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 信息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及核算方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息产业论文,指标体系论文,核算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本课题的背景、意义和目的
当前发展信息技术,开发信息产业,实现经济信息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治、经济、科技、军事乃至综合国力较量的焦点。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世界范围的信息战已经大规模展开,可以说,谁占据信息化的制高点,谁就掌握了未来发展的主动权,信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近几年来,世界各发达国家、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提出了各自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行动计划,这必将直接推动以信息产业、信息技术、信息基础设施为标志的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全球信息化的进程。
我国的信息产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尤其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目标后,已经把加强信息化摆上了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1993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开始着手对全国跨地区、跨部门的经济信息化系统工程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至今,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包括已经实施建设“三金”(金桥、金关、金卡)和金税等信息化组成的“中国国家信息化基础结构”(CNII)已起步,有些项目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上海早在七十年代就开始推广计算机应用,在八十年代广泛开展。上海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在1994年明确提出了建设上海信息港的目标,积极而有计划地建立和发展大型城市信息系统和一批专业信息库,市各大系统、部门及区、县相继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同时,通过计算机应用开发,也培养了一批素质较高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技术队伍和各类应用人才。“八五”时期以来,上海社会和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加快建立和发展,都为上海信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了较为充分的市场。
“九五”期间是本世纪最后的五年,是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信息产业发展和应用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上海要建成“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上海在我国和世界经济发展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也可以说,信息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上海未来发展的全局。可以断定,没有领先的信息产业,就不可能确立上海“龙头、中心”的地位。同时,建立“一个龙头和三个中心”的战略任务也为上海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上海信息港建设已于1995年正式启动。信息港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骨干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建设三个方面,因此,首先必须处理好建设和管理的关系,以保证上海信息港系统的协调性和安全性;只有搞好管理,才能保证上海信息港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信息港功能的正常发挥。
为了信息产业本身发展和规划需要,以及对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配合上海信息港建设的管理工作,当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间比较的较为系统的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方法,成为目前我国统计制度方法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这项课题在国内目前还基本处于空白状况,尤其是有关信息产业的统计指标界定的范围及核算方法等,尽管国内少数地区有关部门对此正在进行研讨,但是至今都没有统一认识。因此,需要我们抓紧着手研究,不断探索,使有关信息产业的统计工作跟上信息产业建设的发展,使信息产业的统计能够在上海信息港建设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
二、关于信息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基本设计思路
1、设计的指导思想
要研究和设计出一套有关信息产业的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我们首先依据信息产业统计在信息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前提。如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必须建立统计一样,信息产业的产生、培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准确、有效地建立这一产业的统计,以便系统地采集信息产业的生产、流通、销售服务各个领域的信息,同时可以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咨询建议和对策建议,并对其实行全面、系统的定量检查、监测和预警,以促使信息产业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信息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的总体设计思路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正确反映信息产业的现状,内部的结构和发展状况,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便于国内、国际间资料的对比,并具有资料搜集容易,操作方便的特点,能够为国家对信息产业宏观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经济管理以及科研、新闻宣传等提供统计信息及咨询服务。
2、信息产业的界定
关于信息产业所辖行业范围的界定,从传统的概念来讲,信息产业被列入第三产业中,尤其是当前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高度信息化的国家和地区,信息产业已经成为第三产业的精粹与核心。信息与金融、保险一起构成第三产业的支柱。按现行国家行业分类标准来看,原国标中信息业也没有单独反映,但由于信息行业是当前发展最快最有前途的行业,在1994年修订扩充时,把列入第三产业的“咨询服务业”大类的内容改为“信息、咨询服务业”,(其内涵也仅限于广告业、社会调查业和信息咨询业等)。但是,从广义上讲,信息产业本身涉及的范围,通常是围绕信息源、信息处理和信息流通三个方面。据此,我们认为,通常被人们理解的信息产业,是指通过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和服务的产业,即信息产业是由信息设备制造、流通和信息服务业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其对经济发展的综合效应也必然涉及以上相关领域。因此,作为观察、分析和制订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依据,习惯上往往拓展了原有信息咨询服务业的统计范围,而将其内涵扩充为信息服务业本身及与其直接相关的信息设备制造业及其流通领域。因此,本课题研究的信息产业是沿用上述广义的界定。
当然,从发展的眼光看,信息产业是一个新兴而发展迅速的产业,内容广泛,边界也在不断扩大,我们在研究信息产业所界定的内容和划分的标准也将会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外延拓展。
3、信息产业统计应与国民经济核算相衔接
根据上述信息产业界定的原则,我们可看到,信息产业作为当今信息社会的先导产业,是现代产业发展中最活跃的力量,由于信息技术既是一般技术和高新技术结合、又是终端的个体化和传输网络化的结合,信息产业具有渗透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特点,并和其它产业存在既相互依存、又相对独立的关系,因此,信息产业统计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相衔接。由于信息产业统计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一部分,同时又是核算体系的延续,因此,反映信息产业生产经营成果的首要指标应该是信息产业增加值,同时也要包括相应的配套指标,如信息产业的总产出,中间消耗,从业人数,资金占用数等指标。
4、信息产业总量指标作为一组分析指标特殊设定
根据上述信息产业统计指标界定的原则,我们可以看到信息产业跨越多个产业部门,实际上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前提下,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任何社会生产活动无不包含信息要素,其生产经营成果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有关相应产业部门所包容。因此,为了全面反映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不打破现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对信息产业总量指标实行双重分组的办法,既除了计算第三产业中的信息咨询服务业的有关统计指标外,信息产业的总量指标还应该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不同行业中分离出来,以满足现行信息产业大行业规划的需要。因此,信息产业作为独立的一组分析指标,不能是现行各行业简单加总,否则会产生重复,引起统计口径的混乱。本课题初步设定,总量指标主要以“信息产业增加值”及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份额来反映。
5、 信息产业设计的统计指标体系能够及时反映信息产业的总量规模、结构和发展趋势
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从广义上讲,在信息产业所包含的信息设备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即所谓硬件和软件大结构中按国家行业分类的标准来看,涉及的大类行业主要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和流通、邮电通信业,信息咨询业和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以及其他一些相关交叉行业等大类行业、10余个中类行业以及20多个小类行业,因此,在当前大力扶植信息产业过程中,除了掌握信息产业总量指标外,反映信息产业内部结构变动也极为重要。例如我国当前在培育信息产业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硬轻软”的现象,即重设施建设、轻资源开发的倾向表现突出,也就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业发展迟缓,造成资源开发与硬件建设比例严重失衡。因此,目前在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基础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应该在设计指标体系起步时,充分考虑到至少能够粗线条地反映信息产业的结构变化状况,避免信息产业培育过程中,产生同外省市产业雷同趋向,真正能够对产业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信息、咨询作用。
6、按照“在地区”原则进行核算
按照增加值核算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现行规定的核算方法,信息产业的增加值必须按照“在地区”的原则核算。即在上海市所辖的地域范围内,不论其有关信息产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是中央所属、部队属、或外省市属,均应计入上海市的信息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内;同时,上海在国外、市外的有关信息产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不纳入本市信息产业增加值的范围内。
三、信息产业的行业分类
我们根据以上有关信息产业广义上的行业界定原则,同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有关行业的划分,分列出信息产业涉及的行业门类(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当今电子信息技术设备迅速发展,例如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中的VCD, 记录媒介的复制产品中的光盘等新技术的行业,其规模在不断扩大。但现有的国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又没有这些行业的分类,因此,在实际统计产值、产量时已经包括这些新技术的行业。今后,在某些行业逐步形成一定规模时,将可能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
四、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1、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1)科学性。为能科学分析信息产业的发展状况及其内在联系,将信息产业活动范围内的主要指标,以指标概念为基础,把统计指标按其属性之间的固定联系和依赖顺序排列和组合,构成一个层次清晰,比较科学、统一的统计指标体系。
(2)系统性。根据需求和现状, 把国民经济核算同行业统计有机结合起来,系统地反映信息产业活动的条件、活动、成果等,基本覆盖整个信息产业的活动,包括“投入”、“产出”、“存量”,既有价值量指标,又有实物量指标,体现信息产业作为一个广义上独立的产业部门的指标体系。
(3)统一性。根据统计、会计、业务核算有关统计指标, 按照统一方法进行统一核算,并为适应计算机处理、加工的需要,采用统一的编码和计量单位。
(4)灵活性。在信息产业的统计核算资料采集方法上, 可采用多种调查统计方法。首先是充分利用现有有关行业的全面调查统计资料,例如信息设备制造业的部分资料可从工业普查及工业定期统计报表中取得,通信业的资料从市通信办统计的资料搜集,软件业产值从市电子计算机产业办统计的资料取得等;对于其它有关资料也可充分发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的作用,特别是相关交叉行业的资料,可多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科学推算取得。总之,可根据需要和可行,灵活采用多种调查方法结合,从多角度核算,互相补充,相互验证,以便得到比较符合实际的核算资料。
(5)可操作性。 由于当前我国对信息产业统计核算的研究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因此,设计的统计指标不宜搞得十分复杂,尤其是信息服务业有关行业的统计基础还相当薄弱,有些与信息设备制造业相关交叉的行业统计资料一时难以搜集,需要通过大量的调研才能逐步取得。因此,目前在设计统计指标时,主要是从立足现状、少而精、可操作、易搜集的目的出发。
2、指标体系的框架设计
初步设计为五个部分:
(1)信息产业总量规模指标:
总产值(销售收入)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固定资产折旧
间接税净额
营业盈余
从业人员
期末固定资产原值
期末固定资产净值
(2)信息产业主要结构指标:
信息设备制造业增加值
其中:电子计算机制造业
电子及微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
光导纤维及终端设备制造业
其它设备(温控、声电等)
转换设备制造业
信息服务业增加值
其中:咨询服务业(含各类中介、市场调查咨询业)
广告业
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数据库服务业
邮电通信业
从业人员
其中:专职
兼职
其中:通过计算机考试能力人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3)信息产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指标:
微波通信设备
卫星应用产品
载波通信设备
光通信设备
移动通信设备
数据通信设备
交换机
电话单机
电报设备
传真机
广播发射设备
电视中心设备
电子计算机
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
(4)信息产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标:
中间消耗占总产出比重
利税占增加值比重
劳动生产率
劳均利税率
每百元资产创造的增加值
每百元资产创造的利税
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拉动率
(5)信息产业主要经济分析指标:
信息产业增长率
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
信息产业硬件与软件比例
电脑每万人拥有量
电话机百户居民家庭拥有量
有线电视百户居民家庭拥有量
附:上海信息港建设部分规划指标:
数据业务容量
信息港信息总量
国际交换容量
计算机联网用户
本文由市统计局《信息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及核算方法研究》课题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