和综合评估法各有优势,招标方需要将它们进行合并以优化相应的评标方法。就具体的应用中,如果可以将二者进行结合将会有效地提升评标方法的实用性。
首先,在资格预审的时候,简化审查的标准,对一些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即可以获得资格预审的通过。其次,对投标方的报价进行分析,这个是分析的基础。招标方要事前了解到行业的信息、物资的价格、人力的价格、其他费用和成本等,从而得出合理的价格,以该价格为基准,剔除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报价,再以报价范围中的最低价作为基础,凡是在合理的范围内的报价都可以纳入下一阶段审核的对象中。最后,分析以上通过的报价,对投标人的设计能力、财务能力、业绩和社会形象、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的分析和打分,并处于一定权重的考虑,最终最高分可以获得相应的标的。如果两个投标人的分数相同,则以报价最低的投标方作为中标人。这样的方法值得招标方进行使用。
(三)改善相关的配套建设,提升评标方法使用的有效性
任何的一种方法使用都是靠人的操作,因此要提升评标方法的有效性,需要改善相应的配套建设。首先,要完善相应的评标专家库。通过多次的融合和考核,招标方可以选择一些优秀、业务能力强、道德素质高、稳定性强的专家,将这些专家的数据计入自己的专家库,从而提升招标活动中专家选择的正确性。其次,招标方要完善自身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招投标监督体系。招标方要联合协会、中介机构等加强对招标程序、投标主体等的监督,并不断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整顿。再次,招标方要减少主观因素对招标过程的影响,主观因素在评分中占比不应该超过30%,同时,如果某一个专家在某个指标的打分上和平均值相差超过了20%,则可以要求该评委再次校验指标的分值,并出示相应的给分理由和纸质版说明等。
三、借鉴国外的评标方法,选择性地改进项目评估方法
招投标活动在国外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了100多年的经验,其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也较为健全,市场较为规范,目前这些国家的主要评标方法主要是两种:最低价格原则和最佳价值原则。借鉴吸收他们方法的优点可以不断优化我国的评标方法。
目前国际上的招标管理实行的是“供应商评审制度”,这是由一些国家和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供应商选择、职业资格、经济能力、财务风险控制、技术和知识能力等方面的评定程序和标准,以此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从而编制供应商合格名册。在招标的时候,只有入围该名册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投标,因此这些国家在项目的招标主要是采用最低价格方法。反观我国的评标方法,我国如果选择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就应该完善好相应的供应商选择系统,集合一些合格的供应商,通过建立和优化合格的供应商名册来约束供应商的行为,通过长期的博弈增加供应商违约的成本。这样才能够很好地完成相应的评标。
同时,美国国家公路管理机构采用的成本-工期综合评价方法也是值得我国进行参考借鉴的。由于一些公共项目的延期容易对民众造成较大的影响,美国国家公路管理机构在招标的时候就着重加强对成本及工期的考虑。其具体的改进在于将工期对价化,以一个合适的单价乘以投标方提出的工期,同时将投标人提出的预算价和工期对价加总计算,选择综合值较低的投标方为合格的中标方。这种方法在实践中表明可以有效地缩短工期,同时也让投标方重新思考其对工期的控制能力。在实践中,招标方可以选择性地将自己的项目特点和主要的考虑风险点单独作为指标和预算价进行加总计算,从而选择合适的投标方。但是这种指标的设置需要专家和代理机构进行调研后确定,并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指标数值的对价。这种方法的应用需要长期、多种项目的经验积累。
当然,随着数学和计算机的应用,价值工程、神经网络模拟法、模糊综合判断法等都已经得到了相关的研究,但是由于其离应用还有较长的距离,国内外也没有相应的成功案例,本文也不进行展开。
结束语
本文以招标为主要的探讨对象,随着招投标的流行,评标方法也得到了日益的重视,本文主要是对其中两个主要的方法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集中探讨了如何选择并优化相应的招标方法。希望能够对相关的单位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王娟娟.电力市场辅助服务招标的全局寻优方法大连交通大学学报,2016.23
[2] 赵桂梅.关于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的浅析山西建筑2017.23
[3] 朱建勋,齐国泉.评标方法的适用选择与有效监督建设监理2015.2
论文作者:吴武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8
标签:评标论文; 方法论文; 招投标论文; 项目论文; 最低论文; 工期论文; 价格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