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近代几种富民强国主张的评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种论文,强国论文,中国近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个好传统。一些仁人志士“手无寸权,心忧天下。”每当国衰民困之际,总有一些先进人士站出来大声疾呼,提出种种“富民强国”的主张,在历史上留下许多光辉的篇章。
一、农本主义
中国是以农业社会的文明著称于世,几千年来形成了强烈的“农本主义”主流思潮,从古代到近代均奉行“重农抑商”的国策。
中国的“农本主义”与西欧的“重农主义”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反映了两个时代的要求。“农本主义”是要要维护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而“重农主义”则是要要发展市经济,推动农业社会向工商社会过渡。这是我们研究中国农本主义时,首先必须划清的一个界限。
(一)《农宗》——龚自珍的改革方案
龚自珍(1792~1841年)是中国近代一位忧国忧民的思想家,看到清王朝从盛世走向衰世,大声疾呼改革。他写道:“一祖之法无不敝,千夫之议无不靡,与其赠来者以劲改革,孰若自改革。”〔1〕他认为,造成社会危机的经济根源在于“贫富不相齐”。“其始,不过贫富不相齐之为之尔。小不相齐,渐至大不相齐;大不相齐,即至丧天下。”〔2〕
龚自珍“渊渊夜思”而设计了一个“定民生”的《农宗》改革方案。其基本思想并非后世讲的平均主义,而是主张贫富“齐之以礼”,按封建的等级来限定贫富之差。《农宗》规定:按宗法地位,将社会成员分为“大宗”、”小宗”、“群宗”、“闲民”四等。农有田亩,由长子继承,立为“大宗”。次子为“小宗”,“别请田二十五亩”。第三、四子及次子之次子为“群宗”,也“别请田二十五亩”。第五子以下及群宗之次子以下则为“闲民”,不授田,终身世代为佃。其中,大宗“役佃五”,小宗“役佃一”,“佃同姓不足,取诸异姓”。
农宗有两个特点:其一,强化宗法制度以维系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正如吴昌绶评说的,龚氏“平生持论,特重宗法”。在农业社会向工商社会过渡的世界大潮流背景下,鼓吹这套主张,显然是违背历史发展方向的。其二,排斥商品经济。龚氏认为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是贫富不齐、社会动乱之源。他甚至设计这样的限制货币流通的方案:“百家之城,有银百两;十家之市,有钱十缗;三家五家之堡,终身毋口富泉货可也。”〔3〕他预期这样行之三十年,则“富民所吝惜 ,非货焉,贫民歆羡怨叹非货焉”,经商者也就将放弃商业,“退而役南亩”。由于大家都不再追求货币财富,于是天下也就不会再“扰扰贫与富之名”了〔4〕。
龚自珍是公认的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是当时的改革派,那么,他提出的经济改革方案《农宗》却是反历史发展方向的。怎样解释这种矛盾现象呢?
如果拿龚自珍同早他半个世纪的亚当·斯密(1723~1790年)作一个比较,可以吸取一点有益的历史教训。斯密生活在18世纪的英国,当时第一次产业革命蓬勃兴起,英国又是率先从农业社会转向工商社会的国家,市场经济颇为发达,所以,斯密能够写出《国富论》这样划时代的巨著;而龚自珍虽然比斯密晚半个世纪,但他生活在封闭式的中国农业社会,加之又不了解欧美的变化及世界潮流,因而提出《农宗》一类的方案,仍然跳不出农业社会的框子。这也许是中国近代史上许多锐意改革的思想家的悲剧吧!
(二)《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的经济纲领
太平天国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顶峰。《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施政纲领,在它统治区内以法令形式颁布实施;《天朝田亩制度》,一般评论为“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我认为有必要指出以下几点:
第一,《天朝田亩制度》受到传统的大同思想的影响。《礼记·礼运篇》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举)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残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不闭。是谓大同。”同时,又深受外来宗教观念的影响。在洪秀全著名的《原道》三篇中,反复论述了这样的思想:“普天之下皆兄弟,灵魂同是自天来,上帝视之皆赤子。”〔5〕
第二,《天朝田亩制度》反对农民私人拥有土地,但却鼓吹“天王所有制”。洪秀全宣称:“我是太平天子,天下钱粮归我食,天下百姓归我管。”其实,天王同历代帝王一样,都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们就是最大的地主。人们往往把古已有之的国有制误解为公有制,也是事出有因。如洪秀全就自称是上帝的代理人。借用一句现代语言:帝王(包括天王洪秀全)都是历代最大的产权所有者,最高的法人代表。
第三,推行平均主义的“农业社会主义”,往往因为碰到两个难以逾越的障碍而破产:其一,农民根深蒂固的土地私有观念;其二,统治集团的腐败,他们带头破坏了“均贫富”的原则。太平天国的领导集团也没有逃脱这条历史规律。
第四,《天朝田亩制度》问世于19世纪50年代,那个年代的西欧已完成第一次产业革命,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从农业社会进入了工商社会。对比之下,更可见中国之封闭、落后。
二、重商主义与重工主义
从传统的农本主义转向近代重商主义、重工主义,是一大历史性的进步。从19世纪下半叶出现的“洋务运动”,郑观应的“商战”,张謇的“实业救国”,等等,真是人材辈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了许多可贵的富民强国的主张。从经济学的角度,我把它们分为两大类:国家资本主义与私人资本主义。
(一)国家资本主义
19世纪中叶清朝一批有见识的官僚,以积极主张并参与创办“洋务”而形成一个特殊派别——“洋务派”。他们的基本纲领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以振兴国家,实现“自强、求富”之目标。
从1860年(咸丰十年)到1894年(光绪二十年),这35年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特殊时期——“洋务运动”时期。以奕訢、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为代表的洋务派,在内忧外患的逼迫下,提出“自强”和“求富”的纲领,推行新政,建立近代工业。据牟安世著《洋务运动》〔6〕一书分析,洋务运动讲的“求富”包括这样一些内容:
第一,求富在于振兴商务,借以“稍分洋商之利”。李鸿章在创办轮船招商局时曾说:“欲自强必先裕饷,欲浚饷源,莫如振兴商务”〔7〕。
第二,求富在于开办企业。1876年李鸿章在给山东巡抚丁宝桢的信中说:“中国积弱,由于患贫。西洋方千里数百之国,岁人财赋动以数万万计,无非取资于煤、铁、五金之矿,铁路、电报、信局、丁口之税 。酌度时势,若不早图变计,择其至要者,逐渐仿行,以贫交富,以弱敌强,未有不终受其敝者。”〔8〕
第三,洋务派试图通过经济垄断,以达求富之目的。初期只准官办企业,不准民办企业。例如,洋务运动第一阶段创办的江南制造总局(1865年)、金陵机器局(1865年)、福州船政局(1866年)、天津机器局(1867年),都是官办企业。即使后来建立的“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企业,也是置于衙门的严格控制之下。再如,李鸿章创办轮船招商局后,1882年上海商人叶应忠也曾申请设立轮船公司,遭李拒绝。结果,此后20年,中国始终未能出现第二家轮船公司。
总之,洋务派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创立官办企业,虽然社会成本太高,收效远远低于预望值,但不能说是完全失败,他们终究把先进的机器生产方式引进了中国,打破了几千年的农业社会的旧秩序,推动了中国向近代工商社会过渡。
(二)私人资本主义
同洋务派相对立的,是一批能人智士鼓吹“以商立国”〔9〕,其代表人物有王韬、容闳、薛福成、马建忠、郑观应等。他们信奉西欧的重商主义,认为“商富即国富”〔10〕,西方国家“若英、若美、若法、若俄、若德、若英属之印度,无不以通商致富”〔11〕,“英之国计民生全恃乎商,高其利悉出自航海”〔12〕,故应学习西方“恃商为国本”〔13〕。
郑观应(1842~1921年)是“以商立国”的代表人物,他经营近代工商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长达65年之久,丰富的阅历使郑观应既不同于书生之见、纸上谈兵,又不同于官商高高在上、言不及义,兼具理论家和实业家的双重品格。郑观应可谓是中国重商主义代表人物,其主要观点、主张如下:
(1)郑观应极力反对农本主义的老传统,鼓吹“以商立国”。他用发展的历史观评论了“中国以农立国”,指出:“古之时,小民各自安生业,老死不相往来,故粟、布交易而止矣。今也不然,各国并兼,各图利己,借商以强国,借兵以卫商。其订盟立约,聘同向往来,皆为通商而设。”他批判了商为四业之末的老观念,举出当时最强大的英国为例:“英之君臣又以商务开疆拓士,辟美洲,占印度,据缅甸,通中国,皆商人为之先导。彼不患我之练兵讲武,特患我之夺其利权。凡致力于商务者,在所必争,可知欲制西人以自强,莫如振兴商业,安得谓商务为末务哉?”〔14〕
(2)郑观应洞察世情,列举了许多国家“以商富国”、“国富而国强”的成功经验。郑观应综述泰西各国成功之道:“盖西人尚富强最重通商,其君、相惟恐他人夺其利益,特设商部大臣以提挈纲领。远方异域恐耳目之不周,鉴察之不及,则往往以领事,卫之以兵轮。凡物产之丰歉,出入之多寡,销数之畅滞,月有稽,岁有考。虑其不专,则设学堂以启牖之;恐其不奋,则设金牌以鼓励之。商力或有不足,则多出国帑倡导之;商本或虑过重,则轻出口说税植之。立法定制必详必备,在内无不尽心讲习,在外无不百计维持。”〔15〕
(3)郑观应强调“能富而后能强”,并提出“心战”胜于“形战”的观点。他说:“可知非富不能图强,非强不能保富,富与强实相维系也。然富出于商,商出于士、农、工三者之力,所以泰西各国以商富国,以兵卫商,不独以兵为战,且以商为战,且兵战之时短其祸显,商战之时长其祸大。”〔16〕
郑观应批评:“惟中国不重商务,而士、农、工、商又各自为谋,虽屡为外人所欺,尚不知富强之术。……我国欲安内攘外,亟欲练兵将、制船炮,备有形之战以治其标;讲求泰西士、农、工、商之学,裕无形之战以固其本。”〔17〕显然,郑观应是建议学习资本主义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国弱民穷的问题。
(4)郑观应反对政府包办商务,主张发展私人资本主义。他认为:“故欲整顿商务。必先俯顺商情,不强其所难而就其所易,不强以苦而从其所乐,而后能推行尽利。凡通商口岸,内省腹地,其应兴铁路、轮舟、开矿、种植、纺织、制造之处,一体准民间开设,无所禁止。或集股,或自办,悉听其便。全以商贾之道行之,绝不拘以官场体统。”〔18〕
(5)郑观应是中国近代少有的懂得市场经济的行家,他对公司制甚为了解,向国人介绍“公司分为二等:一曰有限公司,一曰无限公司。”“近来则大半皆有限公司矣。后开之定例,系为有限公司而设,撮其大要厥有四端:一曰创立公司暨禀官注册之例,二曰利收股票资本暨与股人名分之例,三曰总理公司事务之例,四曰公司歇业之例。”〔19〕他认为:“英国颁行公司定例甚善,我国亟宣通饬仿行,以杜奸商舞弊也。”〔20〕
从上述情况可见,郑观应可谓中国近代史上一位杰出的重商主义者,对于重商主义,需要作一点说明:它并非只重视商业,并非像计划经济派指责的“重流通,轻生产”;而是把开拓市场特别是海外市场放在首位。郑观应是从当时中国进出口贸易巨额逆差谈“商战”的。他指出:“总计彼我出入,合中国之所得尚未能敌其鸦片、洋布二宗,其他百孔千疮,数千余万金之亏耗胥归无着,何怪乎中国之日惫哉。”〔21〕他在《盛世危言》自序中全面论述了关于发展市场经济的主张;在《商战五》一文中,他更明确表达了发展工业的意见。他说:“国家欲振兴商务,必先通格致,精制造;欲本国有通格致、精制造之人,必先设立机器、技艺、格致学院以育人材。”他主张建立机器制造业:“人但知购办机器,可得机器之用;不知能自造机器,则始得机器无穷之妙用也。宜设专厂制造机器,择现在已经用过之各机器,先行仿造;然后向外洋购置各种未经购用之机器,一一仿外洋之利,则中国之利自不至外溢矣!各种机器自能制造,则各种货物亦自能制造,”〔22〕这样,才有经济独立,不致受制于外洋。
“实业救国”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张謇(1853~1926年),是和郑观应同时代的人物,都是积极主张发展工商业,以富民强国。如果说郑观应强调“商战”的话,那末,张謇则是中国的“重工主义”者。
张謇长期过着应试、当幕僚的生活,年过40才考中状元(1894年)。次年甲午战争爆发,这位状元公毅然弃政从事士大夫鄙视的工商业,真是惊世骇俗之举。他鲜明地提出了“实业救国”的主张,他从筹办南通大生纱厂始,陆续兴办了数十个企业。张謇堪称中国近代第一实业家。其“实业救国”包含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第一,张謇认为经济才是根本,“譬之树然,教育犹花,海陆军犹果也,而其根则在实业。若鹜其花与果之灿烂甘美而忘其本,不知花与果将何附而何自生”〔23〕。这是针对当时流行的“海陆军救国”、“教育救国”等主张的批评。他强调“因非富不强,富非实业不能”;“救贫之法惟实业,致富之法亦惟实业。”〔24〕
第二,张謇是一位坚决的重工主义者。他说:“实业者,西人赅农、工、商之名,义兼本末。较中国汉以后儒者重农抑商之说为完善。”〔25〕他认为:“世人皆言外洋以商务立国,此皮毛之论也。不知富民强国之本实在于工。讲格致,通化学,用机器,精制造,化粗为精,化少为多,化贱为贵,而后商贾有懋迁之资,有倍徙之利。”〔26〕“工苟不兴,国终无不贫之期,民永无不困之望”〔27〕。他很重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认为“能于工艺一端,蒸蒸日上,何至于有忧贫之事哉。此则养民之大经,富国之妙术”〔28〕。
第三,张謇鼓吹“棉铁主义”,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产业政策。他根据光绪、宣统两朝的《海关贸易册》指出:“进口货之多,估较价格,棉纺织物曾达二万万两以外,次则钢铁,他货物无能及者。是以謇于南洋劝业会时,即发表中国现时实业需用棉铁政策之说。”〔29〕又说:“国人但知赔款为大漏卮,不知进出口货价相抵,每年输出,以棉货一项论,已二万一千余万两,铁已八千余万两,暗中剥削,较赔款尤甚。若不能设法,即不亡国,也要穷死。”〔30〕的确,三万万两白银的年进出口贸易逆差,是当时国力难以承受的。“棉铁主义”的产业政策既可以解决对外贸易逆差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切合时宜的工业化路线。正如张謇分析的:“实业不能三年、五年、十年、八年,举全世界所有实业之名,一时并举,则须究今日如何致穷,他日如何致富之业。”〔31〕西方第一次工业化是从轻工业(以纺织工业为主)开始的;后来苏联反其道而行之,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张謇高明之处在于没有照抄照搬洋人的办法,而是实行符合国情及19世纪末世界潮流的轻重工业并举的“棉铁政策”。
第四,张謇善于利用多年从政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力争官方支持,发展民间资本。例如,张謇同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张之洞的特殊关系,对于他投身实业、创办大生纱厂起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张謇在1904年曾被清政府任命为商部头等顾问官,1912年出任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实业部总长。但是,他跟洋务派的官僚截然不同,他一贯主张发展民间资本,并且以他为首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形成了一个民族资本集团——大生资本集团。此外,以大生为核心还办了大小企业34个,涉及冶铁、机器、日用品、食品、银行、交通、服务行等,原始资本约为600万两白银。在苏北沿海各地,他还办了20个盐垦公司,估计资本为1600余万元。据日本人驹井德三在1922年调查估计,大生集团的资本总额约为3300多万元〔32〕。张謇,真不愧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实业家!
三、民生主义
孙中山(1866~1925年)倡导的民生主义,是中国近代史上最重要的一种富民强国的主张。
(一)孙中山认为民生问题是最重要的社会问题,民生主义是他创立的三民主义的核心。他说:“三民主义就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这三个主义和美国大总统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三层意思,完全是相通的。”“三民主义的道理,原来是一贯的。如果要考究他们发生的次序,世界各国都是先由民族主义进到民权主义,再由民权主义进到民生主义。”“欧美各国二百余年以来,只晓得解决民族、民权两件事,却忘记了最要紧的民生问题。”孙中山列举了欧美各国动荡不安的种种情形后指出:“他们所受这不安的烦恼,实在不是别的事情。纯是由于民生问题没有解决的缘故,所以才生出贫富的冲突,酿成经济革命。……本大总统观察世界的大势,默想本国的情形,以为实行民族革命、民权革命,必须兼顾民生主义,才可以免将来的经济革命。”“现在欧美两洲,像法国、美国,既没有皇帝的专制,人民很可以说是极平等、自由,民权可算是极发达。但是只能说到民有、民治,还说不到民享。试看他们国内的平民,受资本家的压制,穷人受富人的压制,甚么煤油大王、钢铁大王、铁路大王,一人之富可以敌国,那般平民和劳动者连面包都找不到手,这是何等不平等的景象呢?所以欧美现在便生出贫富不均的大问题来了。这项问题便是社会问题,解决这项问题的道理,就是民生主义。”〔33〕“民生主义,就是要人人有平等的地位去谋生活;人人有了平等的地位去谋生活,然后中国四万万人才可以享幸福。”
(二)孙中山认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早在1912年10月,孙中山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中指出:“社会主义之主张,实欲使世界人类同立于平等的地位,富则同富,乐则同乐,不宜与贫富苦乐之不同,而陷社会于竞争悲苦之境。”“实行社会主义之日,即我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34〕显然,孙中山是用他的民生主义来释解社会主义。在《民生主义》讲演(1924年)中,孙中山说:“我 今天为什么不学外国直接来讲社会主义,要拿民生这个中国古名词来替代社会主义呢?这是很有道理的、我们应该要研究的。”孙中山讲了两条理由:其一,世界上社会主义流派众多,让人无所适从。“因为社会主义已经发生了几十年,研究这种学理的学者不知道有千百家,所出的书籍也不知道有千百种,其中关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学说之多,真是聚讼纷纷。所以外国的俗语说,社会主义有五十七种,究竟不知那一种才是对的。由此便可见普通人对于社会主义无所适从的心理了。”其二,孙中山不赞成“物质是历史的重心”,认为“历史的重心是民生”。他从哲理上阐述其见解:“古今一切人类之所以要努力,就是因为要求生存,人类因为要有不间断的生存,所以社会才有不停止的进化。所以社会进化的定律,是人类求生存。人类求生存,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阶级战争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阶级战争是社会当进化的时候所发生的一种病症。这种病症的原因,是人类不能生存。因为人类不能生存,所以这种病症的结果,便起战争。”〔35〕
(三)民生主义两大基本原则:《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称:“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36〕孙中山认为:“只要照这两个办法,便可以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至于世界各国,因为情形各不相同,资本发达的程度也是各不相同,所以解决民生问题的办法,各国也是不能相同。我们中国学者近来从欧美得到了这种学问,许多人以为解决中国民生问题,也要仿效欧美的办法。殊不知欧美社会党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至今还是纷纷其说,莫衷一是。”孙中山还说:“我今天来分别共产主义相和民生主义,可以说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义是共产的实行;所以两种主义没有什么分别,要分别的还是在方法。”〔37〕所谓方法之别,则可归结到一个根本点:马克思主义者及苏联的实验是主张用阶级斗争的方法、暴力革命的方法,去改变政治经济制度,实现共产主义目标;而孙中山则主张用和平的、进化的方法去实现民生主义目标,其具体体现就是“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这两大原则。
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原则,首先是依据中国国情。他认为:“中国人大家都是贫,并没有大富的特殊的阶级,只有一般普通的贫。中国人所谓‘贫富不均’,不过在贫的阶级之中,分出大贫与小贫。其实中国的顶大资本家,和外国资本家比较,不过是一个小贫,其他的穷人都可以说是大贫。”所以,孙中山不赞同用“剥夺”的暴力手段,去没收地主土地和消灭资本。他强调“中国今是患贫,不是患不均”,“在不均的社会,当然可用马克思的办法,提倡阶级战争去打平他;但在中国实业尚未发达的时候,马克思的阶级战争、无产专制便用不着。所以我们今日师马克思之意则可,用马克思之法则不可。”〔38〕其二,孙中山的两大原则也是充分吸取了近代欧美经济市场化、产业化的经验教训。他主张“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而不是消灭一切私有制。
关于“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孙中山不赞成无偿没收地主土地,而是主张土地原价归地主,土地增值部分归国家。具体办法是由地主申报地价,若申报价高,政府收税也多;若申报价低,政府可随时收购其地。“这种把以后涨高的地价收归众人公有的办法,才是国民党主张的平均地权,才是民生主义。”后来,孙中山进一步发展了“平均地权”的思想,明确提出:“至于将来民生问题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39〕
关于“节制资本”。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写道:“凡本国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的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40〕孙中山讲的“节制资本”,一方面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国家资本。孙中山说:“我们在中国要解决民生问题,想一劳永逸,单靠节制资本的办法是不足的。现在外国所行的所得税,就是节制资本之一法。……中国不能和外国比,单行节制资本是不足的。因为外国富,中国贫,外国生产过剩,中国生产不足。所以中国不单是节制私人资本,还是要发达国家资本。”孙中山鉴于欧美大的独占资本操纵国民生计之教训,强调“要用一种思患预防的办法来阻止私人的大资本,防备将来社会贫富不均的大毛病。”〔41〕
(四)《建国方略》——民生主义的实施方案。孙中山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位精明的大实业家。《建国方略》之《自序》写道:“迨夫民国成立之后,则建设之责之当为国民所共负矣,然七年以来,犹未睹建设事业之进行,则国事则日形纠纷,人民则日增痛苦。午夜思维,不胜痛心疾首!夫民国之建设事业,实不容一刻视为缓图者也。”孙中山忧国忧民之心跃然纸上。《建国方略》规划了建设之宏伟蓝图,提出了不少远见卓识的思想:例如,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的过剩资本和中国广阔的市场,以振兴中国实业。孙中山说:“将来各国欲恢复其战前经济的原状,尤非发展中国之富源,以补救各国之穷困不可也。然则中国富源之发展,已成为今日世界人类之至大问题,不独为中国之利害而已也。”“中国今当用手工为生产,未入工业革命之第一步,比之欧美已临第二革命者有殊。故中国两种革命必须同时并举,既废手工采机器,又统一而国有之。于斯际中国正需机器,以营其巨大之农业,以出其丰富之矿产,以建其无数之工厂,以扩张其运输,以发展其公用事业。然而消纳机器之市场,又正战后贸易之要者也。”孙中山认为,“此种开辟利源之办法。如不令官吏从中舞弊,则中外利益均沾,中国人民必欢迎之。”但是,孙中山强调,“惟发展之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此后中国存亡之关键,则此实业发展之一事也。”〔42〕
孙中山的《建国方略》不仅显示了孙中山先生治国的雄图大略,而且表明他了解世界潮流,采取了明智的产业政策,即:从建筑港口、修建铁路入手,建设一个现代化的交通运输系统,以便打开国内市场,并与国际市场接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相应地开发矿业,建立制造业。孙中山说:“发展中国工业,不论如何,必须进行。但其进行之方,将随西方文明之旧路径而行乎?然此旧路径,不啻如哥伦布初由欧至美之海程。”〔43〕孙中山的产业政策符合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后进国家的国情,至今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孙中山还主张民营与国营并举,以实现宏伟的实业开发计划。他说:“中国实业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个人企业、(二)国家经营是也。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宜者,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今欲利便个人企业之发达于中国,则从来所行之自杀的税制应即废止,紊乱之货币立需改良,而各种官吏之障碍必当排去;尤须辅之以利便交通。至其不能委诸个人及独占性质者,应由国家经营之。”孙中山还甚重视吸引外资及外国技术、人才。他认为:“此类国家经营之事业,必待外资之吸集、外人之熟练而有组织才具者之雇佣、宏大计划之建设,然后能举。”〔44〕吸引外资、外国技术和人才,“盖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45〕。
如果我们全面研究一下《孙中山全集》,特别是《三民主义·民生主义》(1924年)及《中国国民党宣言》(1923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等晚年论著,不得不承认“民生主义即社会主义”。孙中山强调指出:“民生主义和资本主义根本上不同的地方,就是资本主义是以赚钱为目的,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46〕孙中山认为:“欧美经济之患在不均,不均则争;中国之患在贫,贫则宜开发富源以富之。惟富而不均,则仍不免于争,故思患预防,宜以欧美为鉴,力谋社会经济之均等发展”〔47〕。所以,孙中山主张“对于资本制度只可以逐渐改良,不能马上推翻”〔48〕。因而,确订“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基本政策。孙中山把众多的社会主义流派归纳为两大类:“自予观之,则所谓社会主义者仅可区为二派:一即集产社会主义,一即共产社会主义。”“则主张集产社会主义,实为今日唯一之要图。凡属于生利之土地、铁路收归国有不为一、二资本家垄断渔利,而失业小民,务使各自其所,自食其力,既可补救天演之缺憾,又深合于公理之平允。斯则社会主义之精神,而和平解决贫富之激战矣。”〔49〕
在对中国近代史上几种富民强国主张作了概略论述之后,自然还要综合地发表点评论:
其一,不以成败断是非。上述不少好主张,在当时未为主政者采纳,或者施之未见成功,这并不能断定那些主张不对。孙中山的民生主义,虽经他奔走呼吁,努力贯彻,但始终停留在宣传阶段,仅仅起到“唤醒民众”的作用,而未能付诸实施。《建国方略》也只是一幅壮观的建设蓝图,未能兑现。这一切都不能断定民生主义不对。经过了70多年曲折历程,作者深深感到,还是“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和“节制资本”是最适台中国国情的治国方略。
其二,意识形态并非检验真理的标准。我们常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是,事实上又经常有意无意地以某种意识形态作为判断真理与否的的标准。这也是“一手软,一手硬”。在这种意识形态标准下,许多有益的见解被扼杀、埋没,甚至蒙受“不白之冤”,戴上什么“反动的”一类政治帽子,打入“十八层地狱”。其实,从郑观应、张謇到孙中山,他们对世界潮流的了解,对市场经济的研究,绝不比后人逊色,也令后来的许多决策者大愧不如。今日我们提倡学这学那,不应“数典忘祖”,首先要好好向老祖宗学习,学习前人苦心探索所得之真知灼见。
其三,了解世界潮流和国情,是创立正确的“富民强国”主张的两个基本条件。像龚自珍这样锐意改革的思想家,竟然在《国富论》(1776年)问世近半个世纪提出《农宗》(1823年)这类复古的社会改革方案,盖因中国近代思家生活在封闭社会,太不了解外部世界了。
洋务派中的一些人只知外国“船坚炮利”,并不了解西方富强之道,也不懂得中国贫弱之源,一知半解地从洋人那里学点皮毛,用于中国故收效甚微。
而郑观应、张謇、孙中山等人则是学贯中西,既明了世界情势,又深深懂得中国国情,所以,他们的主张符合中国国情及世界潮流,切实可行。如孙中山“改良资本制度”的主张即一例证。中国社会生产力很不发达,因此不能像泰西激进的社会主义者主张的消灭资本制度;但是,中国又不能蹈欧美之覆辙,无限制地发展私人资本,故取“节制资本”之道。
其四,振兴经济需要全面改革相配合。洋务运动远未达到预期目标,就因为没有政治改革、社会改革相配合。靠腐败的清政府去推行洋务运动,自然是付出代价巨大,收效甚微。
马建忠在1887年曾向李鸿章进言:“窃念忠此次来欧,一载有余。初到之时,以为欧洲各国富强,专在制造之精,兵纪之严。及披其律例,考其文事,而知其讲富者,以护商会为本,求强者以得民心为要。护商会而赋税可加,则盖藏自足;得民心则忠爱倍切,而敌忾可期;他如学校建而智士日多,议院立而下情可达,其制造军旅水师诸大端,皆其末焉者也”〔50〕。可见,当年有识之士明确提出了政治改革的课题。通过政治改革,消除腐败,举贤荐能,建立一个贤能政府,官办企业才有光明的前途。这一条宝贵的历史经验,至今仍然是颇有现实意义的。
注释:
〔1〕《乙丙之际著议第七》。
〔2〕《平均篇》。
〔3〕〔4〕《乙丙之际塾议第十六》。
〔5〕《原道救世歌》。
〔6〕牟安世著:《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7〕《李文忠公全集》第39卷,第32页。
〔8〕《李文忠公全集》第16卷,第25页。
〔9〕郑观应:《商务》,《盛世危言》。
〔10〕〔13〕王韬:《代上广州冯太守书》,《园文录外编》。
〔11〕马建忠:《富民论》,《适可斋记言》。
〔12〕王韬:《英重通商》,《园文录外编》。
〔14〕《商务三》,《盛世危言》。
〔15〕〔18〕《商务二》,《盛世危言》。
〔16〕〔17〕《商战下》,《盛世危言》。
〔19〕〔20〕〔22〕《商务五》,《盛世危言》。
〔21〕《商战上》,《盛世危言》。
〔23〕〔24〕〔25〕〔26〕〔27〕〔28〕〔29〕〔30〕〔31〕《张季子九录》。
〔32〕张学君著:《张謇传 》,四川出版社1995年版,第376页。
〔33〕《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6页。
〔34〕《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06—523页。
〔35〕《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58—359页。
〔36〕〔40〕《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0—127页。
〔37〕《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77一381页。
〔38〕《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81—392页。
〔39〕《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89—399页。
〔41〕《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91—392页。
〔42〕《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48—251页。
〔43〕〔45〕《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397、398页。
〔44〕《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53页。
〔46〕〔48〕《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410页。
〔47〕《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3页。
〔49〕《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08—509页。
〔50〕《适可斋记言记行》,《记言》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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