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时代报业版权保护的思考
周静 湖南日报社
摘要 :作者参加过几次版权实务培训,具体工作中也处理过数起版权保护问题,深感报业发展对版权保护越来越重视,但也困惑于其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难度大,借此平台,认真做了一些思考。
关键词 :版权保护现状;版权保护途径;实操探索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版权侵权行为频繁发生,作为版权保护的“弱势群体”——报业,其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难度大,成为困扰传统报业集团发展的难点和痛点。2018年10月8日,江苏省高院对《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案胜诉,获赔10万元作出终审判决,让报业版权保护看到了希望。笔者通过参加中国版权协会举办的版权实务培训班和本地的几次版权业务学习,对报业版权的保护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梳理。
一、版权的解释和主管单位
版权又称著作权,版权保护最终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在我国版权保护的行政机关是各地版权局,并下设版权保护管理中心,提供版权登记、维权、贸易等服务,除杭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设立有副省级城市版权保护管理中心外,一般省份这类服务机构还不够健全,版权保护尤其是报业版权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
在“五四”时期中国现代民俗学诞生之后,“观风知政”的含义虽然有了极大的变化,但民俗学也并未放弃对民众实际生活实践与经验世界的观察和描写。更重要的是,中国现代民俗学产生在“到民间去”的氛围中,并一直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实践”,不仅是这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更是学科自身的追求。这从民俗学诞生之初便如此。
二、报业版权保护的重要性
报社一直都是原创内容的产出大户,但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各类网站、客户端、自媒体等内容传播渠道,纷纷无偿使用报社原创并迅速抢占市场,一方面挤压着报社的广告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严重侵害了报社版权权益,更有甚者,有些自媒体通过歪曲、篡改原创内容博取眼球,对报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加强报业版权保护,就是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状,保护内容创作,提升内容价值,通过梳理、再造内容创作和渠道分发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报业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合作共赢的内容生产链。
三、报业版权保护的现状
作者在参加版权实务培训班时,与来自全国报业集团和出版社的同行建立了一些联系,在交流和探讨中发现一些现象,值得思考。第一,报业尤其是地市级报社,普遍存在“侵权即赔偿,被侵权则无视”的现状,缺乏系统地进行版权管理、保护、运营等方面的能力。第二,版权保护认识模糊。有些地市级报社从未提及版权保护这个问题,甚至担心版权保护可能带来传播渠道变窄、传播力下降的风险。例如有的报社担心,当地主要领导的报道需要向主流门户网站和客户端推送,如果谈版权保护,那肯定无法和门户网站、客户端合作了。第三,一些报业集团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形成相互免费转载稿件的不成文规定,尤其是报业集团旗下还有网站的,互转、互推稿件已然是惯例。第四,报业集团在饱受他人侵权困扰的同时,自身也可能出现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使得报社在面对侵权事件时,表现得比较尴尬,如不少报业集团收到过“视觉中国”诉图片侵权、华康公司诉新媒体平台字体侵权等来函,报业集团不得不“知错改错”。第五,版权维权成本高、周期长、收益低、难度大,可能是各报业集团不敢启动该项工作的主要原因。对于原创内容的非法转载和使用,数量太大,面对海量侵权行为,报业集团需要投入专门的人力和资金,加之诉讼费、公证费等,与较低的赔偿额相比不划算,使得不少报业集团的版权维权,更多停留在口头上、案头上。
四、报业版权保护的途径
不少报业集团也认识到了,版权保护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通过控制作品使用的一种机制,达到“如何正确使用”的目的,用《现代快报》总编辑赵磊的话说,“版权维权是希望进一步提高版权意识,在内容生产方与使用方之间建立一个合理的对价机制,建设一个良性发展的版权市场。”也就是通过“维权促合作”的形式,提升版权价值,为报业集团创作更多版权收益。
近红外光谱仪(Near Infrared Spectrum Instrument,NIRS)是介于可见光(Vis)和中红外(MIR)之间的电磁辐射波,美国材料检测协会(ASTM)将近红外光谱区定为780~2 526nm,是人们在吸收光谱中发现的第一个非可见光区。
如何实现“维权促合作”的形式呢?第一,要打破行业惯性思维,纠正过去对内容产品认识中侵权标的小、维权难度大的“纵容”行为,对标《著作权法》,严格自律,加强律他。第二,推进版权保护顶层设计,从规划设定、组织构架、制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调整,把版权保护作上升到报业集团长足发展的层面上来,强化认识。第三,建立合作共赢的思想。版权保护不是让报业集团对自己的内容产品进行自我封闭,而是要通过版权保护的方式,通过谈判的途径,将过去的“无偿使用”变成“有偿使用”,对内容产品进行价值变现。
五、报业版权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包括新媒体作品的版权保护,下大力气培养为报业集团发展的下一个经济增长点。上海报业集团社长裘新在第三届中国报业集团高层座谈会上透露,2017年上海报业集团新媒体版权收入达到3700万元,其中澎湃新闻的2亿元收入中就有2000万元是版权收入。虽然澎湃新闻有其政策优势,其他省市新媒体平台可能暂时不具备,但这个数据还是让许多报业同行看到了报业内容版权变现的未来已来。二是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版权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更是报业集团体系中一项全局性工作,不能等闲视之,要立即付诸行动。三是尽快推动版权保护实操工作的探索尝试。对于一些报业集团来说,版权保护起步阶段,可以先通过业务外包的方式,请专业的著作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等报社版权保护业务流程熟练后,可成立专门部门,培训或录用专职人员,自行承担大部分事务。四是采用新技术加快推进版权保护。版权保护中有两大难点,一是作品保护难,二是举证盗版难。如今,在版权保护中再遇到这些难点,可以采用区块链技术就可以解决了。将版权登记的申请人,发布内容,存储时间三个重要因素合并加密上传,形成版权信息拥有的区块链唯一ID。由于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的特征,保证了原创登记作品永久有效,无法更改,具有法律效应。具体到报业而言,这也就解决内容生产者在什么时间段创作了什么内容的版权确权存证问题。媒体大脑通过全网监测发现侵权嫌疑内容时,对应的证据可同步直达法院。报业集团不仅能对自产内容的版权状况了如指掌,更能主动出击维权,让成本高、取证难等问题,不再成为报业版权保护的“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