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难题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网络时代论文,对策论文,难题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网络的特点及其对政治生活的渗透
作为信息技术革命产物的互联网,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得到了飞速发展和普及。1996年,全世界的互联网用户只有4000万,此后,互联网的用户每6个月就增加一倍,带宽和信息流量也翻一番,到2002年底,全球的互联网用户达到了6.55亿,中国的网民人数则达到5910万,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位。(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http://www.cnnic.net.cn.)由此可见,互联网正在以几何数字向全球各个角落扩张,把世界各地和各色人种通过各个终端紧密地连接在一个平台之上,并以极强的包容性和变革性把不同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放在自己的背景和机制中,从而把人类带入了网络时代。
作为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完美结合,网络有着自己鲜明的特性:(一)开放性。互联网是一个四通八达,没有边界,没有中心的分散式结构,体现的是自由开放的理念和堵不住打不烂的设计原则。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计算机和简单的上网设备,就可以接入互联网,向世界发布信息,传播自己的观点和理念,同时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信息和内容。在这里,信息跨越了时空界限,实现了自由流动。(二)互动性。互联网的实时互动和异步传输并举的技术结构彻底地改变了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关系。任何网络用户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并可以实现在线信息交流的实时互动。(三)平等性。网络的水平方向延伸的存在方式决定了网络是一个平等的世界,在网上网民交流的是信息、是思想,不问交流各方的身份和地位,也就是说,网络交流剥去了网民的权力、财富、身份、地位、容貌等因素,在网络组织中成员彼此平等相待。(四)虚拟性。互联网的存在状态是无形的,在网上的交流中,人们看到的和听到的文字、形象和声音都变成了数字的终端显现,形成了另外一个时空概念。除非你告诉对方或对方告诉你,否则交流对方的一切真实信息,你无从知道,因而网上是一个充满幻想的虚拟世界。
伴随着网络的扩张,网络的特性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政治领域,从而对政治参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美国俄亥俄州的哥伦比亚市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电子市政厅”,让居民在家里经由电子设备,按一下按纽,就可以参与地方计划委员会的政治会议,到今天美国正在建设中的把各种联邦机构的几千个地方的办公室连在一起的交互式的“公民参与中心”;从我国的人大会期间人大代表、国务院各部部长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民直接对话,再到湖北籍大学生孙志刚案在网上引发的铺天盖地的声讨和关于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大讨论,直至使国务院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废除了旧办法,通过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网络已经成为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手段。学者们指出,网络突破了传统媒体由于时空间隔而造成的信息传输的种种障碍,为民众进行利益表达、输入政治意愿、参与政治决策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网络引发的教育革命使更多的民众能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提升了民众政治参与的能力;网络的开放性和平等性也极大地激发了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注:参见刘晓苏《互联网视野下的政治参与》,《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02午第2期。)因此,有人甚至乐观地宜称,网络技术的发展将把人类带入“电子民主”的新时代,人类长期以来追求的“直接民主”将为期不远。但人们在欢呼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任何高新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也不例外,互联网所具有的特性的确可以使网络成为民众政治参与的重要政治渠道和手段,但它本身固有的技术缺陷和负效应也使网络时代的政治参与面临着诸多难题。
网络时代政治参与面临的难题
(一)信息的客观性。拥有一定数量的客观信息是民众政治参与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网络信息容量的无限性和网络信息的可操纵性都难以保证民众所获信息的客观性。
我们知道三大传统媒体,报纸每天的版面是有限的,广播和电视也分别受到播出时段和频道的限制,其信息总量总是有限的,但作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却能使各种信息在瞬间生存、光速传播、实时互动、高度共享,使信息资源无限扩大了。在互联网上,信息容量具有无限性,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自由传递政治信息,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每天在网上传播的信息不计其数,用“信息爆炸”来形容毫不为过。这样,在网络上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就真正成了沙中取金,大海捞针。上网者常常都有这种经历,输入某一关键词,搜索到的信息条目往往会有上万个甚至十几万个,但从一个站点到另一个站点,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发现自己需要的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不多,所获甚微,甚至一无所获。因而面对互联网中海量信息的不断轰炸,相当多的民众缺乏驾驭这些信息风暴的足够能力,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消化这些信息,表面上拥有无数信息,实际上可能茫然不知所措,或者陷入人云亦云之中,失去了自己的真正思想。但是对于政治参与来说,比手段更重要的是参与者的思想,失去思想的政治参与只能流于形式。
同时,作为一种崭新的媒体,互联网的一个致命的缺陷是网络信息的可操纵性,导致其缺少权威性和公信力。网络信息的发布者,无论个人或是机构,通过网络上载信息,从登陆到发布,都是由服务器自动完成的,不受到像传统媒体里编辑那样的内容审核,这势必无法对信息的发布者、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监控,其信息的可信度也就无法保证。因此,互联网在增强人类收集和利用信息能力的同时,也使编辑、传播和操纵虚假信息有了更为先进的工具,有人就把互联网戏称为“卫生间的墙面”,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随意“涂鸦”。那么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也就可以通过巧妙的编辑,在网上制造假新闻,发布假消息,歪曲事实进行宣传。海量的信息再加上真假难辨,民众政治参与的理性和效用必大打折扣。
(二)参与的规范性。从政治参与的外延看,政治参与应是公民以合法手段,规范地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但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却促成了非常规参与,尤其是非法参与的扩大。
互联网是一个没有中心的结构。在网络中,任何一个支点都可以变为中心,没有一个终极的管理者,网上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完全自由和在相当程度上不受政府的管理和控制的,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思维和逻辑说话做事,是一个真正“自由”的地方,因而互联网彰显的价值观是极端的个人自由主义,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网络无政府主义的产生,甚至有人断言,互联网是历史上存在的最接近真正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
同时,网络具有一种再造和遮蔽的作用,能够把人的身份随意进行修饰涂抹,这一点同传统的电视、电话可以说完全不同。因为互联网自建设之初,出于保障隐私的目的,就没有设定有效的身份鉴别的功能,一组代码,一个角色符号,就成为一个网民身份的标识,网络成员身份被数字化、电子化、虚拟化了。匿名性和隐蔽性被有效地结合起来,这使得网民能以“隐形人”的身份在网上自由操作,大大减少了政治参与的不安全感,从而摆脱现实社会的规范,放纵自己的行为。一些对现实不满的人、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等就可以利用互联网散布政治谣言,进行政治煽动,制造混乱,攻击和诋毁政府,并有计划、有目的地侵入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决策部门的信息中心,窃取机密或者破坏计算机和数据保护系统。正像埃瑟·戴森所指出的:“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注:参见埃瑟戴森《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海南出版社,1998年,第17页。)
(三)参与的公平性。使民众广泛地、公平地参与政治生活是扩大政治参与的重要内容,但网络化发展所造成的数字鸿沟却导致了政治参与的不均衡状态。
互联网虽然提供了政治参与的新渠道,但是享用这个新渠道的前提是你必须有上网的能力并懂得如何收集、分析、利用信息。尽管联合国在《全球公益:21世纪的国际合作》一书中把互联网作为全球公益,认为应当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但是要在实践中真正达到人人能够平等地利用信息资源,却不是一件仅仅随着技术进步就能够实现的事情。事实上,网络已经造成了“数字鸿沟”的存在。据联合国秘书处称,发达国家占全世界人口的比例只有16%,但上网的人数却占全球的90%,在世界上最贫穷的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只有0.3%的人口有机会接触到互联网,曼哈顿的电脑主机比整个非洲所拥有的数量还要多。(注:参见张力、白洁《互联网与国际关系》,《信息革命与国际关系》,时事出版社,2002年。)在我国,据2002年12月CNNIC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的分布情况是:广东9.5%、江苏8.1%、上海7.1%、北京6.6%、山东6.5%;而青海、宁夏、海南、西藏、贵州五省的网民总数仅占全国的1.9%;WWW站点的分布为北京20.2%、广东18.9%、上海10.7%、浙江8.4%、江苏7.9%,而贵州、甘肃、海南、西藏、山西、内蒙六省的站点之和仅占全国的2.4%;在上网的人群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网民总数的56.5%,而高中以下的仅占12.9%,呈现出严重的不均衡状态。(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http://www.cnnic.net.cn.)同时还必须看到,即使是有能力上网的人,真正懂得计算机运作原理、有关网络技术和管理的专门知识,能够在信息空间自由翱翔的人仍然是少数,这就造成了人们获取和利用信息能力的不平等,从而导致政治参与能力的巨大反差。当一部分受过良好计算机教育和拥有先进计算机设备的人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在网上更方便、更多地参与政治,享受民主权利时,没有能力上网的和信息贫穷者将失去一些民主权利,对于他们而言,政治参与的挫折感和无力感将会不断增加,进而导致其政治上的不参与。
解决网络政治参与难题的对策思考
网络化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必然趋势,要应对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难题,在我国必须从政府职能转变、网络技术发展、网络秩序的规范等多个层面同时入手。
(一)增强政府网上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政府是社会各界中最大的信息资源的占有者,各级政府掌握着80%以上的社会、经济、文化信息以及全部的政策和法律信息。政府上网一方面能极大地丰富网上信息,为公民从政府网站上获取信息和服务提供方便,降低信息收集和传播的成本,实现政治体系与社会各界的信息共享,真正使互联网成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桥梁;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准确、详细、及时地在网上发布其所掌握的信息,有利于客观信息的广泛传播,抑制虚假信息的影响和泛滥,以确保公众所获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电子政府是民众政治参与的有效保障。为此就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增强政府网上职能。
1999年,我国启动了政府上网工程,截止2002年底,我国已有7200多个政府部门建立了网站,其中国务院和国务院直属机构网站有78个。(注:参见《政府上网工程大事回顾》,http://www.gov.cn.)但政府网站在质量上则不尽人意。据2002年的中国互联网信息资源数量调查结果,在网站内容更新方面,有些政府网站的内容更新周期在半年以上,同时,政府网站的交互性服务水平普遍较低,“投诉/举报/信访”、“表格下载”、“民意调查/意见征集”系政府网站提供最多的三项交互性服务,也只有不到1/3的政府网站提供。(注:参见《政府上网工程大事回顾》,http://www.gov.cn.)因而政府网站普遍存在网页内容单调、陈旧,更新缓慢,实用性低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部门有必要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着手,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真正在政府与社会及民众之间架起一座畅通的“电子桥梁”。
(二)加快网络技术研究,净化网络信息空间
净化网络信息空间就必须对网络内容进行监控和过滤。目前对信息进行过滤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路由过滤法”,即在路由器上设立有害信息源的IP地址的否决开关,所有来自这些地址的信息就会全部被过滤,不能流入。第二种方法是关键词过滤法,即用专门的软件在服务器上形成一个过滤网关,它维持一个由被认为有问题的词所组成的词库。所有通过这个网关的内容都会与词库中的词相比较,一旦发现满足条件的内容,就进行过滤,而使无害信息顺利通过网关。但这两种方法都有缺点:在前一方法中,如果有害信息源不断变更其IP地址,就会导致漏检;第二种方法则比较机械,而且对服务器有很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要针对网络技术自身的缺陷,加快对抵御信息污染能力的技术的研制和开发。包括开发和安装先进的过滤软件,对网络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筛选,及时发现和剔除不良信息,减少信息欺诈;利用防火墙为主体的多重信息保护措施,对网络上的非法信息进行屏蔽;利用数字认证技术,来鉴别用户的标号,以预防信息的变形与失真,确保网络信息的真实性。
(三)加快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秩序
要改变网络信息传递的无序状态及政治参与的非规范性,制定网络法律是当务之急。虽然自1996年以来,我国政府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法规和条例,如《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随着网络应用向纵深发展,在已颁布实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有一些条文已显得滞后,一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认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应加快网络立法的步伐,建立较为完善的网络法规,对网络资源的管理,网络内容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政府、组织和个人在网络中的权利及义务等作出规定,实施网络法制,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和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活动者,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四)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由于网络的特点,实现政府对网络的完全监控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对于规范网络秩序十分必要。网络伦理具有自律效用,能使网民有效地控制自己的网络行为。一般地,很多计算机组织都制定一些伦理规范来约束用户的行为。比如美国的计算机协会就制定了以下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1)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2)避免伤害他人;(3)要诚实可靠;(4)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5)尊重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6)尊重知识产权;(7)尊重他人的隐私;(8)保守秘密。(注:参见沈远新《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政治保存》,《政治学研究》1999年第3期。)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贯彻公正、诚实、平等、守法的网络理念,实现网络信息交流中的伦理约束,以引导网民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参政议政,有序地参与公共生活。
(五)加速信息化进程,跨越“数字鸿沟”
面对数字鸿沟造成的政治参与能力的巨大反差,要求政府要加速国家信息化的发展。实现国家信息化是我国“十五”规划中确立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在信息化的八大任务中,解决数字鸿沟,公平分享信息化的成果,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为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统筹规划、集中管理、联合建设的原则,在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的同时,积极鼓励非国家性投资,加速整个社会的信息化进程;另一方面,对信息弱势群体要采取倾斜和扶助政策,对不发达地区,加大投入,普及电脑和网络知识,通过远程教育,让更多的人接触和了解网络技术,提高其吸收和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消除数字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