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都市困境适应的人类学分析——来自甘肃的实证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类学论文,流动人口论文,甘肃论文,实证论文,大都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界对汉族流动人口比较关注,而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研究较少,对其都市隔离问题的研究就更为缺失。但是,与汉族人口流动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不仅仅是城乡流动的反映,还是跨民族交往的反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都市适应显得更加复杂。来到大都市以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面对城乡流动与跨民族交往的双重挑战。只有在知识技能、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民族心理、民族风俗、民族文化价值观等等方面不断调适,才能够完成城市化和现代化过程,否则,就无法适应都市现代生活与社会主流文化。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都市适应问题具有极为紧迫而深远的时代意义与现实意义。
本文试以甘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例进行研究。首先采用分区域配额抽样的方法,在甘肃选取500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其中:苏北蒙古族自治县50名,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东乡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150名,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50名,苏南裕固族自治县50名,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夏河县100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50名,天祝藏族自治县50名;男性316人 (63.2%),女性184人(36.8%);回族100人(20%),东乡族50人(10%),保安族45人(9%),撒拉族5人(1%),藏族143人(28.6%),蒙古族50人(10%),裕固族50人(10%),土族7人 (1.4%),哈萨克族50人(10%);不识字者40人(8%),小学及小学以下学历者205人(41%),初中学历者253人(50.6%),高中学历者2人(0.4%)。
本次田野调查制作《甘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都市适应性调查问卷》1份,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问卷500份,有效问卷500份,回收率为100%,有效率为100%。为了弥补问卷调查的局限性,又设计了《甘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访谈提纲》1份,对其中工作在兰州市安宁区、七里河区、城关区的50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做了个案访谈。调查问卷与访谈提纲都得到了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和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专家的修改,得到的数据用SPSS软件做了处理。借助这些调查数据和材料,本文拟对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都市适应性问题进行分析。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都市适应情况调查
(一)经济层面的适应
1.职业类别。农业部调查结果显示:汉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工业、餐饮业[1](104)。相比较而言,被调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所从事职业特点明显:(1)在民族特色产业就业者多,在工业和建筑业就业者少。500份调查问卷显示:有370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兰州、银川、乌鲁木齐、呼和浩特、西宁等大中城市中具有民族特色的肉食业、食品加工业和民族特色小产品销售业就业,占调查者总人数的74%。主要从事职业有:餐厅服务(44%)、民族特色食品经营(24%)、民族特色小产品销售(12%)等。主要原因是由于民族特色产业在西北大都市具有巨大的利润前景和市场空间,大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依靠独特的文化优势与民族身份优势在都市就业。(2)各民族有自己的特色职业。例如回族、东乡族主要集中在东乡手抓餐厅、牛肉面馆、河州包子馆、牛羊屠宰场等处,保安族的保安腰刀销售,藏族的藏药销售。(3)由于技能低特别是适应现代化社会生产要求的职业技能低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产业就业,与城市居民就业的“首属劳动力市场”相比,他们主要集中在“次级劳动力市场”,大多从事城市居民不愿意从事的非管理性与知识性的工作。
2.经济收入。被调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有以下几个特点:(1)收入差距呈现明显的“金子塔型”。具体说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收入最高,月收入在7 000元以上;个体经营者的经济收入次之,相对比较稳定并且有积累,例如开小清真餐厅或者销售民族特色食品者月收入可以达到1500元左右;处于第三个等级的打工者,以出卖体力为主,经济收入在300元至500元之间;最没有保障的是一些小商小贩,处于“金子塔”最底层。(2)平均收入不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月收入在300元至400元之间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118人(23.6%),月收入在400元至500元之间的有185人(37%),月收入在500元至600元之间的有92人(18.4%),月收入在600元至700元之间的67人(13.4%)。(3)性别之间有收入差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月收入在300元至400元之间的男性有20人(4%),女性有40人(8%);月收入在400元至500元之间的男性有104人 (20.8%),女性有101人(20.2%);月收入在500元至600元之间的男性有113人(22.6%),女性有22人(4.4%);月收入在600元至700元之间的男性有53人(10.6%),女性有14人(2.8%);月收入在700元至800元之间的男性有16人(3.2%),女性有7人(1.4%);月收入在800元至 900元之间的男性有7人(1.4%),女性没有。显然,女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收入比男性低。总体看,经济收入在300元至700元者居多,与城市居民月平均收入(兰州市2003年为每月700元)相比仍然较低。
3.求职途径。目前城市就业有三种社会网络通道:传统人际关系通道、行政权利通道和开放市场通道。访谈与调查显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很少通过都市用人单位经由县、乡政府在民族地区招工就业,也没有多少人通过都市电视、广告、报刊、职业介绍所就业,传统人际关系通道依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外出方式主要是人际关系通道。外出到大城市,依靠本地亲戚带出的有154人(30.8%),本地朋友和老乡带出的有225人(44.5%)。(2)来到都市以后找工作的途径也主要依靠“原始人际网络”。约有23%的人依靠亲戚、30%的人依靠朋友、28%的人依靠老乡找到工作。(3)78%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在来大都市之前就已经依靠关系网络找好了工作,族群认同、民族认同和地域认同感强烈,并且地域认同强于民族认同和宗教认同。因此可以判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大都市就业主要依靠的不是自己的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他们对于都市劳动力就业市场的适应性不强。
4.消费取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消费模式难以和大都市居民同步。调查结果显示,其主要消费取向是:“回家建房”(14%)、“结婚”(34%)、“购买衣物”(10%)、“购买农业生产用具” (12%)、“给子女缴纳学费”(20%)、“经商做买卖”(8%)等等。
(二)社会层面的适应
1.居住方式。调查显示,居住场所方面,除了极少数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者以外,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都市的住所都是临时性简陋住所。只有5%的流动人口单独居住,58%的人与同事共同租住房屋,30%的人住在就业单位的宿舍之中;居住条件普遍一般,其中75%的住所无通风设施,44%无自来水,42%无暖气,82%无厨房,98%无洗澡间,84%无卫生间;居住面积方面,14%的人在10平方米以下,76%的人在10平方米至20平方米之间,8.6%的人在20平方米至 30平方米之间。尽管居住场所各方面的配置和使用都无法与都市居民相提并论,但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经对此有了思想准备,并不觉得委屈,原因有:“只要能够吃饭、睡觉、放置东西就可以” (54%),“都市居民的住房条件也不理想,何况自己是外来打工者”(33%),“在居住方面大肆花钱没有必要”(10%)。同时,对于“想不想在大城市购买住房”的问题,60%的回答是愿意,但是同时表示无法实现,前三项原因依次是:“城市住房价格不断上涨,自己工资少且不涨”(93%),“受到户口限制,购买有困难”(74%),“即使购买了自己也得回农村”(73%)。
2.支持系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大都市就业之前,人际交往选择的是来源于世世代代熟悉的乡土社会的初级社会关系,他们选择同质群体的实质是选择信任、获得社会支持。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发生的亲密感觉……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2](10)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个人或者群体来到都市就业以后,面对陌生的都市社区和社会结构,只有逐步建立与都市社区和居民的信任,才能够融入都市主流社会。本次调查显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都市以后就开始寻找异质群体的社会关系,以图求得事业发展。但是这种依赖是有限的,因为当问到“你在城市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向谁求助”时,回答是“同学”的占12%,“老乡”的占35%,“朋友”的占26%;“同事”的占12%。另外,和汉族流动人口不同的是,由于宗教信仰的特殊性,有2%的人选择向都市宗教组织寻求帮助。这说明,他们难以得到都市社会支持,原来的关系网络依然属于首选,和都市整合度很小。
3.休闲娱乐。由于娱乐消费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体现城市生活质量的活动,因此可以用来分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于都市生活的适应度。调查显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闲暇时间的娱乐活动比较单一。由于以回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宗教信仰以伊斯兰教为主,39%的人以“做礼拜”为休闲放松的主要活动,另外还有“聊天”(24%)、“睡觉或休息”(14%)、“外出逛街”(6%)、“看电视”(2%)、“读书看报”(1%)等等。主要原因是:“宗教习俗决定自己必须做礼拜”(24%),“经济收入的限制与制约”(22%),“不应该盲目消费”(20%),“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没有时间与精力”(20%)。
4.社会交往。流动人口城市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不断重新构建社会关系网络的过程。为了能够在都市中学会生存、取得发展,流动人口就必须融入市民社会,与都市居民的关系有所改善,使自己被都市居民认同,最后成为其中一员。但是,流动人口来到都市之后,一般与都市居民的人际互动少,交际圈具有局限性、内倾性。访问与调查表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交往的对象依次是:老乡(36%)、朋友(22%)、同学(16%)、老板(12%)、亲戚(7%)、城市居民(4%)、族人(2%)和其他(1%)。与汉族流动人口密切交往的有47人(9.4%),与都市汉族居民密切交往的有12人 (2.4%)。本次调查也显示,由于社会地位差距的原因,少数民族信教流动人口和城市信教居民交往也极少。按照西方人类学“异质性”理论来分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于都市生活方式的内化状况以及城市不同群体之间行为的互相整合或者融合程度低。
(三)心理适应
1.“镜中边缘人”心理。“镜中边缘人”概念来源于美国社会学家库利的“镜中人”理论。该理论认为个人的自我认知、评价与定位产生于他人与社会对自己的反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镜中边缘人”心理就产生在与城市的互动过程之中。一方面,当问到“你来城市的原因”时,44%的人认为“经济收入会高于农村牧区”,16%的人认为“在农村牧区比较辛苦”,14%的人认为“农村牧区赚钱少”,还有的是“为了增长见识”(4%),“羡慕城市的生活与发达”(4%),“农村牧区没有活干” (14%),“出来玩”(2%),“找对象”(1%)等等。可以看出,大都市对于他们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不愿意轻易回归农村或者牧区。但是另外一方面,只有2%的人认为自己有在都市定居的能力,只是觉得难以融入都市经济社会与现代主流文化。“进城打工者”是身份与地位的结合,这个职业身份群体反映的是一种极为矛盾的现实心理。他们既不是传统的农村牧区人,也不是纯粹的都市人。在家乡人眼中,他们已经在城市里有了一块“天地”,但是在都市居民眼中,他们只是“匆匆过客”。他们在民族地区和都市中都找不到自己的社会位置,自我认同危机表现得特别明显。
2.“被剥夺”心理。首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如果想进城就业就必须办理各种证件,得额外缴纳一大笔相关费用,有较强的被剥夺感。其次,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调查访谈结果表明,13%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过类似遭遇,并且由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济权益极难受到法律保护。再次,都市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进城就学存在制度歧视。为了让孩子上学,父母不得不缴纳高额费用,包括赞助费、借读费等等。
3.“婚姻恋爱难”心理。调查中,流动人口进城比较显著的动机还有“向往城市的生活方式”、“为了个人的发展”、“解决个人问题”等。对于那些年纪较轻、外貌条件较好、文化程度相对高的女性来说,她们对都市选择的预期实际上更高、更广泛,但是她们在城市中找到“意中人”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城市人嫌她们“土”,只好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另外一方面由于不同的婚姻风俗、宗教信仰致使他们难以结合。
4.“负担加重”心理。社会的多元化发展,生活方式的更新变化,社会角色的增多,社会活动的频繁,人际关系的繁杂多变和功利趋势,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机会显示自我潜能的同时,也面临着挫折和失败,增加了遭遇生活事件的概率。生活事件尤其是消极生活事件的激增,打破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处事常规,被迫消耗相当大的心理能量来加以应付,常常产生焦虑、不安、紧张等反应,心理负荷加大。93%的被调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认为,乡下生活虽然只能勉强温饱,却没有失业之忧与沉重的金钱压力,来到都市后感受到压力俱增,挣钱的压力、动机、欲望与渴求,从来没有今日之强烈和迫切。
5.“怀旧、从众”心理。市场经济环境中就业单位的变化,职业的转化,价格的浮动,需求的调整,国际形势的改变,都对经济主体意义重大。不确定性事件的出现,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难以把握未来,不得不从以往的信息与他人的行为中做出判断,怀旧、从众的行为与心理难以避免。
6.“适应难”心理。市场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多种观念冲突:外来异质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市场经济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适应和转变过程是困难的,也是痛苦的。自20世纪70年代末市场化进程启动,90年代末市场化进程加快,市场经济文化从器物层、制度层到观念层,层层深入,强烈地冲击和震撼着中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精神世界。
7.“预期不确定、不稳定”心理。中国市场化改革以渐进式方式进行,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函数,没有引发大的社会冲突。但是,改革决策者具有有限理性特点,“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特征的体现,它明确承认决策者对于市场经济的预见力受到自身因素的限制,只能实行“边干边学”模式缓慢演进,具有非均衡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此改革背景下很难对未来进行预测,即使大胆预测,也是随着改革步骤不断调整,都市生活预期不确定、不稳定。
8.“被歧视”心理。调查结果显示,由于语言、宗教、居住环境、文化水平、职业等差异,许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都受到过“白眼”,被视为“老土”、“乡下佬”、“泥巴子”,感受到都市居民和汉族农民工的强烈歧视与排斥,进而产生逆反行为和敌对心理。
总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体制上处于边缘地位,难以分享都市体制内资源;难以适应融合都市社会生活;文化心理上,游离于现代都市工业文明和传统农牧业文明之间,陷入都市不适应困境。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都市适应性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表层原因
1.媒体导向的片面。都市媒体出于赢利的动机,把传播选择对象与主要话题放在迎合主流人群上,使得主流话语淹没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非主流话语。即使报道也有失公平、公正,多报道其落后行为,似乎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城市的就业问题、交通问题、犯罪问题就严重了,城市经济社会秩序就混乱了。另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无媒体话语权,无法利用媒体为自己说话。不享有舆论的控制权,也就无法成为传播主题。
2.语言的差异。大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普通话讲得不好,语言不通使得一部分少数民族人口基本上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交圈子中生存和发展。他们在都市中所表现出的独特的民族语言文化,既丰富了都市社会文化的多元性,同时也使与当地市民的沟通变得比较困难,容易造成一些误会、隔阂甚至冲突,给城市社会的整合和控制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3.城市居民和汉族流动人口的歧视与排斥。我国都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污名化”①现象与“刻板印象”。由于诸多原因,城市居民对进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怀有偏见和歧视,“污名化”现象相当普遍。根据500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54%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城市人的“白眼”,尤其是汉族居民较多的大都市,例如在兰州该比例竟然达到76%。由于所从事职业、宗教信仰、语言风俗、服饰等的差异,城市居民和汉族外来流动人口将他们视为“另类”。
(二)深层原因
1.“城乡二元体制”下的系列制度排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原来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的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依然存在的同时,又出现由于经济等自然因素造成的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使得城市和农村剥离、断裂为两个世界。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虽然由于户籍制度的松动能够来到城市就业,但是想融入城市却相当困难。这种双重二元结构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户籍制度。我国的户籍制度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它将中国社会的一部分人排除在分享都市现代工业文明的大门之外。今天,户籍制度的功能已发生变化,因为改革开放之后,整个社会的财富集中程度下降,民营企业飞速发展,财产所有权制度上升为维持秩序的首要制度;加之一系列技术证书、文凭的筛选功能越来越强,在社会地位的区分中发挥着比户口更为重要的作用。但尽管如此,户口制度早已演变成为身份、等级制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还是被排除在都市之外,排除在现代文明之外。例如,在住房方面,许多城市仍在实行限制政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想转为城市户口,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在城市居住3年以上、有固定合法的住所、有固定收入。城乡壁垒的存在,不利于消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弱势心理,更不利于他们在城市中就业和居住。在社会保障方面,城市福利待遇也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与居民户口挂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无法享用幼儿园、敬老院、康复疗养中心等福利设施,就医没有保障。
其二,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大市场尚未形成。计划经济时期,等级分明的就业安排否定了个体的活动空间与就业自由,堵塞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城就业的渠道。随着社会的变迁与城市劳动力的需求变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够进城就业,但是都市劳动力市场却断裂为三个层次,第一层属于正规部门,主要面向大中专学生和跳槽的高技术人才,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第二层是非正式部门,主要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竞争的就业市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但收入稳定;第三层是非正规部门中待遇较差、劳动强度大的就业市场。在出现市场分割现象的大背景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很难进入前两个层次劳动力市场就业。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就没有“国家干部”和“正式职工”的编制,进城后只能成为临时工,生活不稳定。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人力资本限制。人力资本是个体适应经济社会变迁的必要条件,人力资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能否适应城市以及适应的程度与状况。在就业渠道方面,市场经济存在着信息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如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网络意识强,信息技术高,就完全可以利用现代媒介寻求就业机会,节约信息费用,拓展就业信息获取空间和容量,缩短就业周期。人力资本素质低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弱势群体市场竞争力不强,不但难以与都市中人力资本素质较高的居民进行竞争,也难以与都市下岗职工抗衡,只能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就业阵地,阻碍了自身的转移。在权益维护方面,如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人力资本素质高,那么法律意识、维护权益意识就可能比较强烈,或者达成相关就业协议与合同,或者通过合法、可行的渠道为自己维权。在生活方式方面,人力资本素质高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能够迅速向城市靠拢。
由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少,教育经费投资渠道单一,欠发达民族地区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投资远低于全国与东部沿海区域;不重视文化教育的贫困文化意识长期存在,不需要太多知识也可以经营的小商业生活方式使他们认为“不学习也可以发家致富”;学校教育中存在“文化不适”现象,传统的教育模式在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方面缺乏民族特色,不能够很好地与少数民族教育对接,难以引起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造成早期的民族家庭和社区的“初始社会化”与学校为主体的“再社会化”断裂,少数民族学生逃学、辍学现象接连发生,使得欠发达区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人力资本投资明显较少,从而缺乏创新与应变能力特别是适应都市生活生产能力。
3.文化因素。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等理论研究表明,文化会产生“乘数效应”,从而促进或者阻滞人们的行为与心理变化。东部地区的居民与城市居民较早地接触了西方工业文明与现代主流文化,吸收了其中的精华部分,形成了以产权为纽带的市场经济文化,加速了自我素质的提高与社会地位的提升。相反,西部民族地区存在的文化是一种农业文化、游牧文化,与市场经济文化难以适应,形成了“文化滞后效应”。具体表现是:(1)逆市场性。农村地区农耕文明、藏传佛教文明、伊斯兰文明相结合而形成的文化体系,是草原游牧经济、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的产物,其核心观念意识已经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经济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加以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而其价值观、财富观、就业观、生产生活方式等,同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准则相矛盾,因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都市适应性上面临极大的阻力。(2)保守性。复杂的文化环境和众多的民族成分,使民族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和互动时面临更大障碍,并很容易以民族纠纷和宗教纠纷等形式表现出来,进而形成了一种封闭的思维定势,对国家政策的理解有限,从实际出发和进行变通很少,不能汲取异质文化中适合自己的精华部分,难于摆脱传统文化的羁绊,其个体在市场化进程中缺乏主动性、积极性、适应性。(3)官本位性。追求仕途的发达,家有官员气焰嚣张、见了官员极度自卑、冒犯官员非常害怕,对于政府官员顶礼膜拜,鄙视商品经济活动。(4)乡土性。以地缘、血缘、亲缘为人际交往原则,乡土气息浓厚,盲目排斥外来先进文化,不接受新鲜事物与时尚精神,客观地拉大了与外界的差距。
三、相应对策建议
鉴于以上原因分析,本论文试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营造关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环境。具体而言,首先是纠正媒体的立场。传媒在塑造大众文化与引导大众心理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传媒长期以来“一边倒”的倾向必须改变,千万不能够再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视为“三等公民”、“边缘人中的边缘人”,多报道他们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其次是城市社区要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管理视野。只有不断交流,才能够消除误会与偏见。所以,城市社区必须打破以往“社区只属于城市居民”的观念,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举办活动,化解他们的封闭心理,这样也有利于城市居民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第二,改变二元分割体制,为消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都市适应性问题创造良好的制度与体制环境。首先是都市就业制度创新。消除城市的就业壁垒与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功能性分割,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实行求职、用工信息、招工竞聘的网络化,强化与规范中介组织的沟通、培训、介绍功能,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序流动,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对一些城市制定的不符合劳动力平等竞争与双向选择的限制性规定,必须坚决予以废除。其次是都市就学制度创新。在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应该先解决他们“无学校可上”的问题,再解决教育教学质量的问题;同时,应用公办、民办“两条腿”并行,前者应当取消针对外来人口的额外收费,后者应该被纳入城市教育的规划、管理与服务之中,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一所安定的学校,切实消除其心理顾虑。再次是都市户籍制度创新。取消代表特殊身份与利益的户籍制度。当然,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可以采取渐进方式进行。
第三,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人力资本素质。具体措施有:以提高生产技能为中心,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强化对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的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和就业培训,把闲散的教育资源与少数民族农村牧区人力资源积累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中重视学习、崇尚求知的精神,尤其是发挥清真寺伊玛目和阿訇的作用,消除贫困文化意识;改革校本课程,构建少数民族教育模式,消除不良文化适应现象;提高心理适应能力,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农村牧区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生存方式,完成向都市人的心理结构变迁。
收稿日期:2007-05-14
注释:
①著名社会学家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在研究胡格教徒时提出了“污名化”理论,认为一个群体有将人性的劣性强加在某一个群体之上并且加以维持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