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评价的地方机制研究&以江西省地方高校为例_哲学社会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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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54(2012)02-0113-06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问题与理论之辩

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就如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两个强大驱动器,一直在变革、推动和丰富着人类社会发展。同时,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发挥各自重要价值的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着两种科学体系自身的发展。这两种科学体系的内在逻辑,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引发了一个焦点问题:如何评价两种科学体系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一焦点问题,相伴随着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出新的问题,特别是在自然科学具有实证性和实验性等客观评价指标的先决条件下,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价日益陷入各种问题之争:相比于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的现实价值如何评价?哲学社会科学是否应该置于自然科学的评价体系之下,以“科学性”为唯一标准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相比于自然科学的研究者,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人员如何评判和激励?

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植于当下中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形成了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困境,导致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有效激励的不足。这种困境与不足又以另一种对比鲜明的发展局面表现出来:一是国家、社会与个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具有哲学社会科学层面的各种诉求,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问题都强烈要求哲学社会科学给予“科学”的解答和引领;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以标准化、程序化和规模化为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正在渗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从而造就了科学名义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同质化”。可以说,整个中国社会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多层次强劲需求与其同质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构成了一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需求与供给”总量与结构严重失衡的画面,扭曲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有效配置。基于中国当下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局面,演变出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各种纷繁复杂问题,进而凸现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进而触发了从政策到理论层面的多层次观点。

如代表国家政策层面意愿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2004)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和激励机制。评价哲学社会科学要注重原创性,注重实际价值”。《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2006)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状态和文明素质”,倡导“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标准……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采集新数据,是否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这些表述肯定了哲学社会科学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原创性与实际价值”两个评价标准,树立了质量导向的标准。

理论研究层面,无论是行政管理性或公益性,还是独立营利性等机构在哲学社会科学评价认知中,均隐含着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的认同,但同时对评价形成了利益诉求下的不同观点体系,具体表现为行政管理标准评价体系、公益研究标准评价体系、盈利研究标准评价体系以及糅合了三种体系的混合评价体系。不同评价体系之下,形成了一系列不同评价标准:如行政管理主导的体系,非常注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化和计量化,并以量化指标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益研究评价更多地给予了公众参与和独立研究的评价标准;盈利性研究评价则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要准则。评价标准及其背后的利益诉求,激发了多样性的理论观点,如沈壮海[1](2007)等主张明确评价主体,关注评价实质内容以及尊重学术研究规律;蔡曙山[2](2004)则倡导“代表性学术成果”的评价指标,强调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基础上的质量评价标准;袁易明[3](2011)直陈“数量测度是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极其有效的评价方法……学术研究特征不满足数量考核的基本条件。这样的考核只会侵蚀学术创新能力”;此外还有研究者提出了更具体更系统的各种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总之,这些理论之辩,本质上寻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目的与学术规律之间的平衡,间接反映了评价标准背后的各种利益诉求。

基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意义和社会需求,借鉴诸多研究理论之辩和国家相关指导文件,本文立足于地方高等院校这一主体,从纷繁复杂的各种问题和理论中梳理出以下两个主要思考的领域:一是哲学社会科学功能目标的本土实现问题;二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的本土人才激励机制问题。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与本土机制的理论探讨

当下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多层次社会需求中,本土化需求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离不开本土化这一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本土性评价界定、发展脉络和三个范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问题与主义”范畴、“科学”评价范畴、工业化生产方式范畴)角度,探讨本土性研究评价对哲学社会科学功能目标实现、研究人员激励机制标杆形成的内在逻辑。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土性评价界定

本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土性评价界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首先,本土性是指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带有区域性特征,通过地域、文化习俗、生活习惯等地方特色共同作用,增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丰富内容与地域特色,其区域行政管辖范围主要是讨论中国境内的中小城市。其次,本土性是与国际性和全国性相对应的研究领域,它们之间相互比照相互促进,即本土性研究评价以国际性或全国性等一般性规律为参照,而本土性研究成果又不断充实和丰富一般性,当然,就研究方法而言它们之间是共通的。最后,本土性研究主体主要依托地方高等院校,重点是强调本土研究的重要性和立足于本土问题而展开,它既是哲学社会科学问题研究的直接呼应,又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需求与供给”矛盾的一种重要探索。

本土性三个方面基本内容的界定,意味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的本土因素,即针对本土确立的对象和涉及的特定问题,比照国际国内相关领域发展规律,依托本土高等院校为主体研究,形成带有地域特色的研究成果并进而以本土评价机制给予判别。这个本土性逻辑架构,有助于立足“实事求是”评价内涵的实施,有助于尊重本土问题特殊性和实践性的规律,有助于本土性研究成果的客观认知和本土性科研人才成长。

当然,本土性逻辑架构的内在约束条件是遵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运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用方法;外部约束条件则是本土性研究评价一定会被纳入到某种评价体系中,从而受到这种评价体系的外部制约。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本土性评价的发展脉络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土性评价,有其自身的发展过程,这是对本土社会经济、历史人文和社会心理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一种理性反映,对本土承继性研究成果和研究者的一种社会认可,是对进一步研究成果评价的一种历史标准。总体来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土性评价发展脉络,表现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多层次性与多样性需求相结合的发展脉络。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其最初更多局限于某一种特定需求和特定阶层,形成了从上到下整体性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需求,本土各层次需求被压制并纳入到一个统一的体系中,从而采纳一个从上到下通用的评价标准。随着地方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多元社会主体的日益活跃,行政管理层面、公益层面和盈利层面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多样性需求日益兴盛,为评价标准增添了本土多层次性内容。

二是本土评价处于从属地位的发展脉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纵向和横向课题项目方式出现,以公开出版物或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形式产生,从而为研究评价提供了一个越来越相对独立性和量化的通用标准。这种基于通用标准的评价,形成本土研究者激励机制的一个重大障碍,逐渐导致了本土评价的从属地位,并最终演变成为另一种形式的统一化评价标准。此外,这种从属地位还表现为行政主导甚于学术主导,在现代话语权体系下,本土性学术主导由于受到相对狭隘的区域发展空间制约,很难形成相对独立且具有国家层级权威的学术话语,从而加速了本土性行政权威对学术主导的渗透,进而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更多地让渡给行政主导,导致诸多本土性研究成果或者由行政权威确立或者放弃学术成果的独立性。

三是本土评价动态相匹配的发展脉络。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与研究问题动态相匹配的发展是本土人才有效配置和人才自身成长规律的一种体现。整体而言,本土评价动态匹配主要表现为三个阶段,即政策解读宣传为主、本土各层次问题研究为主、本土社会与经济发展未来预判为主。这三个阶段所匹配的研究者群体不一样,所具有的激励机制也不一致,形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本土评价的重要性也不相同。在本土评价动态匹配过程中,后两个阶段越来越具有重要意义,因其学术研究规律的内在作用正在本土化中显现出特有的作用。

(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本土性的三个范畴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本土性,面临实践发展中日益突出的三个评价范畴,分别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问题与主义”之争、“科学性”引发的争论以及工业化生产方式带来的争议。这三个范畴无疑是研究评价本土性在当下社会经济发展中最大的挑战之一,也是制约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科研人员成长的重要主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问题与主义”之争,在相对狭小的区域空间内就实践层面而言,并不存在太多的困惑和争论。因为涉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主题和发展方向,由国家层面科研力量给予支撑,有大量原创性理论成果予以推广。因此,某种意义上它抢占了本土性更多原创性科研成果的领地或空间,从而促使本土性更多的是研究本区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以这些问题为研究对象进而获得相关研究成果。这个发展逻辑却引发了本土性研究评价的一个基本困境,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问题比主义”更有价值,而研究评价则是“主义比问题”更为重要。这个本土性评价困境,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大的挑战就是本土性科研人才很难得到合理成长的空间,甚至引发本土科研工作者脱离实践发展的理论造假或者“无病呻吟”式的理论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本土性评价的“科学性”与本土之争。“言必称希腊”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有悠久历史,而今研究评价言必称“科学”同样盛行。然而,“科学性”因其特有的话语体系和研究范式,并不因本土性问题而有所不同,也即是“科学无国界”。这一特征,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本土机制产生了争议——本土评价机制存在是否有意义。事实上,这种争议意味着本土评价机制本源在于尊重哲学社会科学多层次研究、本土第一手资料收集和感知以及本土实践问题破解,而不是否定业已存在的各种被证明具有科学价值的研究评价标准。这种争议预示着本土评价机制优势是对源于实践真知和问题给予研究评价上的认可,对实践研究过程给予研究评价上的激励,而不是纯粹依赖量化研究成果给予激励。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本土机制与工业化生产方式之间的争议。工业化生产方式带给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工具就是数量测度评价方法,它的最大特征就是生产同质科研产品和划分不同研究者的研究绩效。这一特征席卷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本土机制中,制造了大量低质量而重复的研究成果,触发了本土性人才成长的扭曲,进而违背了学术研究的本质特征是学术研究成果的个性化特征。这两方面的争议究其根源在于工业化生产方式以其规模化、标准化和同质化为特征,形成效率优势并渗透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从而冲击了本土性中的差异化特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遵从学术规律和研究差异性,而本土性正是提供了这种差异性的创新研究环境。可以说,工业化生产方式的效率优势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土丰富多样性和原创性,某种意义上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三、江西省地方代表性高等院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分析

围绕研究主题,选取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新余学院和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为江西省地方代表性高等院校,形成从综合型大学、普通本科院校到专科院校的一个多层次体系,分析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基本脉络和发展特征,梳理出本土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未来发展空间。

(一)四所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本土性研究对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本土机制,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本土研究对象。本文所选取的四个高等院校,其本土研究对象具有典型意义,其中井冈山大学置于中国共产党革命圣地和红色摇篮的环境中,具有丰富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内容;赣南师范学院具有丰富的客家资源和红色革命资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牵动到客家这一国际性和全国性的联动,红色革命资源则为其提供广阔的研究空间;新余学院则承载了一个内陆中小城市工业化发展的研究资源,寻求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主题无疑为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源;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占有陶瓷为纽带的丰富传统研究资源,形成以陶瓷这一衔接传统与现代的研究载体。

所选取的这四所高校,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非常鲜明而独特的本土化特色,形成了丰富而多元的各种研究资料和研究问题。这些研究对象,一方面体现出了本土性的内在价值和多层次研究需求特征,一方面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奠定了本土性评价机制的可发展空间。

(二)四所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举研究评价的本土性研究主体

围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主题,江西中小城市中的四所本土高等院校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包括两个层面的主体,一是高等院校建立的各种专业研究机构,形成一定研究主题基础上的研究团队;一是具有某一领域专业研究的研究者个体。下文梳理并剖析这些专业化本土性研究主体。

首先,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而言,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新余学院和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各自具有独特而多层次的研究机构。

表1所列举的高校各种研究机构,反映出了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下三方面的特性:一是本土特色与本土研究团队的有机契合。本土所具有的丰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源促成了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和强劲的社会需求,并由此触动了本土研究团队的构建;本土研究团队借助于本土特色资源,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二是本土研究能力与本土研究团队的有效组合。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多层次,需要本土研究能力相配套并辅助于一系列研究团队,而这些研究团队的组建更大程度上与本土高校吸纳人才能力和研究传统有内在联系,如井冈山大学相对具有更强的研究人才吸纳能力,赣南师范学院则具有相对悠久的研究传统,从而拥有了实力更强数量更多的研究团队。三是本土社会经济发展与本土研究团队的内在联动。本土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发展中的哲学社会科学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有效释放口就在于本土高校研究所给予的科学答复。这种科学答复的内在条件就是高校具备相关研究实力和研究团队为支柱,为此本土高校也在不断变革与充实研究团队。如新余学院内在联动本土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竞争力提升的研究需求,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策应了陶瓷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研究需求。

其次,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土研究者个体而言,四所高校表现出了以下几个发展选择:一是研究群体中的专业负责人处于行政管理主导与学术研究主导的方向选择。调查研究显示,基于本土各种研究主题而需要相匹配的专职研究人员,但目前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本土研究机构负责人及其成员大多以行政级别为主导,而级别和名声低、资源配置偏差的研究机构则主要是专业学术研究人员(年轻博士、硕士、副教授级别以下为主)担纲,这种状态的客观存在形成对本土研究者个体在未来发展方向的挑战:行政方向还是学术方向。二是研究群体中本土性人才与引进人才共同主导研究的发展选择。研究主题的本土性和延展性,研究视野的实践性和国际性,研究方法的本土特殊性和一般性,均有助于两种研究人员共同参与本土问题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四所高校及其所属的各种研究机构,认同本土人才与引进人才共同研究的选择,同时却引发了一个谁为研究主导的选择问题。这一选择主题的存在,是本土研究人员成长中所存在的困惑,也是构成本土研究人员激励机制所必须包含的内容。三是研究群体中本土研究人员理论研究与实践问题研究的选择。四所高校中本土研究人员的成长主要是指高级职称以下受过专业训练的年轻科研人员的成长。伴随研究人员成长的是其选择研究主题,目前相比而言,理论研究更有助于研究人员职称级别上的晋升,但实践问题研究却是本土研究人员的最大优势所在。实践问题研究的优势和理论研究的激励是本土研究人员成长中所存在的重大挑战。

(三)四所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本土性评价机制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具有的本土丰富研究对象,契合了本土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种需求,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本土研究的内在价值。依托研究对象构建的多层次研究机构表现出了本土传统积淀的特色、本土发展形成的研究能力和本土变革拓展的研究空间;依托研究对象孕育的本土研究人员,面临行政主导与学术主导、本土主导与引进主导、理论与实践问题三重选择。研究对象、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构成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完整链条,而这个链条要具有本土发展的现实价值和可持续竞争力,关键是本土性评价机制要形成有效激励。为此,下文重点展示分析四所高校当下本土评价机制。

从四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制度性文件以及制度实施效果来看,展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性:一是论文发表量化成果为主导的评价机制。四所高校无一例外的以SSCI/CSSCI为样本,给予不同论文刊物不同计分级别和职称晋升的方式奖励论文发表者,从而引导本土研究人员重视论文写作,并间接策动了研究人员热衷对理论文章的偏好。这一评价机制最大的公平就在于摆脱了本土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为本土年轻的专职研究人员提供了更为稳定的成长渠道;最大的不足就在于导致大部分研究人员脱离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需求,本土实践问题的探讨分析非常薄弱。更为重要的一种趋势就是以SSCI/CSSCI为唯一准则,而不区分不同学科、不同研究方向所对应的论文所存在的差别,从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本土专职研究方向的发展。调查中,除了赣南师范学院有特别规定,如客家文化研究中心的成果在相对应专业性刊物发表给予更大权重的奖励,其他几所高校没有类似特别规定。二是纵向课题远远超越横向课题从而处于主导地位的评价机制。无论是制度文件还是研究现状,四所高校都呈现出研究人员热衷纵向课题的申报,从国家级、省部级到市厅级乃至校级耗费着本土研究人员大量精力,但成效并不显著,仅井冈山大学和赣南师范学院获得少数几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课题。另一方面,面向本土发展现实需要的横向课题,高校给予的评价激励少之又少,专职研究人员大多不屑于此种课题研究。如横向课题不但需要给学校管理费还需要一定比例的提成,而纵向课题则是越高层次经费越多,学校奖励给个人的越多。这一本土化评价机制的困惑一定程度上隔离研究人员与本土发展实际的有机联系,也背离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多层次特征。三是学术委员会逐渐成为本土研究评价的主导体系。本土四所高校顺应学术研究内在发展规律的要求,均设立了学术委员会这一专业性评价机构,为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相对专业的指导和评价平台。这一评价平台在发挥积极作用的过程中,事实上也存在两个问题,即行政导向目前仍然占据学术委员会话语权,学术委员会中缺乏多层次专业性评价制度。此外,纵观本土四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机制忽视了以下两个重要领域:一是研究评价与本土人才成长的有机结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最为核心的要素就是本土研究人才,然而四所高校仅仅以研究成果和研究机构平台来度量研究人才的绩效,而没有充分考虑人才成长规律从而赋予相对应的研究评价激励,进而导致本土研究人员放弃对本土各种问题从点到面式的动态研究过程,转而共同指向研究评价所列举的参考方向,最终出现大量不符合本土需求的所谓“研究成果”,直接挫伤了本土各种实践问题的研究人员。

二是研究评价与本土各层次需求的有机结合。四所高校对服务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需求的评价明显不足,所公布的一些本土学者代表性研究成果无一例外是理论成果,而对服务本土需求所产生的实践成果或者是不公布或者是处于末端位置;同时,本土无论是当地政府、企业还是社会个体蕴藏着多层次需求,期待能够获得哲学社会科学层面的答复。这种强劲需求与本土高校对此类研究过低评价形成鲜明对比,直接导致部分科研资源的扭曲,某种意义上也背离了本土性高校科研的本质定位。

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本土机制的发展建议

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的意义在于其具有丰富而多层次的社会功能,而本土研究评价机制则是对其产生社会功能的一种有效激励。基于江西省四所本土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分析,着眼于提升哲学社会科学本土化社会功能服务,优化本土研究评价机制的有效激励水平,提出以下四点发展建议:

一是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以一定比例倾斜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主题。通过国家级和省部级纵向课题引导,契合本土高校现有评价机制,有助于激发本土研究人员对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需求的有效回应。通过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平台,加快本土研究群体的成长,更好地服务本土多层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地方实践问题研究的更多科研资源投入。

二是提升本土哲学社会科学有关横向课题研究评价的权重。本土科研的学术基础就在于对本土各种现实问题的第一感知,并且能够最为快捷的回应本土各层次科研需求。本土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应该顺应这种科研优势,提升研究人员本土横向课题成果的评价权重,既可以满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土科研需求,又能够提升本土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本土研究人员科研水平的提升。

三是构建本土科研人员动态成长的评价体系。本土现有科研评价的核心思想是对各种论文和课题赋予相对应的分值指标,并按不同职称给予相对应的分值,从而提升科研评价的客观公正。这种思想更具有事后评价作用,与科研人员动态成长不完全相适应。为此,结合本土科研人员基本素养和研究能力,联动本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层次,把科研人员动态成长规律纳入科研评价体系中,通过科研评价促进本土研究人员的成长。

四是本土科研评价多领域参与互动的评价方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在本土宣传、教育和引导等社会功能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本土社会各阶层的参与和评价。为此,本土高校评价组织学术委员会应该吸纳本土相关专业人士,形成一个容纳本土各阶层互动交流的评价平台,更好地促进科研成果与科研需求的衔接,真正完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的功能目标。

收稿日期: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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