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美国对印军备出口政策的变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政策论文,印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5年7月,美与印签署民用核能合作协议,并宣布两国建立“全球伙伴关系”,表明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对印新政策。其新政策以民用核能合作、转让高技术及先进军事装备为内容,对国际防扩散机制和南亚战略态势负面影响大,值得深入探讨。
一、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布什在2001年就任总统之前就表示,美国将视印度为美国的战略伙伴和改变亚洲大国力量对比的关键。(注:Robert Blackwill," The India Imperative," http://www.usindiafriendship.net/#.) 布什上任以来,通过一系列政策声明与双边协议,推动了美印关系的实质提升。2001年11月9日,布什总统和印度总理瓦杰帕伊发表联合声明,“承诺将从质量上提升美印关系”(注:Republican Policy Committee," Viewpoint:Engaging India as a Global Strategic Partner," http://www.usindiafriendship.net/#; US and Indian Official Statements/Reports,http://www.usindiafriendship.net/statements/statements.html.)。布什政府2002年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指出,“美印是两个最大的民主国家,在包括通过印度洋的重要海上航线等的商业自由流动,以及打击恐怖主义和建设战略上稳定的亚洲方面拥有共同利益”。虽然美印在印核和导弹计划方面存有分歧,但这些问题不会左右美国对印度的看法。2004年1月,美印通过谈判达成《战略伙伴关系未来步骤》协议,双方承诺将在民用核能利用、民用空间计划、高技术贸易和导弹防御系统四个关键领域进行合作。2005年6月,美印签署《美印防务关系新框架》。7月,布什总统与印度总理辛格签署11项合作协议,宣布两国建立“全球伙伴关系”。(注:" U.S.-India Civilian Nuclear Cooperation," State Department Fact Sheet,July 22,2005,http://www.state.gov/r/pa/prs/ps/2005/49969.htm; " Bush-Manmohan Summit:Joint Statement," http://www.usindiafriendship.net/; " Programs that will strengthen the partnership between United States and India," U.S.State Department Fact Sheets,http://www.usindiafriendship.net/#.)
布什政府通过对印政策声明及与印签署的一系列协议,确立了对印新政策框架——事实上承认印度的核国家地位,向其转让高技术、空间技术、民用核物项和技术及先进军事装备等,以“帮助印度成为21世纪的主要世界强国”(注:U.S.State Department Fact Sheets,http://www.usindiafriendship.net/#.)。布什政府并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来实施对印度的新政策。
第一,放松对印高技术出口管制。2002年11月,美商务部与印外交部根据布什总统和瓦杰帕伊总理达成的协议,成立了“美印高技术合作小组”,作为讨论高技术转让问题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确定促进美印高技术贸易的具体步骤,推动美印双边战略贸易。2003年2月,两国政府谈判达成“美印高技术商业原则声明”,内容包括美审查出口许可证的程序和政策,以扩大印获得美两用物项和技术;降低或取消美向印出口高技术的关税障碍;合作解决扩散关切,加强出口管制制度;加强美印两国私营部门的伙伴关系。2004年9月,美印宣布已完成《战略伙伴关系未来步骤》的第一阶段——美国完成了对出口管制法规和条例的审查,简化了对印度的出口管制程序。美向印出口核和导弹物项的许可证审查,从“拒绝政策”改变为逐项审查;印度承诺完善和建立出口管制制度,允许美国到印度核查其转让技术的最终用途。至此,美出口管制制度对美印高技术贸易影响已经很小。仅2002年,美国政府批准了423个向印出口两用物项的许可证申请,价值2700万美元,批准率达84%。许多原来受管制的物项已不再需要申请出口许可,更多的物项可直接向印度出口。2004年,美国商务部批准了912个出口许可证申请,批准率从84%上升到90%,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的价值超过9000万美元。此外,商务部还向美国驻印度使馆派遣商务代表,以进一步促进美印高技术贸易。
第二,开展民用核能合作。印在发展核计划初期曾与美进行过核合作。1974年印爆炸核装置后,美停止了与印民用核能合作。2005年7月18日,美国承诺与印度开展全面民用核能合作和贸易。布什总统称:“印度是一个有先进核技术的负责任的国家,应当能够像其他国家一样获得同样的好处。”(注:" India and the United States:Turning a Corner," South Asia Monitor,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August 1,2005,http://www.csis.org/saprog/SAM/sam85.pdf; " US-India Vision Statement and Related Agreements," http://www.usindiafriendship.net/statements/statements.html.) 为了促进美印核能合作,美国表示将修改出口管制法规,推动核供应国集团修改指导方针,同意让美国企业帮助印度建造两座核电站,并向其提供核燃料;将与有关方面协商让印度加入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计划及第四代反应堆国际研究项目等。
第三,进行民用空间技术合作。美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NASA)曾与印空间研究组织有过紧密的合作关系。美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加强防扩散后,逐渐停止了与印空间合作。美印《战略伙伴关系未来步骤》确定,美将向印提供发展空间计划所需的多种两用技术;美印将联合开发、生产、运营和推销商业卫星;印可发射包含美国零部件在内的外国卫星和美国卫星。美商务部已将“印度空间研究组织总部”从受制裁的外国实体清单上删除,允许美企业在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该总部及其下属企业出口一般性的两用物项。美国政府还鼓励美企业投资印度民用空间计划。(注:Keynote Address on Cybersecurity by Former Under Secretary Kenneth I.Juster at the India-U.S.Information Security Summit 2004,Speech,October 12,2004,http://www.bxa.doc.gov/News/2004/CyberSecuritySpeech.htm; The U.S.-India Industry Working Group on Defense Technology," Which Was Conven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HTCG," Holds Inaugural Meeting,February 10,2005,http://usembassy.state.gov/posts/in1/wwwhipr071505b.html.)
第四,加大军事合作力度。美国在印度1998年进行核试验后,中止了同印度的一切防务合作。2001年12月,印美重新开始军事合作。两国国防部成立了“国防政策小组”,下设联合技术组和安全合作组,每年召开两次会议。2005年初,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迈尔斯在会见由前国防部长科恩率领的、由美国前政府高级官员、退役将领和军火商组成的访印代表团时称,“美国军方前所未有地支持美国军火商积极向印度市场渗透,希望代表团提升美印在防务领域的伙伴关系”(注:" India as a New Global Power:An Action Agenda for the United States," Carnegie Report by Ashley J.Tellis,July 2005,http://www.carnegieendowment.org/publications/index.cfm? fa=view&id=17079&prog=zgp&proj=zsa.)。国务卿赖斯在2005年3月访印期间表示,美国将向印度提供先进的防御系统。6月,美印两国国防部长签署了《美印防务关系新框架》10年防务协议,称美印关系“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根据该协议,美印将成立国防和外交工作小组,负责两国在军事和国防工业方面的合作。美印军事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美国同意向印度出售F-16和F-18战斗机、“佩里”级护卫舰和“海鹰”直升机;同意向印度出售指挥、控制、早期预警和爱国者导弹防御系统;愿意考虑为美印在印度联合生产作战飞机和先进的武器系统颁发生产许可证;允许印度购买含有美国技术的由以色列生产的“箭式”导弹防御系统;愿意为印军培训舰载机飞行员;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加强技术情报和军事人员交流等。
二、美国的战略意图
美国明里暗里把印度视为其改变亚洲大国力量对比、遏制中国崛起、推动全球民主化、反恐和反扩散的战略伙伴。正是基于此战略考虑,布什政府才对印度实行新的核、军备及高技术出口政策。
首先,美国认为其有条件成为美国的长期战略伙伴。其根据一是认为“美印是两个最大的民主国家”,有着相同的价值观。“从这些共同的价值观念上看,美国和印度在长远的未来将发现它们自己是盟友,印度将会是美国在推进全球民主进程中一个更积极的伙伴”。(注:" India as a New Global Power:An Action Agenda for the United States," Carnegie Report by Ashley J.Tellis,July 2005,http://www.carnegieendowment.org/publications/index.cfm? fa=view&id=17079&prog=zgp&proj=zsa.) 从长远看,美国与印度合作,有助于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尔、孟加拉、缅甸等宗教狂热、恐怖主义盛行的“失败国家”和专制国家走向自由和民主。二是认为只要印度的竞争对手中国和巴基斯坦继续拥有核能力,印度就不会放弃其核武器计划。而印度的核武器不仅不会对美国的安全及其在亚洲的地缘政治利益构成威胁,而且在某些领域里还能推进美国在亚洲和其他地区的战略目标。布什政府预期,亚洲最终将出现新的大国竞争,这使得布什政府内的新保守派对印度的核能力采取更为宽容的态度。不过,美国政府认为印度大量存在的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的技术和资源,如果流入恐怖分子或与美国敌对的国家之手,将严重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因此,特别是在“9·11事件”后,要求印度加强其出口管制制度、防止核物项流入恐怖分子之手,成为布什政府对印政策考虑的主要因素。三是认为印度是美国全球反恐战争的坚定伙伴。印度是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受害者,在过去15年内因恐怖主义危害而失去了比世界上任何国家更多的生命。印度今后仍将是恐怖分子袭击的重要目标。美国和印度在打击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上拥有共同的语言和利益。(注:Robert Blackwill," The India Imperative," http://www.usindiafriendship.net/.)
其次,借助印度制衡中国,保持美在亚洲地缘政治力量对比中的长期优势,维持美在亚太地区的主导地位。现实利益至上的美国,不会无缘无故慷慨地向印提供高技术、核技术、空间技术和先进军事技术和装备。美对印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利用印度制衡中国,通过美日同盟和美印战略伙伴关系在中国的东部和西南部编织起牢固的对华遏制网。布什政府中颇具影响力的新保守派长期以来一直鼓吹通过增强印度实力来制衡中国。美国防部2002年10月的《印美军事关系:期望与理解》报告直言不讳地指出,“在美印战略考虑中,中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一个经济、军事上强大的印度,特别还是美国的盟友,将产生制约中国的巨大力量”。(注:《简氏:印度、中国和美国》,http://www.china.org.cn/chinese/ch-yuwai/309389.htm。) 2005年3月19日,赖斯在日本上智大学发表演讲时也坦言,“美日关系、美韩关系及美印关系对于塑造一个使中国朝积极方向发展的环境极为重要”,“美关注中国军力扩张,最好的回应方式就是保持强大的联盟”。(注:Condoleezza Rice," Remarks at Sophia University," http:/www.state.gov.) 美对印新战略,实际上是“投资未来”,一旦亚洲安全环境恶化,美国对印度的“投资”就会“增值”。美国希望在应对中国崛起的威胁时,印度有能力向美国提供帮助。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约瑟夫·奇林乔内指出,美宣布与印度进行民用核能合作,隐含着美正在为同中国展开大规模冲突做准备,并在着手构建反华联盟。如果出现这种局面,印度作为核国家要比作为非核国家更有价值。(注:" Why US is shifting nuclear stand with India," http://www.csmonitorservices.com/csmonitor/display.jhtml; jsessionid=BOK4YZEN12UVVKGL4L2SFEQ? _requestid=117294.) 这也是美国不惜挑战国内法和国际防扩散机制,将印度作为国际防扩散机制“例外”的根本原因。
第三,带动美国对印度的民品和军品出口,推动美国经济发展。印度是世界上重要的新兴市场之一,美国向印度出售产品和高技术,有利于美国在与欧日对印度市场的竞争中抢占先机。美国向印度转让民用核技术,还可以带动美国核工业的复苏。印度2005年的国防预算高达175亿美元,是世界上第三大军火设备进口商。美国向印度出口军事装备和技术,不仅能加强美印战略伙伴关系,而且有利于美国军工企业抢占印度的军火市场。
此外,美国推行对印新政策,还隐含着离间印俄关系、削弱印俄军事合作的动机,企图使俄罗斯倡导多年的俄中印三角关系化为泡影。
三、新政策带来的冲击
美实行对印新政策,尤其是与印进行核能合作,将严重冲击国际防扩散机制和南亚战略平衡。
首先,美印核能合作将刺激核武器的进一步扩散,损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不扩散准则。无核国家为了获得和平核合作,应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放弃发展核武器。核供应国集团要求接受核物项和技术转让的国家接受全面保障监督,使这一契约进一步加强。核不扩散条约缔约国在1995年审议大会上通过的《关于核不扩散和裁军的原则和目标的决定》规定,“新的供应安排应当有一项必要的条件,接受国要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全面保障监督,要作出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保证不获得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2000年核不扩散条约审议大会不仅重申了上述立场,而且着重强调“不能以任何方式给予印度和巴基斯坦核国家地位或任何特殊地位”。美印核能合作违背了上述国际原则和立场。美国有选择地解释自己承担的核不扩散条约和核供应国集团的义务,并根据不同国家对美国的价值和作用的大小区别对待,将破坏国际防扩散机制的权威性。虽然美国没有在联合声明中正式承认印度为核国家,但印度同意自愿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保障监督,并将保障监督措施限于民用核计划,表明美国准备将印度视作核不扩散条约认可的核国家。这一政策的变化,将被许多国家视作是对印度进行核试验的奖赏。曾拥有核武器后又作为无核国家加入核不扩散条约的南非和乌克兰、曾经探讨过发展核武器后又自愿放弃的阿根廷、巴西、埃及等地区大国,有可能重新考虑不发展核武器的政策选择。一些没有发展过核武器的国家为了其国家安全,也可能重新考虑其加入核不扩散条约的利弊得失。美国政府在核不扩散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还遭到伊朗和朝鲜政府的强烈反对。伊朗核谈判代表就指出,美国拒绝核不扩散条约的无核缔约国拥有浓缩技术,却同一个没有加入核不扩散条约的有核武器国家进行核贸易,是对伊朗的歧视。
其次,将损害全球出口管制的努力。2004年2月11日,布什总统在美国防大学阐述了其新的防扩散战略。该战略的关键内容,就是要堵塞《核不扩散条约》第四条关于无核武器国家可以获得包括敏感铀浓缩和钚再处理设施在内的各种核技术的漏洞。布什总统要求核供应国集团进一步加强出口管制指导方针,禁止向还没有拥有浓缩铀和钚再处理技术的国家出口浓缩铀和钚再处理技术和设备。美国对核出口管制的强硬立场,迫使俄罗斯在2004年底不得不停止向印度的两座反应堆供应核燃料。美印发表核能合作联合声明后,俄罗斯将会考虑恢复对印度的核供应。法国和其他一些成员国的核反应堆供应商始终盯着印度市场,他们将会敦促本国政府支持在核供应国集团内为印度设立一个特殊的“例外制度”。但这一“例外制度”很可能促使其他核供应国集团成员国效仿美国,与没有加入核不扩散条约的国家开展核合作。
第三,美允许印购买以色列生产的“箭式”导弹防御系统,将破坏导弹技术及其控制制度的准则。“箭式”导弹属于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最敏感的第一类控制项目,是能把500公斤有效载荷投送到300公里外的完整火箭系统。布什政府允许以色列向印度出口“箭式”导弹将对整个导弹不扩散机制造成损害,否定了该制度中最重要的射程与载荷的条款。一旦打开“例外论”的大门,俄罗斯等核供应国集团成员国、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的成员国和遵守国就有可能以同样的理由出口受管制的核和导弹物项及技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系统的进一步扩散就难以避免。(注:Strobe Talbott," Good Day for India,Bad Day for Non-Proliferation," July 21,2005,http://www.wagingpeace.org/articles/2005/07/21_talbott_good-day-india.htm.)
第四,将打破南亚战略平衡,巴基斯坦面临的战略压力加大。美国对印新战略一旦实施,将促使印度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全面超越巴基斯坦。美国向印出售导弹防御系统和与印进行军事合作,允许印度购买以色列的导弹防御系统,使印度形成导弹拦截网,将导致巴基斯坦对印核威慑力量被进一步削弱,巴基斯坦将被迫把更多的资源用于国防建设。